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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要当跟班,就得有表现(1 / 1)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的早上,沈欢按照平常一样的去上学。

结果才走到学校门口,他就震惊了。

“恭喜我校沈欢同学在五校数学竞赛之中,勇夺第一名!”

这条横幅挂在那里,随风飘荡,很是显眼。

怎么?

你这个名贤中学是多么缺乏成绩啊?这么一个小小的比赛,都能扯横幅?

要是有一天,我考上了青桦京大,你们是不是得全城放鞭炮啊?

摇了摇头,沈欢就往里面走。

一群女学生当然没有放过他。

“沈欢,恭喜你!”

“沈欢同学,你真是太棒了!”

“沈欢,你有时间吗?我数学上有点不懂的地方,想要请教你!”

“还有我,我想要聘请你当我的家庭教师,好不好?”

“沈欢同学,我们要集体听你的讲课~~”

“……”

她们实在是太热情了,一个劲儿的往沈欢的身边挤。

多亏沈欢经验丰富,才逃出了重围,跑进了自己的教室。

看到沈欢进来,本来很热闹的教室里面,忽然的冷清了一下。

沈欢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点不一样了。

以前男生们看他,无一例外的是羡慕嫉妒恨,女生们则是一脸的痴迷。

可现在,无论男生女生,都增加了一种另外的眼神。

那就是仿佛从来都不认识他一样的眼神。

沈欢当然明白,他们完全不知道,自己居然在数学上会有这样的天赋。

五个学校的竞争,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大家也都习惯了。

名贤中学并不是强势的一方,虽然有胜有负,但总体上却在五所学校排在后面的。

他们没想到,居然是沈欢出马,获得了冠军,把唐子燕都给比了下去。

那就真的太牛了!

唐子燕是什么人?

人家从一入学开始,就是名贤中学当之无愧的数学第一学霸。

如今沈欢不但超越了其他人,还把她给超越了,这就是咸鱼翻身啊!

所以学校着重的夸奖沈欢,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欢爷,你难道真是神灵附体了吗?”趁着还没有上课,朱波悄悄的坐在了他的旁边,“能不能告诉我,你有什么秘诀?”

“被雷劈。”

“呃……”

朱波吓了一跳,然后才反应过来:“你别吓唬我啊,你如果被雷劈了,怎么还可能如此的白净?”

说起来别人可能不信,沈欢晒太阳肯定会皮肤有变化,但是只要几天不晒太阳,或者是一到了秋天,他的皮肤就又变白了。

这就是天生的。

难怪别人常常说起,沈欢除了出身不好、脑子不够聪明之外,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那就是天赋了。”沈欢说道:“可能是我爸妈给的智慧,终于解锁了吧!”

“基因锁解开?”朱波想笑又不敢笑,他可记得沈欢上次给他的教训。

如今的沈欢,和以前那个沉默不语的人完全不一样了,居然还会阴人了,可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的对他。

“你们说什么呢?”苏小飞从旁边凑了过来,“喂,沈欢,老实说,是不是那几道题,你之前有见到过类似的题,所以才瞎猫撞到死耗子了?”

“不是。”沈欢摇头道。

“comeon!”苏小飞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我们都是老同学了,你不用对我隐瞒,我不会笑你的。”

“笑尼玛啊笑!”朱波此时毛了,指着苏小飞就骂。

他早就看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不顺眼了。

只不过平日里他也不大看得惯沈欢,所以就任由他去占沈欢的便宜。

现在不一样了。

沈欢已经雄起,眼看就要逐步开始自己的人生巅峰之旅,自己已经打好了主意,跟着欢爷混,就不能任由他乱来了!

现在就是自己显示自己价值的时候!

苏小飞有点懵。

正如朱波了解他一眼,他也了解朱波。

原本以为两人就借着沈欢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没想到此时朱波忽然发难,还在骂他。

“别瞎几吧的乱说话!”朱波也没想和他纠缠,“你再这么污蔑欢哥,他不跟你计较,我就去跟龙校.花说,你看看她会不会收拾你?”

苏小飞本来想要骂回去,可听到龙雨青的名字,话到了嘴边都咽了下去。

沈欢的确是不计较,而且不会去给那些校.花们说他受欺负受委屈的事儿的。

但如果朱波在中间作祟,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那些为了沈欢可以发疯的女人,绝对敢把他狠狠的教训的。

就像是高一的时候,那几个想要“教训”沈欢的男生,直接被打得退了学一样。

惹不起啊!

所以苏小飞只能是讪讪的一笑:“我开开玩笑而已嘛,你那么多心干什么?我走了,该上课了!”

说着,他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沈欢看得是颇为惊讶。

他原本以为,自己坑了朱波一次,他就会对自己敬而远之了。

没想到朱波不但没有,反而是更加的亲近自己,就像是把自己当带头大哥这般。

“欢爷,您别这么看着我呀。”朱波很聪明,明白了沈欢的意思:“我是知道自己错了!但我也晓得,历史的车轮已经滚滚启动,您的发达已经不可避免!我想要跟在您后面,喝点汤汤水水的,肯定得有所表现啊,您说对不对?”

沈欢晒然一笑,“你不怕我再坑你?”

“哪能啊!”朱波道,“之前是我心态不正,所以才会被您处罚。现在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只要我认真的为您办事儿,那就不怕。”

“快上课了,你先回去吧!”沈欢没有回应,只是挥挥手。

“好!”

朱波回了自己的位置的同时,恰好上课铃声响了起来。

沈欢可没有那么天真,觉得自己在学校大显神威之后,就能收忠心耿耿的小弟,从而就得到他的全力支持,永不背叛。

那只是小说中才有的事儿。

朱波其实说得很清楚,他就是为了利益才想要跟着沈欢的。

如果跟着沈欢没有了利益,朱波很容易就离开。

但沈欢反而觉得这样才够真实。

人生之中,能有一两个贴心的朋友,就已经够心满意足了。

高中生因为从小就长得俊秀无双,基本上便断绝了有男性的好哥们儿的可能。

你说哪个男人能接受得了和沈欢走在一起,结果所有女人都不会看自己一眼?

这就好比你朋友唱歌超级一流,进了卡拉OK大家就只喜欢听他唱,你和他去唱歌又有什么意思?

看到这种人都想打!

不打你,都属于我够意思了!

所以,如果朱波办事得力的话,沈欢倒是不介意会用一用他。

毕竟认识他这么多年,这个人也不是坏人,而且很机灵。

沈欢以后想要多做点事情,没有用得顺手的人,也是不方便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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