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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高顺败了?(1 / 1)

西风镇占地三十余亩,四周都是五米高的土墙,可以说是大草原上唯一能算作是“城”的地方了,西汉时期,大将军卫青曾在这里驻过军,到了现在,这里可以说是步度根与柯比能势力范围划分的界碑了,双方曾经因为这座城爆发过十多次的大战,导致现在无人敢在那里居住,也就是说,西风镇现在就是一座空城。

虽说是空城,但若是谁先占领了这里,那自然是占据了极大的优势,所以张毅才火急火燎的,星夜兼程往那里赶。

一开始张毅不是没考虑过柯比能会抢占西风镇,但他很快就排除了这种猜想,他觉得柯比能新败,不大可能会主动出击,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对的,在他驻军乌迪摩尔的期间,柯比能是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但柯比能并不是怕了,而是在整军备战。

柯比能原本有近十五万大军,其中骑兵更是多达七万,但同张毅一战之后,现在主力仅剩了不到五万,这让他不得不多拿出一些时间来整顿兵马,好在,鲜卑人都比较彪悍,不管大小部落,男子都身强体壮的,可以说拿着鞭子会放羊,拿起刀来就是兵,所以柯比能招募一些人马并不是大问题,问题就是张毅给不给他扩军的时间,而张毅还真给了他不少时间,让他招募到了几万人,可这几万人已经算是柯比能最后的家底儿了。

招募完人马的柯比能,听到了张毅提兵北上的消息,于是立刻带人西进,想要抢夺西风镇,但他的这步棋,却被白詹提前探查到了。

西风镇与张毅出发的地方,相隔大约一百五十里,距离不算远,但也不算近,张毅虽然急着赶路,但他也怕将士们连续赶路太过疲累,以至于和柯比能交手后,落在下风,因此中间曾歇息了三个小时左右,同时又对参战人员做了一轮新的调整,把韩涛和所有的亲兵都交给了文聘来带领,并且将文聘留在了原地,也正是因为张毅休息了三个小时,使得他赶到西风镇的时间,与柯比能赶到西风镇的时间竟是一样的。

西风镇的西城门外,张毅的人马与柯比能的人马,遥遥相对,双方人马,仅间隔两百余米,而这,正是骑兵发起冲锋的最佳距离,一场大站,已经在所难免了。

“柯比能,”纵马奔出阵列,张毅抬枪指着柯比能的王旗,用鲜卑语高声喝道:“手下败将,出来答话!”

两军主将阵前搭话,这几乎是古代两军对阵之前的惯例,一般都是一方发表征讨对方的理由,声明自己是正义之师,持王道,而另一方则会以犀利的说辞来回击,力求驳倒对方的理由,告诉己方将士王道在自己这边,总之就是战前鼓舞士气的方式,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也多的数不过来,最有名的就是武乡候骂死王朗了,诸葛亮用凭着三寸不烂之舌,骂死王朗后,蜀军士气大涨,在后面的大战中,魏军连连失利,曹真郭淮败走,司马懿这才出山。

张毅叫柯比能出来,也是想叫出他来羞辱一番,以鼓舞己方士气,可没想到出来的却是一个手持大刀的鲜卑大汉。

“呔,休伤吾主!”

眼见敌将冲向了张毅,高顺当即拍马冲了出去,但这一次他可没跟别人打招呼,他这一冲出去,张飞气的胡子都炸开了。

瞪着一双黑眼珠子,瞅着高顺纵马杀向了敌将,张飞挺着丈八蛇矛指着高顺嚷道:“景德你这厮,你是人家对手吗?还是换俺老…哎…哎,怎么他娘的又被一刀砍了?哎呀!”

张飞的话还没说完,迎向鲜卑武将的高顺,手起刀落,干净利索的斩敌与马下,这下张飞更郁闷了。

提着尚在滴血的云飞刀,傲立在张毅身前,高顺高声喝道:“想伤吾主先过了我高顺这关,鲜卑小儿们,谁还敢来送死?”

“卑鄙的汉人,休得猖狂,看俺突默柯来取你人头!”

用生疏的汉语大吼着,一个看上去比上一个鲜卑武将块头还大的壮汉,从柯比能阵中冲了出来,那人手里拿着的是一根看上去就很重的狼牙棒,但他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他的块头,也不是他那根又黑又粗的狼牙棒,而是他胯下骑得居然是一头牛,一头又黑又壮的大黑牛。

看到突默柯之后,张毅立刻皱起了眉头,那狼牙棒少说也有七八十斤,突默柯竟能单手提起,这说明他的力道,可能不亚于关羽,他很担心高顺拿不下来,有心换张飞或者黄忠上去对敌,但没等他开口,高顺便大笑着冲了上去。

“哈哈,可算是有个像样的对手了,今日定要战个痛快!哈哈……”

狂笑着举起双手飞云刀,高顺催动战马迎向了突默柯,而突默柯看到高顺主动迎了上来,当即便用力一夹马肚子,哦不,应该是牛肚子,催动着大黑牛冲向了高顺。

迎战突默柯,高顺虽然很兴奋,却也知道不可轻敌,而且他也知道,很可能自己在力量是不是对方的敌手。

高顺会有这样的判断,是因为突默柯的块头,比上一个鲜卑战将要大出好几圈儿,而上一个被高顺一刀斩杀的鲜卑战将,就比高顺还要壮几个码,高顺与他接了一招,感觉到了那人的力量与自己在伯仲之间,高顺能斩杀他,一是因为高顺的力量,尚在他之上,二是凭借着手中削铁如泥的飞云刀。

那鲜卑战将,手里拿的不过是生铁打造的偃月刀,他的刀与高顺的刀全力互怼的话,飞云刀直接砍断了偃月刀,进而斩下了那鲜卑战将的人头,可现在突默柯手中的狼牙棒,直径足足有二十公分,这样的兵刃飞云刀可是无法一刀斩断的,而且飞云刀与这种重兵刃互怼的话,即便是突默柯的力量稍逊于高顺,高顺手中的飞云刀也肯定会被磕飞的,这就是重兵刃的优势,更何况高顺的力量很可能还不如对方,这就很危险了。

三十步,二十步,十五步,双方的距离在不断的缩短,在两人之间的距离仅剩十二步的时候,突默柯利用手中兵刃长度的优势,率先用狼牙棒扫向了高顺。

“呜~”

突默柯是左手持棒,他横着往前一兜,那狼牙棒便横扫向了高顺的脑袋。

七八十斤的狼牙棒在突默柯全力的催动下,速度居然快如闪电,直接在空中兜出了一条半月似的黑色匹练,棒上带起的破风之声听着都骇人,面对突默柯的全力一击,高顺的前冲之势却没有丝毫放慢,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中的飞云刀已经从左手,交到了右手。

十二步,这是以人的步数计算的,人的十二步对于急速飞驰的战马来说,跑过去也仅仅就是喘两口气的功夫,更何况是两匹战马对冲了。

电光火石之间,两马相错而过,高顺突然从战马上消失了,但突默柯却依旧端坐在战马上。

高顺败了?而且还是被突默柯一招秒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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