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时间简史(1 / 1)

这大新闻失去了,这不还有个小新闻吗?众人定睛一看,这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的少年不是李之恒是何许人也。这知情的,不知情的都默契十足地纷涌而上。

李之恒大感不妙,接过吉他,道了声谢后就上了车。

“开车……”即便这衣角被夹住了一角,他也不敢打开一丝缝隙,直到过了很久,再也看不到身后追来的记者,他才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感慨道,“这些记者都是经过训练的吗?跑马拉松的运动员都没他们有毅力。”

“记者这行不好做,我们也不好应付。少爷你还年轻,什么都不了解。以后看到他们,能躲尽量躲,躲不掉就客套几句。”经验丰富的吴秘书对此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神情比较淡定。

说到记者,李之恒突然想起在何遇记者招待会上口出惊人的眼镜女生,他笑了笑道:“那个让你调查的大学生呢?你问清楚了吗?何遇和白茕的事情,她知道多少?”

“都问清楚了,那个大学生只是胡乱猜测罢了。”吴秘书无奈地摇摇头,“人什么也不知道。就是个三无大学生。”

“三无?”李之恒笑了笑,“无身材无脸蛋无才学?”

“无知无才无文凭。”

“怎么说也是我同校的学妹,在历史找个文职给她实习吧。”李之恒理了理公文包,看着里面关于白茕的个人资料,似乎想起了什么,“白茕不是有抑郁症吗?医院里应该有她的看病资料吧。”

“何氏的人早就拿走了。”

“也是。”李之恒道,“还是让那个学妹继续调查何遇和白茕吧。”

目光再次落到身旁的吉他上,李之恒心情有点复杂,女人的心思还真是难猜,翻脸比翻书还快。怎么说当年在校园,他一曲《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迷倒了万千少女,怎么到了那个女生的眼里就成了神经病?他怎么想也想不通,更纠结的是他发现这个坎到了自己这就迈不过去了。

想到这,他立马拿起吉他,再次弹起了那首《小星星》,了了还不忘问前面开车的吴秘书自己谈唱地怎么样。

“少爷你许久不弹了,但还是谈得和以前一样好。”吴秘书赞不绝口。

是啊,自从大学毕业后,他就不弹了。因为也没了弹唱的对象。

以前小爱总会向别人吹嘘道:“我有个画画得好,会谈吉他的帅哥哥。”但是她走后,一切都仿佛失去了意义。

“吴秘书,你还记得小爱吗?”

“我怎么会不记得,我几乎是看着她长大的。”吴秘书的声音里夹杂了一些叹息,“多乖巧的孩子,可惜了……”说到这他的声音渐渐变得低沉。可只是几秒钟后再次抬高声音道:“少爷,人要向前看。小爱小姐也希望你开开心心的。别忘了,她可是每次都拉着我说,自己有个会画画,会唱歌,会逗自己笑的哥哥。”

“吴秘书,谢谢你。”吴秘书借此开导自己,李之恒还是很感激的。

……

回到小别墅的何遇看着沙发上喝茶的白茕,看了好一会儿,都未开口说一句话。

白茕也盯着他半天,直到手上那杯茶喝完,她才面无表情地站起身子,准备上楼。

“白茕……”

白茕转身,等着他的下文,可明显有点紧张的何遇嘴唇蠕动良久却还是没有说出心中想说的。他叹了口气道:“没事,你早点休息。”

“嗯。”白茕点头,上了楼。

上了楼的何遇犯难了,说实话,他从来没和女生打过交道,真不知道该怎么约女生。上次邀请白茕参加酒会的事情虽还历历在目,可这回依然难以开口。他发现原本自信满满的自己到了白茕面前就会变得很怂,这一点完全不像他。

晚上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白茕在码完最新的一章小说后,终于伸了个懒腰,准备睡觉。她看了眼地上笼子里安安稳稳睡觉的余生,轻轻摸了摸它道:“余生,晚安了。”

小狗朝她摇了摇尾巴后,乖巧地闭上了眼。

耳边传来似有若无的脚步声,不用猜也知道是隔壁何遇制造的噪音。

白茕嘴角牵起,想起之前楼下他那一系列不自然的小表情,她就知道他准是有事求她,只是怕被拒绝,不好意思开口。

于是她走到墙角,朝着墙敲了两声。

一墙之隔的何遇此时正来回踱步思考明晚的家宴之邀如何向白茕开口,却突然听到两声撞击声。他静下心来,发现什么也没有。

正当他怀疑自己听错了的时候,墙上又传来了一声敲击声。

难道是白茕?

会意的他立即走到了墙边,也朝着墙敲了一声。

“你有事要和我说吧。”白茕的声音很快传了过来。

“爷爷希望我们明天回家吃晚饭。”他加重“我们”二字,强调白茕也在邀请人员之中。白茕怎么会不知道这话里的意思。自己和何遇的事情刚刚公开,毕竟是何遇的爷爷,虽然也是刚知道。但是作为唯一的亲人,自然很希望见见未来的儿媳妇长的什么模样,性格好不好。

她心下了然,一顿饭而言,对于她而言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于是她朝着墙敲击了一声,以作回应。

不过这击敲击声让何遇为难了。他早就忘记这一下是什么意思。

“是拒绝还是同意?”他不好意思地开口问道。

“一声是同意。”白茕轻声回复了一句,她也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喜说话的。明明原来自己挺开朗的。

想得多容易生病。

她决定去睡觉,于是朝着墙上敲击了两声,起身朝着床走去。

知道答案的何遇兴奋地挥了挥手,也不辜负他绅士了几天。不知为何,今日白茕的声音让他如觉天籁,可能是没见到那张惨白的脸吧。他立即朝着墙上敲打了两下以作晚安。毕竟两声代表晚安,他还是记得的。

翌日清晨,白茕是被强烈的阳光叫醒的。

睁开双眼的那刻她才想起昨晚忘了拉窗帘,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八点十分,时间还很早。

于是她坐到窗前,打开了那本《时间简史》。

首页“简宁”两个字仍旧清晰如新。她似乎可以在脑海里找到他写这两个字时的神情。人都说字如其人,可简宁的人可比他的字要开朗多了。他总是会指着自己写的名字眉飞色舞地向她炫耀道:“你看,我的字多秀气。”

有些人注定只能活在回忆里。

即便是在梦境里,她都能清晰地看到他的笑容。

这本书算不得是简宁最喜欢的,可这本书却是唯一一本他送给她的。让她至今不解的是每次看这本书都紧锁眉头的简宁却总是一到图书馆就找到这本书。

可能心里还是很喜欢吧。

可就在她十九岁生日的那天,他竟然买了这本书送给她。她记得当时还埋怨他小气来着。可他脸上的笑意却愈加灿烂,拿过书大方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本书是我送给你的,就你这爱丢三落四的毛病,写上我的名字,就不怕丢了。”

“你怎么不写我的名字?”

“这不,还没练好嘛。”她弯下腰,正好对上他仰头时蕴了笑意的明眸,于是害羞地转身,结果没有听到他剩下的话。

过了很多年以后,她才从图书馆阿姨的口中知晓。

当时的他轻声说了句:“等你同意后,你就可以在我的旁边写下你的名字。”

同意什么?想了那么多年,她也没有想明白。

渐渐拉回思绪,她又将目光转回这本书。这本书她早已忘记自己看了多少遍。起码有一百遍了吧。直到所有的句子她几乎知道在哪一页第几行。可是她依旧不知道简宁送这本书的意义在哪里。

或许自己去了天堂,才能听到简宁亲自告诉自己吧。

她自嘈地笑了笑,接着翻着书页。

直到翻到其中一页,看到上面熟悉的笔迹,她的脸色变得苍白起来。

“思念总是不经意间将一个人吞噬,埋葬,毁灭,时间都无法与之对抗。”

这是?简宁的笔迹!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呢!

可再看了几分钟后她终于确定了:这不是简宁的笔迹,尽管模仿的很像,但是不是。而且这本书自己看了无数遍,有没有字,自己怎会不知道。

是刻意模仿简宁的笔迹吗?想说明什么?劝导自己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不知道。

尽管有些生气,可她却没有将之消除干净的冲动。

在思忖了片刻后,她反而感同身受。

这句话道出了她每次翻开这本书的感觉,没有人喜欢痛苦地活着,即便是她也一样。她有想过死,但没有成功。没有成功,就只能活着。

怎么活成了死不掉后最大的疑问。

忘记?逃避?时间都无法与思念对抗。他们就像是一种细菌,一旦你的防线被攻破,就会被完全吞噬,然后埋葬,毁灭。直至下一次睁眼。

然后继续这一过程。

这本书只有何遇,苗若蓝和温言看过,温言的可能性可以排除。苗若蓝应该不会做这种事情,难道是何遇?

她想了想,也觉得不可能。

于是合了书,躺回了床。蓝色的天空点缀着软绵绵的云朵。

在那一刻她真的怀疑是简宁回来了,来看望她。其实如果自己可以糊涂一点,这样想也未尝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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