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的重量与米或者稻谷的重量,自然是有着天渊之别。
如果董永的父亲董事为小董永置办的聘礼里面有米或者稻谷若干担,但是小姑娘张娜家里面的回礼则是爆米花若干担。
那么,如果几个挑担的中年壮汉不是看起来轻松了不少,岂不是怪事一桩?
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的就谁知道的李家巷离效果你在哪的家的所在地张家巷,实实在在的太近了。
即使是董永的父亲抱着小董永,以及小董永的义父义母李志勇和李志勇的老婆李张氏夫妇两个人、另外还有几个挑担的中年壮汉挑担,一行人慢慢悠悠的,还是一会儿功夫便是到了李志勇的家里面。
接下来,便是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抱着小董永,进去了李志勇的李家家族祠堂。
干什么呢?
自然是向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里面供着的那些李家家族的历代祖宗,“您们不要担心,李家的香火不会断绝,您们这些老人家的经济利益能够保证,以后还是会有人给您们烧纸烧香,您们的经济来源不会断绝。”当然这些是李志勇心里面的想法。对于那些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里面供着的那些李家家族的历代祖宗是不是能够知道自己的心里面的想法……李志勇心里没底。
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比较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根本没有办法对比。
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高大坚固,与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连着的还有不少的房屋。而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却是只有在祠堂旁边有着两间小小的房屋。
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和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同样是祠堂,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区别呢?
说起来,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和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同样是祠堂,之所以会有这样大的区别,却是与“人头税”有着莫大的关系。
人头税是一种向每一个人课相同,定额的税种(有别于所得之百分比)。在19世记时,此税曾为许多国家的重要税收
国家对人身课征的一种税。早在罗马帝国时就有此税,在中国,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后均课征具有人头税性质的税收。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政府从农民身上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按田亩计征的税,即土地税;一是按人头计征的税,即人头税。人头税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这里所说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税收成本征收到较多的税收。因为任何一个具备良好户籍管理的国家都使人头税的计税依据比任何一个其他税种简单,税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所谓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丰的富人和几乎无收入的穷人缴纳同样多的税款,具有累退性。从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在征人头税的情况下,富人的福利损失微乎其微,而穷人则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损失掉。与其他税种相比较,人头税的不公平程度几乎是最高的。由于人头税很不公平,现代国家几乎都不再征收。
难道说,是当时的政权政府分别把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的族人的人头税和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的族人的人头税,分别返回给了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和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让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和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作为各自家族祠堂的建设基金?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的族人比较少,所以返回的祠堂建设基金也是比较少,因而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建筑就是比较小?而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则是因为张家家族的族人比较多,所以返回的祠堂建设基金也是比较,因而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建筑便是比较高大?
O(∩_∩)O哈哈哈~,当然不是。
虽然是古时候的祠堂的意义比较我国现代的“希望工程”来说,古时候的祠堂也算是古时候的“希望工程”。传宗接代,难道不是希望工程?
只不过,现在的“希望工程”,政府会投入资金,古时候的政权政府对于古时候的“希望工程”——祠堂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打击。
当然呢,贵族家里面的祠堂还是有可能政权政府会给与支持,但是贵族家里面的祠堂,虽然实际上是祠堂,但是贵族家里面的祠堂叫做“家庙”,皇帝或者大王家里面的祠堂称呼,更加牛气冲天,叫做“宗庙”。
虽然说,古时候的祠堂建筑,对于现代人来说,或者花不了多少钱。但是如果考虑当时的经济状况,建设祠堂的投入那是相当大的负担。
这样一来,平民百姓家族的祠堂建筑,便是需要自己想办法。
那么,建筑家族祠堂的资金从何而来?
摊派几乎是必须的措施。
摊派的意思是按比例分配由众人或各方面分担【《文献通考·户口一》:“长吏惧在官之时破失人户,或恐务免征税,减克料钱,祇於现在户中,分外摊派。”明张敬修等《文忠公行实》:“贫民鬻子妻,不能输纳,则其势不得不行摊派。”《清史稿·食货志一》:“摊派加捐,上下交困。”】。
摊派的方法是不是和人头税差不多?
不同的是,政权政府的摊派是由政权政府管辖下的人们(主要是平民百姓)承担,而家族的摊派则是由本家族的族人承担。不仅仅是这样,像建筑家族祠堂这样的事情的家族摊派,其实与人头税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别。
那么,像建筑家族祠堂这样的事情的家族摊派与人头税还是的区别是什么呢?
人头税是人人有份,像建筑家族祠堂这样的事情的家族摊派则是家族里面的男丁【男丁是又称丁男,旧时称成年男性。男丁的来历。晋武帝(265~290在位)统一后,于280年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按二十五亩缴租。】人人有份。当然,像建筑家族祠堂这样的事情的家族摊派并不是一定需要支付钱粮,也可以劳动力折价。
这样一来,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和小姑娘所在张娜的张家家族祠堂,同样是祠堂,之所以会有这样大的区别的缘由便是出来了。
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是一个家族人口数以千计、家族男丁上百的比较大的家族,而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则是一个家族人口数十个、家族男丁寥寥几人、几乎全部是几代单传的小家族。否则,即使是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要收养小董永,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的族人也是不会答应。
为什么呢?
我国有一句俗话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
“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是“好处不能让给外人”。表示这个意思还有“肥水不落外人田”“肥水不流别人田”“肥水不浇别人田”“肥水不流外人家”等说法。但一般不说“肥水不留外人田”。
一开始,“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专指本家族的利益不能够给本家族以外的人获得。
后来,人们引申到老乡关系。中国的老乡关系是很特殊的,也是一种很重要的人际关系。既然是同乡,当涉及某种实际利益的时候,“肥水不流外人田”,只能让“圈子”内人“近水楼台先得月”。也就是说,必须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给予适当的“照顾”。讲老乡,就必须讲地域,老乡的判断标准就是从地域来分的,一个村、一个乡、一个镇,大到一个县、一个市、一个省,都可以称之为“老乡”。就是到了外国,碰到同一国籍的人,也可以称为“老乡”。不过,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的那些族人自己都是几代单传、对于能不能有后裔继承自己的香火都是心里没底,哪里还有闲工夫来管别人是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像建筑家族祠堂这样的事情的家族摊派,由于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人口多男丁多,虽然摊派下来到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每个男丁承担的钱粮,其实还没有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每个男丁承担的钱粮多,但是家族男丁数量多的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获得的家族家族祠堂的钱粮比较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多得多。
“钱粮多好办事”。所以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与小董永的义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比较起来,自然是小姑娘张娜所在的张家家族祠堂高大坚固。
这个也可以看做是“人多力量大”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