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忽然就想起了些什么,也明白了些什么,酒也就有些醒了,啊,是了,好大的胆子,怎么居然给忘掉了,自己是个杀人犯呢。这样一想,冯志明的心里猛一激灵,身上就有些发冷了,于是那酒就再也喝不下去了。
不管他冯志明怎么想,太阳却依旧明媚的照耀着,照得小小的凉粉店里阳光灿烂,看上去热闹又热烈。几个大汉们照例在那里玩着他们的牌喝着他们的酒,那几个小女生也依然在那里窍窍私语,老板娘在柜台后边专注地看着一部饱受国人痛骂的抗日神剧,一只肥大的猫,正在柜台上懒散地睡着……
没有人注意到冯志明的存在,实际上除了那个为他端酒送菜的老板娘之外,甚至都没有什么人多看他一眼,也就是说,他这个杀人犯在这里坐着,并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什么威胁,他并不可怕,也不会有什么人怕。在小店里消费的这些男男女女的眼里,他冯志明或许只是一个来到小城里观光的吃饱了撑的没什么事可干的旅行者而已,是不值得奇怪的。再则说了,这年头,这些人多了去了。
可分明的,不管别人怎么看,看还是不看,冯志明自己却是明白的,却是害怕的。没错,他的确是心虚的,做出这样的事来,又来到了人家林柯丽的家乡,坐在了人家林柯丽的乡亲们之中,他也没法子不心虚。事实上他本来是个喜欢阳光的人,阳光象征着温暧,阳光象征着快乐开心,阳光也象征着生命的美好和正大光明,可此时,对于冯志明来说,阳光却象征着暴露和被发现,让他没法子不害怕。
既然害怕了,那就走吧,那就快快地离开这里,那就想法子避开并躲着那阳光,藏到一个让人看不见的阴暗的地方去吧。可冯志明又实在是不知道还有哪里可去。是啊,在这样大好的时光里,处处阳光普照,又哪里有什么阴暗可供他去躲藏呢。没有办法了,既然没有什么地方可去,那就还在这里呆着吧,那就尽量地缩起手脚,避开那阳光呗,因为好歹这里还有他喜欢吃的凉粉和他喜欢喝的啤酒。因为好歹这里还有这么多的人相陪着自己,虽不认识,却又是那么遥遥地坐着。对了,这冷粉其实更是人家林柯丽的最爱,自己只不过才来吃了这么一次,但那味道却又确实是好的,是一吃就让你忘不掉的。那么,那么这家小店,林柯丽来吃过吗?还有,自己此时正在坐着的这张桌子,乔依丽也有坐过吗?噢,不用想了,一定是来过的。不用想了,人家一定也是坐过的,因为这可是一座属于林柯丽的城,对于这座美丽的小城来说,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观光客,一个过客而已,小城是记不住这里曾经来过一个自己的。
但林柯丽却不同了,在这座小城里处处都应该有过她的影子,那些个小吃店,那家电影院里,对了,还有小书屋,礼品店,哪哪都是。放了学,或者是在某一个阳光同今天一样灿烂的周日里,她和她的几个小伙伴相约在一起,有说有笑地走在这条街上。她们在这里瞧瞧,又在那里看看,却又是什么也不买,只是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转着。那么最后呢,最后一定是走到就像现在他坐着的这样的一个小小凉粉痁里,然后一人一小碗凉粉,小口小口地品着,继续开心地聊着。
那么,她是那么的好看,那么的美,会不会又是走到哪里都会有不少男孩子们追随的脚步和目光呢?噢,一定是的,肯定会的,备不住还会有那么几个胆大一点的男孩子,悄悄地跟在她们的身后,一会儿打一声口哨,一会儿又出个什么洋相,来拼了命地想要吸引一下她的注意呢。
啊,多么美的画面。
那么,在那些偷偷追随她的那些个男生之中,会有她看的上的,或者说是让她比较喜欢的吗?那么,她所喜欢的那个男生又该是什么样子呢?帅是肯定的了,怀春的少女,谁又不喜欢帅帅的男孩呢?别的呢,一定是高高的个子,长长的腿,记得她对自己说过她喜欢个高的男孩。唉,对了,会不会那男生有点像自己呢。
想到这里,冯志明偷偷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