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痴未婚夫(2)(1 / 1)

可是,一切都晚了,她已为人妻。或许是因为那个人的武功之强,让人畏惧,也威胁到了未婚夫武林盟主的地位;也或许是因为,那个人对自己妻子的种种不舍、不自觉地关心,让他愤怒难平。所以,后来,未婚夫频频与那个浪子为敌。

也把原主的心再次向那个人推近,最后一战中,原主夹在初恋与丈夫中间。她为了救初恋,也为了让丈夫迷途知返,不再做错事。她选择,挡在了初恋身前,替他挡下丈夫的绝决一刀。最后,她临死前,躺在初恋的浪子怀中,却向丈夫诉说了对他的感情。

最后,她含笑离世。丈夫悲痛欲绝,满心绝望之下,也挥刀自尽。而那个原主的初恋,那个本该潇洒闯江湖的浪子,也一样是形单影只地过完下半生。三个人的悲剧,到底谁错了,早已说不清了。而原主的愿望是,她不在意此生与谁共度。

她只希望,他们三人,都能活得好好的。不要再重复原来的悲剧,不要让她再毁了他们。他们一个本该是正道领袖,年少有为;另一个本该逍遥江湖,自由自在。没有她,他们或许能成为惺惺相惜的挚友,而不是水火不容的死敌。

所以,她只希望,他们能过得好好的。无论与谁在一处,都希望另一人,也能过得幸福,找到值得陪伴一生的伴侣。而沈怜的攻略目标是,那个刚被她绝决退婚的未婚夫,白衣少年。

沈怜懊恼地捂头叹息,怎么又碰上这种事情?她刚刚是把攻略目标,得罪地彻底啊。虽然,他不会怪她的,他对她的爱只会增不会少。可是,他的母亲呢,那个强势、爱子的母亲呢。肯定对她的印象坏到了极处,再相缝合,可就不容易了。

沈怜郁闷地直想敲几下自己的头,真是太背了。她要是早到一个或半个时辰,或许就可以改变主意不退婚了。这样的话,她与那个少年的亲事,也能顺理成章地完成了。真是,果然b级任务,没那么那么容易完成。不过,既然原主最后还是与未婚夫成了亲。

那么,她其实也不用太担心了,对吧。

沈怜干净利落地换上了一身蓝色的长裙,然后慢慢走了出去。那个白衣少年,正迎光而立,听到声音向她转头望来。这回头的一眼,让她微微一愣。白衣少年一身洁净无尘,浑身沐浴着阳光,宛若神祗下凡尘。仍旧不沾染一分俗世凡尘,这就是原主的未婚夫。

其实相比江湖浪子,沈怜其实更喜欢这样有大家风范,温润如玉的公子。浪子或许有意思,或许刺激不受拘束,但是同样也代表了江湖的风雨。那样潇洒的男子,总归会让女子有两分不安的。如果是找情人,浪子是不错;如果是找夫君,还是白衣公子这样的更可靠一些。

其实原主到最后,已经爱上了自己的丈夫,只是还无法对初恋全然忘情而已。她迎身而挡的那一刀,不仅仅是为了救初恋,也是为了唤丈夫回头是岸。

所以,在原主的心里,其实他们两人同样重要吧。一个是曾经求而不得地初恋情人,无奈分开固然遗憾,但是终究一切人面已非;另一个是相濡以沫的丈夫,纵使不是她最初的爱人,但是终究夫妻亦情重。所以,她的希望是,他们两人都能过得好。

她甚至不在意此生与谁共度,只要改变三个人的悲剧就可以了。不要让她成为红颜祸水,毁掉原本两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

沈怜叹了口气,她的一声叹息引得眼前的人,有些疑惑和不解。不过他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她是担心,她的母亲知道后会不开心吧。毕竟堂堂武林盟主,自己的女儿却做出毁约毁诺之事。她知道了,一定会责怪女儿的。

“你莫要担心,有机会我会向盟主你的母亲解释一二的。我会告诉她,是我们不合适,此次之事也不全是你的错。她不会太为难你的,如今你自由了,我希望你能幸福。”纵然这带给她幸福的人,并不是他,不是他亲手给的。

只要看到她开心的笑颜,他就心满意足了。他脸上的神情,也流露出了祝福的意思,尽管仍旧难掩眼底的一丝伤痛之色。他对原主,真的是情深意重了。沈怜暗暗想着,你放心吧,我会补偿你的,代替原主补偿你的。

不过她的转变不能太快了,不然会引起眼前之人的怀疑的。毕竟原主之前表现得如此喜爱那个浪子,现在突然改变,会让他觉得奇怪吧。而且久经江湖之中,他的心思,必定也不是那种单纯天真之人。“宁公子,我......”原主是这样称呼他的,所以沈怜也沿用了这个称呼。

白衣少年姓宁,名璧华,宁璧华。一个很美的名字,与原主的名字巧合的是,名字中间都有一个璧字。原主的名字就是,原璧兰。一对璧人,其实他们才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珠连璧合嘛。宁璧华听到了她的称呼,眉宇间有一抹哀愁之色。

“我们虽然无缘成为夫妻,但也总算是朋友吧。你可以叫得不那么客气吗?”江湖中人,多得是人称呼他为宁公子。宁璧华实在不想,她也这样客气与生疏。

沈怜沉默了一会之后,微微一笑,“好,那我以后就直呼你的名字了,璧华,好吗?”一声简简单单的璧华,让宁璧华心神微动。

“那我也不再叫你原姑娘了,我唤你一声璧兰可好?”他的目光中带着期盼之意,沈怜怎忍拒绝。她微笑着点头,同意了他的请求。“那原......璧兰,你身上的伤,抹了药吗?”刚才她进去换衣服之前,宁璧华已经把上好的治伤药给了她。

沈怜点头,“璧华,多谢你的药,我身上的伤好多了。”当然了,身上的灼伤与鞭伤不可能好得如此之快。何况在背后的伤,根本够不到。所以,她只是在够得着的地方简单抹了药而已。而且就算是神丹妙药,也不会好得这样快啊。

宁璧华含笑地看着她,眼中的柔情脉脉,让人看之动容。“璧兰,你多保重,注意身上的伤。你......去找他吧。”这个他,指的是原璧兰喜欢的那个初恋情人,连逍。逍遥之逍,可见他人如其名,逍遥潇洒。就像天空中的一阵风,不受任何的拘束。

其实,原璧兰与连逍并不合适。原璧兰虽然向往自由,却是一株温室中的花朵,无法经历外面的风风雨雨。对于她来说,偶尔一两回,或许是新鲜好奇的。可是次数多了呢,没有了原家与母亲的庇佑,她要怎么办。全仗连逍保护吗,这显然也不是太合适的。

再者,连逍不可能一直护卫在她身边。闯荡江湖之人,必定要经历江湖之事。那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哪是原璧兰承受得住的。所以,只要以后这种事情多了,原璧兰迟早忍受不了的。而对于连逍来说,一个需要他时常保护在侧的妻子,恐怕时日久了,也会厌倦吧。

其实原璧兰需要的是一个能保护好她,给她无忧生活的丈夫。而宁璧华才是最合适的那一个。当然了,不经历一番风雨,也是不会明白这个道理的。诚然,比起连逍,宁璧华的性情显得有些木讷无趣了一些。但是,他的专情痴心,始终不变,也是可靠的。

沈怜望着他,目光复杂难言,到底是情到何深才会让他说出,让心爱的女人去找情敌的话来。宁璧华对原璧兰,的确是够痴情的。如此痴情的未婚夫,原主真是浪费啊,可惜了。

“多谢宁......璧华,多谢你的成全。”沈怜如今还不能转变得太快,否则显得太过奇怪了。也会让他起疑,所以,她选择顺着他的往下说。

两人就此告别,沈怜转身离开,她未曾回头。而宁璧华却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他眼前为止。他苦笑一声,宁璧华啊宁璧华,你看看你有多失败啊。璧兰为了别人,甘愿承受如此惩罚,也要与你断约关系。

而你,无论多喜欢她,她也回应不了你。是啊,他的性子太过木讷,越是想靠近她,越是显得自己太过笨拙。不像那个连逍,他多会讨璧兰开心,让她欢快地笑着。

璧兰,你此次离开之后,就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了。不要再回来,否则,我怕自己会后悔的。只要再看到你,只要你再回来,我就再也放不了手了。你若再回来,我便死也不会放手了。你要记住了,不要再回来了,璧兰。

如此强忍心痛的放手,他只能做到一次而已。

他这才转身离去,那身影,异常的落寞。其实,沈怜并未离开,她走远之后便躲在了暗处。她远远地瞧见了,他在原地站立了许久。他一直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最后黯然离开。唉,这世间的痴男怨女啊,为情之一字,或伤或痛。

沈怜在想,她要怎么走接下去的路呢。原剧情中,原主是因为被连逍的违心之言所伤,才回去的。对了,她可以学上一学。她根本没打算去见连逍了,而是在半天之后,恰逢大雨的时候走回去。在回家的路上,她会遇到宁璧华的。

那个在黑夜连雨中,撑伞缓步而来的白衣少年。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让人安心。就像原主所说的,他就像暴风雨的漫长晴空,那样的温暖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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