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灭日盟寨
这个拾荒少年,喜欢替属于自己的东西改名,自己却从来都没有名字,姑且便叫他做药童吧,据说,在少年长大的那一个部落中,所有被挑选的少年人,都被叫做药童。
拾荒少年从来也没有计较过自己名字的含义,又为什么大家都被叫做药童。
毕竟,名字与食物,还是食物比较重要。
荒原上的流民,他们赖以生存的三大要素:食物、水、交配。
据说,少年是被捡来的,就在他还在襁褓的时侯,刚好被遗弃在那个部落之外,某个拾荒老人刚好路过,刚好把他给拾荒了,刚好又想把少年养大后作为食物的储备。
不错,少年的命运,本来只是为了作为食物的一种存在。
部落中的每一个新人口,都必须先接受部落中头人的祝福,可却在那次祝福祭典之后,少年的命运却被提升了些许,从此不用再被视为食物的存在,拾荒老人更替这本来的食物命名为药童,却是从来没有跟少年说明原因。
少年自此便跟着拾荒老人一起生活,并跟着其它同龄药童一起进行变态的修炼,更是因为他的乖巧和漂亮的外表,令得老人对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喜爱;自此,少年便在老人身上学到了许多在这个时代必须具备的,生存技巧。
可是,在少年八岁的那一年,却意外地发现了,所谓的药童,他们的命运将会是如何的惨不忍睹,这一切都是一个叫做苭茼的女孩子告诉他的,说起这个女孩子,到如今还是感觉到她的神秘和怪异,可是在接触深了之后,却又感到互相之间的那份亲切,这女孩子最后还帮助少年逃离了那个部落,那便是少年口中的那个鬼地方,离开那个鬼地方的时侯,少年身上只挂着一串代表着祝福的骨头项链,没有带走其它。
八岁的少年便这样在荒原上活了下来。
两年以来,他在荒原上一直独自的流浪着,并在每一天中不断的学习着如何生存着,荒原上有着恐怖的变异生物,更有着各种吃人的植物,没有人知道,少年是怎样捱过来的,也没有人知道,少年曾经跟一群嗜吃腐尸血肉的狼群一起生活过一段日子,更学懂了些许狼语,跟腐尸狼王的不断搏斗之中,学会了一些杀人的方法,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求生之道。
狼群更为少年提供了食物,尽管腐烂的尸肉对少年来说并不算是美食,却是赖以生存的必须营养,少年更爱的是面食,哪怕是明明知道变异谷物对一个流民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东西。
荒原上的一般流民,在生存的过程中,自然会出现变异的特征,要不夭折而死,要不就是各种变异,骨骼脱落、皮肤糜烂、磷化、或是长出各种肿瘤,水泡...等等。
然而,在少年的身上,却是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异特征,他比任何人都能更健康的活着。
他的容貌甚至是腐尸母狼也为之动容,他的身高在这个沉沦时代并不算突出,超过两米的变异人,他也遇见过不少,少年的皮肤是健康细腻的小麦色,浮动着圣洁的光辉。棱角分明的阳刚脸型,纯黑的长发被简单的束在背后,水蓝色的双瞳,似乎永远无法对焦,还有那一抹总挂在面容上的微笑,显得整个人的气度有些邪魅的味道;尚好少年有盖着兜帽的习惯,大致可以把自己的容貌完全掩蔽住;否则,荒原上的雌性生灵,将随时被少年的外表引发致欲-火焚体。
荒原上并不存在任何严谨的社会制度,就算有,也不是像少年这样属于荒原上最卑贱阶层的人所能了解的。
在这两年的流浪期间,少年经历过的种种让他了解到,荒原上最低贱一层的个人单位是流民,像他自己一样,但是一般不会像他一样的孤独活着,为了生存,流民通常以群居为主,小股的流民数量大约在6至10人之间,少年遇到过最大的一股流民,也不过是差不多50人罢了。他们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对优势配偶领导,而以几个家庭为一群的,则以最强大的那个头人为领导。
他们为了躲避战乱,或是寻找适合生存的环境而四处奔波流徙,或者是互相争夺食物、女人、领地...
在荒原上,什么都缺,唯争夺不缺。
当中也许有一些流民更是为了妄图寻找那个旧世界的宝藏的;当然,这只不过是流传在流民之间的一种传说,或是笑话罢了。
如果能够发现到合适的聚居地,那是指某个还存在稀有水源和食物的废墟,他们会建立起部落,一个部落一般在200至500人之间,部落并不接纳单独的流民,认为他们没有什么价值,哪怕是作为食物的价值;只有来自不同等级的家庭流民团体才能加入部落,这代表着战斗力与繁殖能力,各个小团体的原来首领会选出在他们中间最强大的成为头人,选举过程一般会运用荒原上最普遍的方法:
杀戮!
头人一般是部落之中,武力值最高或是最具智慧的人。
荒原上的气侯变化特别大,昼夜温差往往超过60度,如正午时温度可超过40甚至50度,而夜间又会低至零下30度,天空被那浓厚的紫灰色云层紧紧的压叠着,偶尔才会看到一丝薄弱的暗灰色阳光。
荒原上的第一荒是水荒,荒原上多风少雨,却经常听到云层里的雷声,风却是热的;更何况,下雨不见得是一件好事,雨水中所蕴含的毒害往往是一般水源的数十倍,而且还含有很强的极重酸性。即使过去了那么多年,能存活下来的这一代生灵,比起他们的先祖辈,变异得更能适应这样的生存环境;但是,如果在雨水中逗留太久,后果恐怕就是皮肤溃烂见骨而死,这依然是一件令人心悸的事情。
其次,便是食物之荒,荒原上大部分的土地上,都是长满地衣的经年冻土,土壤自然肥力很低,必须花费极大工夫,才能改造为稍为适宜农用的耕地;所以,谷物的价值比起一般变异动物的血肉矜贵的多,面食和酒,绝对是荒原上奢侈的美食。
起码,少年是这样认为的。
荒原上,为争夺资源和女人而起的杀戮是最普遍的行为,流民与流民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杀人或是被杀,吃人或是被吃,这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切为了生存,仅仅而已。
当一个部落没有在竞争过程之中被毁灭或是溃败,反而得以壮大发展之后,或是几个部落的合并,逐渐地会形成另一种群居形态,荒原上的流民称之为“盟”。
一个盟,起码由5000个流民以上所组成,基本已具有那种旧世界小城镇的雏型,盟主是一个盟寨里的最高权利代表,为保障自己的权利得以彰显,除了讲究个人武力值,盟主更会建立起只属于个人的兵团,或是聘用强壮的流民为佣兵。
盟寨里容许以物易物型式的交易,也容许流民作短暂的逗留,条件便是必须交税。
作为盟主,他们享有绝对的特权,可对流民进行剥削和压迫,榨取每一个流民的任何一点点剩余价值,一个盟的律法原则很简单,那便是盟主的意志高于一切。
离开那片废墟后的第三天,少年来到了这个名字叫做灭日盟的地方,少年抖了抖那捡来的破水壶,里面有酒,少年一直舍不得喝上一口,在这个沉沦时代,再劣质的酒也是稀罕玩儿;而且,也许是酵母的作用,酒中的毒害含量比清水要低许多,尽管少年从来不懂什么叫做珍惜,可是他还是凭着些许直觉,这一壶劣酒也许是他如今最宝贵的财产,或许能够为他改变命运。
灭日盟,据说早在沉沦时代初期已经存在,现在大概居留住两万多人。
初步观察,单从那一帮负责看守在盟寨外的守卫的嚣张态度来看,这里,绝对是一个势力十分强大的盟寨。可是这一切都不是少年需要理会的,少年来这里的目的只不过是想变卖了这一次拾荒的成果,交换点食物,然后又回到荒漠,或是寻找另一个废墟而已。
少年向守卫递交了一根铁器,算是在灭日盟逗留的税金,并老老实实的脱下了兜帽,让守卫们刻意刁难的所谓检查之后,来到盟寨里最主要的一条交易大街上,对于形形式式的摊档,熙熙攘攘的人群,少年没有太大兴趣,很快,他的目光便停留在前方不远处的面食摊子上,嘴角扬起了些许微笑,正想举步向前之际,眼前却是一暗,少年举头看去,却被一只长满肉瘤的巨手阻拦住,同时,感觉到了几道淫秽的目光正在盯住自己,只见一个两米多高的巨汉正在满脸淫笑的打量着自己;假若,眼神能够蹂躏人,少年早已被这巨汉凌-辱了许多遍了。
少年被这个巨汉盯得很不自在,刚刚还挂着的微笑,一瞬间变得如刀锋冰冷。
少年还没有任何发作,巨汉已经张嘴说话,唾沫还喷了少年一脸。
“小子,找个地方耍耍?呵呵。”
跟在巨汉身后的几个男子一起哄笑着,引来了一群围观者。
围观者一下子便发现了少年那俊美的外貌,皆纷纷啧啧的品评着。
少年面无表情,冷冷的道:“滚开!”
然后右手一拂,要把巨汉那恶心的巨手扫开,巨汉轻蔑的一声哂笑,心想这小子比起自己的体格还差远呢,自己两米多的身高,180公斤的体重,还不能把这个看来不够70公斤的小子推倒?
推倒之后,这粉嫩的小鲜肉...
巨汉淫笑着一手举起拳头,另一手想抓住少年的手腕,一边桀桀的道:
“来吧,你大爷我...”(接下来估计是想说怜香惜玉什么的。)
巨汉不介意先让少年狠狠的吃上一拳,学懂了什么叫做听话再说。
只见少年右手一翻,化拂手为拳,解开了巨汉的来势,拳头已然贴在巨汉的胸口上。
巨汉一愣,他完全能看清楚少年出手的每一个细节,却捉拿不住少年的手腕,胸口蓦地一震,身子已是不由自主的向后倒飞出去,“呼啦”一声,撞倒了身后的几个男人,在半空之中,巨汉“哇”的一口鲜血直接便喷射而出,还没倒地,人已经昏死过去。
围观的人群顿时哗声四起,还隔杂着几声幸福的吟喘之声,他们都不了解少年是怎样做到的,但是某些对少年的身体感兴趣的,包括男人和女人都心中了然,这俊美的少年绝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
当然,个别的女人还在一厢情愿的盘算着如何跟这少年,耍上一耍...
少年一直很清楚自己的实力,一般人会认为力量跟体格是挂钩的,肌肉越发达,产生的力度便越大,就像这个巨汉的想法一样,那是因为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力”的概念上,而在少年成长的那个鬼地方中,少年早已经掌握了把“力”转化成“劲”,这跟少年自小便进行的变态修炼有着莫大关系。
举个例子,假如按少年现在的肌肉水平,若以全力打出一拳,大概是他个人体重的4至5倍,不会超过300公斤,倘若少年在出拳前先运劲,发出的拳劲便能再提升到接近5倍,1500公斤!
还没有包含少年自小习练的那套拳法,能够让他在发劲的那一瞬间所引动出来的爆炸力,这便是少年目前的战力水平。
除了自小便开始进行的那种专门针对药童成长的变态修炼之外,还有格斗的技巧、速度、敏捷、灵活等的能力,都在少年与狼群一起生活的时侯,跟狼王不断的战斗中成长,不断成熟。
少年了解自己最弱的是肉身的防御力,但是,身体的复原能力却是惊人的;当初,哪怕是狼王的爪痕再深,每次复原后,身体硬是找不到一条疤痕,最初被发现时,也曾经让狼王畏惧不已;而且,少年奔流着的血液并不是纯粹的血红色。
少年知道自己的身体或许有着一些秘密,所以,他宁愿单独流浪,尽量不跟任何人接触。
所以,少年也尽量不让自己流血受伤。
所以,一旦出手,必尽全力!
假若刚刚让巨汉击中自己,哪怕只是一拳,也够少年好受的。
巨汉的党羽大声吼叫道:“不知死活的臭小子!胆敢得罪我们黑熊兵团?”却没有人敢再迈前一步,巨汉在这几个男子当中,武力值算是最高的,现在还倒在地上不知死活呢。
“黑熊兵团?”少年喃喃低语,似乎也曾经听说过这佣兵团的来头,他缓缓的举起头来,轻声说道:
“好吧,既然已经得罪,那便得罪到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