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珺还倒真不清楚楚水南带自己来了什么地方。第二天睡到晌午,楚水南也没有来叫自己,她是自然醒的。自己好像住在一家农舍中,女主人热情地招待了自己吃中饭之后便拿着工具急匆匆地往田里去了。
她自己去逛了逛。
这儿不论是风景还是空气都很好,简陋的农舍,屋外还有一片水田,田中有穿着朴素的当地人在耕耘,说着江思珺听得并不是很清楚的方言。乡间的小路还是当地人自己浇灌的水泥路,坑坑洼洼的,甚至还有牲畜留下的粪便。可是道路两旁恣意生长的野花野草却给人带来无限的美好。
眺望远处,青山绿水,蓝天白云,远离城市的喧嚣。空气迷人醉,不像城市,每一口空气都带着化工气息和工业味道;站在池塘边,甚至可以看到清澈的塘底,也可以看到其中嬉闹的鱼儿。
她很喜欢这里,不仅仅是因为这里美好的景色,也因为这儿的人真的都很热情纯朴。
她参与过很多题材的电影拍摄,走过大江南北,各地方言她都是略知一二,再加上本就过人的语言天赋。一天逛下来,当地人的方言她差不多已经可以听懂,甚至可以简单地说上几句。
走在路边,明明自己谁都不认识,但每一个人都在冲自己打招呼,带着善意的微笑。
日落西山,不远处学校也放学了,传来放学铃声,以及随后而来的孩童银铃般的小声,几个顽皮的孩子甚至一咕噜脱下了裤子淌进了河塘里摸鱼,有家长拿着竹竿来赶人,没穿裤子就一溜烟地跑了。
“大爷,给支烟好么?”江思珺一屁股坐到田垦上,边上有位年逾古稀的老大爷,指了指他手中再简单不过的卷纸烟。
江思珺这么一比划老大爷自然是听懂了,声音憨厚粗嘎,“你个女娃娃还抽烟?”话虽如此,还是从怀中掏出了烟草和一盒火柴。
江思珺曾经演过一个农村妇女,当时是在西北一个村庄进行封闭拍摄,整个剧组抽的都是这种卷纸烟,怎么抽自然是会的。熟练地卷好,点上火,深吸了一口。
老大爷的眼神写满了惊讶,江思珺虽然换上了当地人的服装,也没有过多的妆容,但是仍然掩饰不住与生俱来的气质,更何况她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的味道,老大爷也觉的她绝对不是本地人。
“大爷您这烟真凶。”在西北拍戏的时候她听剧组的工作人员说这种烟凶,开始还不信,现在切身体会才算是明白了。
她抽烟是程清辉教会的,每天晚上完事之后,程清辉都会去阳台上抽一支,说什么“事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那时的她也还算个少女,好奇心旺盛,笑嘻嘻地抢了一根抽,十五天的光景,也没有完全上瘾,反倒是在程清辉离开要自己等他回来的那段时间,抽的最凶,因为思念,不得不麻木自己,担心喝酒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形象太糟糕,便每天几支烟几支烟地麻木自己。
“抽了这烟,才有力气干活啊!女娃娃抽烟不好!”
江思珺大致听懂老大爷说她抽烟不好,讪讪一笑便熄灭了烟头,若有所思地呢喃,“不抽烟怎么忘记忘不了的人?”
老大爷并没有听懂,换了一个话题,“嫁人了吗?”
“我女儿都七岁啦!”江思珺一边比划一边说。
这也是她喜欢这里最重要的原因,在这里,不管是对谁,她都可以很自豪很骄傲地和他们说,我有一个女儿,不必像曾经那样遮遮掩掩。
“真看不出来哟!长的和我孙女儿一样水灵!”老大爷咧嘴笑道。
“老大!好吃饭了!”楚水南一边跑一边喊,“今天校长特意捉了一条鱼,可新鲜了!”
老大爷投来善意的微笑,“女娃娃,你哥哥叫你来吃饭咯!快回去吧!”江思珺大致可以猜出,哥哥在本地方言,是老公的意思,笑了笑,“他只是我朋友。”
在餐桌上江思珺才了解到,这儿只不过距离市中心两百公里,是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农村,楚水南曾在这儿支教过几个月。对于这两位突如其来的异乡人,当地人反而是极其欢迎。
他们现在住的这户人家,男主人是村里唯一一群学校的校长,女主人是一位勤劳朴实的农村妇女,育有一儿一女,女孩在上学了,男孩儿还尚在襁褓之中。好客之道全体现在了餐桌上,主人家拿出了所有好吃的东西来招待,不仅仅有校长亲自捉的鱼,还有一盘土猪肉。
“小洁你也吃点。”那盘土猪肉本就没多少,本就是为了招待江思珺和楚水南,小姑娘眼巴巴地盯着却无法动筷,江思珺夹了一大块到她碗里,看着女主人要制止,马上接话,“这个年纪正长身体呢,我女儿和你差不多吧,可比你高多了!”
“你们都有孩子了啊!楚老师前两年来支教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说过?”想必所有人都把他们当成了夫妻吧。
“我们只是朋友。”江思珺笑着解释,甚至还用上了当地方言,引得一片欢笑。
楚水南只是勉强扯了扯嘴角,江思珺永远把他们关系的界限划分得很清楚,最低底线是女艺人和助理,最高底线也只不过是朋友。
吃好饭之后那个男孩儿便在襁褓中哭出了声,吚吚哑哑的。男主人去别人家里串门了,女主人又要收拾碗筷,抱着哄了几下便走到了江思珺面前。
“大妹子啊,你生过孩子,帮我抱着哄一下呗,我还有很多活要干啊!”
江思珺惊恐地摇头,“不行不行,我手受伤过,根本使不上力气!”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坦诚地告诉别人自己手受伤的事情。
最后孩子还是楚水南抱着的,一边颠着他一边哄,像极了一个父亲的样子。
楚水南说的很对,自己能给暖暖的很多,不能给她的更多,暖暖最想要的不过是个爸爸,可她却不能给,或者说,她不想给。
血脉亲情的力量太过于伟大,暖暖第一次见到程清辉就会对他产生好感;第二次见面甚至可以两个人在游乐园无忧无虑地玩耍,可她却费尽心机地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她是不担心暖暖有什么事,她担心的,是程清辉趁自己不在,告诉暖暖真相,如果他把她此生最后的倚靠都带走,这个世界对她而言还有什么意义?
暮色四合,乡间的小路上再也没有人出现,听说这儿有野狼,晚上甚至还会袭击村庄。
楚水南也是清楚的,江思珺虽然现在表现出一副很喜欢这儿的生活的样子,但是内心还是记挂着城市,她不可能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地方,他可以猜想到,过几天江思珺就会厌倦这里的生活,就算外面一片腥风血雨,她也会回去,毕竟她在那里有她唯一的牵挂,那是她一辈子不可割舍的。
可他想要的,不论现在还是以后,他想要的都只有一个,要自己一辈子都陪在她的身边,哪怕只是再简单不过的陪伴。
“喝点牛奶再睡吧。这是校长家的母牛身上挤下来的,可新鲜了!”楚水南端上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白色液体。
“恩。”江思珺接过,没有多想便小口小口地饮入,相比于包装的牛奶,这儿的牛奶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才是牛奶最原汁原味的味道。暖暖才满月她就出去工作了,那个时候她奶水还很足,每天拍戏拍到一半胸就胀得要死,不得不把奶水挤出来,那味道,也带着淡淡的血腥味。
“早点睡,明天带你去村里的学校看看。”楚水南不多做停留,拿着碗就离开了房间。
她听校长说了,楚水南暂时在村里头的学校教学生,农村里的人对知识都有一种莫名的敬仰,所以对外来人都格外的敬重,楚水南这种知识分子更是不用说了。
或许是那杯牛奶确实起到了安神的作用,本有些心绪不宁还以为今晚必定要失眠的江思珺很快便沉沉陷入了梦乡。
梦里夜空漆黑,星光璀璨,自己好似躺在一片青草地上,被青草气息包围着,不时有孩童的笑声传来。
“妈妈妈妈……快起来啊……”
“妈妈妈妈……快起来,爸爸要带我们去玩咯……”
“妈妈妈妈……再不醒来我可要和爸爸走了啊……”
她想醒来的,无奈却睡的太沉,拼命挣扎,也无法挣脱。
“那小姑娘手劲儿真是大,那么一下就脱臼了。”王叔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程清辉,想笑又不敢笑。
“江陌妍说得对,我欠甜甜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他从床上跳下,“王叔,送我去学校。”
王叔拦住,“不好吧,你这骨头刚接回去,医生还得再看一下呢!”
程清辉用一只手别扭地穿着外套,“没什么,哪有什么比我女儿还重要?”
王叔也不再多加阻拦,他这么多年看着程清辉孤家寡人一个也替他心疼,现在他有了女儿,王叔自然是替他高兴,也希望他和江思珺能早日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