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写的时候,翁廷弼坐在座位上,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在他的手里有着几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可以哦廷弼,再接再厉,早日把班花泡回来”,“放学的时候你别走,我们几个人想和你谈谈”,还有“臭流氓,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们全班女生都鄙视你”之类的话。
将这些纸条揉成一团,翁廷弼趴在桌子上,心里满是后悔,都怪自己早上太冲动了!
原来早上的时候,翁廷弼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他们班班花林筠的脸给摸了!
林筠当场就脸红了起来,立马在桌子上抱着双臂趴着了,不知道是不是哭了,中午放学回家以后,到现在也还没来上学。
翁廷弼的死党们对他的行为一致表示强烈的支持,让翁廷弼再接再厉,作为班里第一个摸了班花的脸的男生,一定要把班花泡到手。班里对林筠有意思的男生们则摩拳擦掌要和翁廷弼单挑,教他做人,而林筠的好闺蜜们则恨不得用口水淹死他。对此,翁廷弼只能沉默以对。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翁廷弼的父母和林筠的父母有点交情,所以翁廷弼从小和林筠就是认识的。两人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同一个学校,关系就比较密切,平常的时候也经常一起学习。
就在今天早上最后一节课上课之前,翁廷弼和往常一样,顶着众男生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去问林筠问题。就在林筠在给他讲题的时候,翁廷弼不知道怎么想的,看着林筠突然觉得林筠认真讲解的样子好可爱,脑子一抽伸手就往林筠的脸上摸了一下。
当时他就后悔了,但是后悔也没用了,林筠已经红着脸趴在了桌子上,周围已经传来了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目光。如果目光有能量的话,翁廷弼相信自己一定当场就被盯爆炸了。
其实如果翁廷弼配得上林筠,其实班里的同学反应并不会这么大。可偏偏班里人都觉得翁廷弼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虽然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两人的生活经历并不一样。林筠出身于一个富裕的单亲家庭,父亲对她的管教十分严厉,很注重林筠的家教和品德教育,所以林筠的性格和教养一直很好,再加上林筠长得十分可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很受大家欢迎的小公主。而翁廷弼从小父母对他的管教就很宽松,有什么事都让翁廷弼自己决定自己去做,再加上翁廷弼从小就和市井巷子里的孩子一起鬼混,养成了放荡不羁,带着痞子气息的性格,在拥有一对死党的同时,也得罪了不少人。
一个是小公主,一个是小痞子。
如果是一个大家公认的痞子调戏了我心目中的公主,我肯定也恨不得把那个痞子碎尸万段,把他的尸体拿去喂狗了。
“等下放学以后,去她家里看看她吧,然后当面给她道歉”,翁廷弼心想。
林筠家里住的是那种在郊区的两层楼别墅,正好学校也在郊区,所以翁廷弼在回家前可以顺路去看林筠。踩着单车来到林筠家门前,翁廷弼按响了门铃,按了好久却没有人答应,就在翁廷弼转身要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屋子里传来了极响的瓷器碎裂的声音。
“屋子里有人!?”
翁廷弼屏住呼吸静静听着,但什么都没有听到,但翁廷弼确信屋子里确实有声音传了出来。他轻轻地掰了一下防盗门的门把手,发现门居然没有锁,“吱呀”一声打开了大门,翁廷弼走进了屋子里。
屋子里没有开灯,翁廷弼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找到了开关将一楼大厅的灯打开,眼前的场景惊得他瞪大了眼睛。
原本精致的家私和摆设都被砸烂打碎,碎裂的木头和瓷器散落遍地,地上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奇怪的蓝色液体。
“有人吗?有人吗?”翁廷弼大声喊了出来。
“廷弼,快跑!”
就在这时,楼上突然响起了林筠的尖叫声,然后只听见一声闷响,林筠的尖叫声戛然而止,屋子里再次恢复了寂静。
“林筠,别怕,我来了!”翁廷弼从地上捡了一根结实的桌腿,迈开步子就冲上了楼梯。
二楼是林筠家的起居室,翁廷弼打开了灯,沿着楼梯冲了上来,二楼的情况要好一点,但是也仅仅是相比一楼来说而已。
“林筠,你在哪里!”翁廷弼喊了出来,看着地上再次出现的蓝色液体,翁廷弼有一点心慌了。就在这时,翁廷弼听见在自己右手边的房间传出了一阵声响,冲进去打开灯一看,林筠正背对着他躺在地上。
“林筠,你没事吧。”
翁廷弼冲上前去抱起林筠,发现林筠已经昏迷了过去,在她的后脑勺有着一道伤口,正在慢慢地往外渗血。
不对,那不是血!因为它的颜色是蓝色的!
蓝色的血!?
翁廷弼想起自己一路过来看到的蓝色液体,不由得愣在了原地。就在翁廷弼发愣的时候,房间内的灯突然“啪”地一声关掉了,整个屋子陷入了黑暗之中。
“怎么回事?!”翁廷弼放下林筠,攥紧了桌腿,他摸着黑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按下了房间灯的开关,却发现怎么按都没有反应。
“是把总闸给关了吗?!”翁廷弼心想,他跑回原地背起林筠,一手攥住桌腿一手握住手机,朝着门口跑去。虽然现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先逃离这个地方一定没有错的。
就在这时,翁廷弼借着手机的灯光看到门口闪过一个身影,一阵近乎癫狂的笑声回响在屋子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到底是谁!”翁廷弼被那阵怪笑搞得头皮发麻,站在原地纠结了起来。现在发出那个怪笑的人就在门外,不出去吧,一直呆在这里肯定不行,出去吧,就肯定会遇上那个人。
翁廷弼狠狠一咬牙,攥紧了桌腿慢慢走出了房门。
不出他所料,果然是这个屋子的总闸被人给掰了。翁廷弼不管怎么按开关,楼道的灯就是没有反应。
翁廷弼举起手机四处乱照,却没发现一个人,那个发出怪笑的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既然这样,那就快点跑吧!
翁廷弼背着林筠,刚要下楼,却听见身后又传来“哈哈哈”的笑声,只是比起刚才的癫狂要收敛一点而已。不知道为什么,翁廷弼忍不住不去看,他转过了身,用手机的手电筒照了过去。
只见一个男人正侧身倚着墙,举着手正笑着。发现翁廷弼正用手电筒照他的时候,他转过身面对着翁廷弼,举着的手开始攀附上了一些红色的东西,眨眼间便变成了一把红色的锤子!
怪物!
翁廷弼愣在了原地,心里久久地回响着“怪物”这两个字。
直到那个红锤子人再次发出之前癫狂的笑声朝着翁廷弼跑过来,翁廷弼才反应过来,一步跨过四五阶楼梯地往楼下跑。
就算翁廷弼发疯一样地奔着,但毕竟背着个人,是跑不过那个红锤子人的,但奇怪的是那个红锤子人却只是在他的身后大笑着追着,一直都没有赶上他们。
红锤子人没有追上他们,翁廷弼却不争气地被地上的杂物给绊倒了,连同着自己背上的林筠也摔倒在了地上。
翁廷弼没有注意到地板上的蓝色液体正从自己身上破皮的地方渗进自己的身体里,他看着缓缓靠近自己的红锤子人,心里已经绝望了。
如果不是门外响起了越来越大声的警笛,翁廷弼都要放弃自己了。
看着从屋子另一边的窗户逃走的红锤子人,翁廷弼整个人都软在了地上。
……
“名字。”
“翁廷弼。”
“年龄。”
“18岁。”
“家庭住址。”
“……警察叔叔,我不是坏人。”
翁廷弼看着眼前摆着黑脸的警察,无奈地耸了耸肩。
从林筠家得救之后,翁廷弼还来不及松一口气,就被警察给当作小偷给抓了起来。原来林筠家的邻居听见林筠家一直有奇怪的响声发出来,到了天黑也不开灯,好心之下便报了警,这才招来了警察。
在翁廷弼被审问的时候,林筠醒了过来,向警察作出了解释,翁廷弼也得以清白。
不过令翁廷弼奇怪的是,林筠和自己的身上居然一点伤都没有,他可是清楚地记得自己狠狠摔的那一跤,不出血也得破层皮的,但自己现在除了衣服有点破,什么事都没有。
翁廷弼也有问林筠,但是林筠一直都不言不语,在警察去拿文件,留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林筠才小声地告诉翁廷弼,等到回去再和他解释。
警察留了两人的口供,就让他们离开了。
出了公安局,翁廷弼刚想开口问林筠,就有一个穿着卫衣的男人从一辆宝马车上下来向他们招了招手。
在林筠家遇到了那样的事情以后,两人都有点神经紧张了,看见这个男人径直地走向他们,林筠不禁躲在了翁廷弼的身后,翁廷弼见状也向前一步挡在了林筠身前。
那个男人走进他们以后,开口就是一句翁廷弼完全听不懂的话,林筠身体一颤,走上前去便和那个男人交流起来。他们用的似乎是某种方言,只是翁廷弼一句话也听不懂。
两人交谈的时间不久,但林筠眼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紧张,反倒是一脸的放松。翁廷弼刚想问他们说了些什么,林筠已经抢在他的前面,说道:“廷弼,谢谢你对我的照顾,我现在得走了。”
“得走了?!”翁廷弼愣在了原地,看起来有些失望,望着说完便转身和那个男人一起离开的林筠,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跑上前去拦住了林筠,说道:“等下,我有话想和你说。”
看着林筠,翁廷弼红着脸,为早上自己的失礼道了歉。林筠听罢也是脸颊微红,点了点头表示原谅。那个穿着卫衣的男人倒是一脸若有所思。
翁廷弼道歉完,林筠又一脸认真地交代翁廷弼道,刚才发生的事情不准和任何人说,便上了车走了。
一个人孤独地坐公车回家,翁廷弼没有理会别人看着自己有点破烂的衣服露出的异样目光。现在他的心情很低落,他对于林筠是有好感的。刚才在警察局的时候,翁廷弼就幻想,林筠因为没有地方可以住,所以就暂住在自己家,接着两人像言情写的那样开始了一段打情骂俏的爱情。然而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幻想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林筠和一个宝马男走了,而自己一个人孤独地坐着公车回家。
回家换了身衣服,翁廷弼开始了日常的锻炼。虽然今天碰到了很多的烦心事,不过日常的锻炼还是不能落下的。翁廷弼从小到大就有一个梦想,就是做一名将军,而实现梦想的第一步,就是考入军校,想考入军校,没有优秀的身体怎么可以?
和之前不一样的是,翁廷弼今天还加多了训练量。不为什么,就为了让自己没有精力去多想今天发生的一切。
俯卧撑一个接一个地做着,翁廷弼保持着均匀的呼吸,默默地数着数,数着数着,翁廷弼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今天怎么不会累?
翁廷弼坐了起来,呼吸均匀,脸不红心不跳的。他看了看测量仪,发现上面显示着2FNS。
FNS是现在国际通用的评估人体训练强度的数值。翁廷弼平常也就在1到1.5FNS之间徘徊,只有状态好的时候才能达到2FNS,而且还坚持不了多久。要按照之前,做到现在的程度早就气喘吁吁,连动作都变形了。然而现在翁廷弼感觉自己还能再用标准动作多做一倍。
难道撞了邪了?
翁廷弼趴在地上,开始做起负重平板支撑,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翁廷弼的动作开始有点变形,再坚持了五分钟之后,便觉得有点勉力支撑,于是便停了下来。
看了看测量仪,见了鬼了,4FNS!
真的撞了邪了!
翁廷弼愣在原地有点懵,突如其来的改变让他有点不知所措。4FNS,这是自己从未达到过的强度!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
算了算了,不做了,先去洗个澡再说。
冲了个热水澡洗掉一身的臭汗,翁廷弼躺在床上,甩甩头丢掉心里的郁闷不再去想,遇到烦心事睡一觉就好了,这是翁廷弼信奉的准则。今天遇到的烦心事已经够多了,天啊,快让我睡着吧。翁廷弼趴在床上想着。
然而身体里一种奇怪的感觉却让翁廷弼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就好像有东西要从自己身体里钻出来一样。翁廷弼坐起来,那种感觉便一直传到了自己的右手上,然后释放了出来。
迷迷糊糊的翁廷弼看着自己的右手,发现自己的手指上竟然覆盖着一层像薄纸一样的蓝色水晶,吓得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看着手指上出现的蓝色水晶,一个念头出现在了翁廷弼的脑中。
我什么时候有了希之心?!
希之心,是军方研制的,可以让人体覆盖水晶这种硅体并加以控制的一种设备,一般只有军队才能配置,听说在黑市里也能买到。翁廷弼听说过这个设备,也只在游戏中看到过,这种军事设备,就好像核武器激光炮一样离他十分遥远。而现在他似乎拥有了希之心,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老爸给我的生日礼物?不对啊,虽然自己一直想上军校,但他老爸可没那么大的能耐给他搞来这个。
想来想去得不到解答,翁廷弼也昏昏沉沉地倒下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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