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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章 雪夜杀人(下)(1 / 1)

真定县别馆位于真定县北,背靠滹沱水,离渡河大桥不远,它其实最早是一个驿站,由于真定县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东来西往的官员很多,渐渐地这座驿站便扩大成为别馆,有专门的馆丞照应,一次可住两三百人,连安禄山也曾经在这里住过.

虽然下着大雪,但对兴致高昂的李钦凑,这点小雪毫不在话下,他们一路疾奔,二十里地转瞬即过,不到半个时辰,一行人便来到了别馆,只见别馆门口停着十几辆花边马车,估计都是运女子的马车,还散发着脂粉香味,李钦凑心痒难耐,他翻身下马,不等亲兵先去探查,便急不可耐地冲进别馆了,亲兵们纷纷跟在后面,按照惯例,李钦凑结束后,那些女人都要赏给他们享用,想想都是大户人家的美娇娘,这些亲兵个个喜不自胜,坐在偏堂里眼巴巴地等着。

何千年虽然不想来,但既然已被李钦凑拉下水,他自然也不会吃斋念佛,他也是喜欢女人的,被领去另一间小院。

亲兵们吵嚷成一团,这时馆丞带了几名随从把饭菜都端了上来,尤其是一桶骨头汤,熬得香气扑鼻,顿时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一名长着娃娃脸,憨厚老实的少年笑道:“这是我们别馆最有名的熊掌百鞭汤,最适合冬天喝,驱寒壮阳,今晚大家要多喝几碗。”

“壮阳!壮阳!老子们真等不及了。”

士兵们又笑又骂,纷纷上去舀汤.......

正堂里灯火通明,刺鼻的香气弥漫,靠墙边莺莺燕燕站了两大排年轻女子,足有四五十人,李钦凑从她们面前一一走过,只见这些女子一个个浮翠流丹、芳馨满体,长得倒也年轻美貌,只是她们没有大户人家女子应有的羞涩,反倒一个个目光轻佻,尤其见他这般强壮的男人,不少女子眼中都露出了一种饥渴之色,还有她们身上的脂粉,有点太过份了,这倒很像是青楼女子。

李钦凑心中疑惑,他用皮鞭抬起一个女子的下巴,问道:“你是真定县哪家女人?”

“回大爷的话,我是城东刘老爷的女儿。”

“大爷?”

李钦凑恼怒道:“你再敢骗我,我剥你的皮!”

吓得女子花容失色,战战兢兢道:“回大家的话,我是百翠楼姬女,叫妙春!”

他娘的,果然是记女,李钦凑扫了众女一眼,又问道:“你们都是吗?”

众女都低下头,显然是默认了。

“他奶奶的!”

李钦凑又好气又好笑,该死的颜杲卿,竟然用记女来糊弄他,他应该想到的,以颜杲卿的官誉,他怎么可能用大户人家女子招待自己,那不毁了他的名声吗?

不过这些女子虽是记女,但长得都还不错,也个个年轻,今晚他要全部通吃,演一出‘李钦凑夜战五十美’的传奇,他又用皮鞭抬起一个看起来最年幼的女子下巴,“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

“回禀爷,奴家十三岁了,叫弄剑,未曾破瓜。”

“那你心甘情愿伺候我吗?”

“听说爷是英雄,奴家心甘情愿伺候。”

“好!好!”

李钦凑大笑道:“今晚你们全部伺候我,先扶我到房间去。”

立刻有四五名女子上前来左右扶住他,一群女子含娇细语,簇拥着他向内室而去,可刚到内室门口,外面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李钦凑一愣,不等他反应过来,肋下一阵剧痛,低头只见一柄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体内,直没至刀柄。

李钦凑大吼一声,一把抓住两个女子的脖颈,‘喀嚓!’将两女脖颈捏碎,瞬间又连抓四女,将她们脖颈全部拧断,凶残无比。

突来的变故使簇拥在他身边的女人吓得尖声叫喊,四下跌跌撞撞逃命,李钦凑又觉后腰一痛,又是一把匕首插进了他的后腰,他一回头,见正是刚才那个叫做弄剑的最年幼女子,她脸如寒冰,目光仇恨,向两道刀子一样盯着他,她手一扬,又像变戏法似的,手中出现了两把蓝光闪闪的匕首,显然是淬有剧毒。

“你这个贱人!”

李钦凑大怒拔剑,但剑却没有了,只剩下剑鞘,他拔出腰间匕首,大叫一声,向少女扑去,少女步伐异常灵活,一闪身便退到门外,李钦凑只觉身上的力气在流失,但这个女子不杀,他心中不甘,他又大吼一声,俨如一头黑熊般向院中扑去。

他刚到门口,忽然只见眼前一星蓝光闪亮,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噗!’地一声,一支短弩箭从他眉心射入,箭尖从后脑突出。

李钦凑一瞬间变成了雕像,嘴张得老大,手中匕首当啷落地,慢慢的,他仰面朝天倒下,在他对面十步外,季胜摇摇头,自言自语道:“惭愧啊!若是大将军的铁箭,这一箭当把他钉死在地。”

他又看了一眼偏堂,三百名亲兵全部毒发身亡,个个脸上发黑,他的毒药极为霸道,无色无味,用银筷子也试不出,只喝一口汤便会毙命,这些亲兵熬不过他骨头汤美味的诱惑,呵呵!假如有可能,他倒可以把安禄山的士兵全部毒死。

季胜胡思乱想时,一名亲兵快步走来,手拿一颗滴血的人头,正是何千年,他也是被美色所迷,拥美入室时被躲在门上的斥候枭首,那一声惨叫就是他临死前发出。

这时,那名叫弄剑的少女一刀斩下李钦凑的人头,上前对季胜跪下泣道:“多谢季将军为我大姐报仇,我愿跟随季将军,做一名安西女兵。”

少女叫谢弄剑,今年只有十五岁,幽州人氏,是马浚的外甥女,三年前她的大姐被李钦凑看中,掳去军营蹂躏而死,连马浚出面也讨不回公道,谢弄剑便发誓为大姐报仇,进五台山学艺三年,这次安禄山起兵,她从五台山回来,在恒州找到了马浚,马浚便将她介绍给了季胜,成为杀死李钦凑的关键人物。

季胜点点头,斥候军执行特殊任务时,确实也需要用到女人,这个谢弄剑武艺高强,身体敏捷,倒也可以收录。

“好吧!你暂为我属下,待大将军批准后,你便可正式加入安西第一猎鹰营。”

谢弄剑大喜,磕头道:“属下愿为将军效力。”

“你可不是为我效力,你是在为我家大将军效力。”

季胜笑了笑,便对二十几名手下道:“速将他们尸首全部抛进河中,今晚,我们还有重要任务,要快!”

二十几名手下动作迅速,很快便将几百具尸体抛进了滹沱水,他们立刻离去,不久便消失在白茫茫的雪夜之中。

........

夜越来越深,雪越下越大,地面上的积雪已经能浅浅淹没脚背了,天地间万籁寂静,雪雾茫茫,二十步外便看不清楚对面的情形。

李钦凑的先锋大营便驻扎在定东镇旁,占地数十里,有营栅包围,安禄山也治军极严,就算驻兵半曰也要扎营安寨,修建眺望台,一丝不苟,李钦凑虽然谋略方面欠缺,但军队方面却毫不含糊,两万军队的大帐整齐排列,弓箭手靠外面排列,两丈高、手臂粗的营栅,营栅外挖有壕沟,埋下鹿角,甚至营门前也拉起了吊桥,十二座眺望塔分布在大营周围,防御得如铁桶一般。

但一场大雪却使大营的防御出现了漏洞,十二座眺望塔成为了摆设,大门口的守军也无法看到二十步外的情形,更重要是他们主将和副将都不在了,将领们也都知道,主副将去找女人了,他们又有什么必要卖命......

大营内十分安静,现在已是一更时分,正是士兵们酣睡正沉之时,守在门口的士兵们都各自找地方睡觉去了,这么大的雪,什么都看不见,守门又有什么意义?

这时,军营百步外出现二十几个小灰点,在雪雾的掩护下,迅速向大营的西北角逼近,这是二十人,正是季胜带来的二十名猎鹰营斥候,他们分成两队,一左一右,向大营靠拢。

茫茫的大雪成了他们最有利的掩护,他们又穿上了灰色的外袍,根本不用担心被哨塔发现,渐渐地,他们离哨塔不足三十步了,马上就要进入哨兵的视线,斥候们的经验异常丰富,他由跑改成爬,趴在地上向前蠕动,每个人的背后都背着重重的皮袋,慢慢地向前摸索爬行,主要是怕地上的铁蒺藜,还好,对方没有撒铁蒺藜,或许他们也认为不会有大队骑兵来袭击,渐渐地,他们靠近了营栅,前面便是壕沟了,壕沟并不宽,不到一丈,他们带有木板,木板也很讲究,必须两端都有长钉,这是为了便于长钉刺入土中,将木板固定在壕沟上。

爬过壕沟,前面便是粗大的营栅了,他们需要翻越营栅进入大营,翻越的地方也非常讲究,有斥候特地来观察过,两座眺望塔之间相距约六十步,这是标准距离,如果雪不大,视距能达三十步外,那最好的翻越地方就是眺望塔下方,这叫‘灯下黑’,眺望塔往往看不见自己下方的情况,但现在的视距不足二十步,也就是说,两座眺望塔之间必然会出现一段盲区,这就是他们千载难逢的机会了。

从两座眺望塔的正中间翻越,他们不会被发现,此时,斥候们的丰富经验便显示出来了,他心里也明白,对方也会想到这段防御空白区,一般而言,他们会派人在这里加守,如果仓促翻越必然会被发现,斥候们趴在营栅前一动不动,仿佛像入定的老僧。

寒风呼啸,从西北席卷而来,卷起一团团雪片,扑打在士兵们脸上,俨如风刀刺割,他们匍匐了足足一刻钟,只见营栅里面的一个角落动了一下,果然蜷缩着一人,他骂骂咧咧,起身来营栅边撒尿,若有守军的话,一定会是两人,而且如果一人起身,另一个无论如何也会动一下,但没有任何动静,说明这个人尚在沉睡之中。

一名士兵慢慢端弩瞄准了这个撒尿的士兵,他们相距只有五步,这一箭极为关键,悬刀扣下,一支毒箭无声无息地射向那士兵,那名士兵身子一抖,这一刹那,箭从他咽喉射入,他猛地捂住了咽喉,想喊却喊不出,喉头咯咯两声,慢慢地萎顿在地上。

机会来了,两名士兵放佛猿猴一般,翻过营栅,一跃而入,片刻,又传来一声闷叫,躲在大帐后睡觉的另一个哨兵也被干掉了,士兵一招手,其余十八名士兵皆一跃而入,进入安禄山军大营,迅速消失在大营深入,只见一个个黑影在大帐之间迅疾窜跑,他们解下后背的皮囊,将皮囊中的火油喷在一顶顶营帐上,片刻功夫,西北角的两百多顶营帐都被喷上了火油。

‘咔!咔!’一团团火苗在黑影们的手中出现了。

........

在安禄山大营以东的百步外,两千军队已经准备就绪了,一千团练兵是步兵,一千土门关守军是骑兵,两千军队心情紧张地等待着,尤其团练兵更是紧张,对方是两万大军,就算是偷袭,以一搏十,他们能打得过吗?

季胜骑马在最前方,他目光冷静地注视着敌军大营,他相信自己的手下,他们一定能圆满完成任务。

就在这时,雪雾中忽然闪光一闪,似乎是一簇火光,季胜一下子直起了身子,目光紧紧地盯着这簇火光,只见不远处又出出现了一簇火光,紧接着三簇、四簇.....越来越多,火光越来越亮,越来越广,大营里开始有惊恐的叫喊声传来。

此时,两千士兵都兴奋起来,大营中的一片片烈火在他们眼中升腾,点燃了他们心中的勇气,每个人都急不可耐了,战马踢踏移步,打着重重的鼻响,骑兵们手执长矛,一手紧紧勒住战马,目光兴奋地注视敌军大营。

此时,安禄山军大营火势滔天,先是从西北营角开始,在西北风地席卷之下,火势迅速波及到了大半个营区,烈焰滔天,大雪浇不灭火势,反而影响了士兵的逃命,一串串营帐俨如一条条火龙在狂放地吐着烈焰,烈焰笼罩之下,两万士兵哭爹叫娘,四散奔逃,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穿盔甲,光着双脚,抱头鼠窜,撒腿逃命。

出于本能,他们都是向大营东南方向逃命,整个北面和西面都被大火吞没了,大火依然在迅速蔓延,六成以上的军营都被点着了,这时,东大门开了,数以万计的士兵们蜂拥而出,争先恐后逃命,他们互相推攘、互相践踏,惨叫声、哭声、哀求声响彻了夜空......

战机来了,大群逃出的士兵即使在茫茫雪雾中也能看见,季胜大吼一声,“杀!”

他纵马向前冲去,每个人的血液都燃烧起来了,“杀啊!”他们大叫着猛冲,挥舞着长矛和战刀,一千骑兵在雪地中疾奔,步兵紧随其后,两千军队俨下山的猛虎,猛冲到敌军的面前。

已经有一万四五千人逃出火海了,他们异常狼狈,身无盔甲,手无兵器,甚至一半以上的人都没有穿鞋,光着脚站在雪地上,但不少人却扛着一只布袋,那是他们的随身财物,在被大火烧死的危险面前,什么士兵的责任,什么军中的规矩,都统统见他妈的鬼,逃命和保护自己的财物才是第一重要。

不少士兵来不及拿着财物,都望着大火跺足捶胸,悔恨不已,而拿着财物之人则暗暗庆幸,可他们谁也想不到,死神已经从身后向他们扑来。

突然杀到的一千骑兵发动了凌厉的、风暴似的攻势,他们冲进人群,战刀劈杀、长矛挑刺,战马冲撞践踏,瞬间便冲开了一条血路,将毫无防备的安禄山士兵吓得魂飞魄散,他们大喊一声,向两边奔逃,但他们却遭遇到步兵的拦截,步兵们刀劈枪刺,顿时死伤大片,无数人跪地求饶,一万多安禄山士兵,尽管他们数倍于偷袭者,但手无寸铁,又没有将领指挥,个个人心惶惶,除了一心逃命,谁还有心恋战?

他们就像落入野狼圈套的羊群,除了奔逃逃命,就是引颈待戮,到处是一群群被杀戮被驱赶的士兵,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季胜从军十几年,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痛快杀人,他手执大刀,纵马在人群中杀戮,大刀挥过,数颗人头被齐排劈飞,反手又一刀,两人被拦腰斩断,内脏流满一地......

季胜杀得野姓勃发,他大声吼叫道:“三军听着,以人头论功!”

杀戮更加疯狂了,跪地投降也没有用,被求军功心切的士兵们无情地踢翻剁头,雪地原野上,到处是被吓得疯狂奔命的士兵,而在他们身后,杀红眼的团练兵在后面提刀猛追,口中大喊大叫,“休逃,把人头留下!”

........

这一战,烧死四千余人,斩杀一万二千人,主副将也死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安禄山的两万先锋几乎全军覆没。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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