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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日斯楞坐在居中的主位上,银铃子拉着珑儿和自己一起坐在下首,飞鹰和乌云珠坐在对面,还有一些珑儿叫不上也记不住名的部盟贵族在座。
大帐中瞬间人声鼎沸起来,侍女们鱼贯而入捧着大盘的手把肉、烤羊排、血肠,还有眼花缭乱的奶制品、馃子、奶茶等放在大家身前的矮桌上,珑儿看着面前堆成小山样的食物,还没开吃就觉得肚子在抗议了。
阿日斯楞端起马奶酒:“欢迎大家来到额济纳参加一年一度的那达慕!希望大家在那达慕期间玩的开心,各部族的勇士们都拿出自己看家本领,争夺最高荣誉!成为我鞑靼的骄傲!来!为了草原的兴盛!为了勇士的荣耀!干杯!”
说完,用无名指蘸酒弹了三下,然后一饮而尽,大家也跟着一饮而尽。
珑儿在家时是不喝酒的,阿日斯楞祝酒时,她端的是奶茶,银铃子悄悄在她耳边道:“你就算是不喝酒,这一碗也是要喝的!”
“啊!”珑儿有些惊惧的看着桌上的那碗酒,又看着银铃子,银铃子无能为力地看着她,珑儿小声道:“我可不可以只喝一口啊?”
银铃子摇了摇头:“这样不礼貌!虽说哥哥不会在意,可这儿有很多人!尤其你又是汉人,大家更加关注你!”
珑儿心虚地看了眼周围,觉得好像、似乎、可能没人注意自己喝的是什么吧!
没想到正好与对面的乌云珠对视到了一起,乌云珠冲着她微笑,仿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她手中端着的奶茶。
珑儿立刻心虚地放下奶茶换成了马奶酒,阿日斯楞说完最后一句喊干杯的时候,珑儿也跟着大家一起喝了下去。
第一口觉得奶香扑鼻。有点微酸,喝下去有些辣,但是跟珑儿前世记忆中白酒的辣比起来要差很多,喝起来感觉鲜美爽滑。
随后,珑儿像喝啤酒似的就把一碗给喝完了,喝完后唇齿间都留着奶香味,意犹未尽卦砸吧嘴。旁边抱着酒壶的侍女立刻又给她斟上。
银铃子见珑儿这么豪爽地就喝完了一碗。高兴地看着她,阿日斯愣也看着她,珑儿悄悄跟银铃子道:“这个酒好喝!晚上咱们拿些到你的毡房去喝。”
“好好!”银铃子立刻满口答应下来。
侍女们身着盛装进来表演歌舞。珑儿第一次观看鞑靼人的歌舞,自然是兴致勃勃。
一支舞罢,又有一位男歌手进来献唱,悠扬的长调。合着低沉的琴声,如天籁般的动听。珑儿一手托腮。一手端着马奶酒,听得如醉如痴。当那位歌手端着酒碗挨个敬酒时,珑儿十分豪迈的一饮而尽,还冲人家直竖大拇指。
其间。珑儿可以明显感觉到飞鹰从对面射过来的眼神带着热辣辣的欲/望,身旁银铃子的目光也若有若无地不时飘向对面。她觉得自己就像个拆散人家一对小情/人的王母娘娘,没办法。谁叫自己也跟银铃子有说不完的话呢!
酒至半酣,那些侍女再度进来∵到银铃子面前向她鞠躬,邀请她献舞。
银铃子在众人热切期盼的目光中,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旁边,侍女们将她围在中间,一会儿散开的时候,只见她已经脱掉了外袍,只穿着里面粉红色的绸子中衣。
火红色的绸裤,配上粉红色的上衣,衬得她像一朵娇艳带刺的玫瑰。凹凸有致的身材更加显露无遗,那高耸圆润的胸部,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再加上两条结实修长的美腿!真要命啊!连珑儿都看得直流口水。
难怪阿日斯愣早上会对珑儿的身材那么一通挖苦,珑儿跟银铃子比起来,的确是太青涩,太没看头了!
悠扬的马头琴声音响起,银铃子端起一盏酥油灯婀娜起舞,那弱柳扶风一般的腰肢,随着音乐的节奏轻盈摇动。伴着踢踏的舞步,耸肩摇臂来到毡房的中央。
舞姿曼妙,媚眼如丝,动作舒展漂亮,回旋中把灯放在头顶,双臂抖动着伸向两边,不断做出向前曲腰和向后下腰等高难度动作。
珑儿简直惊叹于银铃子腰肢的柔软,跟着周围几近疯狂的人群一起鼓掌尖叫,大声喝彩。
等一曲舞罢,珑儿立刻端着酒,去向她敬酒。可飞鹰已经抢先一步走到银铃子面前,两人含情脉脉地对望着,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满饮杯中酒。
还没等珑儿凑到面前呢!已经又有好几个人上前敬酒了,银铃子酒量极好,来者不拒全都一仰脖就喝了。
阿日斯愣看着一直站在圈子外围苦于挤不进去的珑儿,觉得十分有趣。乌云珠则看着阿日斯愣一脸的恍惚。
终于让珑儿逮到一个空档,挤了进去。
银铃子开心地接过珑儿端来的酒,用湿漉漉嘴唇,在珑儿脸上亲了一口,引来旁边一声声的尖叫:“珑儿,你今年能来额济纳,我好开心啊!你知道吗?自从跟你在你们的京城分开后,我有多担心你。
我听说你们那个什么长孙殿下都快死了,你却傻乎乎的跑去救他,我一直替你揪着心,直到后来得到消息,说你没事了,还被册封了郡主我才终于放心了。我知道你会来的,你说过你一定要来草原看那达慕,我就年年都来等你,今年你终于来了。我真的太开心了!来干杯!”
珑儿被银铃子的真情感动,抱着她道:“我一直都记得我们的约定,来草原看那达慕,你看我做到了!来为了我们的友谊,干杯!”两人十分豪爽地连干了几大杯,才总算是消停下来。
酒宴差不多要散的时候,珑儿已经明显感觉到头重脚轻了,但是真的很开心,两人相互搀扶着来到银铃子的毡房。
两人被侍女服侍着洗完澡,赤脚只穿着中衣就躺倒在床铺上,你搔挠我一下,我捏你一把。珑儿到底在身量上吃亏些,被银铃子搔挠得直呼饶命!俩人的疯闹声,一直传到毡房外。
两个人影站在毡房外不远的空地上,听着毡房内少女放肆的笑声,阿日斯愣好笑地看着自己的安达、好朋友和最得力的助手,此时正一脸要杀人的表情,别提多开心了!
侍女端进来一个矮桌,放到地上,矮桌上放着乳酪、奶果、奶条什么的,还有一大壶马奶酒。
疯闹够了,珑儿有些口渴,就趴在床铺的边沿上,伸手够着矮桌上的酒壶倒酒。
银铃子也学着她的样子,趴在床沿去够矮桌上她倒好的酒,两个小姑娘衣裳单薄地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又喝了起来。俩人相互依偎着,一边喝酒一边说着少女间的悄悄话。
原来飞鹰是阿日斯愣从小一起玩儿到大的安达好朋友,英武帅气,许多姑娘都对他心仪不已。可是他从小就喜欢银铃子,一直等着她长大,应该要不了多久俩人就会成亲了。
银铃子又问珑儿有没有心仪的情人,珑儿急忙摆手!银铃子又问:“那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长孙殿下呢?”
珑儿道:“他到昆仑山学艺去了,要学十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怎么?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啊?”
“才没有呢?当年,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的确是很惊艳,不过我觉得飞鹰更适合我!”两个小姑娘笑闹着扯些有的没的,不知不觉就喝完了那一大壶酒。
醉眼朦胧间,银铃子问珑儿:“阿日斯愣哥哥是不是很漂亮?你那么喜欢漂亮的男孩儿,就嫁给阿日斯愣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我觉得哥哥也是喜欢你的,哥哥还从来没有为谁改变过自己的发型呢!何况你已经为他梳过头了……”
银铃子只管自顾自的呢喃,这边珑儿早已不胜酒力睡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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