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先生敬启(1 / 1)

“道长这是……”

第二天一早,太阳才刚起来,穿着一身铠甲的秦琼抵达春友社时,看着一反常态没在屋子里,而是坐在春友社门口的道人有些愣神。

他虽然是军伍之人,可不代表心思是个大老粗。

只需瞧一眼,秦琼便看出来道长的不对劲了。

道长似乎坐了许久,领口已经因为气息而结上了霜。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秦琼有些费解。

而听到了这一声动静,李臻这才缓缓回过神来。

看到是秦琼来了后,他眼里也出现了一丝意外,下意识的抬头看天……

这么早?

枯坐了一夜的道人起身,拱手:

“叔宝兄怎么这么早便过来了?”

“……”

听到这话,秦琼从马上下来,提起来了后面挂着的那半扇鹿肉走上了台阶。

“昨日某家来客,捎带来了一只鹿。这肉我吃着可是不错,想着道长应该会喜欢,便拿了半扇过来。从今日开始,某得将军命令,暂时取消休沐,有些事情要做。每天便不能时时来了。今日可是小年呢,这野鹿肉可是补心血的,便是某给道长的夕岁贺礼。”

“啊?”

李臻眼里闪过了一丝惊讶和感动。

感动是秦琼够朋友。

惊讶是……

“今天是小年?”

“可不。”

扛着还带着黑色血迹的野鹿,秦琼指着春友社里面。

李臻点头带着他往后厨走,就听见秦琼问了一句:

“道长可是有心事?”

正迈动步子的李臻脚步一顿,扭头对他笑的有些虚。

“没有,挺好的。”

“……”

秦琼自然看出来了李臻在说谎。

可他却没追问。

人家不想说,那你还问什么?

道长不是那种心思深沉之人,若想说,绝对不会隐瞒就是了。

把鹿肉放到了西厢房的架子上,防止老鼠偷啃。

用李臻递来的抹布抹了一把手上的油腻,他点点头:

“既然如此,某便点卯去了。道长若有什么事……”

看着明显今日心不在焉的道人,秦琼一直北面:

“东九巷子,第三家,门口有一杆长戟杆子那家便是某家。你我相识这几日,道长还未来过家里做客呢。某家的酒可是齐鲁特产,很不错的。”

“哈~”

道人笑着点点头:

“自然要去的。”

“嗯!那……某便去了,道长留步。”

“恭送叔宝兄。”

“走了。”

来去如风的汉子挥了挥手。

留下了一句“道长若有事,记得来家喊某”的话语后,便离开了。

李臻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后,眼里的感动缓缓归于平静。

不自觉的扭头看了一眼珍兽栏……

他又是一声长叹。

昨晚,红缨出去了。

而狐裘大人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当那房门关闭后,他便失去了对外面的感应。

只感觉到这房屋周围布满了一股炙热之炁,可对外界的一切却一无所知。

他没跟出去给红缨找麻烦。

也没给自己找麻烦。

其实他从猜到了狐裘大人为什么把阴阳家的那三个人拉回来后,便已经猜到了对方要做什么。

其实道理很简单。

战马+兵卒=骑兵。

而一场战役,莫说几万骑兵,便是几千“奇兵”有时候都能左右一场战斗。

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骑兵永远是第一选择。

野心家有兵卒。

而飞马城有马。

有马,在狐裘大人眼中,就是肥肉。

他想谋反,便没道理错过。

虽然……李臻现在想不透在那侯马之城,对方在等自己到底是不是巧遇……可现在的一切看来,自己还真的只是一枚心甘情愿的棋子而已。

每每想到这,对方那“在我的目的达到之前,良心便是最无用的东西”这话犹在耳畔。

带着丝丝的讽刺。

李老道明白。

这次玩心眼……自己没玩过人家。

他本意是做一番运作,让狐裘大人接了让红缨他们安全离开的事情。至多,付出一些银钱马匹之类的东西罢了。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道理,狐裘大人肯定懂。

可没想到……人家从一开始,便已经想到了他前面。

狐裘大人要的不是朋友。

而是飞马城这副地主牌。

这天下,他想要争夺,这张牌,至关重要。

虽然李臻觉得……飞马城不会就这么坐以待毙。

可飞马城怎么想不是他考虑的事情。

红缨在昨夜也没有对他说任何事。

打定主意不让他自己牵扯进来。

把所有事情都揽在了自己身上,把李臻推的远远的。

可越是这样,李臻心里的压力就越大。

因为……狐裘大人不姓李。

不对,他姓李。

但他不是李唐的李。

李唐之家,李渊如今还在晋阳,明年便要出任山西河东慰抚大使。李世民的天策府现在还不见影子。

甚至他们家现在有没有争霸之心还两说呢。

狐裘大人……终究是会失败的。

只要他这个“全知全能”的穿越者不做任何影响历史进程的事情。

比如……他明明知道秦琼明年与张须陀出征,会兵败大海寺。而秦琼兵败后会转投裴仁基,接着裴仁基会投奔李密……

这些他都知道。

可他不会说。

如果说秦琼会有生命危险,那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就算不言,也会跟过去帮衬一把。但就跟狐裘大人所言一般,有些人要走的路,一步都不能少。

这世间本没有什么英雄的。

只是时势造英雄。

一个名字之下的鲜活个体,是在经历、遭遇到一系列的境遇后,最后才会形成那个历史上的名字。而这些名垂青史之人,谁又会知道自己一开始,便注定在这个文明的历史光辉中,刻下永恒的印记。

所以,便如同狐裘大人说的那样。

该你走的路。

一步都不能少。

而在李臻自己看来,李唐,便是这乱世的终结。

必须要出现。

更何况……

一个臭说书的,你跟着凑哪门子热闹?

李唐来的越快越好。

来的越快,死的人越少。

所以,哪怕他一不是李世民的舔狗,二不是什么历史系研究生,可穿越过来,他还是要帮李唐。

但同样的问题……

李唐的李……

终究,和狐裘大人是不同的。

这一夜,每每想到这,他就会无言叹息一声。

“唉……”

可红缨昨夜却也没有多说。

每次自己想问,她总会摇头。

没人知道她和狐裘大人聊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他们有着怎样的计较。

摆明了,就不想让李臻来掺和这种事。

“唉……”

……

飞马城。

“先给一万。夕岁之后,隋帝还要在京城逗留到河水开化,我不管瓦岗来年的动作有多大,一万,只给一万。让翟让自己带人,兵分至少三路运回去。其余的,等隋帝下了江南后再说。怀叔,如何?”

披着一件黑色大麾,双眉如刀,男女模辩的孙静禅在踏云阁内,对坐着的几人中,其中一人问道。

那人点点头:

“没什么问题。目前咱们的母马受孕已足数,而那些气血有亏的公马,先送过去吧。他们也看不出什么,只是不能和咱们三宗坐骑相比。”

“咱们的坐骑翟让那小家子气也舍不得给普通军卒。”

孙静禅正说着,忽然见踏云阁外一名仆役躬身一礼:

“少宗主,有信鸽自京城飞来。”

“拿来吧。”

听到她的话语,仆役躬身走入踏云阁。

把三个竹筒恭敬的交给了孙静禅后,对方一瞅竹筒数量,问道:

“这次飞回来了几只?”

“回少宗主,一共三只。”

“……”

孙静禅眼里露出了思索的神色。

片刻,说道:

“算下来,我们在京城中的信鸽应该不多了……商三叔。”

她看向了另外一个虎背熊腰的中年人:

“今年新多了许多刚入门的外门弟子,这个年关,便让他们护送三千只信鸽去京城吧……多找些人,其他各处也都送一些。”

信鸽送信的原理其实很简单。

并不是说信鸽能听懂人话,你让去哪它就会去哪。

不是的。

首先,要让鸽子知道“家”在哪。比如飞马城养的这种鸽子,飞马城对于信鸽来讲,就是家。而知道了家在哪里后,就好办了。

把这些飞马城养的信鸽送到各处圈养起来,如果各地有需要传信的内容,那么便塞入小竹筒里,绑到信鸽的脚上,让其飞回来就可以了。

它是单向传送的,并且再次使用时,也需要人工再次运送到各地。

可不管怎么样,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讲,信鸽都是最迅捷的消息传递工具了。

而听到孙静禅的话,那虎背熊腰的中年人点头表示明白。

接着,所有人的眼睛都集中到了那三个竹筒上面。

显然他们也想知道……这里面都说了什么。

孙静禅也不瞒着。

拧开了第一个竹筒后,当把那卷成一个细长卷的信笺刚要展开,忽然一愣……

“静禅先生敬启。”

六个字。

金戈铁马、刀锋瘦骨的六个字。

“……”

看到这六个字的一刹那,默默观察着大小姐的众人恍惚间……似乎感觉到那两条如刀一般的眉毛弯了下来。

可这种感觉只是一闪即逝。

眉毛如刀。

薄唇如线。

飞马宗的少宗主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把信笺团揉成了一团,丢进了旁边那点着细线熏香的香炉之中。

“?”

众人皆是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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