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篱愣愣地站在路边,望着某老板迅速远去的车屁股半天回不过神来。
她这是——被女朋友了?
刚才那只狐狸是怎么威胁她来着?好像是说她要敢不答应,扣她半个月薪水还有绩效奖、勤工奖、年终奖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奖金。
花篱记得,这些奖金能抵她三分之一的薪水。
终于醒过神来的花篱对着某无良老板离去的方向气得直跺脚,破口大骂:“该死的没名字,竟敢威胁我,姐诅咒你被豆腐撞死,被冷水烫死,被舌头咬死,被苍蝇叮死……”
发泄了一通的花篱悻悻地回头,一眼看见胡利晋抱着一把青菜站在院子里,透过铁门上方的栅栏定定地望着她,脸色有些阴沉,好像在生闷气。见花篱看过来,一言不发转身进了屋里。
“小屁孩!见姐回来了也不顺手帮开开门,真是——”花篱咕哝着伸手进门洞里打开了门。
胡利晋从花篱回到家一直到两人合作把晚餐做好端上桌,一直都没怎么说话,而神经粗大的花篱也没发现胡利晋的异样,一边叹着“好香好香”一边把锅里的小排骨汤盛到碗里。
“小屁孩,你汤里放了什么,为什么会这么香?”
“……”
“喂,小屁孩,怎么不出声?”
“……”
胡利晋睨了花篱一眼,闷闷地说:“你答应了那大叔,要做他女朋友?”
“你听见了啊?”花篱一听这事就有些来气,“这该死的没名字不知发什么神经,竟然要我冒充他的女朋友参加他爷爷的八十寿诞宴会,不答应就扣我工资和奖金。”
想着有可能在很多人面前出丑,花篱不由在心底把墨明治诅咒了千万遍。
“那你……有没有喜欢他?”胡利晋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心中最想知道的问题?
“喜欢他?小屁孩你在想什么?以后乱七八糟的的电视剧少看,那些狗血电视剧都是忽悠人的,整得好像是个女人都应该喜欢自己的上司似的。”花篱忿忿地拿汤勺柄敲了敲胡利晋脑袋。
“哦——”这次胡利晋倒是没对花篱大呼小叫,埋首喝起了面前的排骨汤,嘴角微微上扬,显示出他此刻心情大好。
“不过呢,姐被威胁了,姐表示不开心,姐要不开心了呢,说不得要回报点什么……”花篱想了想,忽然狡黠地笑了起来,“小屁孩,后天咱俩一起去参加墨老爷子的寿宴,破老板不是要我穿隆重点吗?姐就故意穿寒酸点,反正丢脸也是丢他的,人家又不认识姐,姐脸皮厚姐怕谁呀!至于礼物么,小屁孩你就随便在后花园里挖一棵兰草什么的得了,听说老头子年纪大了,都喜欢伺候些花花草草。”
“好!”胡利晋答得异常干脆,小脸上也漾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
花篱还真是说到做到,这天一大早,便赶着胡利晋起床,然后是穿衣打扮。
很快,花篱穿着一条半旧的小脚牛仔裤,一件淡藕色的纯棉T恤,脚踩一双牛仔色的休闲鞋,头上随便扎着一束马尾闪亮登场。
胡利晋穿的是平常穿着的浅灰色运动套装,上衣有着连在一起的大口袋,宽松的裤子也左右各有一个大大的口袋,而小花蛇丝丝平素出去时多是呆在他的裤兜里。
两人简单吃了点早餐,花篱收拾碗筷,胡利晋则去后园挖兰草。
虽然花篱交待随便挖一棵,但胡利晋想了想,还是选择挖了一株经过雪魄琉璃水改造过的素心兰。这素心兰是从花篱最爱的一盆兰草上分发出来的,兰叶修长健美,色如翠玉,叶面仿佛有流光闪烁,花型优雅,花色清淡,花香幽远怡人,最重要的是,如果长时间和这株素心兰相伴,还能有效改善老年人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
胡利晋要送给墨老爷子的这一株素心兰,是一份健康的护航,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虽然他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是很喜欢墨明治,但在他父母以及师叔师娘们的影响下,养成了尊老敬老的优良品质,只要不是惹人生厌的老不修,胡利晋都愿意以善意去相待。虽然那墨老爷子也不一定会喜欢这株素心兰,说不定会视为草芥,看过之后不屑地扔到一边去。但胡利晋觉得那样也于他无损,他的心意到了,别人接不接受没必要介怀,反正他现在有雪魄琉璃碎片在手,这样品质的素心兰培植个三五十棵不成问题。
将素心兰连土挖起,栽种在一只小巧的粗陶花盆里,然后装在一只深而窄的礼品盒里,胡利晋满意地笑了笑,起身走到水龙头下才洗干净了双手,门外便传来了墨明治的汽车喇叭声。
一身清爽装扮的花篱抱着一只不大的礼品盒子和胡利晋走出家门,有些挑衅地迎着墨明治的目光上了车。
看着花篱这副趾高气昂的姿态,墨明治忽然笑了起来,回过头来意有所指地说:“你今天这身打扮真不错,颇有我女朋友的水准,呵呵……”
花篱直到这时才注意到墨明治的穿着,这厮也是一身休闲装扮,浅蓝色休闲裤加白色T恤再加白色运动鞋,一副到郊外踏青的标准装扮,话说跟她的一身装扮出人意外地相配,就像两人事先约好的一样。
说好的要穿得隆重点呢?
听墨明治一解释,才知道那老爷子不喜欢拘束,虽是极为隆重的八十寿诞,却也只当是普通的家庭聚会来看待,穿着打扮随意就好。
原来这厮也猜到了花篱的抵触,料准她会跟他反着来,所以才用了个迂回战术,既能达到目的,又能使花篱再次感到郁闷。
花篱的确是感到了一丝郁闷——早知道老爷子不喜欢人家打扮得太过隆重,她就来个浓妆艳抹,穿得像是参加国际颁奖典礼一样闪亮登场。
花篱看着墨明治愉悦的表情气就不打一处来……这混蛋,怎么就处处吃死了她呢?是他太聪明还是她太笨?
原本花篱以为,墨家老爷子住的地方肯定在市中心,后来才知道错得离谱,原来这墨家大宅竟然在东郊的半山腰上,是一座占地面积颇为宽广的园林式复古山庄,不但空气清新,风景怡人,是个休养的好处所,且整座山庄布局巧妙,易守难攻,加上最先进的安防系统,使得这座山庄如同铜墙铁壁一般牢固,一般的宵小想打它的主意,还真不是易事。
由于老爷子的寿宴下午才开始,整个山庄虽然已经忙碌开了,但宾客还没几个,听墨明治说,也就是几个和墨老爷子极要好的老头子带着小辈先到了,这会儿大概在老爷子最爱的听风阁喝茶下棋来着。
墨明治说,他爷爷就是个臭棋蒌子,棋下得差脾气又坏,在他和几个老伙计下棋的时候还是先不要去触他的霉头为好。所以,他接过花篱手中的礼品盒子后,把花篱和胡利晋安排在一座雅致的木头房子里,然后让人送上茶点,嘱咐他们先休息一下便离开了。
这座木头房子建在一片茶树林里,高大的油茶树冠几乎将整座木屋都笼罩在内,如今已是五月,长满绒毛的茶果已有半个拳头大,翠绿可爱,一簇一簇的把柔韧的枝条也压得垂了下来。
花篱和胡利晋坐在开阔的阳台上喝着茶,一伸手就能摘到那些小巧可爱的茶子,头顶木质的棚顶时常有轻微的簌簌声传来,那是厚实的落叶掉落屋顶的声音,此外还有微微的风声以及鸟儿欢快的啁啾。
这样的地方,很容易让人整个身心都放松下来,渐渐地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里。
良久——
花篱“嗬”地伸了个懒腰,长出了口气,站了起来走到阳台边上,整个人都趴在了木质的栅栏上,羡慕地说:“有钱真是好啊,这墨家人住的地方,真是神仙来了也不换!”
胡利晋闻言嗤了一声——这么个只有少量灵气的地方也算得上好地方?
不过想想地球的情况,好吧,对于很多人,尤其是生活在城里连一丝灵气也接触不到的普通人来说,这已经是很不错的地方了。
灵气这东西很奇妙,虽然普通人无法感觉到灵气的存在,但灵气会随着人的呼吸自然进入人体,随着体内的循环系统游走全身,潜移默化地改善一个人的体质,所以,生活在灵气比较充足的地方,人会较少生病,心情也会比较舒畅,且寿命会比一般人长,所以才会有“秀山出秀水,秀水养寿人”的说法。
“小屁孩,这破老板把咱姐俩扔这儿就不见了踪影,鬼才要乖乖地呆在这儿等他,难得这里风景这么好,你要不要随姐去逛一逛?”
“好。”
于是两人拍拍屁股走人,反正他们也不熟路,便见着哪边风景独好便往哪边窜。不走不知道,一走吓一跳,两人走了快三个小时,却也没能把整个庄子都逛完,这墨家的财大气粗可见一斑。
两人路上也遇到不少工人或者园丁,但这些人都显得很有教养,除非两人出言相问,否则绝不冒然上前打扰,这些人都很清楚,能进入墨家山庄的都是贵客,轻易得罪不得。
花篱走得脚累了,忽然见前面的小花园里有一张长长的石板凳,忙拉着胡利晋向前走去。
才刚要将抬起的脚往一片鹅卵石上踏下,陡然一声凌厉的“站住”把花篱吓得一只脚抬在半空中愣是不敢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