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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白水关(1 / 1)

三月里的巴蜀已经是一片春意盎然,山间的泉水叮咚作响。鸟鸣猿啼穿插其间,黄白的太阳懒懒地从云里踱出来,把天空涂得一片淡青、一抹微红、一块烟紫,太阳本是出色的画师,却因为冬睡初醒,长梦未断,就这样敷衍着。远天如雾,天尽头,谁家屋顶上撑着榆的树冠,精雕细刻着春之天幕的花边,又象是人间久久不落的烟花。

白杨从青白光滑的树干上伸出枝枝节节,冲着高天舒展腰身,极力向太阳邀宠。阳光一洒,满树就鼓胀了欲放的芽苞,是未吐未摇的毛毛虫。褐色闪光的毛毛虫来不得,它一来,春天没法不来。

云玥舒服的躺的马车里,头枕在少司命的大腿上。脚塞进小白的大肚皮下面,一小觉一小觉的往咸阳挨。

穿越到了战国就有打不完的仗,刚开始还有对冷兵器时代战争的敬畏。可现在,他娘的除了麻木还是麻木。当胜利已经成为唾手可得之物时,似乎也失去了战争独特的吸引力。

云玥感觉自己就像开了挂的作弊者,能够打胜仗全凭领先两千多年的见识。战争史从来都是好事者翻来覆去研究的对象,每场战役的成败得失,更是被各种史学家发烧友扒个底朝天。

偏巧云玥又是一个骨灰级的军事发烧友,更因为玩了一款叫做中世纪全面战争的游戏,对冷兵器的战争有种独特的理解。当电脑中的一个个小人变成现实中的弓弩手,长戟兵,刀盾手之后,那种真实的经历让云玥兴奋莫名。

可随着杀戮的增加,血腥的见闻。云玥对这种日子越来越讨厌,掐指算来他到战国已经足足六年,可六年间除了在赵国,居然没有一次元日节在家里和亲人门一同度过。不是在战场,就是奔赴战场的路上。

今年回去,云玥就不打算再出来了。从生理到心里,云玥都非常排斥战争。搂着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或者将章佳也拉进老婆群里。生几个孩子,然后看着孩子茁壮成长。这才他娘的叫生活,整天打仗算是怎么回事。老子来战国,又不是专门来杀人的。

小白很不喜欢云玥将脚塞在它的大肚皮下面,刚刚想站起来便被云玥抽了一巴掌,只好重新趴在厚厚的羊皮毯子上。

小白的大肚皮底下非常暖和,云玥将脚放在下面好像送进了热水袋。就是小白总是掉毛比较烦人,云玥经常浑身都是豹子毛。有时候脑袋上也有,很像是山村野人,对侯爷的形象是极大的颠覆。

车窗外面传来响亮的象鸣,直接浇灭了小白想出去的心思。外面有好多那种庞然大物,动物的本能使得小白异常惧怕它们。不知道老大为什么要弄那么多大象回来,是不是老大不喜欢自己,改喜欢大象。那种长着长鼻子的家伙,就那么可爱?

江州一战,抓了许多会驯养动物的家伙。云玥挑了一下会驯养大象的家伙,补充进了自己的队伍里。象兵是一个非常有威慑力的兵种,中世纪里那种火炮战象,给云玥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虽然现在弄不出大炮来,但装上改良版的三弓床弩同样威力无穷。不但可以对付骑兵,就算是强大的秦军方阵,云玥也有胆子冲他一冲。

听说云侯很喜欢这种长着长鼻子的家伙,手下那些部将们异常巴结。无论是恒齿,还是李信。都派手下漫山遍野的抓大象,高虎这个地头蛇更是强行摊派。让当地百姓上缴大象,据说可以抵除徭役。

一时间巴蜀境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捕猎大象行动,不管是成年的还是未成年的。不管是挖陷阱,还是撒网捕捉。反正短短两个多月,云玥帐下就多了一百多头大象。想到日后,自己会有数十头无敌象兵,云玥便心潮澎湃。

本来还想着抓一些犀牛,当初岭南人用犀牛冲阵的盛况。云玥仍然记忆犹新,那东西冲击力太大了。又皮糙肉厚十分耐操,就连强劲的秦弩都奈何不了。若是用这玩意对付,魏国的魏武卒重型步兵方阵,一定让那些重甲步兵爽歪歪。

据说亚历山大东征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象兵。初次相遇,就连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也被打得丢盔卸甲找不着北。如果自己有了一队象兵,那……嘿嘿嘿!

“月事又来了,相公你说奴家怎么就怀不上呢?”少司命的一句话,将云玥从美好的憧憬中拽会到现实。

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了,自从乌兰之后就没让女人怀过孕。你说是枪的问题?可乌兰成功怀孕,不然也不会死的这样早。可你说是地的问题,总不可能好几个女人地都有问题吧。

对于这个问题,云玥是百思不得其解。希望不要像项少龙那样,穿越过来搞个不孕不育那就糟了。这年月可没有天桥中医院,去找扁鹊会被那老家伙挖苦死。

“我们还年青,总有机会的。过几天你身子爽利了,咱们一起努力!”云玥两句话便说的少司命满脸通红。重重“啐”一了口,可看那张好像红苹果的脸蛋就知道,这妮子是千肯万肯。

“你师门那些人怎么不跟咱们一起走?”想起这事儿云玥就有些纳闷,东皇太一跟着云玥到了成都。云玥要回咸阳,他却说在成都再待一段。搞得云玥有些失落,这老家伙不会是改变了主意,不想跟着自己到平凉了吧!

这年月,有点本事的人都有怪癖。东皇太一也不例外,云玥跟这老家伙接触了几次,还请喝了几顿酒,很是奉承了一下,结果他老人家根本不买账,好酒喝着好肉吃着。阴阳家的学问,是到底一点都没露。云玥好像碰到了一头豪猪的豹子,有种没处下嘴的感觉。

“东皇他老人家说,在成都等个什么人。碍于奴家现在的身份,一些会议他们也不喊我。所以,到底是什么人奴家也不知。”

“哦,没关系。都是你的同门,不管他们什么时候想到平凉。咱家都是倒履相待,是真金到哪里都会发光的。”云玥正和少司命说话,趴在一旁的小白忽然抬起了头,警惕的看着窗外!

“咚”“咚”“咚”……一阵雨点般的战鼓声响起,云玥一咕噜便站了起来。按理说现在到了广元境内,应该没人会攻击自己吧。

因为巴蜀的叛乱没有完全平定,还需要朝廷大军驻扎在此弹压地方。云玥只带走了四千羌兵,还有作为护卫的胡刀骑士。剩下的秦军,都交给了恒齿带领。

前面不远便是白水关,这里驻有秦军一主人马。(据《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中最小战术单位为伍,由五个士兵组成。十个伍组成一个屯,由五十名士兵组成。两个屯组成一个将,由一百名士兵组成。五个将组成一个主,由五百名士兵组成。两个主组成一个大将,由一千名士兵组成,此处的大将指的是秦军建制单位,并非统兵将领。)

刚刚钻出马车,便见到敖沧海气喘吁吁的来报。说是前方发现了……劫匪!

云玥差点没昏过去,自己兵强马壮。不去抢别人就不错了,居然还有人将主意打到了自己身上。倒是要看看,这些所谓的劫匪到底有什么本事,居然敢对抗官军。

“越活越回去了,咱们是官军难道还怕劫匪?去将他们打发了,这点小场面还轮不到你家侯爷出手。”云玥有些不耐烦的道。

“喏!只是敌军占据白水关,若是贸然进攻恐怕伤亡会很大。”云家将领现在跟云玥一个毛病,就是看不得自家士卒有伤亡。即便带领的是外族羌兵,敖沧海仍然踌躇。

“什么?贼人占据了白水关?驻守在这里的一主人马呢?”云玥大惊失色,白水关是金牛道上的一道重要关隘,虽然不似剑阁一般的险峻。但在广元一段,扼守白水河要道。五百秦军虽然不多,但凭借次关寻常叛军根本就是奈何不得。

“斥候在寨下发现关寨有许多的焚烧痕迹,有些地方还在冒着浓烟。关前有许多尸体,估计关里的秦军士卒凶多吉少。”

“哦!”云玥一惊,这到底是什么人。居然能够轻易突破秦军防线,在自己的身后插了一根钉子。若不是今天自己走金牛道发现此事,恐怕整个平叛大军还不知道,自己的后路被切断了。

掐指一算,昌平君前些天刚刚走过这里。这就说明,至少在十天前,这里还没有陷落,甚至连打仗的迹象都没有。

“不要顾忌太多,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敌军即便拿下了白水关,恐怕立足也不稳固。趁着他们立足未稳,你带人冲上去,争取一鼓而下。让这些羌兵也见见血,让他们扛着武器出来。得有点长进才行!”云玥看了一眼白水关方向,几道烟柱耸立在空中。不断有浓黑的黑烟直冲云霄,看起来火势很大的样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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