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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敦煌(1 / 1)

大汉国送亲使团一行三百余人,历经八十余天,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敦煌郡。

随行的军士们都很高兴,因为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唯独领兵的正、副使节高兴不起来。

日斜影子偏,疑心生暗鬼,怕什么偏偏就来什么。

到了敦煌郡之后,从敦煌太守陈璲的口中得到乌孙最新的消息让和亲正使、大汉长罗候、老将军常惠很是郁结:乌孙国老王翁归靡已经薨天,大部分乌孙贵族遵从当年军须靡老王留下的遗嘱,响应号召,发动兵变,强行立军须靡的儿子泥靡为新王!

泥靡号称乌孙狂王,而大汉帝国的准女婿,军须靡和解忧公主的长子元贵靡被囚禁。

这真是树倒猢狲散,眼看着和亲的事情就成了一个笑话。

敦煌城里,太守府,常惠问:“难道乌孙老王翁归靡就那么不得人心?”

“翁归靡好歹在乌孙也做了几十年的王,他刚刚的尸骨未寒,乌孙怎么就成了这样,变换了门庭?”

常惠的意思不但是说乌孙老王翁归靡在乌孙影响力不行,言下之意也是说翁归靡的大儿子元贵靡表现的也太差强人意了。

此时在敦煌太守府,和大汉长罗候常惠同处一室的,有敦煌太守陈璲、大汉护羌校尉苟参、大汉国新任乌孙使节卫司马魏和意,还有魏和意的副使任昌。

卫司马魏和意四十多岁,看起来一表人才,听了常惠的话说:“侯爷,乌孙兵变,那是乌孙内部事情,侯爷的使命是让相夫公主平安到乌孙国嫁给解忧公主的儿子元贵靡,如今元贵靡既然已经不是乌孙王,过错不在大汉,至于侯爷。不如带着使团原路返回,依着卑职看,这也不违天子意愿。”

常惠看了魏和意一眼没吭声。

乌孙国不是大汉的藩属国,按照国与国邦交互利的原则。乌孙国只不过是比大汉国国力弱一点,国土小一点,人口少一点,但是在外交上,两个国家却是平等的,他国内乱,原本是不管大汉什么事情,可是如今情况有些微妙。

再者,弱国无外交,乌孙和大汉。能够平等吗?

常惠和苟参的送亲使团刚刚到敦煌,魏和意和任昌紧跟着就到了,送亲团以稳重平安为原则,路上走的就很缓慢,魏和意和任昌却轻骑随便。从长安后发而先至,两队人马几乎就是同时到了敦煌。

因此常惠以为魏和意是天子派来和自己面授机宜的,知道长安有什么对此次和亲事件的最新指导性方针政策。

可惜常惠这是一厢情愿,魏和意什么都不清楚,纯粹就是去乌孙国赴任,途径敦煌郡,来陈璲这里讨杯水酒。歇歇脚,聊聊天,套套近乎,大家互为邻居,今后好方便行事罢了。

魏和意的话其实没错,但听到常惠耳朵里就有些不以为然。

常惠认为魏和意这会是坐着说话不腰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的轻巧,什么和亲不成原路返回?那么不就是说这次和亲以失败而告终。

这件事看似常惠这个和亲正使没有什么错,魏和意说什么“不违天子意愿”。好像也是如此,但是常惠丢不起那个脸!

遥想当年,常惠带领乌孙勇士长驱直入匈奴腹地,斩杀无数匈奴蛮夷,何等的勇武光荣,常惠在乌孙人的心中更是救世主一样的存在。

原本常惠还想着在乌孙迎亲使节的极力邀请下再“勉为其难”的到乌孙国风光一次,重温一下往日意气风发谈笑间匈奴灰飞烟灭的雄姿,接受乌孙国族众的热烈欢迎的。

常惠已经老了,老了的人喜欢回忆,再建功立业也没有了可能,常惠一辈子也就只有两件事情值得骄傲,其一是和苏武当年在匈奴十九年做奴隶最终返还大汉,那是一个人的操守和信念,很高尚,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第二,就是当年大破匈奴的事情,那叫报仇雪恨,不亦快哉!

可是如今呢?

乌孙的情况竟然这样,于是再次莅临乌孙,看起来是有些不可能了,大不了不去就不去,可奉了大汉天子令送公主到了敦煌就半道转会长安,岂不是说任务失败?

常惠心有不甘。

敦煌太守陈璲看常惠不说话,笑笑的举杯对魏和意说:“卫司马和任副使今后在乌孙,任重道远,如有需要,璲义不容辞。”

魏和意笑着饮了酒,陈璲又对常惠说:“侯爷,某看如今之事,不如让卫司马与副使先行到乌孙去,将事情仔细的打探清楚,而侯爷和校尉在敦煌暂且安顿,一是为等候长安消息,看此事最后如何决断,二者,或许假以时日,乌孙那边有了什么变动,也说不准?”

“敦,大也;煌,盛也,不是陈某自卖自夸,敦煌自战国先秦时期就居住着大月氏、乌孙人、塞种人、羌戎人。”

“武帝时候博望侯西行远至,贯通了和西方很多小国往来贸易,如今的阳关、玉门关实是大汉西北的关隘所在,侯爷和校尉置身关上,欣赏风景,不亦快哉。”

陈璲看常惠无动于衷,就笑着给苟参说:“敦煌郡地势重要,很多长途跋涉的西域客商在此不愿往东再走,就将玉器、玛瑙、奇禽异兽等商物在敦煌抛售卖出,换得大汉丝绸和茶、盐。”

“要货物流通就要费些时日,因此就要吃住,敦煌因为民族众多,风情各异,校尉和侯爷必然能瞧到一些长安不能见到的情趣。”

陈璲的话说的含义颇深,也很隐晦,言下之意无非就是说这里吃、喝、玩、乐很多内容和大汉国都非常迥异,西域各国的女子这里都有,两位不妨身同感受一下,借着办公事而个人私自消遣,何乐而不为?

“另外,敦煌也有不少玩耍游览的地方,且说不远有一神沙山,此山系沙堆积而成,高阔连绵。山峰陡峭,势如刀刃,沙丘下面有一潮湿的沙土层,风吹沙粒振动。声响可引起沙土层共鸣,其声犹如丝竹管弦形同天籁,宛如天音。”

“最为神奇之处乃是这神沙山下竟然有一泉水,此泉在沙漠包围下终年不干涸,甚是奇特……”

说到这里,陈璲压低了声音说:“列位,传说此泉直通西海,泉里有神灵护佑,故此特产一种铁背鱼,这鱼味道鲜美。食之味如干邑,然而十分难得,捕捞不易,某都没见过,否则今次就会让大家品尝。”

“这不算什么。那神沙山下泉水边每年夏时盛开一种草,名曰七星,如果将此草和铁背鱼一起食用,”陈璲又故作神秘的看看众人说:“两者一起食用,可以长生不老!”

“哦?”

眼看着魏和意和任昌都露出了向往的表情,陈璲很是满意,但是常惠依旧面色平静。陈璲才想起来常惠早些年其实就在这里呆过,所以对自己说的也不是太好奇。

至于这个小小年纪的护羌校尉,为何也很平静呢?

陈璲恍然:“这个苟参是想着娶不到那个乌孙公主了,所以心烦。”

陈璲不以为然,异域风情的女子,敦煌多了去了。不如,今晚就送两个西域女子到苟参房间里侍奉于他,这样,不管苟参此回使命如何,总能记得自己这个敦煌太守的好吧?

陈璲哈哈一笑:“这都是道听途说。陈某也是随口闲谈,来,璲敬列位一杯,愿诸位在敦煌都心想事成。”

陈璲说的神沙山和神秘的泉就是后世才得名的鸣沙山和月牙泉,至于泉水里有神灵之说,此时也不可算其悖论,因为在一片沙漠的包围下泉水不枯竭本来就很是奇怪,加上鸣沙山无风也能鸣响起来,更是让人觉得神秘。

食用铁背鱼和七星草能长生不老,这说法姑且信了,反正看起来还没有人将铁背鱼和七星草放在一起吃过,传说,总是有一些神乎其神的虚幻在里面。

接着大家继续喝酒,苟参暗自留意魏和意和任昌的表现。

这个魏和意的职位是卫司马,秩比千石,属于卫尉管理,谷永的父亲谷吉就是屯兵卫司马。

魏和意出使乌孙国,属于使臣,所以很难说清他到底是文官范畴还是武官,只能说如今乌孙情况很是复杂,天子刘询的意思大概是让魏和意在乌孙能够在协调军队方面方便一些。

这一顿酒宴实在吃的是味同嚼蜡,苟参几乎就没说一句话,颇符合君子谨于言而敏于行的格言。

酒筵的主角看似常惠,因为常惠的官职最大,其实常惠也心不在焉,所以,敦煌太守陈璲就将主要目标指向了魏和意和任昌,结果魏和意和任昌这两位即将上任的乌孙正副大使意气风发的就酩酊大醉,嘴里说着有空一定要去神沙山瞧瞧。

“铁背鱼是那么好抓的么?”苟参心里不以为然。

就像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胡思乱想一样,和一群人在一起时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要乱说话,所谓言多必失。

苟参可不想在素未谋面的陈璲和魏和意以及任昌面前多说什么,那对解决自己的困境没有丝毫的意义。

酒筵结束,苟参想想,看着常惠心事重重,就跟随着去了常惠那里。

进了屋,常惠就问:“校尉,如今这个时候,天子临时更换乌孙的使臣,是何道理?”

“是何道理?难道你不知道?我怎么知道!”苟参心里想着,嘴上回答说:“侯爷,兴许,陛下是觉得乌孙情况变化太快,所以就派遣得力人士从中斡旋,也说不定。”

常惠未置可否,皱眉又问:“那依你所想,我们如今到底该如何是好?”

苟参想了想说:“标下也不知如何,只知道跟着侯爷顺顺当当的将相夫公主送到敦煌,等着乌孙国的人来迎娶公主,然后将其其格公主接回去完婚,别的军国之大事,某一知半解,心里没有定论,嘴上也说不出个一二三。”

苟参回答的是滴水不漏,意思是这次和亲的主使是你,你怎么说,我跟着就怎么做。

常惠又叹气:“难道,真的像魏和意说的,就在这里等待了?……”

常惠不说话了,屋里静悄悄的,稍许,常惠默然道:“好吧,为今之计,也只有等待了。”

“等吧……”

敦煌自从武帝时候建立郡府,已经百余年,是为大汉国在西域重要经济文化重地,这里各个民族的人聚集混杂,南来北往商贩多不胜数,繁华程度一如陈璲所说。

大汉和亲团在敦煌已经有十多天了,长安的旨意还没来到,在等待中,个人有个人的想法,受煎熬的永远都是极少数的,所谓的无知者无畏。

操心的,比如说常惠、比如说相夫公主、比如说护羌校尉苟参。

护送兵士任务已经完成,他们对乌孙的兵变也毫不知情,就彻底的放松下来,每日在敦煌闲游逛荡,开阔眼界,购取一些长安没有的物品,间或的找一些西域胡人女子调^情玩耍。

苟参对敦煌郡里的风情不感兴趣,但是每日在郡守府也实在无聊,这一日,换了平民衣服和陈汤跃马就一起到鸣沙山方向散心。

刚开始两人捡着官道走,苟参和陈汤还很是为络绎不绝的异域商贩和经久不息的古道驼铃而兴趣盎然,但是没多久,苟参就有些不想忍受那股浓浓的骆驼腥臊味,于是就挥鞭策马的顺着芳草萋萋的山丘狂奔。

不一会,四下就只有了极目沧桑的大漠孤烟,一切都静的像是天地初开一般。

苟参端坐在马背上,看着空灵的沙漠心思飘渺,浮想连连,这时,一个美得令人窒息的女人,忽然毫无征兆的就出现在苟参的视野中,对他轻轻的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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