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1)

许颢觉得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绯歌也觉得奶娘发扬舍已为人的精神给她选的这条路也不算太糟糕。

虽然这过程有些坎坷。

又是被换,又是被拐,最后跟着拐子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自由行后还被卖身为奴了。

╮(╯▽╰)╭

坐回马车,绯歌便歪着头靠在车厢壁上不想说话了。

每年这个日子,绯歌的心情就跟冬日里的天气一般。

多云转阴,北风猎猎。

再加上绯歌因为上次的事对观音庙这类凶案现场从心底抵触,一进去就神经紧绷,生怕再出现某种不可言说的意外。这会儿从观音庙里出来,人放松的同时,也有一瞬间的疲惫。

绯歌平日说说笑笑时,看着特别的平易近人好说话。这猛然来个面无表情,竟让人不敢放肆。

跟车的婆子就坐在绯歌旁边,见绯歌上了车也不说话,车外的车夫还在等着绯歌的指令,总不好叫马车一直停在庙门前,于是只得硬着头皮轻声问道:“绯歌姑娘,咱们接下来去哪呢?”

婆子也想不明白她为啥会拘谨,半晌后将这个归于上房二等丫头的气势上了。

转过头看了一眼说话的婆子,绯歌见时辰还早,便又让车夫载着她去街市上逛逛。

元春是大年初一的生辰,离她生辰也没几天了。哪怕在荣国府的这一两年的时间里做的针线活比她在现代一生做的都多,她的女红也是出了名的‘独自美丽’。所以旁的丫头准备送自己做的针线时,绯歌就只能另想办法了。

其实就算绯歌女红好,她估计也不会将自己做的女红送给旁人。

一针一线,点灯熬油的,好不容易绣出来了,你还让她送人?

啧!你咋想的。

所以她要送元春点什么呢?

元春现在享受的待遇是贾敏未出嫁时的标准,吃喝用度都是精致再精细的。

而且有王家和薛家这样的亲戚,元春自小就不缺好东西。

好东西见的多了,眼光也高了。所以绯歌准备另辟蹊径了。

记得原著里,探春就曾托宝玉买什么柳枝编的小篮子,胶泥垛的风炉和整竹子根雕的香盒的小玩意。

所以绯歌准备先从这上面入手。

不值几个钱,回头再挑个好一些的匣子仔细包装一回,也是不错的一份礼。

等到了街市上面,人来人往的,绯歌便拿起出门前就放在车上的披风,兜头带帽的披在身上。

带上帽子,本就只有巴掌大的小脸更遮了大半下去。不说话时,除了身型能看出来还是个小姑娘,其他的都遮住了。

将脸什么的遮住,也是给自己减小风险和麻烦。

香菱的遭遇,绯歌不想经历。而且相较于金陵,京城这地界上,一块牌匾掉下来都能砸中几个皇亲国戚。真要是遇到个喜欢**的,不用强抢民女以荣国府的作风估计都能直接将她打包送过去。

说不准回头提起她时,还能骂她一句攀高枝去了。

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披风,绯歌不禁又开始走神起来。

身上这件灰鼠披风是刚入冬那会儿元春穿了小,便赏了绯歌。往日在府里院子里走动,很不需要穿这个。今儿本就是阴天,又知道自己会在外面呆许久,怕将自己冻出毛病,这才带了出来。

就这样的灰鼠皮子,当年在睿亲王府的时候哪会送到她跟前。她记得她的那间像宫殿一般大的卧室里,铺了好多火红色的狐狸皮子,纯色的银狐皮子和金银肷在地上。让刚会爬的她满地爬着玩……记忆里最让绯歌印象深刻是用jinsihou皮做的那条襁褓。

奢侈的叫绯歌肝颤的同时,还特别庆幸她老子没将滚滚也剥了皮……

这特么要是放在现代,他们父女俩都得被地球人的唾沫淹死。

不,说不定在淹死前就会被人打成‘马赛克’了。

╮(╯▽╰)╭

逛了一会儿,眼瞧着到了午时。绯歌也没想着回府里,只在外面找了家小馆子,三人在外面随意对付了一顿。

绯歌今日食素,只点了碗素面。不过她吃素却没亏待另外两个人,毕竟是荣国府的家奴,这会儿不给些甜头,回去又怎么会给绯歌宣传呢。

那庙里的灯总不能白点吧。

饭毕,又喝了碗茶,坐在那里听馆子里的说书先生说了一会儿前朝发生的民间奇闻这才抬脚离开。

马车跟在身后,绯歌带着婆子在街面上挑东西。挑了两三件样式还算精巧,做功也细腻的小玩意后,绯歌看着摊子上的小不倒翁玩偶眼珠子转了转,扬唇笑得欢快。

“老伯,这个不倒翁是您自家做的,还是从哪上的货呀?”

“姑娘说笑了,这些都是老汉自己做的。姑娘相中什么,只管挑来。”

闻言绯歌便笑着说她想要两个底座两尺左右的大型不倒翁,问他能不能做。

“这有何难,老汉就是吃这口饭的。姑娘什么时候要?”绯歌那一身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老汉不敢直视绯歌,只笑着说了要先交定钱。

“自然是越快越好。定钱不是问题,只做工千万要精细……”

绯歌想做两个大型的不倒翁底座,上面再做个支架,将人固定在上面弄个真人不倒翁玩。

这东西看着新奇,又逢过节,名义上送给元春,她们这些小丫头们也玩一玩。

正好过年热闹热闹。

说了自己的要求,放了定金,又叫车夫带着那婆子送那老伯回家,也好认个门。

等婆子和那车夫一道走了,绯歌才转身去了路上纸扎店买了香烛纸钱。

当年权倾天下的睿亲王,如今他的女儿祭拜他都要小心翼翼,说来何其可悲可笑。

早起拎了一篮子的点心果子,都供在观音庙里了。如今买了香烛纸纸后,绯歌又去一旁的点心铺子买了两样点心。

拎着准备好的东西,绯歌开始挑不起眼的小路走。

一边等着天色暗一些,一边寻找十字路口。

苏家给先人烧纸钱的一些习惯和这个时代很像,如果不能去墓前,就必须是在天色暗下来以后挑个十字路口进行。

要在地上画一个留有出口的圈,然后将纸钱和供口放在圈子里烧掉。

按规矩,纸钱的第一张钱上还要写上‘收款人’的籍贯和姓名,否则那边是绝对收不到钱的。

出门前,绯歌就将一块画眉用的铜黛放到了荷包里,回头用铜黛做笔写上籍贯和名讳便可。

下晌有些阴天,似是要下雪,所以不到申时,天就暗了下来。

绯歌在路口转悠的时候,路过一间酒肆,还进去打了两斤酒,一路拎着到了早先踩好点的十字路口。

写名字,画圈,摆上供品,再点着第一张纸钱,用着比往日低不少的声音轻轻的唤了声‘父王’。

绯歌买了好多的纸钱,每烧一打都会唤一声‘父王’。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忽视的哽噎。

早知道会有这一天,您当初怎么就不造个反呢。

人真是很奇怪的一种生物。

明明只是相处了不足一年的时间,可这位‘父王’在她心里的地位却不低。

他很忙,每天都要见很多的人。不过只要他在王府,都会叫人将绯歌抱到跟前。

绯歌也乖,不哭不闹。被抱在怀里听着此生的父亲说着那些她记不住的地名也没听过的人名。

有的时候看看那些来来往往的人,听听他们的说话声也能睡得香甜。

食金咽玉,金枝玉叶,她是王府唯一的子嗣,自出生便受着独一无二的宠爱。说一句掌上明珠,都不足以形容睿亲王待绯歌的珍视和舐犊情深。

纸钱快烧完的时候,绯歌突然发现不远处站了几个人。火光映照下,彼此的容貌穿着看得一清二楚。

绯歌哆嗦了一下,慌乱间想起这些人洽好是那日在观音庙里遇到过的其中一支人马。

低下头,借着身上披风的掩饰,绯歌又故技重施的吹起了气哨。

这一次,她只吹了一阵风,也只是将她自己吹跑了。

其他人仍然留在原地,怔怔看着一阵风后就消失的人和地上那未燃尽的香火……

这风真真是邪门了,难道是王爷天上有灵?

今日是睿亲王的祭日,为了找到真正的小郡主,九星旗的人这两天一盯着各大纸扎铺子和城里城外的寺庙庵堂。

好在绯歌是打发了贾家下人,独自一人买纸钱香烛的时候被人发现的踪迹,不然她就是回了荣国府估计也得被人找到。

绯歌摸了摸脸,今天之后几年内她都不会再出府了。

绕了些路,又从一处后墙翻进荣国府,绯歌才松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裙,绯歌刚往前走了几步,便听到墙角有人在说话。

在直接走出去和躲一会儿在出去之间,绯歌果断选择了后者。

蹲下来,小心猫好自己,绯歌双手放在身前小心的搓了两下。

这天真冷诶。

“你婚事……真的定下来了?”

一个略微有些耳熟的男声响起,绯歌还在想这人是谁时,一个更熟悉的女声也响了起来。“你巴巴的打发人叫我出来,就问这事儿?”

“怎么就定了他?那我们,我们。”那男人听了这话,明显有些气急败坏,似是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到是那女声,仍旧嘴巴锋利,不改本色。“别我们,我们的。谁和你是我们呢。”说出来的话,还带着些娇蛮和委屈。

绯歌:“……”

原来这么早就开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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