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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应晖(2)(1 / 1)

终于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了。

扫了下封底,发信日期已经是一个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应晖顾不得同学就在身边,连忙拨了信上留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接起电话的是一个很轻的女声。

第二天,应晖坐飞机到N市。

他们约的地方是一个公园,初春的时候,嫩青的季节,应晖远远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子坐在长椅上,围着围巾,好像有点冷,于是一直用围巾搓着手。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应晖走到她面前:“请问,你是不是赵小姐?”

那个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是的,我是,你是应晖先生吗?”

应晖这才看清楚她的样子。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也许还在读书,衣服有点旧,看得出有几年了,但很干净,眼睛很大。

他微微笑了下:“赵小姐,我们找个有暖气的地方坐下来说吧。”

拘谨的寒暄过后,应晖问:“我有点好奇,赵小姐,为什么当初你会寄给我那笔钱,你不担心我是骗子吗?”

这个问题让她怔了一会,然后有点含糊其词的说:“那时候我当好有一笔钱……”她模糊的带过,紧接着说,“其实应先生你根本不必专程过来,我只是收拾杂物的时候看到以前的旧报纸,寄那封信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

“那你现在是?”

应晖没费多大劲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冻出来的还是因为不好意思:“我们做邻居很久了,而且她帮过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屋子里晕过去没人知道,是她发现救了我,要是晚点发现的话,也许我现在就不存在了。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鲁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倾向,我亲眼见过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听话,娟姐其实也很可怜……”

她着急地找着一切理由。

应晖却无动于衷,这个世界本来就各有各的凄惨。

只是,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或许不难,应晖和克鲁斯谈过一次,他的确只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应晖并没有成全他的打算。应晖见过小嘉,那是一个黑发黑眸有点呆傻的混血儿,据说痴傻是小时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决定背上这个包袱的话,我有个提议。”应晖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假结婚,或许……我可以帮忙。”

电话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应过来后就连忙说不行:“那怎么可以……”

应晖也不强求。

接下来事情有了进展,克鲁斯喝醉酒拿烟头烫伤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东无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师所说的那样,克鲁斯虽然被取消了监护权,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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