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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第一六七章(1 / 1)

此为防盗章

因为之前的事情, 陶陶一听说张婶来了就躲到西屋去跟怀宇一同看书去了, 在东屋的除了谭丽娘和张婶,就只有呦呦和怀瑾了。

呦呦虽然坐在炕上同怀瑾翻绳玩, 耳朵里却一直在听着谭丽娘同张婶的对话, 越听越觉得张婶的语气不对劲,她好像知道自己家里有钱而且有不少钱似的。而且,看谭丽娘的样子, 好像起了恻隐之心了。

“婶子你家也没钱了吗?”呦呦歪着头,一副十分天真的样子, “难怪昨天志扬哥哥说你们家只能吃鸡腿,都吃不起排骨哩!”说完还用力吞咽了一口口水, 转头看向谭丽娘, “娘,啥时候咱家也能吃鸡腿啊?我想吃肉。”

“你还在孝期,不能吃肉。”谭丽娘只能这样搪塞呦呦。

“哦。”呦呦点点头就继续去同怀瑾玩翻绳了, 反正她的目的又不是真的要肉吃。

张婶大概没想到会被一个小孩子戳破谎言, 支支吾吾了一阵,拿起帕子里的银子就走了。

谭丽娘送了张婶出门回来, 陶陶已经从西屋过来了, 呦呦正凑在她手边看她的绣品, 看到谭丽娘就讨好地笑笑,谭丽娘伸出手指头在她的额头上点了点, 无奈地道:“你呀!”然后又叹气, “咱们这回怕是把你张婶给得罪了。”

呦呦揉了揉自己的脑门, “怕啥,难道还真拿出银子来给她呀!娘,难道你没看到张婶手上戴着的戒指?还有耳朵上戴着的菊花耳钉,这两样加起来起码能当个十来辆吧?”

“没有那些,最多也就五两左右。”谭丽娘拿起手里的绣活,边做边同呦呦说话,“也是我心软了,一时没看到。现在再想想,他们家其实不至于连三十两都拿不出来,你张叔当捕快的饷银一年就十两,当了这么些年捕快,三十两肯定是有的。”

呦呦点头,何止三十两,她可听说了,捕快的饷银是小头,外快才是大头,有那心黑手黑的,一年的外快比得上十年的饷银了。

“只是得罪了张家,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谭丽娘声音低低的,呦呦却还是听到了,微微一愣,不明白谭丽娘是什么意思。

倒是陶陶明白,小声地跟呦呦解释,“娘一直和张家有来有往是因为张叔在衙门当捕快,咱们家一大四小都是妇幼,有事的时候能够说上话。”

“啊?”呦呦愣住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

花呦呦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四年了,虽然她的身体还是一个小孩子,可是她的思想是成年人,她也一直以成年人的思想来思考问题,或者说,她一直以二十一世纪种花家的那个花呦呦的思想来思考问题,可是她却忘了,她现在生活的不是二十一世纪种花家的时代,而是一个名为“大鸿”的封建社会国家。

一直以来,在呦呦的心底有一种来自现代社会的优越感,在她的潜意识里认为这些古人都不够聪明甚至有些愚昧,所以一直以来以一种旁观者的态度生活在这里,可是现在她才发现,不够聪明的是自己啊。

在二十一世纪的种花家,那个人人平等法律公平的社会里,都会出现孤寡妇幼被人欺凌的事情,更何况在这种阶级分明的古代封建社会?

呦呦突然发现了自己的可笑。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后来谁都没有再提起过,可是自那以后,呦呦就突然安静了下来,也不是一句话不说的那种安静,就是看起来不如以前活泼了。

这样状态一直持续了三个月,直到了农历八月初,陈士梅“病逝”了已经二十个月,按照古人的礼仪,可以除服了,除了服就代表孝期已满,官员可以起复做官,平民可以换上有颜色的衣服、可以喝酒吃肉行房事了。

办完除服礼,又过了些日子,中秋就到了。作为除服出孝后的第一个节日,谭丽娘想了想,买了两斤排骨一斤月饼决定给四个孩子好好开开荤,然后又去布庄买了一块真紫色的绸布和一些上好的丝线,带着一起回了家。

中秋节当天中午,谭丽娘把那一斤排骨和土豆一起炖了,排骨炖的酥烂,上面的肉用筷子轻轻一戳就戳下来了,骨头里还有着炖出来的骨髓,用力一嘬就出来了,再加上浸足了排骨汁的土豆,呦呦就着高粱米饭吃了四块寸长的排骨还有好多土豆,如果不是胃小不好消化,她还想多吃一些的。

谭家虽然久未见荤腥,但是这一年多到底也是鱼蛋常吃的,因此除了怀瑾捏着排骨啃得满脸油和呦呦,另外几人都只吃了两块排骨就作罢了。

到了晚上,一家人在院子支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摆着月饼和一碟子大枣。大枣是谭家自己的枣树结的,枣树种在谭家后院,种了差不多有五年了,今年第一次结果,倒是挺甜。

怀宇站在院子中间背着手正在吟诵一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这一年怀宇长得也很快,尤其是个子一下子拔高了很多。

谭丽娘微笑着看着他,颇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陶陶小时候也是被谭举人和陈士梅带着认过字的,因此也面带微笑地看着自己的弟弟,怀瑾太小了,他虽然不懂哥哥背的是什么诗词,可是并不影响他对哥哥的崇拜。

只有呦呦,听到怀宇开始背“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时候就瞪大了眼睛,自己到底是穿越到了一个什么朝代?为什么连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都有,之前好像还听他背过杜甫的《春夜喜雨》,也知道杜牧的《清明》。那么,是不是说她所处的朝代其实是在唐朝之后拐了个弯?

不过,拐不拐弯的,和她有什么大关系吗?她一个小孩子,何必操心那么多?

中秋节过后,谭丽娘找出了之前在布庄买的那块真紫色丝绸,用了几天功夫绣了一条时下流行的十二幅湘裙,在九月初一的那天,用一块蓝色绸布包了,给呦呦换了一件鹅黄色的小袄和一条水红色水红的裙子,梳了两个丫髻,叮嘱陶陶和怀宇带好弟弟看好家,然后带着呦呦出了门。

“娘,我们要去哪里?”呦呦跟在谭丽娘身边,仰起头问。

“娘带你去拜访一位长辈,自从你外祖离世,娘心情不好家里又接二连三发生不少事,已经连着三年多没有来拜访了。”谭丽娘说着也露出了愧疚了神色。

呦呦就不再多问了,知道大概又是谭丽娘那个所谓的“自尊心”在作祟了。

谭丽娘破天荒地租了一辆带蓬的马车,马车走了差不小半个时辰,来到一个大院子门前,谭丽娘叩了门不一会儿门从里面开了,开门的是个八九岁的孩童,看了她们一眼,“你们是谁?”

谭丽娘从兜里摸出几个铜板塞进开门孩童手里,“小兄弟,劳烦帮忙给夫人同传一声,就说谭家娘子来拜访。”

小童看了眼手里的铜板,说了句“等着”就飞快地跑进院里,过了一会儿,从院里走出来一位老嬷嬷,看到谭丽娘先行了一礼,“小童不懂礼,让谭娘子久等了,夫人听说谭娘子上门十分高兴,特别让老奴来迎接您。”

谭丽娘立刻上前扶起老嬷嬷并对她行礼,“陈嬷嬷可折煞我了,是我失礼了。”

呦呦人小,被谭丽娘抱在怀里,跟着陈嬷嬷绕过一段长长地回廊,穿过一个花园,来到一座院落里。在院落的正房门口,早有两个俏丽的丫鬟在等着,看到谭丽娘的时候立刻蹲下身行礼,“谭娘子来了。”

被抱在怀里的呦呦忍不住猜想这家是什么人,看起来规矩很大的样子。而自己的母亲同这家人又是什么关系,好像这些仆人都认识她还很尊敬她。

这时候呦呦被谭丽娘放在了地上,牵着她的手走进正房的正厅,正厅的炕上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穿着体面,带着金钗银簪,看起来气度雍容。

“怎么还没来?芷兰你再去看看,看看到哪儿了?”老妇人背对着门口,没有看到谭丽娘他们,正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说话,看起来像是老妇人的媳妇。

中年女子点头应是,才走出一步来就看到了呦呦她们,立刻满面笑容地对老妇人说:“娘,你看,这不是来了?”

老妇人转过头来,恰好看到谭丽娘牵着呦呦走到跟前。谭丽娘一看到老妇人立刻红了眼圈,撩起裙子就跪在了地上,还拉着呦呦一起。呦呦毫无防备地被她扯了一下,立刻跪在了地上,她都听到了膝盖磕在地上“咚”地一声了。

“表姑!不孝侄女丽娘,给表姑见礼了!”谭丽娘跪在地上,对老妇人叩了一个头。

呦呦在一旁看着有些目瞪口呆,这是她来到这个世上,第一次给谭家外的下跪呢,还要磕头啊?

就在她愣神的时候,老妇人已经从炕上下地来了,拉着谭丽娘的胳膊让她快起来,那位中年女子也跟着弯腰扶起呦呦,“丽娘姐姐快起来,这是二小姐吧,我记得叫呦呦?”

果然,老妇人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了,“像,长得真像!长得真像你爹!”

谭丽娘的爹,是谭举人吧?刚刚听谭丽娘管老妇人叫表姑,那谭举人应该是老妇人的表哥或者表弟,就是不知道表到哪层亲戚。

几个人正在寒暄,还没坐到炕上,就听到外头丫鬟秉道:“老爷回来了!”

紧接着,一个身穿藏蓝色官服胸前绣着鸂鶒补子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新帝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派自己的亲信花易岩将军去前线坐镇,要求他速战速决,“让那些蛮夷知道,犯我大鸿者,虽远必诛!”并将尚方宝剑赐给了他。

新帝铿锵有力地话回荡在御书房,让在场的文臣武将都十分热血澎湃。同时诸武将都目光复杂地看向花将军,这位花将军护送着新帝从战场回来,现在又要带着尚方宝剑回去,等再回来,那绝对是新帝面前第一红人啊。当然也得他有命回来,战场瞬息万变,这都是没准的事。

被点名的花将军立刻走到殿中央,单膝下跪,伸出右手接过皇帝手里的尚方宝剑,其他人这才看清,这位花将军竟是一位独臂将军!

底下的群臣立刻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似乎并不理解皇帝怎么会派这样一个人代天监军。有的武将甚至露出不服气的表情,一个残疾人,怎么能上战场打仗?

皇帝弯下腰扶起跪在地上的花将军,阴着脸环视了一圈,声音越发深沉,“在回京的路上,花将军为了保护朕被匪徒砍断了手臂,乃是我大鸿的有功之臣,谁有微词,与朕来说!”

皇帝都说这种话了,自然不敢有人再有异议,都垂下了手不作声了。

花将军接了尚方宝剑,当天立刻启程,一路快马加鞭地赶往北境战场,在赶了两天一夜的路眼看着到前线的时候,随从押着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小个子到了花易岩面前,“将军,我们抓到一个奸细,躲在了粮草马车里!”

“都说了我不是奸细,你们放开,不然本公子要生气的!”被押着的小个子从一开始就挣扎不停,听到随从说他是奸细,反应更加激烈。

花易岩盯着小个子看了一会儿,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抚开小各自的头发仔细打量他的脸,惊讶道:“萧公子!你怎么在这里?国公爷知道您来吗?”

眼前这个小个子其实还是个孩子,今年八九岁的样子,是安国公的最小的孙子,叫萧沐仁,同辈中排行老七,虽然是个庶出,听说却格外受宠,从小养在安国公身边大一点之后更是安国公亲自教导。据说安国公家那个嫁给福贤王为妃的二小姐也格外宠爱他——福贤王可是当今新帝的同胞弟弟,是新帝最亲近的人,没有之一。

花易岩亲自给萧小公子解了绑又赔了罪,让人将他领下去洗漱换了衣服,再回来时又变成了那个白白净净的小公子。萧公子大概好几天没吃饱过了,见到花易岩也不客气,张嘴就要吃的要喝的,“要吃桂花糕,不要霜糖的要冰糖的,有碧螺春吗?没有碧螺春那龙井也行,龙井也没有啊,那算了,喝白水吧。”

花易岩坐在他对面无奈地笑,吩咐随从去煮一碗面来,然后提着水壶到了一杯白水放到萧公子面前,“您偷着来的?国公爷不知道吧?”

面很快端上来,萧沐仁也是真的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吃完一碗面,最后一抬胳膊拿袖子抹了一把嘴,问花易岩的随从,“还有么?再来一碗吧。”

随从看了一眼将军,花易岩对他点头,“半碗就行,吃太多不好。”

萧沐仁听了花易岩的话抬头瞅他一眼,虽然撇着嘴却没有说话。等随从退下去帐篷里只剩下花易岩和萧沐仁他们俩的时候,萧沐仁才沉下脸来,“二哥和三哥比武,却‘不小心’打晕了在一旁经过的我,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后面的粮草车上了,我一开始不知道外头情况如何,怕他们把我送到敌军的地盘,不敢轻举妄动,直到刚才我听到有人提到‘花将军’,这才偷跑过来。”说到此处,萧沐仁脸色微红,低下头去。

花易岩明白,萧小公子想的是如果说自己是国公爷家的公子要见将军,说不定早被人当疯子赶走了,只有偷偷靠近自己的帐篷,然后整出些动静被人当成“奸细”,才能见到自己,这样看来小公子也算有些聪明才智的。

“那公子如今打算怎么办?”花易岩问。

“我不可能就这么回去的!”萧小公子说,“借花将军笔墨一用,我写封信给我二姑姑讲明事情原委,再写一封信给祖父就说是我自己想要参军偷跑出来的。既然他们不想让我回去我就暂时不回去,等我回去的时候,一定会给他们好看的!”说到最后,语气中竟带出了些狠戾。

花易岩自小生长在乡下,家里也只有自己一个独子,对于大户人家的嫡庶之争只听说过没见过,不对,也不是没见过,新帝同已逝去的禄王爷不就是,只不过普通人家争宠争财产,就算有一方落败也不过是郁闷一场骂几句,他们争的却是皇位是天下,赢了的人自此高高在上主宰万民输了人的却是送了命只留黄土一捧。

花易岩取了纸笔给他,让他就坐在自己的案桌前写信,他则出去叫了一个信得过的手下,交待一番后那个手下就朝军队后头走去。等花易岩回到帐篷里,萧沐仁的信已经写完了,分别装在两个信封里,一封封皮上写的是安国公亲启,摸上去挺薄似乎只有一页信纸,然而另外一封写给福贤王府的,倒是明显厚了许多。

花易岩看了眼信封上的字,虽然笔锋还不够犀利,但是已经初见气势。又想到传言中萧小公子是跟着安国公读书习武的,想来文武双全应该不是随便说说的。只是不知道安国公为何对一个庶孙如此关照。才想这么一句,花易岩就自嘲地笑了,别人家的事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花易岩安排信得过的人快马加鞭往京城送信,小公子消失不见两天一夜,家里怕是已经急疯了。把信送走,随从也把第二碗面送了上来,与吃第一碗面时不同,此时的萧沐仁又恢复了大家公子的气度,挑着面条细嚼慢咽地吃,整个人的姿态都说不出的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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