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生意(1 / 1)

ps:这几天更新的都比较随意,感觉还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更新比较好,所以以后都在晚上8点到10点这个区间更新,今天的二更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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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从这里顺着大道一路向东,天黑前你就可以看到任家镇了。”在一个专门招待赶尸人的客栈前,麻麻地师徒三人正在跟李子穆道别。

他们已经证实了李子穆活人的身份,在他跑来后阿豪趁其不备在他身上贴了张符,结果李子穆只是一脸楞比,依然活蹦乱跳的,于是他活人的身份也就落实了。

后来他说自己是“迷路”的旅人,犯了路痴,莫名其妙的走到了这个荒郊野岭,麻麻地师徒三人估计也不信这套说辞,但不管怎么说,双方的目的地都是任家镇,就引着他来到了这里。

考虑到他们身后跟着会行走的尸体,正常人都忌讳这种东西,他们本想让李子穆在前边走,如果他走错了就大声招呼他,但没想到李子穆并不害怕僵尸,反而充满好奇心,于是就跟着他们并肩走了一路。

这一路上他问了很多有关僵尸的事,主要是关于僵尸的弱点,作为除魔卫道的茅山门人,他们对此知无不言。

所以李子穆这一晚也算是收获颇多。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没有你们我还不知道要在林子里晃多久,不过我现在身上也没有钱财可以报答……不如这样吧!等你们到了任家镇,我请你们吃饭!”

“是不是去哪里吃都可以呀?”阿豪闻言立即凑了过来,这个自来熟且性子跳脱的家伙是一路上跟李子穆说话最多的,不过他的很多常识都是错的,还需要师兄阿强和师傅纠正,就比如僵尸是否怕水这一块。

他说僵尸不怕水,结果被麻麻地狠狠抽了一顿,然后帮他纠正了这一知识点。

有些僵尸是怕水的,因为僵尸属土,水克土,再加上纯净的水有净化能力,所以僵尸是怕水的,但普通净水的效果不明显,符水的话就可以轻易杀死这些僵尸。

而有些僵尸是不怕水的,这要从僵尸的炼制方法以及尸体本身的天赋来判断,僵尸的炼制方法多有不同,有些炼制方法可以弥补这一弱点;也有的人天生五行缺土,这种人变成的僵尸就不怕水。

很多道士都有养僵尸的习惯,僵尸是很好的打手,也可以当宠物,英叔就养了一只儿童僵尸,那个儿童僵尸很可爱也很聪明,帮了他不少忙,为了尽可能的强化自己的僵尸,道士们在炼制尸体时就会采用那些避水的方法。

“当然,地方随便你们选。”面对阿豪的这个问题,李子穆非常豪迈的说道。

“那去花楼吃你请不请得起呀?”阿豪猥琐的笑着。

“啪!”他这话音刚落,麻麻地的巴掌就扇了过去。

“闭嘴!你个蠢货!”阿豪顿时委屈的不敢吱声了,然后麻麻地转向李子穆说道:“吃饭就不必了,下次记得别自己一个人出门,好了,就此别过吧。”说完一拱手,就潇洒的一个转身,进入了客栈里面,说实话,麻麻地要是不整天扣鼻屎挖屁股,还真有一派宗师风范。

李子穆也学着拱了拱手,阿豪和阿强也对着他拱了拱手,就赶着尸体进入了客栈。

那之后李子穆顺着大道一路前行,渐渐地,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傍晚时,任家镇已经历历在望。

………………

“你找我家老爷有什么事?”一个非常气派的庭院门前,李子穆被一个做家丁装扮的男子审视着。

“你去告诉你家老爷,在下有一个天大的好处要送给他。”李子穆文质彬彬的笑着,配合上他那身虽然在天朝是地摊货,但在这里简直细致的不行的衣着,门牙不敢怠慢,作了个揖就跑去通报自家老爷去了。

不久后,李子穆被引着进去了庭院里面。

穿过各种建筑,在客厅里,他看到了一个很富态的中年男子。

两人一见面,那男子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内就把李子穆全身都扫了一遍,表情立即变得热情许多。

没错,还是那句话,李子穆这身衣服在天朝虽然是地摊货,但是在这里的人看来十分精致,再加上衣服上还有一些意义不明的英文字母,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这就是高档品,虽然款式很奇怪。

于是他就得到了重视。

男人邀请他入座,然后便道:“在下任昊天,不知小友光临鄙舍所谓何事?”这男子刚刚可能正在床上做一些不可言喻的事,因为他绝对是刚刚穿上衣服,他胸前的两个纽扣都扣错了。

“哦,在下李子穆,这次来找镇长大人是因为在下有一个生意想和镇长您做一做。”李子穆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同时露出了一个非常自信的微笑。

是的,这人是任家镇的镇长,要说在任家镇谁是老大,稍微在外面打听一下就知道了,必然是这位镇长无疑,他绝对在上面有人,能量非常大,电影里那个坏坏的警察局长就是他提拔上来的,他一句话那警察局长就要点头哈腰的跟个孙子似的。

那个变成音乐僵尸的任老爷家也是一个大户人家,但在镇长面前还要靠边站。

“生意?”镇长不禁皱起了眉头。

“没错,生意。”说着,李子穆从袖口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推到了镇长面前。

镇长十分好奇的接过盒子,然后轻轻打开,表情瞬间变得丰富多彩。

“这!”

只见里面赫然是一块镶满钻石的高档手表,来自消逝世界,这东西他还有半个胳膊,由于这种高档手表在天朝不怎么好出手,所以他突然想到不如带到这里来,在民国,像是手表怀表这一类东西都属于非常高级的玩意,电影里经常能看到一些高官拿出个怀表什么的装比。

在这个时代,外国的东西就是好东西,崇洋媚外大概就是从民国开始的;于是,钻石是好东西,手表也是好东西,两者的碰撞绝对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像是这种嵌满大小形状完全一样的钻石,而且表的做工都十分精良的高档品,其在民国的价值恐怕不比现代一辆跑车差多少。

受其启发,李子穆还带了很多普通的机械手表过来,几十块钱一个的那种,但在民国,一个换十几块银元应该问题不大,十几块银元足足是一个普通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

看到这块手表,镇长的眼珠子都瞪圆了,他也见过不少玉石珠宝,也见过表这一类的东西,连任老爷的孙女都去外国留过学,他这个当镇长当然接触过更多外国东西;但像这样精致的手表简直都脱离了手表的范畴,装比的意义完全大于实际,所有奢侈品其实都这样,但谁也不能否认它的价值。

“绝世珍品!绝世珍品呀!”镇长的手都开始哆嗦了,他不敢置信的看了看李子穆,又扭头看回手表,如此往返好几次。

“你真的想把它送给我!?”

“咳!”李子穆此时正在学着古人喝茶,闻言差点呛到:“生意,生意……”他不断提醒着任老爷。

“哦!没错!生意!可是这……”镇长非常小心的看着李子穆。

“您打算多少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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