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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强烈的恶意(1 / 1)

黄正龙被关在废弃的仓库里,嘴里塞着一块来历可疑的破布,上面带着一股诡异的味道,令他想要呕吐。

可惜这块破布堵得实在是太严实了,想吐却是吐不出来,几经折腾之后,他竟然从鼻孔里喷出了一滩浑黄的液体,里面还杂夹着一些食物残渣。

他终于知道,原来鼻孔除了呼吸之外,还能用来呕吐……

带着酸腐气息的臭味儿环绕着他,令他无时无刻不在反胃,可是却又不敢再呕吐,免得让自己更加难受。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当黄正龙意识到自己饿了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好几个小时没有人出现了。

“难道他要把我活活饿死在这里吗?”

这个念头令他内心越发恐惧,终于忍不住拼命的挣扎起来。

先前还有灯光的时候,他已经注意看过,捆住自己的是一根拇指粗的麻绳,虽然被捆成了一个相当羞耻的姿势,发力有些不太方便,但是这会儿为了活命,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凭借自己的力气来挣断绳索……这种事想想就好,不必当真。

电视剧里演的用个相对比较锋利的物体来割断绳索,这个倒是可以有。

黄正龙无比庆幸自己的视力非常好,所以在还有灯光的那段时间里,曾经看到过几处有可能帮助自己割断绳索的地方。

那是靠墙摆放着的金属货架,其中有几处隔板发生了断裂,有参差不齐的断口,正好可以用来试着磨断绳索。

可惜电视剧永远不可能告诉你,要把麻绳磨断需要多长时间。

黄正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堪堪磨出一个小缺口来,真要把绳子磨断的话,估计得花一天时间……

下半身传来的冰凉之意和湿漉漉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虽然现在是夏天,可是这仓库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温度低得很,让他忍不住直打哆嗦,胳膊上都泛起了鸡皮疙瘩。

有无数次他都想要放弃这种看上去徒劳的举动,可是为了活命,他又不得不咬牙坚持下去。

可以说有生以来,黄正龙还是头一次如此坚持而专注的做一件事。

……

……

南麓山庄里,王子锋早早就起床洗漱完毕,然后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便跟着黎歌出了门。

没办法,这里属于北沛区,距离市一高所在的南央区还挺远的。

如果要走路的话,怕是要走上好几个钟头。

黎歌那辆高尔夫虽然不算高档,可毕竟是四个轮子的,用来代步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等送了你去学校,我就买车去。”黎歌在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再一次受到了保安的目光鄙视,原本很好的心情瞬间变得不美丽起来。

王子锋笑了笑,回头瞄了已经越离越远的大门一眼,“就怕到时候那些保安以为你是开别人的车。”

“这倒也有可能……”黎歌的情绪稍稍恢复了一些,忍不住说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知道,鄙视我是一件多么错误的事!”

趁着早高峰还没到来,黎歌将车速提了起来,没用半个小时就到了市一高的门口。

王子锋下了车就往学校里走去,由于平时他在学校里基本上扮演的都是小透明的角色,所以并没有人关注他是走路来还是坐车来的。

“疯子,等等我!”身后传来熟悉的叫声,他回过头去一看,却是自己的同桌死党庞萧亚,正气喘吁吁的向校门奔来,在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车牌号有四个7,非常好记。

王子锋停下脚步,等着庞萧亚跑到跟前,这才继续往学校里走。

庞萧亚一边抚着胸口平复自己的呼吸,一边好奇的问道:“疯子,你是坐车来的?”

“对,一个朋友的车。”王子锋点了点头,黎歌的车前脚刚走,后脚庞萧亚就到了,不可能看不到,所以也没有必要隐瞒什么。

庞萧亚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那辆高尔夫的价格他也知道,很便宜,比起他家的大奔来说不算什么。

他好奇的是,自己这位同桌什么时候认识有车的朋友了?

王子锋的家庭情况他是非常了解的,父母都是普通的下岗工人,平时在省城同林市打工,家里就王子锋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在上高中之前王子锋有没有朋友他不敢保证,但是至少在上了高中之后,王子锋有且只有他这么一个朋友而已。

什么时候又多出来了一个呢?

庞萧亚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他生怕王子锋为了钱而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搅和到一起去。

在南山市这样的三线小城市里,消息的流通速度是相当快的,他以前就曾经听过好几个案例,都是贫寒子弟为了钱而跟不正经的人搅在一起,结果最后被人当成替罪羊进了局子……

他不希望自己的这个同桌也沦落到那个地步,所以在犹豫了一阵后,还是问道:“你那个朋友……是做什么的?”

王子锋可不知道他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闻言便顺口答道:“他啊?美团外卖的外卖小哥,比我大了有个十岁左右吧。”

“外卖小哥都买得起私家车了?”庞萧亚有些惊讶,倒不是他看不起这个职业,实在是他平时接触到的外卖小哥似乎都挺穷的,没听说有谁买得起四个轮子的汽车。

王子锋转头看了他一眼,“好像是首付加贷款吧,不是一次性全款的那种。”

“这还差不多……”庞萧亚点了点头,随即又认真的说道:“疯子,你听我说,如果你要是缺钱的话,一定要告诉我,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明白吗?我不希望你因为钱的事而做傻事……”

王子锋停了下来,转身看向一脸严肃的小胖子,抬手拍拍他的胳膊笑了起来:“我知道,胖子,谢谢你。”

庞萧亚却继续说道:“你看你上次住院,那么早就出院,我都去医院问过了,就是因为费用不够你才走的。好在后来你恢复得也还不错,要不然万一留下什么后遗症怎么办?”

听着他絮絮叨叨的啰嗦,王子锋的心里暖暖的。

有人关心的感觉,真不错。

俩人还没走到教学楼时,后面又追上来一个人和他们打招呼。

“王子锋同学,庞萧亚同学,早上好啊。”

二人回头一看,竟然是舒凌菲。

“呃,你也早上好。”王子锋有些犯傻,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机械的回了一句。

庞萧亚却是嘎嘎一阵怪笑,扔下一句“我先去上厕所”就跑掉了,看他那肉山一样的背影狂奔而去,王子锋的额头不由得闪过几道黑线。

舒凌菲今天没有穿校服,而是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圆领T恤,配着一条白色的短裙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黑亮的长发在脑后扎起一个高马尾,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的清爽有活力。

王子锋注意到,当舒凌菲靠近了自己的时候,四周至少传来上百道杀气。

那是羡慕嫉妒恨发展到了极致所产生的杀气,集中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若是换一个人,或者说是在他觉醒前世的记忆之前,遇到这种‘万众瞩目’的情况怕是多半都会慌了手脚乱了方寸。

然而对现在的他来说,这种程度的目光根本带不来半点压力。

正相反,周围那边男生的目光激起了他心中的傲气。

不就是一个凡人女子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连仙女都懒得多看两眼,还会在乎她?

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大家越是不希望看到他和舒凌菲走得近,他就越要反其道而行之。

所以他有意无意的向右前方跨了一步,一下子就和舒凌菲走了个肩并肩。

舒凌菲微微有些诧异,不过也没有多想,笑着问了一句:“我看到你今天早上是坐车来的?”

王子锋点点头,“是啊,昨晚住的地方有点远,所以坐一个朋友的车过来,免得迟到。”

“你昨晚是住在南麓山庄吗?”舒凌菲接着问道。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王子锋有些惊讶的看了她一眼,“难道你也住那里?”

舒凌匪摇摇头,脑后的马尾甩来甩去的,吸引了不知多少男生的目光,“我家住在南麓山庄隔壁的那个小区,今天早上我看到一辆大众的车在前面,一路开到学校门口。我当时还在想真是巧呢,结果就看到你从车里出来了。”

原来如此。

王子锋笑了笑,“原来你家住得那么远啊,那你每天早上岂不是很辛苦,要很早起床才行。”

“谁说不是呢。”舒凌菲的心中升起了知音之感,大吐苦水道:“可是我也没办法啊,我爸是个老顽固,死活不同意我住校,又不让我缺勤早自习,所以我也只能咬牙忍了。好在时间一长生物钟定下来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王子锋听得一阵感慨,谁都觉得舒凌菲这个校花美女过得很幸福,可实际上她也和别的普通高中生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恼,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罢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前不是说她很少会主动和男生说话的么?

为什么这段时间她老是主动接近自己呢?

如果是别的男生,多半会沾沾自喜,认为是自己的魅力吸引了对方。

所谓人生三大错觉,‘她喜欢我’能名列其中可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过王子锋并没有产生这样的错觉,因为他很清楚以自己眼下的条件来说,根本不可能符合任何一个美女的审美标准。

没相貌没身高没背景没钱没势没成绩……

这样的废柴,鬼才会被你吸引住啊!

但是他又很清楚,舒凌菲主动接近自己并不是巧合。

王子锋的眼力很毒,从第一次在医院病房里见面,他就意识到这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似乎对自己有所图谋。

但是因为当时他刚刚觉醒了前世的记忆,还没有完好的与这一世的记忆相融合,所以那个时候他以为自己是想多了。

谁知后来他去了学校上课,舒凌菲又主动找上他,再加上前段时间那次共同晚餐,这一切都让他明白过来,舒凌菲绝对是故意接近自己。

只不过他死活想不明白,以舒凌菲的身份,能图谋自己什么呢?

不过眼下并不是思考问题的场所,他将思绪压了下去,有说有笑的和舒凌菲肩并肩走进了教学楼,一路来到各自的教室前才挥手分别,不知跌碎了多少人的眼珠子和下巴。

这其中,就有跟黄正龙走得很近的两个男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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