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丹,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和别人似乎不一样,别的小朋友每天都有爸爸妈妈来接他们,而我每天都是家里的保姆来接我。
我并不知道我的爸爸妈妈去哪里了,我只知道的是,我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礼物,想要的玩具,洋娃娃,漂亮的衣服,小皮鞋,我都可以得到,可是唯独别的小朋友都有的爸爸妈妈,我却没有。
可是慢慢的我也觉得无所谓了,家里面除了我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小时候太调皮了,从来不跟我一起玩,愿意跟我玩的小朋友也很比较少。
养成了我比较任性的习惯,妈妈看我的次数非常的少,一年之内我只能看到两三次爸爸妈妈的样子,不过爸妈给的零花钱是越来越多,慢慢的我长大以后越来越清楚的知道原来我们家是一个很有钱的家庭,和别的人不一样,别人的家庭都在为了钱奔波烦恼,而我们家的钱似乎怎么花也花不完?
家里似乎根本没有人管我,我的学习成绩好不好,也没有人管,我和同学相处的好不好?也没有人管,总之我是一个非常自由,而且有钱的人。
上学的时候,我的身边总是跟着一大群人,因为我会请他们吃冰淇淋,请他们吃快餐,请他们吃自助餐,所以他也这些人对我很衷心耿耿。
我已经记不清我第一次恋爱是什么时候了?总之和我恋爱的男人很多,和我在一起的男人必须要听我的话,因为他们很多时候都要花我的钱,这让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一个心态,男人花我的钱就必须听我的话,就必须伺候好我,否则的话,我就要换一个男人。
我的第一次,所有女人都认为宝贵的第一次,被我稀里糊涂的给了一个我已经记不得的男人,其实那个时候我应该挺爱那个男生的吧!
后来我进入了大学,换男朋友对我来说就好像换一件衣服那么容易,我开始挑剔的观察每一个男人,长的好的身材不好的不要,身材好的,长的不好的也不要,我身边的男人,要不然就是身材好,要不然就是长的好,除了有这些条件以外,还必须要会哄我开心,当然了,某些方面的能力自然是要超群一点。
当两个哥哥都进入公司开始工作的时候,父母居然选择了回国,这个时候他们有试图想过管理过我们,可是他们这个时候才发现我已经大了,不是他们可以管理的了的。
而父母似乎也有些老了,这么多年在商场上打拼,他们都太累了,甚至不想再管理我们了,按照父母之前的设想,他们现在已经替我们兄妹三人赚到了,我们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钱,所以他们两个需要去休息了,其实那个时候他们年纪没有很大,也只不过才50出头而已。
而父母之所以并不管我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发现家里面除了我有问题之外,两个哥哥的问题并不并不比我小,父母开始催促大哥先结婚,希望大哥做一个好榜样,可以带动我和二哥。
让父母没有想到的是,大哥直接选择在美国找了两个代孕母亲生了两个孩子,来给父母交差,父母知道之后也是气的不得了,可是大哥却很自然地说道,如果他们想要后代,那就只有这个办法,否则的话就没有。父母被大哥气的不轻,可是也拿自己的孩子没有办法,我不得不佩服大哥。
我自己虽然也照顾了一点点生意,但是只是家族企业中最小的那一部分,其实只是我当做游戏的一些生意。
哥哥们,并不管我,他们只是给我该有的股份和分红,其他的他们并不在乎我做什么?我越来越喜欢去夜店,不光是因为我喜欢喝酒,而是在那里有很多年轻的男孩子,那些男孩子好像商品一样的,任我挑选。
每次看到那些帅气的男孩子,我只要稍微洒出一点钱,而这些钱对我来说几乎是微不足道,这些男孩子就乖乖的跟着我,甚至主动的追求我。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产生的结果就是我已经忘记了,该用真心去跟人的交往,在我的心目中,我觉得似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钱去解决。
那些我想得到的衣服,我可以花钱去买,那些我想得到的包包,我可以花钱去买,那些我喜欢的男生,只要我给他们钱,他们就会乖乖的听我的话。
不管我有多少个人,甚至我可以同时交往三个男朋友,他们也不敢对我有任何的怨言,因为他们都需要靠我的钱来养活他们。
两个哥哥的生活,并不比我健康到哪里去?二哥是一个健身狂,每天只知道在健身房里面拼命的练自己那一身肌肉,大哥似乎跟我差不多,女朋友换了左一个,右一个,我感觉大哥好像并不会爱人一样,至少我是享受爱情的。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我会一直过下去,一直到我有一天在酒吧里面遇到了一个人,酒吧里每天会安排一些年轻的男孩子,其实说白了就是酒吧里面出来供人消遣的男孩子。
让他们穿上帅气的西装,在酒吧的T台上走秀,供人观赏,供人挑选,那一天酒吧的经理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两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第一个男孩子长得非常的阳光帅气,而第二个男孩子虽然有些冷冽,但是看上去更加的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气的男人,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迷人的人,比那些明星还要迷人。高挑的身材,英俊的脸庞,还有完美的身材,这些都无比的吸引着我,我几乎感觉到自己喉咙发痒,口干舌燥的那种感觉。
当时我就下了一个决定,就算是我身边的男人全部都解决掉,我也一定要得到这个男人,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完美的男人。
我派人跟踪他,调查他,很快我就知道了,他的全部底细。他居然是一个非常穷的穷小子,这件事让我挺满意的,因为只有穷小子才会在我的金钱面前屈服。
但是让我调查到的另外一件事就是他居然有一个女朋友,而且这个女朋友还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这让我有些难过,我不愿意跟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虽然我经常同时拥有好几个男人,可是我自己确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我的男人们。
我想尽一切办法的接近这个男人,我跟踪他调查,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居然因为打架的事情被抓进了派出所,这件事情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对于我来说,保释一个人出来,对我来说几乎是很简单的事情。
我只是稍微动用了一下自己手里的权利,就把他救了出来,他看到我之后自然也是非常的感谢,不过我看的出来,他对我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感谢而已。
但是仅仅只是感谢对我来说是不够的,我要想办法让他来到我的身边,让他见识到我是有多么的实力,当然了,我自己也觉得自己长的是非常的好看,虽然我的年纪比他们大了一些,但是我总觉得女人到了我这个年纪才是最美的时候,小女孩子有什么好的呢?
我继续跟踪的这个男人,我已经调查到这个男人叫做李朋,是一个安徽人,没想到在那样一个小地方,居然产生了一个这么帅的帅哥。
那天晚上他走秀的那套西服是一套名牌的西服,最后由我买下来送给了他,我让店员给他退了衣服,然后在他买手机的时候就悄悄的为他付了钱。我把他看中的所有手机全部都买下来,为的就是让他知道我有非常大的实力
终于这个小帅哥注意到我了,愿意和我在一起吃饭,我带着他去了一家我最喜欢的餐厅,一顿饭钱花了,这个小伙子半年多的工资的钱。
我当然不会让他付钱了,不过我就是让他知道我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女人,而他只要跟我在一起,就会得到非常多的钱,我让他来当我的司机,每天让他看着我500多万的豪车,在路上自由的潇洒。
其实我并不需要司机,可是我只是想让他多在我身边呆一呆,即使他在我身边呆着,我也让他知道我身边的男人有很多,每一个都是冲着我的钱来的,而那些长得并不如他的男人,只是因为得到的我的喜爱就可以得到非常多的钱,我知道没有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很快他就会沦陷在我的身边。
我给他布置的任务很简单,每天早上在我还没睡醒的时候,他就需要来到我的别墅,他可以在这里看电视,玩游戏,但是他要等到我睡醒的时候送我去我想去的地方。
我每天晚上会和不同的男人回家,那些男人肯定会比我走的早一些,每天这些男人都会在李朋面前慢慢的炫耀他们在我这里得到了一切。
在他们眼里再多的钱在我这里,并不是很多,在他们眼里昂贵的车子在我这里,也只是代步工具而已,而他们想要在上海这个地方立足需要买的房子,我可以有很多套。
我给我的那些男人们送钱,送房子,送车子,慢慢的我看的出来,李朋的眼睛里也透着一点点的好奇,他可能好奇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钱吧!
而我对李朋自然也是有着好奇的,越是和李朋接触,我越是发现我身边的这些男人都不如他,不光是长相身材,不如她就连个性都不如他。
李朋从来不会因为我是一个有钱人,对我选择背弓屈膝,我本来以为他一个星期就会沦陷在我的身边,可是都都过了一两个月,他每天只是做好一个司机该做的事情。
如果我不需要他做的时候,他可以立刻开车回家,因为他有他的女朋友,还需要陪,这让我非常的吃醋。
可是越是这个样子,我就越是对李朋起了强大的征服欲,我觉得这个男人总有一天会成为我的男人的,果然和我想的一样,有一天当我还在楼上舒舒服服地睡觉的时候,从来不上楼的李朋居然上楼来,我欣喜万分,毫不犹豫的搂住了李朋。
我们两个终于在一起了,这让我非常开心,可是我知道李朋还没有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他和我在一起,只是对我产生了一些兴趣,甚至他就是为了我的钱来的,可是这又怎么样呢?他竟然是被我的钱来的,那么我有花不完的钱,他是不是就会一辈子对我有兴趣?
但是我发现一点,还没等李朋对我产生依赖,我居然已经对李朋产生了依赖,我越来越受不了李朋周旋于我和那个女人之间。
我想要独自拥有李朋,我告诉李朋,只要他愿意跟我在一起的话,我甚至愿意为他和其他所有的男人断了联系。
当然啦,只是表面上断断了联系,虽然李朋在个各方面都优秀的让我无可挑剔,但是我总是喜欢新鲜的,尤其是那种偷偷做的感觉,对我来说是最幸福的感觉。
李朋在我的金钱的诱惑下,也终于愿意和他那个女朋友分手,他那个女朋友提出了1000万的分手费的要求,真是好笑,1000万对我来说是只是我的零花钱而已。
仅仅只是花了1000万,我就彻底得到了李朋,李朋和那个女人彻底的分了手,虽然表面上我也和我的那些男人们全部都分了手,但是实际上背地里我依然会去见见他们。
李朋依然只是我的一个玩物,不过我还是给李朋很大的面子,因为李朋实在是我接触过所有男人当中最完美的一个,这么完美的男人,我可不希望他属于别人。
至于那个曾经跟我争斗过李朋的人,她再也没有资格和我争取了,不过李朋在我身边也是有条件的,他说了,他只在我身边五年,五年之后他就会离我而去,也许五年没到了,我就会先对他厌倦了吧?到时候不等他自己离去,我就会先打发了他,那个时候我真的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