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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唐 二千五百九十一章 吟诗、吟诗(1 / 1)

青罗缎宽袖衣,绣着青丝柳叶湖蓝紫葳大团花,颜色沉稳淡雅,秋香色云缎长裙无声委曳于地,无不是衬托了她高高在上的地位。太平公主的地位在大唐各个时期都是无人取代的,她总是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方,虽然是她也是喝了很多的酒。可是她简单的如意高寰髻间簪住的嵌珠双龙点翠发簪,就算是在这深夜里,可是却依旧闪闪发光。

这可不是一般的发簪,这可是李治在他出生的时候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太平公主为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的小女儿,唐中宗和唐睿宗的妹妹,生平极受父母兄长尤其是其母武则天的宠爱,权倾一时。这东西据说是长孙皇后赏出来的东西,长孙氏对李治的重要性我们就不必再说了。长孙氏赏出来的东西,自然也是无可取代的。李家的人都很看中长孙氏的东西,只要是她用过的东西,价值都会翻好翻,大家以此来纪念这个伟大的女性。

武则天对长孙氏应该没有多少的好感吧,毕竟两个人也没有多少交集,她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是李家的人对长孙氏却是很敬重。连胸口的南珠流苏亦纹丝不动,没有任何的起伏,太平公主,你们懂的,行动间并无生出一丝多余的褶皱波澜。现在李显得势,于是她就出现了,对于她来说不管是哪个哥哥当皇帝,都不影响她在李唐的地位。不过太平公主很会看势,谁得势,他就跟谁关系好,就是这么简单,她就是这么简单的人,是不是很厉害。

有了这些华丽的首饰,衬得她姿态愈发高远沉着,婉儿暗暗叹息,这样的气度,若非李家的人怕是外人很难达到如此的高度。对于婉儿来说,她们两个人就好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就算是自己数十年深宫历练那又如何,也不可能与她平起平坐的。今天要不是看在李显的面上,这里估计连她的位子也没有,每次看到太平公主,都会有种金枝玉叶富贵逼人之气,让婉儿非常的羡慕。

而太平公文身边的男人如玉堂高贵稳如泰山之气,也不知道是哪家权贵的公子,不过现在也只过是太平公主的玩物而已,就像是现在自己是太子的玩物。婉儿很有自知之明,她有几斤几量也不用别人提醒,可笑市井之间演说高贵,什么白玉为堂金做马,出身将相深闺之家,总以为是金珠宝玉绫罗绸缎堆砌即可,那不过是世人温饱之界上伧俗而温暖的想象。真正的高贵气韵,须得有历经风霜后看淡世事的清远才撑得住,而这些人无疑都是须有其表的。

婉儿陪李显、裴炎与刘齐贤、郭正及等人饮过酒后,见时间晚了,借身子劳累为由,也退场了。否则,陪他们疯玩下去,身子还真吃不消,何况,此时的她,也没有那个心情,他可不想跟这些不务正业的人打成一片。对于这次的出席,也只不过是应酬罢了,她呤道:凿山便作室,凭树即为楹。公输与班尔,从此遂韬声。

李显虽然没有多少文化,可是也是一个读书人,他自己是作不了诗的,听别人吟诗后常常深感佩服,于是微微点头:“好诗,好诗,姑娘真是太有才了,随口而来就能吟出如此好诗来,我真是自叹不如啊。她创下此曲和词作,能有这般才华者,本公子真是好好见识一番,你到底怎么就这般有才。”

此时,婉儿的酒意已经上头,她要是现在不走,怕是自己就走不掉了,听到太子如此这般的赞颂自己,她显得很心开心。因为,她心知自己最出色的不是自己的长相,而是自己的才华,她对自己的才华是深信不疑的,像自己这般有才的才女也是古之罕有。不是婉儿吹牛,他已经替她接到了数十张请柬或拜帖,不少有身份的达官贵人和士子名流,想要与她一见,当面交流,表达倾慕之情。

李显见婉儿要起身离开,心里很是舍不得,于是伸出手来,将婉儿的双脚抱住道:“你不要走,我不要你走!”

“太子殿下,你不要这个样子,你放开奴家!”她显得很突然,没有想到太子会挽留自己,真是惊讶至极,两只眼睛更是睁得大大的,像一个手足无措的小女人。

李显抱住了婉儿的一双玉腿后,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抱着婉儿的脚是吻个不停。

婉儿害羞道:“太子殿下,你放开我,你喝多了,你不可以这样,会被别人看到的。”我让他停下,他不听……

想到婉儿那清美绝色的脸颊,还有她沉思时候的神态,或者是忽然朱唇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浅浅地对自己笑的时候,都把李显迷得是五迷三道的。“婉儿,是你的出现,让我平端多出这么多愁思和想法来,你可要负责哦!”

“殿下,不可以的,我只是一介女官,我要如何对你负责。”

在婉儿看来这个李显也是醉了,对着自己的脚就是一个劲的吻,知道的是他喜欢自己,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喜欢自己的脚。

“不...”

李显不理她的叫唤,再次用自己强壮有力的双手绑住她的细足,强行是脱下她的鞋袜,看着那一对小巧又滑又嫩的玉足,李显眸光深沉幽暗。亭亭玉立小美人,一人一足思春心。昨天还是陌路人,今天却是好朋友。纤细美腿嫩滑笋,蓝天白云彩云间。太子怀抱妇人脚,岂知婉婉足生香。此香可比凝春色,痴男怨女相思寄。

当然太子抓住了婉儿的小脚后,李显整个人瞬间窒息了,压裙的碧玺锦心流苏飘带,下垂的线条平缓而笔直,飘逸而华美。婉儿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就怕别人抓自己的脚。

太子一下就抓住了婉儿的小脚,而她的小足,就像是一对玩物一般,成为了太子的手里最珍贵的东西。太子没想到女人的脚竟然可以如此玲珑通透,如壁美玉一般让他爱不释手。太子何许人也,也不是见过世面,他也是阅小脚无数,可是看了所有的小脚,只有婉儿的小脚才是他最喜欢的。据太唐后来评价,婉儿的小脚深深地吸引到了他,他本来对婉儿只是有一点喜欢。可是自从见到婉儿的小脚后,李显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上她,他最终被婉儿的小脚给迷到了。

一双大手轻轻地在她又滑以嫩的小脚上抚摸着,婉儿感觉前所未有的满足,作为一个女人看到大唐的太子是拜倒在自己的小脚下,婉儿突然真正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如果说以前的婉儿是不自信的,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些上流社会的,可是今天他变得自信了,看到太子也不过如此,她终于明白自己以前真是太高看这些高高在上的权贵了。

世界上长着漂亮脸蛋的女人数不胜数,但石榴裙下,同时拥有一双美丽玉足的女人才难能可贵,而婉儿就是这样的人。就算是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可是有一双独一无二的玉足,也可以称得上是完美的女人。玉足犹如稀世的珍宝一样,可遇不可求,而李显一生喜欢玉足,他就是这样一个太子。

太子道:我喜欢美丽的玉足,喜欢你那娇俏匀称的脚型,你有你雪白细腻的肌肤。

“太子,你..你...”

太可爱了,太喜欢了,太精致了...真是万里挑一的美足,足面皮肤白润很有光泽,像一块白玉般地透明光亮,让人爱不释手啊。

没有想到太子是这样的人,真是万万没有想到大唐的太子就这样,要是让大唐百姓看了会怎么想啊。

盈盈一握的玉足看在眼里是那麼地纖巧秀美,握在手里的感覺就更是妙不可言,玉足真是活色生香,李显道:“快吟诗,快吟诗,此时不吟,更待何时。”

“吟诗”“吟诗”“吟诗”...身边的人见太子喜欢,立马附和道。

“你们别起闹,你们懂个屁,你以为这个诗是这么好吟的吗?本太子读了一辈子的书,也没有学会吟诗,你们该知道这诗不是这么好吟的吧。也只有像婉儿姑娘这般蕙质兰心,聪明可爱,还不失才华的女孩,才能吟出诗来。”

不得不说,这是太子对婉儿很高的评价,也是太子对她的敬仰。

“什么,你这个时候让人吟诗?”婉儿心想,这太子怕不是个变态吧,这个时候让自己吟诗,是不是有毛病啊。

“霁晓气清和,披襟赏薜萝。玳瑁凝春色,琉璃漾水波。”

好诗,好诗,你看你这双小脚上青蓝色的静脉血管根根可见,比春色更加的美丽。如同血丝般的毛細血管扩散在周围,白嫩的皮肤中隐隐约约带着些红晕,岂比琉璃更有观赏性。真是美轮美奂,妙不可言啊!

“再吟一个,再吟一个,本太子就喜欢你吟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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