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吃不吃(1 / 1)

两碗素粥,七八碟时鲜精致小菜,满满的摆了一桌子。

“过来坐。”许氏指了指旁边一张椅子。

李宝珠顺从的走过去坐下,眼前素粥香味扑鼻,小菜色泽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我们夫人是礼佛的人,向来只吃素的,少夫人可别介意。”最得许氏信任的高嬷嬷笑着说道,让冬儿给少夫人布菜。

许氏信佛这一点李宝珠早就知晓,前世她以云梦公主的身份第一次来到沈家做客时,还特意带了一本亲手抄的佛经送给她。

如今只怕不知扔在那里落灰吧。

李宝珠端起粥刚要喝,听到许氏说:“你且等等,我这里小厨房新请了个厨娘回来,熬汤是一把好手,正好她今晚熬了桂花银耳燕窝汤,我先前尝过味道不错,你也吃一碗。”

李宝珠推辞道:“多谢母亲,我来之前吃了些点心,现在还不太饿,吃一碗粥就行了。”

许氏不由分说从冬儿手里接过燕窝,亲手递给她,笑容慈祥,“你看着瘦弱,需要好好补补,不然将来怎么为我们大房生下长孙?我可还等着抱孙子呢。”

说得多么好听,多么大度,还等着抱孙子!

和她多次交锋过的李宝珠会相信她这么好心?

瞧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恨不得用眼神杀死自己才好,会舍得专门给自己煮什么燕窝汤?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

李宝珠微微一笑,拿起勺子便要喝。

“小姐不要!”红秀急了,一把推开她的手,燕窝粥碗咣当一声掉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房里顿时一片安静。

过一会众人反应过来,高嬷嬷怒喝道:“狗胆包天的贱婢!胆敢把主子的碗打掉!”

许氏气的直哆嗦,“好啊,反了,反了!快来人,把这个无法无天的小贱蹄子拉出去打死!”

外面立即涌进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婆子,想要上来把红秀拖下去。

“等一下!”李宝珠站起身,笑道。“母亲何必生气,我的丫鬟一时失手而已,我回去罚她就是了,哪里敢劳烦几位妈妈动手?”

“少夫人这是要护着自己的丫头?”许氏冷着脸,“我满屋子的人都看到了,你的丫头伸手把我给你的燕窝打翻,嘴里还叫着什么‘小姐’,这里谁是她的小姐?我倒是不知道。”

入了沈府,李宝珠就是府里的大少夫人,即使她自己陪嫁过来的丫鬟,也必须改口。

只是刚才红秀情急之下,哪里还记得这些?

两个婆子已经拉住了红秀的胳膊,红秀空有一身武功却不敢动手,怕把事情闹大,给小姐惹下麻烦。

李宝珠镇定的说:“母亲,我才过门第一天,丫鬟一时忘记叫错也是有的,难道咱们府里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

“你的意思是,我惩罚这个胆大包天的贱婢反而是我肚量小?”许氏早就见识过她的刁钻,冷笑着说,“我就不信了,我今天连处置一个小丫头的权利都没有!”

她转而向两个婆子厉声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把这个丫头拉出去打死,装麻袋里埋了!”

这时门外突然有丫鬟报:“夫人,老爷回来了。”

随即便听到一个浑厚的男人声音传来:“这里怎么回事,怎么吵吵嚷嚷的?”

许氏眼睛一亮,忙整整衣衫迎出去,嘴里说道:“老爷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

李宝珠看向红秀,向她做了一个安抚的眼神,对那两个婆子道:“老爷来了你们还不出去!”

两个婆子相视一眼,眼前毕竟是府里的少夫人,再者老爷也确实不喜欢她们这些婆子在屋里。便松开红秀,慢慢退了出去。

要问李宝珠为何知道沈大老爷的脾性,那自然是因为她前世所知。

沈临云身为礼部尚书,朝堂中不知有多少人想要巴结他,关于他的性格爱好自然也许多人打探。云梦身为当时最受宠的公主,又和沈少泽走得近,对于这位沈大老爷的某些特殊脾性也就有所知晓。

沈临风在朝堂上是六部之首,政务能力自然没的说,但他却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喜欢美人。

喜欢美人这一点,在文人身上来说也许可以称得上是无伤大雅的风流,可若是放在一位权柄厚重的官员身上,便有可能成为吊在头上的一把刀。

因为极度怜惜美人,导致他根本不愿意看到那些已经人老珠黄的婆子嬷嬷,每次他来到大夫人的院子,那些嬷嬷都是要躲出去的。

红秀摇摇头,想说什么却不敢说,因为沈大老爷的和许氏已经走进来了。

沈临云人如其名,长得果真风流倜傥,看年纪应当也在三十六七之间,正是一个男人最有沉淀,最沉稳内敛,也往往是最有魅力的阶段。

一声绯色官袍,面相柔和,眉目清明,和沈少泽有几分相像。

只不过沈少泽是更加俊逸的翩翩少年郎,而沈临云是内敛稳重的温厚男子。

能生出沈少泽这般人物的男人,果然气度不凡。

前世李宝珠也只是远远见过他几次,近距离相对还是头一次。

她走上前福了一福,轻声道:“父亲。”

“起来吧,你就是寿宁县主?”沈临云的声音温润悦耳。只凭声音和长相,很难想象他竟然是六部之首的吏部天官。

李宝珠点头称是。

沈临云打量她几眼,眼中现出几分欣赏,笑道:“昨天政务繁忙,没有赶回来参加你和阿泽的婚事,这个给你拿着玩。”

说着从身边丫鬟手中拿过一个盒子,李宝珠忙接了,入手沉甸甸。

“我才刚听里面声音吵闹,是这么回事?”沈临云转而问起之前的问题。地上摔碎的碗和燕窝早就有下人清了出去。许氏挨着沈临云坐下,柔声说:“今儿是阿泽媳妇过门的第一天,我想着有些事不能不交代,便把她留下用饭。特意让小厨房熬了燕窝给媳妇补身子,没想到她一口没吃着呢,就让丫鬟给伸手打翻了。”沈临云果然皱起眉,“哪个丫鬟这么毛手毛脚?”他最喜欢的就是进退有度,温文贤淑的美人,对于毛手毛脚的蠢笨女人向来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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