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要么逃走,要么就是被公孙家猜忌,直到把她榨干。
所以现在摆在沈清瞳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第一,要么诚实的告诉公孙家主,你说那些都是不可能的,我没那本事,你该找谁找谁去吧。
第二,先骗骗他,忽悠的他把人给放了,最后自己在找机会脱身,不过以后会更麻烦,毕竟被岭南公孙家追杀,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公孙煜感觉就是个随时都会爆炸的火药桶。
权衡再三,沈清瞳最终还是淡淡道:“公孙家主,您真的高估我了,我也仅仅只是听说过这个实验,具体怎么操作我根本不知道,万一出了岔子,不是害了你们……”“沈长老,”谁知公孙煜再次将阴郁的目光定格在了她的身上,仿佛威胁似的道:“你如今都知道我公孙家这么多隐秘了,你以为你还能全身而退?
除了帮我们,你别无选择。”
公孙煜就是个偏执又疯狂的神经病。
如果与他好言好语,他能做出这世间最和善的表情,最美的姿态,但是一旦拂逆他丝毫,他能让你见识到这世间最大的邪恶。
他不是在跟沈清瞳商量,他是在做决定,因为沈清瞳是她唯一的选择。
于是沈清瞳只能生吸了一口气,彻底把良心昧了以后,自信道:“既然公孙家如此信任我,那我愿背水一战,便继承我曲师兄的衣钵,在试试这人体极限实验,万一若是成功,那可是功在千秋的大业。”
“说的没错。”
公孙煜骨子里的狂热,仿佛因为沈清瞳的这番话,而被彻底鼓舞了,他显得非常兴奋。
“沈长老,太感谢你了,你若成功了你便是千古第二人。”
“不敢不敢……”“不,你就是。”
“好,我就是,倒时候说不定,还能阴差阳错的研制出传说中的长生不死药……”“没错,我也一直是以此为目标的……”公孙煜的眼眸,已经彻底变的光亮,或像某种肉食东西看到了血腥。
却看得格外渗人。
“想不到公孙家主如此开明,我若是千古第二人,那我觉的,您一定是第三人,”沈清瞳也忽然有些激动的道。
公孙煜摇头:“我还算不得……”“不,你就是。”
“好,承你吉言……”特么不就是装疯卖傻吹牛逼嘛,就跟谁不会似的,沈清瞳发现,公孙煜虽然披着绅士的外皮,但是骨子里,其实已经疯了。
根本不能按照正常逻辑来分析这个人,既然他这么喜欢沈清瞳说这些话,她就不要钱的都送给他好了。
他想听什么,她就说什么?
把毛撸顺了就行,关键,沈清瞳还要做出一副,对这件事也很感兴趣的样子。
让他们呈现出一种,同仇敌忾的感觉。
当然,这样的画面,要是被外人看到了,还以为俩神经病呢。
果然要跟神经病打好关系,就得先把自己也变成神经病。
“既然沈长老已经有了如此决断与信心,来,我还有更重要的东西给你看,”公孙煜仿佛迫不及待的就拉着沈清瞳,继续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