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易安一怔,半晌,方才叹了口气,示意小厮取了之前放在桌上的小玉瓶,送去怀瑾的院子。
“这是什么?”怀瑾并没有睡,从亲军营的校场回来,确实因为有月余没有这样进行这种强度的练习,双臂都有些不自觉的颤抖,但还达不到疲累的程度,只是有点倦怠吧,懒得说话,懒得动,是以进门就到床上团膝打坐。陈易安的小厮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尽管侍书几个已经尽力放轻声音,但这院中的一切,又有什么,是她真的听不到、看不到的呢?
“送来的时候说,是金疮药,我刚闻了一下味道,药味比咱们常用的好闻许多,应该加了麝香、冰片一类的东西。”侍书将玉瓶呈给怀瑾,“瓶子底上有内造的印记,应该是宫里的东西。”
“宫里的金疮药抹上是什么感觉?”侍墨在旁边眼馋了半天了,看怀瑾将小玉瓶丢回到侍书手中,立即说,“公子是不稀罕这玩意的,不如我试试看,是不是真像书里说的那样,能起死人而肉白骨。”
“行啊,我一刀先抹了你的脖子,再让侍书哥给你马上把药敷上,咱们都看看,大内的东西到底有多神奇。”逐电的声音幽幽自房梁上传下来,吓得侍墨一哆嗦,下意识的一捂脖子。
“别闹了,都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怀瑾不理会他们,重新闭上眼睛,侍书却不能不管,等逐电和侍墨退了下去,方才说,“公子信不过这药,那我取些咱们自己药,给您涂点吧。”
“没那么金贵,你也去吧。”今日也是准备不充分,没想到亲军营这种养大爷的地方,还真有这样强度的训练,扳指也没带一只,其他防护就更不用说,手指好多处都破了口子。不过怀瑾素来不把这些小伤放在眼里,伤了也就伤了,难道将来两军对阵,还要对手先停一会,自己抹抹药再战?既然不能,那越早适应越好。
侍书自然也知道怀瑾的脾气,别说这点小伤,当年她孤身一人,在山上遇到了群狼,一番厮杀,最后还跳了一处小山涧才脱身,身上又是抓痕,又是刮擦伤,除了一道见了骨头的伤口涂过两次药,其他的也就是草草清理了了事,为此还狠狠发了一回热。那时他刚到她身边服侍,几乎都以为她会死掉,结果眼看着她昏昏沉沉睡了两日,醒来的时候整张脸惨白惨白的,嘴唇上干裂出一道大口子,却还是强撑着爬起来,在桌子前坐下,一口一口,就着茶水吃完了一整张硬面饼子。那时候她的眼神,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也是那时候,他就知道,这个主子,他跟了,不委屈。
只是……侍书的视线再次落在怀瑾的手上,到底轻叹口气,转身退了出去。正是早春,风虽然温软了,夜却还是微凉,他抬头望了望夜空,却未见月影,心里不免一阵迷茫,不知道是为自己,亦或是为怀瑾。
第二日照旧是天亮出门,亲军营里今日教习的乃是文化课,当然,安排的先生并不讲授四书五经,而是会讲些与兵法战策有关的知识。
营房改成的教室,自然不比太学里舒适,一人不过一张硬木书桌配一只小杌子,桌子上早早贴了名签,也摆好了笔墨纸砚,怀瑾一进门,崔二郎已经欢天喜地的招呼她去坐,那份热情劲,让怀瑾略感有些头疼,事实上,一坐下来,她却是忍不住揉了揉太阳穴,因为发现她的桌上与别人在摆设上略有不同,无他,多了一只和她爹给的一模一样的玉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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