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怕了,断断续续地说道:“大师哥,您别误会。我真的没有对不起一诺,只是这两天她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我也一直在找她呢,很提心她的。”
大师哥指着我狠狠地说道:“小子,要是让我知道了你负了一诺,我肯定饶不了你。前两天我看见一诺,感觉她怪怪的。”
“大师哥,谢谢您救我。”我转移了话题。
穆一诺的大师哥叫赵老六,他说他前两天见到了穆一诺,我心里挺安慰的,她没事就好。他今天来是想看看自己的师妹,发现她不在我这里,再加上我有些心虚,这才发了火。也是从他的口中得知,要害我的人是鬼眼蹉跎。
鬼眼蹉跎本是茅山派的弟子,却心术不正,他所修行的道法,都与尸体有关,不但可操控僵尸,行尸,地尸之外,还修行一身其他的邪门歪术,不断害人,遭到了正派人世的打压。
大约在二十年前,鬼眼蹉跎突然销声匿迹,后来被茅山派的人发现了行踪,茅山派便立刻纠集了十几个各大门牌的高手,有阴阳代理人,灵山盟,甚至是佛道高僧火速赶到鬼眼蹉跎的藏匿之处,就见屋子里摆满了好几十具尸体。
两方人一见面便动起手来,鬼眼蹉跎同时操控好几十具尸体与正派人士大打出手,丝毫不落下风。谁也没有料到鬼眼蹉跎会如此强悍。毕竟鬼眼蹉跎是一人之力,光从体力上来说他就拼不过这些人,这些人打了三天三夜,鬼眼蹉跎渐渐的体力不支,受了重伤,但正派人士也好不过哪去,其中有几个正派人士被鬼眼蹉跎的鬼眼所伤,瞎了。
这一战惊天地泣鬼神,从此鬼眼蹉跎再也没从江湖上出现过,有人说他已经死了。没想到今天这鬼眼蹉跎突然出现居然想杀我,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与这鬼眼蹉跎无怨无仇的,他为什么要害我。几十个高手都打不过他,我能保住这条小命真是个奇迹。
赵老六嘴里叼着根烟,对我嘿嘿笑了两声,说:“你小子你也够倒霉的,怎么惹上了他?”
“我哪知道。”
“你这两天小心点儿,那鬼眼蹉跎再次出现就为了对付你。我还要找找一诺。”说完他转身就走。
“诶……”
赵老六回过头,说:“你还有事?”
我张了张嘴,说了句没事。本来我想让他留下来,一是问问一诺的事情,二是要是那个鬼眼蹉跎再次出现,我可怎么办呢?昨天我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但是看到他的冷漠的眼神,好像我的死活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说的也是,毕竟穆一诺不是我老婆,与他也只是一面之缘,没理由求他。
求人不如求已,还是好好看看《鬼术》吧。
赵老六看出我的心思,从身上掏出了一张黄符给我,说:“你把这东西收好,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可是保你一命。价钱给你打个五折,一千块钱吧。”
“一千块钱?你怎么不去抢?”
“你要不要,这东西有钱你都没地买去,你要不要吧?”赵老六说着就要把纸符收回去。
“大师哥,不埋您说,我身上只有这一百块钱了?”我从口袋掏出一把花花绿绿皱皱巴巴地零钱。
赵老六有点儿失望,还是一咬牙,“一百就一百吧,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掉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我几乎一夜没睡,《鬼术》后面很多的内容我都没看过,就算看过的,也没记在脑子里。不过事情过了半个月,也没再遇到那个鬼眼蹉跎,让我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而洪晓雪奶奶留给我的那家超市,也让我开了一个半仙店。
可是这个半个月的时间里,两边的半仙店连一个生意都没有接到。如果不是洪晓雪奶奶留下了一些积蓄,恐怕我还得去工地搬石头,每次落魄的时候,师父都会被我问候了一次又一次。
不过,再怎么骂自己的师父。也改变不了没钱的困境,晚上的时候我偷偷的收拾了两件衣服,打算去工地干活。还不能让洪晓雪知道了,她要知道了,肯定不让我去。可是我实在受不了吃软饭,靠一个女人来养活。
晚上大约十点多的时候,我还在看着师父留给我的《鬼术》,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推开了我的门。屋顶上的风铃并没有响,她应该是个人。屋里的灯光明亮,我看清楚了这个女人的样子,她长得不错,可是浓妆却掩盖她本来应该有的清纯。
俗。这就是我对她的评价。
大晚上的来这种地方,肯定没好事,我习惯性的眯起了眼睛,她的头顶没有冒出黑气,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她一进屋子,我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异味,说不上来那是一种什么味道,不像是臭味,但闻了让人有点儿恶心。
女人焦急地走到我的前面,张口便说:“大师,这两天我老公她身上的这种味道越来越浓,把我都感染了。”
我让女人坐下,认真地听她的讲的经历。
她叫方桐,是个大老板的小三。她之所以晚上出来,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的身份。她说她老公最近这几天,一到晚上就会散发出她身上的这种味道,而且像死人一样怎么了叫不醒。她带他去过医院,可是医院给出了解释是这种味道与生俱来,像体香一样,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方桐不相信,这种味道是最近才有的,于是她想让我去他家看看,她觉得家里进了不干净的东西,还掏出了两千块钱推到了我的面前。
两千块钱让我的眼睛一亮,立刻决定去她家里看看。
我想她不应该是个骗子,想谋财害命,一是我没钱,二是这个女人的那个LV的包包就十好几万,应该不会干出这种事。出了店门,方桐掏出了车钥匙,按了一下,我看到停在路边的黑色奔驰闪了一下。
方桐的家住在艾利枫叶,那是整座城市最豪华的别墅区,还有大量的原生态的果岭,住在那里的人没有千万的资产根本买不起那里的房子,像我这种社会的低层,连物业费都交不起。方桐住的别墅挺大,她把车停在车库里,带着我进了屋子。
开门的那一刻,方桐身上的这种气味扑面而来,我有种想吐的感觉。我仔细地闻了闻,这味道是好像东西腐烂散发出来的气味。我记得我小时候的一个夏天,在树林玩耍的时候,这闻到过这种气味,在树林找了半天,找到一只被人扔掉的死猪。它躺在草丛里,身上爬满了蛆虫,空洞的眼睛盯着我,腐烂的肉流了一片。
对,就是这种味道。
“你真的确定这种味道是你老公身上散发出来的吗?”我问方桐。
“我确定。”方桐用力地点点头。
方桐带着我走到卧室的门前,推开门,这种腐烂的味道更加的浓烈,胃里一阵阵的翻腾,使劲的咽了几口唾沫才没喷出来。我浅浅的呼吸,跟着方桐走到卧室,她猛得掀起盖在胖子身上的棉被,味道正源源不断的从胖子的身上散发出来。
我看到了胖子被浓浓的黑气包围着,他可能要死了。可我想不明白,方桐和他睡在一起,怎么身上没有这种黑气呢?看来这股煞气的目的性很强,它要对付的就是床上的这个胖子。
“这几天,你们都做过什么?”我问道。
“我们……我们……”方桐吞吞吐吐,似乎有难言之隐,“我们前几天吃了一顿烧烤。”
我有些奇怪,谁没吃过烧烤,“烧烤怎么了?”
“他们吃的是人……人肉!”
“啊!”我不由地张大了嘴巴。
方桐说床上的这个男人叫杜才华,年轻的时候是个地痞流氓,不过后来做起见不得人的生意,而且买卖越做越大,她是为了他的钱才做了小三,家里有弟弟妹妹,还有上了岁数身体不好的父母。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也有点儿反感。是做小三的人都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就像外国坏声音一样,那些参赛的选手,不是孤儿,就是爷爷奶奶住院了,反正命运都挺悲惨的。
杜才华前几天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他带上了方桐,方桐当时只是觉得奇怪,杜才华的朋友都是有钱人,吃饭的地方都是大饭店,酒楼。可是杜才华带她所去的地方十分的偏僻,远在郊区,连个路灯都没有。他们打听了好几个人,才找到那家叫大阳的饭店。
饭店门口挂着一个不起眼的招牌,普普通通,但是走进去之后,方桐不由地吃了一惊,里面装修的十分豪华,甚至超过五星级的大酒店。杜才华的老朋友陆长存早已在包间的门口等着他们了。
包间里还坐着几个人,方桐一个都没有见过。
服务员走进包间,问他们这些人要不要开饭,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方桐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杜才华什么没吃过,也从来没见过他这种表情,一脸的期待。
很快服务员端着一盒子走进来,放到桌子上,打开盒子,刹那间,方桐看到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个大约八九个月份大小的婴儿,像在母体里一样蜷缩的身子,手指靠在嘴边,就像要吮吸自己的手指。
方桐惊呆了,她感觉自己的心在狂跳,恐惧蔓延全身,他们竟要吃人。
服务员麻利挥起刀子,一刀一刀把婴儿切成了小块,穿在竹签上,打着了烤肉机……
方桐在也受不了,捂着自己的嘴,跑到洗手间里狂吐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