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高中以后,表哥在大学有了女朋友。
这个大姊姊,吴宝芸,我蛮喜欢的。因为她跟我一样,迷迷糊糊的。我们俩个女生在一起的时候,就是一个大迷糊和一个小迷糊。
有一次,我们三个约好去露营,我是那个小电灯泡啦。不过,是宝芸姊姊好心邀我的,如果没有她开口,我想表哥不会那么不识相。
没有什么露营经验的我们,为了这次露营,感到非常兴奋。
宝芸姊姊和我分工合作,计划各种旅游细节。为了省钱,我们自己准备了许多吃的东西。经过完备的采购,费心的打包--东西太多,很难挤进背包里。嘿,万事戒备,只欠东风。
露营那天,我们一大早就搭火车出门,早晨先到海水浴场游泳,下午再去扎营。
当我们提著大包小包走进海水浴场时,我们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哇,终于到达目的地了。
表哥在更衣室外面等候,我们女生三步并成两步走,恨不得换了泳衣,马上跳进海浪里。搞了老半天,我们两个女生总算走出了更衣室。
“你们怎么穿这个样子?”表哥看到我们的打扮,很惊讶地问。
“嗯。”我们两个人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忘了带来。”
因为我们两个女生并未真正换装,我们在背包里找不到泳衣,翻遍了所有的包包也找不到。
不过,我们带了浴帽和拖鞋……
※※※
可惜,宝芸姊姊在三年级的时候,全家移民到外国。表哥心情低沉了一阵子,那时我扮演了那个甘草、小草的角色。
“哥,你很难过吗?”我小声地问他。
他摇摇头,“还好。”顺手要摸我的头。
这次,我忽然想到把自己的头闪开,“哥,不要摸我的头啦,人家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他微笑点头,“好,对不起,我忘了我们妮妮长大了。”
我是长大了,因为我也有了男朋友。
第一个男朋友和表哥很像,我是说功课方面,不是外表。除了他不会画画以外,似乎也是十项全能,会使得和他在一起的女生,感到骄傲而且自卑;以他为傲,以己为卑。
不过,我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叫王拔什么的。
我曾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因为他是那么的好,我却普普通通的,顶多,我的个子高了一点;不要误会,不是那种特高模特儿的高!
他说,“你看起来很顺眼,你很文静。”
很文静?那有?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很笨的意思!
有多笨呢?不到两个礼拜,在一个月色柔和的夜晚,他抢走了我的初吻,还在我身上到处乱模。
当我狠狠把他推开时,他也狠狠地对我说,“辛云妮!不要再来找我了!你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
我擦一下自己的嘴唇,有点伤心地走了,只是一点点伤心而已。这次,我没有告诉表哥,有人欺负我。
※※※
过了不知几个世纪,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在福利社多吃了一口零食,上课就快迟到了,我赶紧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回教室,结果撞到了一个男生,就在人烟稀少、空旷的走廊上。
“对不起。”我连忙道歉。
他被我撞得飞了出去,哈,有点夸张,的确是撞得不轻,他用手摸著自己的额头,皱著眉说,“没有关系。”
我又跟他连说,对不起,心里急著回教室。唉唷,我看到了血,红色的血耶!
血,从他的指逢间流了出来。
我慌得拿出手帕,主动按著他流血的地方,“你流了很多血。”我说的声音,应该不是很紧张,我还装出不太害怕的样子。
本来觉得没有什么的他,听我这么一说,反而露出著急的表情,“真的?”
“嗯,”我轻扶著他,“我们赶快去保健室。”
我尽量叫自己的手不要发抖--呜,我的手上也有血哪里……
这个男生,林敏崇,对我最好了,除了表哥以外。
林敏崇高我一年,人很细心,虽然他不是那种马上叫你心动的男生,却叫你越来越喜欢,有一种喝了咖啡,还留有香味的那种感觉。
总之,我告诉了表哥,“我有男朋友了。”
表哥听了,又要伸手摸我的头。但他的右手在空中,停了下来,笑著说,“喔,妮妮交男朋友了。改天带来让哥看看。”
“没问题!”我很开心的举起自己的手,跟他停在空中的手,互击一掌,作为约定。
在学校,我和林敏崇中午都一起吃饭,死党们看到我们两个,不禁露出了羡慕的眼光,我自己的心里也有种不十分切实的甜蜜。嗯,这就是恋爱吧。
有一次,我走到了我们一向约定的大树下。
他看我双手空空的,问我,“辛云妮,你的午饭呢?”
“忘了。”我的脸一定很无辜。
他笑著拉了我的手,“那,我们去福利社买。”
“忘了带钱。”脸更无辜了。
于是,他摸摸自己的口袋,掏出了几个铜板,摇头,“钱不够!”脸红红的……
那天,他和我分享了他自己的便当,他吃得少少的,剩下的,我义务替他吃掉。
从此以后,他的身上都带著钱,蛮多钱的。至少,多得足够让我买个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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