芳卿心想:现在好了,赶巧人家司机师傅有事,也不用再和师傅说自己推脱编造的借口了。
看吧,自己的托词被司机师傅完美地拿去用了。
人有的时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说一些所谓善意的谎言,还是在别人全然不知,根本不会领情的情况下,何必呢!
现在最初的想法,被一语中的了,还是赶紧找回去的交通工具吧。
寻着站牌,芳卿找到了回去的公交,但研究过才发现,这是反方向的车子,因为是单行线的缘故,要做到正确的公交,并不是像以往那样,单独过一条马路就能实现的,这里需要跑到另一条,和芳卿所在街道平行的单行路上才行的。
古老的东西总给人以神秘莫测的感觉,看不透、猜不清的斑驳痕迹,是岁月洗礼的印记。芳卿抚摸着褪色的红砖墙,凭着自己的方向直觉,摸索着前行。
生活、工作纷纷杂杂,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这样沿街溜达了。
阳光透过高低墙,在路面投上雅致的花格,光影层叠交替,连带着瞳仁一张一缩。
为了拓宽道路,原来路边的行道树和绿植都被迫清理掉,老旧的建筑和居民楼直接紧靠马路,临近午时的时候,在路边,连谁家倒油炒菜,吃的什么饭的味道都能闻到。
或许,人生的美,就在于这不期而遇之间。
一直未曾注意,前方不远处,迎面走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
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拎着看似很重的布袋,正一步一晃地要拐进路边巷子。
芳卿快走几步迎了上去,主动问道:“老人家,您家住哪?我帮您送过去!”
老人抬起满脸皱纹的脸,感激地连声道谢:“谢谢你啊,小姑娘!在里面,就在巷子里面,不远。”
芳卿没做犹豫,拎着东西,抬脚跟着扎进了小巷。
不得不说,芳卿还是具有一定的“冒险”精神的,这个社会,渲染了太多的负能量,很多人见到老人都是避之不及的,可她偏要傻愣愣地自己上赶着往上凑。
还有,难道是小时候没有太多的“坏人”吗,芳卿父母没有教育过她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吗?
这一切的疑问,估计只有当时的芳卿知道了!
芳卿边走边想:这袋子还真沉,这老人家身板够可以的啊!
“老人家,我请教下,这条巷子可以一直通到对面的马路吗?”芳卿问,原来她是想借帮忙问路啊。
据常规理论推测,巷子有进就有出,只要方向正确,基本都会连接两头的大路,从而方便生活,解决巷子里面的人从一边到另一边的问题。
可芳卿也没有忽略一个名词:死胡同!
如果所有的巷子、胡同都有出口,那怎会来死胡同一说。所以芳卿觉得还是问问当地住户--比如这位老人家,就比较靠谱。
“通的,直行没多远就出去了。”老人家说着,在路边一道小门边停了下来
“我到了,你继续走吧。谢谢姑娘!”
芳卿心里给自己画了一个笑脸,想:还真是没多远啊!
“不客气啊,老人家。”说着冲老人挥手道别,迈步向巷子深处走去。
*
一地的烟头,一辆毫不起眼的银灰色面包车停在巷尾,这个巷尾,它真的是巷尾,恰恰是没有出口的那种。
车头正冲着巷口方向,但巷子的宽度却不足以那辆车掉头,也不晓得那车子是怎么开进来的,难不成是一路倒进来的吗?
从地上烟头的数量来看,车里的人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了。
车里只有一个男人,眼下,他正侧躺在车坐中间一排,持续地吞云吐雾,一层层的烟圈,从车子打开的推拉门里飘出来。
那位身处烟雾缭绕中的人,虽看不真切详细样貌,可左脸的一道长疤,却能生动地放大于观者的眼前。
*
得到了“住户”的方向指点,芳卿就完全丢掉了自己的直觉,只顾闷头往前冲。
芳卿的思绪在回忆里四散,曾记得当初的自己,应该是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是喜欢“探索”的孩子:
她自己敢往假山顶上爬,因此被筑窝山顶的马蜂蛰过;
她能从锁着的铁门缝里钻进荒废的厂房,甚至还在人家废弃的锅炉里铺上稻草睡过觉,后来自己那处“世外桃源”被更大的孩子占据,她才难舍地离开;
芳卿似乎从来不惧寻找新的路线,良好的方向感加上胆大心细,让她在发现未知的路上,收获了种种“未知的惊喜”。
芳卿在巷子里又继续走了大约几分钟,也就是三四百米的样子,按照老人家的说法,大路应该就快要到了,芳卿添了一下嘴唇,看了看地上自己被太阳晒蔫后,明显缩水的影子,加紧了脚步。
右手边的一扇猩红色的大铁门刺激了一下芳卿的神经,抬头张望时,前方几十米处,赫然呈现了一道拦在路尽头的墙,芳卿心里哀怨道:她姥姥的,点背到家,正宗的死胡同啊。
可刚刚那老人不是说可以走出去吗?难不成人家都是飞出去的?
目测墙高两米以上,上方还插着明恍恍的碎玻璃碴,得,天上也是飞不过去了,还是原路返回比较保险。
做人还是要往好处想的,说不定这墙也是新建成的,老人家不知道情况罢了!
芳卿脑中只是一念,就拿定了主意。
正待转身时,忽然从墙下面包车里走出来一个人,芳卿明显感觉自己心里嘎嘣一下,能听到脆弱神经断裂的声音。
刚开始,芳卿还以为那车是报废的呢,因为与其说那是车子,不如说是安装了四个轮子的废铁盒子更准确,周身多处掉漆而形成无数的锈斑不说,还有落满厚厚灰尘的玻璃。
所以,刚才压根就没正眼看它,自动忽略了那个物体的存在,反正卖废铁也不值钱,没人要的车子扔在死胡同里不奇怪。
车子里下来的人站在原地,一甩手给自己点起了一根烟,直勾勾地冲芳卿看过来。
芳卿知道自己脸上没长花,冷不丁被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陌生人盯着看,立刻警惕地握紧手机,心里合计着有哪里不对。
当最初视线划过车子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什么?哪里反常呢?
哪里?
哦!芳卿刹那想通,是车上的灰尘不对!
前两天,整个卫市都一直在下雨,那破车子上面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积灰呢?
还有,前挡风上的灰尘明显是被清理过的,而侧面玻璃却被糊的严严实实的,这都说明面包车是最近才开到这里的,最早是昨晚过来的。
一辆旧车子,新停在一个死胡同里干嘛?
芳卿余光看了一下周围,老市区没有多少高楼,巷子周围三四层的老楼居多,也就是说,现在楼上即使有人的话,能看清巷子里面所发生情况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芳卿一下闪过这么多的念头,大脑还来不及强行喊停,等待作出下一步思考指令时,拇指已经比脑回路快,迅速按在了快捷键上,一键播出了何遇的电话,这是第一反应,足以证明何遇在芳卿心中,已经上升到:
有问题,找何遇!随时能惦念想起来的地位了。
但,要是真有危险,何遇这杯远水如何能解得了近渴呢?
可此刻,这样打电话的策略也没错,人在紧张害怕的时候,是需要找人说话壮胆的,再说了,现在还是大白天,通过一些言语通话里的技巧,是完全有可能震慑到那些心怀不轨之人的。
电话只响了半声就被接听:“大白天就想……”何遇只说了五个字
“老公!你到了,在巷口啊,你等我,我马上过去!”芳卿用无厘头的称呼自问自答
在听到芳卿喊出“老公”一词之时,何遇没有半点激动,作为头上“秀发”浓密的聪明鬼,第一反应是浑身一紧。
何遇快速放下手里的咖啡杯,点开电脑中的一款软件,整个屏幕上立刻显示出一张细密的网,那是一张特制的地图,地图上赫然显示一个原地不动的绿点。
“我现在就进巷子接你,你是在‘杨柳巷’吗?小笨蛋,怎么进死胡同了。”何遇声音里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异样
“啊?你要进来啊,不用了,你就在‘杨柳巷’巷口等我就可以了,我这就出去……”
芳卿虽然不清楚何遇是如何知道自己的位置的,但就在对方说出自己的坐标的瞬间,芳卿一颗心就平平地落地了,那是心安的感觉!
芳卿面带微笑地转身,转身前不忘再看一眼车上下来的人,那人还是站在原地未动。
或许是真的听到了自己的电话内容,吓住了?芳卿是这样想的。
可等到芳卿转过身来时,才明白刚才自己的推理是错的多么离谱。
因为,在自己身后四五米远的地方,已经站上了另一个人,看那人自若的架势,应该是守在那里有一会了。
前面、后面都有人……
不对,这人怎么有些眼熟?
衣服!这衣服,好像是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