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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5章 千佛山下的轮回(4)(1 / 1)

玛尔赛自己还不是子爵呢,便许下了这样的诺言。不过他肯定不知道朱四真的在军大营之内,只不过是胡乱说说而已,为手下兵丁们画一张大饼。但是大明皇帝总是御驾亲征这是人所共知的,所以绿营兵也愿意相信玛尔赛的空头支票,并纷纷情绪高涨着开始对郑成功军发起进攻。郑成功本来正待突破绿营兵的防线,不料因为玛尔赛的许诺使得战事忽然出现了翻转。如此一来郑成功的部队不但又被打退了回来,还被绿旗兵和满洲兵联手追杀。

“大帅,对面的鞑子许诺了赏银,消灭我军每人赏五十两!”一个小小的总旗跑到郑成功面前告诉了他这件事,气得郑成功高声呵骂道:“老子不但是国姓爷,更是海盗世家!整个通往南洋的水道都他姥姥的姓郑,连荷兰人经过也得给咱们留下买路钱。难道咱们郑家缺钱吗?都听本帅的,消灭了这些鞑子,每人赏银二百两!给我杀他个片甲不留!”

我的天呐,郑成功疯了!每人赏银二百两,全下来那可是将近四百万两啊,明末一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呀!郑成功确实是疯了,因为他知道朱四在军之内,不是他害怕朱四怪罪他作战失利,而是他真的不想朱四出事。所以算自己破了产,他也要让手底下的人激发出斗志,把朱四从危难之解救出来。于是一群海盗便和一群乡间混混为了钱厮打起来。玛尔赛开始率领满洲兵隔岸观火了。其实他始终没有率领麾下骑兵向郑成功全力发起进攻,他想保留住实力,这样才有机会和喀喀木争功。

清军的优秀将领几乎都见识过,朱四这个大明皇帝根本没那么容易死。他手底下不但有一大批骄兵悍将,其本人还特别的鸡贼。算是他此战失败了,也还是有极大可能跑路的。如果玛尔赛把全部家底儿都葬送在郑成功的身,最后不过也是个配合喀喀木歼敌有功而已。可如果兖州的喀喀木放跑了朱四,力战之下他的人马肯定所剩不多。到时候自己再率两千精骑追击......朱四会被他玛尔赛生擒活捉了。封侯拜相嘛,在眼前。

所以玛尔赛才肯下血本,砸钱让绿旗兵往死里打,却让主力骑兵歇息观战。只是郑成功作为海盗界的祖宗,可是他富裕得多,明军得到的封赏也更加可能被落实。果不其然,海盗们不但乡间混混们更贪财,还乡间混混更能打。绿营兵又悲剧了,纷纷退回去再次组成防御阵型。玛尔赛气得骂道:“都是一群废物,赏五十两银子还不肯卖命,这年月人命真的这么值钱吗?好啦,弟兄们,明军的青州以及胶东主力全在这儿啦!拿下他们便能继而拿下青州城,也将拿下登莱二州。拿下青州城以后,本帅许你们七日不封刀!拿下登莱,整个胶东的女子随便你们摆布!”

绿营兵这回可真的激动啦,青州城七日不封刀,全城都会被洗劫一空。登莱二州又都是富庶之地呀,自古便通商海外。那里面大户人家的姬妾子女都不要说了,算是个丫鬟,那也都该是细皮嫩肉的,一掐一汪水儿啊!成,这买卖划得来,那便豁出去啦!

看到绿营兵刚刚退却结阵,郑成功才要再一次发起猛攻。不料那群乡间混混又都跳着高,骂着娘,扯掉衣服冲来了。大概现在已经开始做起春梦了吧?那个总旗又来了,告诉了郑成功对面出的价钱。郑成功气得是干瞪眼啊,可惜没辙。他有钱,可惜没有女人可以让自己的队伍来抢。玛尔赛许给绿营兵的青州和登莱都不是人家自己的,不过这三个州府可都是郑成功和他叔叔郑鸿逵的防区。郑成功要是告诉海盗们这三个地方可以放心去抢,女人均分。朱四还不拎着狼牙棒一直将他追杀到台湾岛啊?

绿旗兵在豁出命来猛攻,玛尔赛的两千骑兵为了助攻,箭矢都用尽了。郑成功的人马在清军的箭雨和农具面前死伤枕籍,大踏步的退却。虽然此刻李元胤也领兵杀了过来,不过距离郑成功还有三五里距离。郑成功隔空对李元胤喊道:兄弟,你可快来吧,下辈子再也不当海盗啦,算做个书童,也要跟纯爷们儿一起混啊!看人努尔哈赤不是做书童跟对了人,被李成梁一路栽培成大明的龙虎将军的吗?

明军倒下的越来越多,跑的越来越快,郑成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一怒之下,他已经拔出宝剑准备自刎了。李元胤已经快到了,不过他等不急了,只想死。这群海盗丢尽了他一生的颜面,不但连乡勇都打不过,还摧毁了郑成功心的骄傲。他是个急性子,也是个有血性的汉子,只是他的队伍真的不给力。历史的郑成功曾经率领数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围攻清军防守下的南京城,却被玛尔赛和喀喀木这样的人带领着绿旗兵和少量满洲兵打得丢盔卸甲,丧失了反攻实力,最后不得已才败退台湾。

郑成功已听不到周围的声音,他已泪雨滂沱,救不下朱四,也难以面对要赶到的李元胤。血气涌的他正在天旋地转,面前的一切也都在天旋地转。他麾下的队伍全都站在原地,不跑了,是不用跑了。因为他们看到绿旗兵的后阵正在下翻飞,换做逃得飞快的绿旗兵争相在郑成功大军掠过,然后瞬间消失,作鸟兽散。所有的一切在郑成功的眼前都发生的很慢,只有敌军身后的烟尘高高扬起。烟尘散去后出现的是一杆大旗,那杆大旗越来越红、越来越近,腿慢的绿旗兵在那杆大旗的追杀下想要逃之夭夭,却又避无可避。举起大明战旗的是一条黑黝黝的汉子,红红的战旗之有一个黑黝黝的‘郝’字。那汉子身穿一身黑色的对襟锁子甲,左手扛旗,右手一把鱼鳞紫金刀。刀锋之下,遍地亡魂。马蹄踏处,大地迸裂。

身后的数千兵将也是人人染血,手刀枪砸在清兵的头和身时更像是钝器。天地在颤抖,地狱在崩塌,万余绿旗兵在这群神兵面前犹如枯草。算起来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举旗的汉子便已来到了郑成功的面前。战马‘嘶律律’的在郑成功身前身后盘旋了数圈,汉子手的刀仍在滴血。血盘旋着、淋漓在郑成功的周围,一圈又一圈。郑成功这才清醒的看到,那汉子穿的根本不是玄甲,而是敌人的血液凝固成的黑色。

“来将是谁?”郑成功怔怔的问道。郝永忠示意他抬头看看自己举着的旗帜,道:“郝永忠,以前人们都叫我郝摇旗。你的战旗呢?”郑成功幽幽道:“被我给卖了。”郝永忠失声一笑,又道:“刚刚已经看到了,你绝对是条汉子,不过你的队伍太渣,这不怪你。但是你也该学学马进忠,我马叔那样的。不管队伍有多渣,我在阵地在。只要有马进忠振臂一呼,立刻便会重新拉起十万大军,要不然怎么叫做‘混十万’呢?这场仗我帮你打,功劳归你,回头我再给你留下五百精兵,帮你把队伍好好历练历练。不过等你的队伍成型了,可别忘了把这五百人还给我,那可都是随我征战十年的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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