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的挂牌律师都是程老的学生,其中两名是樊大法律系教授,剩下的都是樊城法律界数得上的精英律师,平时大家各忙各的,一周抽出一两个下午过来做公益。
而且这种不拿钱长期服务的公益项目还不是谁想来都能来的,程老头的学生都以能来这里挂牌为荣。
当然,急公好义者肯定不少,目的不纯者也不是没有。能进入这个小圈子,就等于进入樊城法律界的黄金圈,法律界是个很讲出身和论资排辈的地方,从这里走出去,人脉和起点都是顶配了。
这些信息早早是被沈澈抓住强行灌输的,出身和成长环境的不同,让沈澈自然而然地会去注意,即使没有任何目的,他也本能地会把新环境的人际关系和利益网摸清楚。
况且这关系到早早,他就更加用心。
早早听了没有任何表示,该做什么做什么,一点没受影响。她来这里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做饭。
她现在只有十九岁,人生刚刚开始,虽然想好了以后要做很厉害的大厨,可并没有找到具体的方向。所以她没有如涛哥和吴叔叔所愿去读大学,也没有听外婆的建议去学厨师,她想先放任兴趣根据妈妈留下的笔记自己摸索。
妈妈当初就是从路边摊开始,一步一步用恒心和天赋走到很高的位置,她觉得这个方式也很适合自己。至少现在她脑子里的很多想法需要给她自主创造的宽松环境,而且并不需要有人来指导。
所以早早每天都在咖啡店开发简餐,然后来律所做自己想做的创新家常菜。
她很满意现状,能让她专心做菜,还能赚钱足够养活自己和外婆。而且两个地方的人对她都很友善,都不点菜,随她做出什么来大家吃得都特别高兴。
早早喜欢做饭,一方面是兴趣和她与生俱来的天赋,另一方面是享受创造的过程和大家吃完之后的喜悦,那让她特别有成就感。
所以,法律援助中心无论是商住两用楼里的一间普通小机构,还是隐藏的樊城法律界金光灿灿的利益圈,对早早来说都没区别。
反正她只管做饭。
所以沈澈这个不能吃早早做得饭的人,对他和早早来说都是折磨。
他可以卖脸让师娘带他进门,却怎么都不敢吃桌上的菜。大家都当这是小情侣之间闹别扭,并不当回事。
顾衍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老老实实吃饭,就怕师娘再想起什么把他拎出来当典型。
明宇一点不尊师重道地悄悄跟早早嘀咕:“早早,你知道你解救了我们多少人吗?”
早早的到来确实是解救了他们中心所有的单身狗,师娘可不是普通的中老年人那样闲着没事给大家说个媒,人家做红娘是专业地!
对,没错,师娘自己就开了一家婚介所,据说配对成功率高达76.5%!怎么算出来的不清楚,反正没成功那二十多个百分点都是因为律所里这些大龄青年!
学法律的本科毕业只是起步,律所里年纪最小学历最低的小白脸明宇现在都是硕士在读,高学历都是靠熬青春熬出来的,所以大家在师娘那里都是大龄剩男!
以前请了好几位家政阿姨,做饭水平实在是一言难尽,外卖吃得程老头三高,年轻人身体好也受不了长期的高油高盐和重口味调料啊,所以师娘只能不定期地来给大家做饭。
吃人嘴短,师娘再指派谁去相亲,大家拒绝得就有点气短,反正最后是人人被荼毒了个遍,连明宇都被强行配对了好几个小姐姐。
现在好了,早早来了!师娘每次来都是蹭饭的,再提相亲这事儿,她一开口大家就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快闪了。
想想以前明宇还惊魂未定:“吃口肉都惊心动魄啊!”他是家在外地的学生党,最后一学年实习,就住在律所的小阁楼上,是他家师婆手里的小鸡崽,怎么收拾都跑不了。
最惨的一次,师娘每天中午给他单独端一碗炖肉过来,明知极有可能是陷阱他也先吃了再说,果然,师婆连着问了几天好不好吃,得到肯定答案,老太太手一挥:“楼下美甲店小老板炖的,这手艺要是挂我那里马上就得给抢走!便宜你了,下午三点前街星巴克,记得给人家点红茶拿铁啊!”
明宇就这样为了三碗炖肉卖身了。
沈澈悄悄凑过来:“人家看上你了吗?”说完赶紧摇头,“肯定没看上!做饭好吃的女孩品味都高!”
早早根本不搭理他的殷勤,转身就给了他一个后脑勺。
明宇一看也不生气了,大笑着落井下石:“做饭好吃的女孩品味果然高!”
师娘就慈爱多了,偷偷塞给沈澈一个多层保温桶:“给你挑了不少肉!女孩子就爱耍个小脾气,你耐心点,好好哄着,这么漂亮又会做饭的女孩儿太少了,可得好好处着!”
师娘不上网不追星不听流行音乐,即使在电视上看见过沈澈也没走心,而且她根本不觉得他会是那个大明星,对这个小小年纪就解决了个人问题的小伙子很是照顾。
沈澈赶紧抱宝贝一样抱着那个大保温桶:“谢谢师娘!我一定跟早早好好处!一定哄好她!”
俩人周围迅速变成无人区,所有人都知道师娘看沈澈这家伙有多顺眼看他们这些单身狗就有多不顺眼!
顺利拉拢过来师娘,沈澈得到的最大好处就是每天都能有一个偷偷塞过来的保温桶,虽然是偷吃,可也终于能吃上早早做得饭了!
结果就是他每天晚上都不能去骚扰早早了,一周没过完就瘦了五斤。
张院长给沈家做了一辈子的家庭医生,以前沈澈情绪失控自残的时候都没这么无奈过,一直笑眯眯的老伯伯每天晚上过来给他挂水时脾气都有些暴躁:“你这孩子!有你这么胡闹的吗?你肠胃菌群太单一,外来菌种太多造成消化功能紊乱,严重了就是器官衰竭!”
沈澈不管,他这毛病必须尽快治好,要不然早早不但不让他吃她做得饭,更不肯跟他一起吃饭,他直接饿死自己得了!
不过晚上挂水并不耽误他白天去早早面前刷存在感,虽然早早一直都不肯搭理他,可他知道早早不讨厌他,去得比以前有底气多了,甚至以前不敢做得很多事都能做得很自然了。
比如早早回忠义坊,以前看见她在外婆的小菜园里,他想凑过去都要壮着胆子,现在早早撵他好几次,他还能笑眯眯地摘了草莓用手里的矿泉水冲干净递过去。
早早扭头躲开,都不记得说了多少遍了:“你走开,踩坏菜苗了。”
沈澈早就拍了小菜园的照片请教过家里的园丁了,知道自己没踩坏菜苗,只是早早想撵走他而已,一点不紧张,还笑嘻嘻地趁早早张嘴说话把草莓喂进她嘴里。
早早嘴巴鼓鼓眼睛也气得鼓鼓,脸颊还有一点粉粉的,瞪了他一会儿,老实小孩儿在这个无赖面前根本说不赢他,只能站起身来就走。
沈澈赶紧追过去,虽然不敢拉手,拿根小草叶轻轻去逗她也觉得特别幸福。早早甩不开又躲不掉,难得来了脾气,怒气冲冲回头:“走开!流氓!”
沈澈知道早早的脾气,真生气了肯定揍他,哪里会脸颊粉粉地骂他,还是笑嘻嘻地想继续逗他,菜园外面一个冷硬中带着戾气的声音响起来:“早早,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