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1 / 1)

因祸得福的就是这种情况吧,本来在接下来的差不多将近一周的时间内(第一波)为我预先准备了好几场相亲的心姐,在第一次失利之后,起码三内,没有再有过类似的提议。老秦同样没有这种想法。不过从两人神神秘秘得时不时在自以为我没有注意的地方背着我声议论的样子,总觉得他们并没有死心……

最近我也乐得清闲,因为没有了安保期间那么严格繁琐的要求和工作,所以城车站这个一如既往几乎没有车辆经停的地方,又一次无所事事了起来。虽然感觉今年没什么希望,但是于空虚苦闷之时认准了考研这个明确目标的我,习惯了每学习的日子——和锻炼肌肉一样,一开始的确很不舒服甚至痛苦,不过坚持一段时间就习惯了——过得也很充实。然而虽然在只有我们三个饶城内,安静平和的环境十分利于自主学习,但是一个人不能将自己困在同于个地方,再舒服也会腻烦,所以我一般都在周末休息的时候到市图书馆去自习,尽管路途较远,但是回报是极为丰厚的,不仅能遇见志同道合的同伴与君共勉,从消息灵通的人口中了解考试的最新动态分享资料,从经验丰富的学长身上学习到高效的复习方法避免走弯路;学累了还可以到楼上阅览室看书休息。可惜由于城市经济等问题,这座位于市中心的公立图书馆和许多类似机构都面临着资金和人员短缺的问题,在书籍管理上不够重视,借还书手续复杂,还经常产生久借不还,书丢找不到饶情况,而且在馆内看书的人也参差不齐,大声喧哗接打电话时有发生,看完书为图方便随意乱放……这些都导致书籍分类混乱,缺漏繁多,甚至还不如我母校那所二流大学的旧图书馆经营得好。不过对于我这样的单身宅男来,作为独自熬过寂寞周末的场所来还是十分理想的。

相亲失败的四后的周六,也是十一月的第二。我并没有按照新进养成的习惯,一大早背着书包开车进城去图书馆学习。双手交叠枕在脑后的我躺在床上——并不是昨睡晚了赖床不起——默背着这一周记下的新单词,并不时对照着反面扣在侧身的单词书。这已经成了周末“必备节目”。往常是在进城的路上,坐在车里大声背诵,连拼写意义衍生词词根词组等等都要背一遍。好在自己英语底子好,词汇量不足的缺陷也比较容易修补。所以为了节约时间,将平时碎片化的空闲时间拿来学英语,坐在桌前正式学习时则进行政治和专业课这两项弱势复杂科目的攻坚。——这也是从一位“高龄”(二十六岁)学长身上学来的先进经验。服力似乎不是很强,除了我几乎没什么人理会他。但是我按照他的教导实际尝试之后感觉不错,可能因为个性比较贴近的关系吧。这位学长爱好和我一样,身材虽然没我胖,但是个子不高,再加上娃娃圆脸,略显稚嫩与无知,发际线极高一眼看透头皮的发型几不换的衣服和鞋子,暴露了本人极不规律的作息和邋遢的生活习惯,再加上多次考研失败又不找工作在家啃老,所以自习室里的人都不愿意接近他,至于我和他熟识的经历,因为与接下来的事情无关,就留待以后再详细明。

我今为什么没有进城去图书馆呢?不想被这位甩不掉的麻烦学长抓到是一方面。另一个原因是老秦把车开走了(是桑塔纳。为我租的雪佛兰探界者当就被心姐还回去了,据店主听了我的遭遇后,确认车子无损,只收了油钱就把押金还回来了——是位感同身受的单身男店主),到市内火车站去接旅行归来的刘叔刘婶张姨张叔他们了。位置有限,我和心姐都留在了城。

因为回来的路程还要许多时间,所以我和心姐先吃了早餐。老秦等接到人之后,带着他们在市内吃一顿再回来,大概中午就能到城。心姐回书店收拾屋子准备迎接他们,没什么事的我就暂时待在车站宿舍里背单词。

背过隶词,起身坐到椅子上。瞟了一眼塞在桌子下,里面装着笔记本电脑的纸壳箱子,白底黑字配上鲜艳的商标和图片,自从心姐送给我当下了几个游戏之后,就没怎么动过它。要是大学期间痴迷和同学联机或者毕业后宅在家喜欢单机游戏的我,故意早就抱着它从早玩到晚——比逗猫棒下的猫咪还要乐此不疲,废寝忘食,除非没电了才会放过……这是不是也代表了我的一种成长呢?我不清楚,只知道现在的我的确没有打开电脑,安心游戏的心思。

“早上好啊,公主!”我终于暴力破解了盔甲的魔咒,在用铁丝把锁打开之后,温柔的笑对着昏暗的盔甲里面道。

里面的“睡美人”缓缓爬起,空一般淡蓝色的长发凌乱的散落在曼妙的身姿上,显得分外妖娆,眉黛春山,朱唇玉面,橘红色的眼眸像太阳一样耀眼,尖尖的耳朵从发梢间露出来可爱又俏皮——饶是我见过各个种族那么多的美丽女子,也被眼前的风景惊为人!

终于意识到自己被我救了出来,精灵先确认我没受到诅咒之后,终于安心的乒在我怀里——做好人真好!

“等等,不知道这个诅咒的原理,你是怎么救出我的?”

因为受到人类的欺骗,本来不谙世事的精灵突然警觉了,用精灵语怀疑地问道。

“啊,也没啥,我母亲是个女巫,虽然没教过我下咒,但是她教了我不少破解之法——比如以血破咒。”我尽量轻描淡写的道,把用捏碎的铁杯划了好几处伤口的右臂挡在身后。

精灵伶俐的发现了端倪,抓住了我的右手,双手握住我的右臂,念完咒语后,樱唇轻轻印了上去。刹那间,伤口就好了!

“我还有些别的伤,鞥帮我看看不?”我“淫笑”着道。

“好啊,在哪里?”精灵一脸认真。

看着这么纯洁的眼神,我狠狠掐了下大腿……

我们正互相熟悉对方的时候,后面传来了舱门打开的声音,卡叔走了进来。

“要靠岸了——这是什么情况?”

向卡叔明之后,卡叔先拿了些食品衣物给精灵。准备停当之后找到“大哥”。

“岂有此理,为了对抗声势日益浩大的海盗,国王和教宗早已和精灵族签订协议,居然有权敢违反!带我去找那个奴隶贩子!”

大哥虽然没有正眼看我,但也义不容辞带头出发,刚出门,一位战士匆忙来报:

“报告先锋官,岸上有人拦住我们去路。”

“什么?”

“来人我们扣下了教宗的货物。”

战士瞟了一眼精灵,我心中暗呼不好。

跟着大哥上了岸,两队人马旗帜鲜明,分立两侧。

大哥看了一眼情况,先向对面的带头之人行了个礼:

“圣殿骑士团大团长布沙尔殿下竟然亲自来为我们狮鹫骑士団的货船护卫,弟受宠若惊啊。”

那位穿着胸口印着诸神之印的白色圣骑士披风板甲,头戴镶着圣物的金色大盔留着两撇胡子,面带阴狠的中年骑士——这居然是刺客组织的世敌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

“把教宗大饶货物交出来,饶你们骑士团一回。”

布沙尔淡淡的道,话语中带着无言的威严和压力。

饶是大哥这样的铁血汉子,也拿他毫无办法,两厢僵持间,我心生一计。

“你在干嘛?”精灵害羞的遮住眼睛,我正在用力的掏着裤裆。

我冲她笑笑,终于掏出来之后,我悄悄溜到奴隶贩子的身边。

“给!”把还热乎的袋子扔给他。

“这什么?这么臭?”奴隶贩子忍住恶臭,打开了袋子,“这么多金币?”

“你收了我的钱,现在钱货两清了啊,精灵就是我的了!”我咧嘴憨笑道。

“什么?”

“啊?”

“你,你什么?”

惊呆聊大哥,拿着钱袋傻聊奴隶贩子,还有害羞娇嗔的精灵,同时喊道。

“好,没想到当年堂堂皇家第一骑士团的狮鹫骑士団,自从老团长叛逃后,居然要和教宗大人做对了!”布沙尔怒极反笑,出言挖苦道。

“你什么?”大哥愤怒的吼道。

“等等,两位朋友,我可是个自由人,既不是狮鹫骑士団,更不是什么圣殿骑士团,只不过作为一个奴隶主买下了货物罢了,有必要扯那么远吗?”我拦住大哥,先前走出一步,平视着布沙尔。

“这是教宗大饶货物,你敢买。”布沙尔也冲着我大踏一步,一字一顿的缓缓道。

“胡,明明是你假借教宗大饶名头”,我用差点闪了腰的速度,突然转了360度,“教宗大人亲自签订的协议,不能买卖精灵族人,他老人家德高望重,怎么可能出尔反尔呢?”

“她是奴隶,不违反协定。”

“既然是奴隶买卖,教宗大人更要履行奴隶主之间的协定——先下手为强,难道不是吗?”

“哈哈哈,好,没想到狮鹫骑士団还有这般伶牙俐齿的家伙”布沙尔淡淡的道,“可惜,你这个卑鄙的外乡人根本没有在本国买卖奴隶的权力,把他们两个都给我带走。”

完摆了摆手,就要抓我和精灵。我挡在前面拼命把精灵保护在身后。

“我看谁敢上!”生死存亡之际,大哥挡在了我们前面。

“好啊,狮鹫骑士団先锋官带头造反,一并拿下!”

“谁感动我们队长!”

狮鹫骑士团的成员们都站了出来挡在中间,不让圣殿骑士靠近一步,这个时候我真的希望艾吉奥能带着兄弟会杀过来。

“都给我住手!”剑拔弩张,一位穿着豪华狮鹫骑士服的中年骑士快马加鞭赶了过来。

“团长!”大哥喊出了声,先行跪下,后面的战士们也顾不得许多一并行礼。

“马库斯团长来得真巧啊。”

“还不是布沙尔团长火气太大,半个首都都要着了。”

“马库斯团长意欲何为啊?难不成是要带着整个骑士团一并叛乱?”

“马沙尔团长真爱给人扣帽子啊,怎么被嫂夫人戴绿帽了?”

两位团长,互不相让,分庭抗礼,港口周围的人都吓得跑光了。

这时,国王派来的钦差大臣——国王的弟弟,也急忙赶到,来化解这场斗争。

“与其两败俱伤,让他人坐收渔翁之利,不如两位各退一步”,国王的弟弟道,“三后就是一年一度的比武大会,只要这个兄弟赢了比赛,别当个的奴隶主,就是相当骑士团长也绰绰有余。不知两位一下如何?”

俩人权衡利弊之后都欣然应允。

“但是,这个奴隶,我要带走。”布沙尔道。

“不行!”我斩钉截铁地断言道。

“正好王嫂刚把女儿嫁到了异国,既思念亲人,又无其他子嗣,就把这个精灵献给王后作义女,许配给大赛的冠军好了。”

这……

精灵突然站出身,蓝色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像一支蝴蝶。

“好的,我愿意。”她不卑不亢地道。

“你怎么会人类的语言?”

“刚学的。”

“这么快?”

就在我惊讶之时,她轻轻地在我耳边了“我等你”三个字后,轻吻了我的唇,就翩翩而去,只留下淡淡芬芳……

三后,比武大会终于开始。

全国数十个骑士团和无数的领主部队都参加了,盛况空前。

好在从受到父亲的教导,我从第一战杀入了最后的舞台——首都竞技场。

“怎么样紧张吗?”在竞技场后台,大哥问我。

“马上就能见到她了……”

“花痴……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大哥无奈的摇了摇头。

经过这么久的奋战,大哥对我也认可了不少,虽然口头上还是不承认……

“观众们已经进场了”竞技场的老板对我们喊道,“第一战是十六人混战,先来抽签分成两组。”

我和大哥还有圣殿骑士团的两个人还有是四位领主的佣兵队长分到了一组,我和大哥还有圣殿骑士都希望对方在对面。

“第一场:骑枪战……”

“等等,武器不是自选的吗?”因为之前的赛程都是用趁手的兵器,而且——我没用过骑枪。

“决赛一直是这样的,毕竟要考虑观众的体验。”

“哪有别的武器吗?”

“可以带一根木棒。”

着递给我我一根估计是刚从树上砍下来的粗木棒,其他的人都开始笑话我……

穿着用来区别敌友的红色罩衫,披上锁子甲,带上戴着红翎的头盔,骑上枣红色的骏马,缓缓进场。

十几米高的竞技场座无虚席,上万的观众喊着不同的语言,人声鼎罚看台最高处是王室和教宗的位置——精灵就在上面!

“比赛开始!”

随着一声炮响,两边的骑士们都疯了一般冲向对方,希望将对方挑翻马下。

我虽然也冲了上去,但是这骑枪是真的不顺手,只好不断躲开敌饶追击。

“这家伙干什么呢?”

“就知道逃?”

“自杀吧废物!”

我没工夫搭理看台上观众的辱骂,拼命的躲。

场上打得人仰马翻,对方明显占了上风,一个杀红了眼的对手看我这么无能,突然大怒,拍马向我冲来。

“有毒吧,你。”

我也只好催起马儿,与他不断拉开距离,就在我以为可以脱离险境的时候,另一位敌人突然接住了我的去路。

身后的家伙一枪戳倒了我的马儿,就在我就要倒地的瞬间,看准机会用上所有气力扔出了木棒。

“铛”的一声砸在列饶脸上,他缓缓地滑下了马,昏倒在地。

看台上的观众们惊呆了!

终于,在大哥挑翻最后一个敌人后,我们顺利进入邻二局。

第二局是弓弩战,我和大哥还有圣殿骑士们又是一组,大家都很郁闷。

更郁闷的是选了弓的我才发现用的是长弓不是角弓,只好又带上了木棒……

因为少了我这一把弓,我们明显处于劣势。

“掩护我!”我冲掩体后方的三人吼了一声后,冲了上去。

收了另外三个饶木棍别在腰间,我冲进了枪林弹雨,疯狂的走位,看准时机,三根木根带走三个敌人,就在我以为胜利在望准备继续收割的时候,腿突然一股钻心的痛——后院起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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