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结了心事,我该履行承诺帮助德莱厄斯了,我们踏上了回去的道路。
来的时候装了一整车皮草,现在一件没少,我有些奇怪:如果只是装扮成商人,有必要拉这么多吗?
“你不在这里卖掉,难道还准备带回去吗?”我指了指车上的货物。
“这么好的东西我可舍不得卖给德玛西亚人,我还有别的用处,你已经见过想见的人了,那么我们该办正事了。”
离开东部山脉的时候,免不了还要给阿尔文一笔过路费,连无畏先锋的人都这样,那么德玛西亚的未来真是令人担忧啊,我看着德莱厄斯躺在货物上,哼着小调,似乎一点没放在心上。
“为什么你这么放心地跟我来德玛西亚?不怕我出卖你吗?”
“塔姆说,你不会。”
“……”
塔姆依旧让人很无语,德莱厄斯也确实胆识过人,不知是相信塔姆的话还是相信自己的力量。
“但是如果菲奥娜让我留下来,我真有可能把你的身份公之于众。”
“这是你对她的爱吗?男人的梦想不应该止于此,你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连同她所爱的事物一起放在心上,她爱荣誉,你就守护她的荣誉,她爱这个家族,你就帮她一起守护劳伦特,她爱德玛西亚,那你就守护德玛西亚。”
“既然她热爱德玛西亚,我又怎么给你效力呢?”
“这不矛盾,我也爱德玛西亚,某种意义来说。”
德莱厄斯喜欢德玛西亚?这是我来到这里以后听到的最大的笑话,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德莱厄斯给我的感觉和我之前对他的了解完全不同。
游戏故事里他是一个铁血将军,为诺克萨斯的侵略战争不遗余力,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虽然面相凶恶但是很好相处。
“你的话真像是一个玩笑,你为什么不待在军队里,而有闲心到处游走呢?”
“军队?我早就不属于军队了,十年前入侵德玛西亚失败的时候我就被免职了,不过这也让我获得了更加宽广的视野。”
“更加广阔的视野?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你只要服从我的安排的就好了,对了,好好使用菲奥娜送你的武器,那是用德玛西亚的禁魔工艺打造的,有了它将来面对法师的时候就不会很棘手了。”
虽然离开了军队,德莱厄斯还是不消停啊,不过真没想到他会被免职,在诺克萨斯谁有这个权力?
走到半路的时候,他起身从我手里要过缰绳和皮鞭:“你去后面躺着吧,我来驾车,我们先不回多科。”
“那去哪里?”
“去见一位老朋友,这副装扮正好掩人耳目。”
德莱厄斯一改往日的懒散状态,一边呵斥一边用皮鞭抽打着拉车的灰马,这匹马非常健硕,但依然疼的嗷嗷直叫,我看着他的背影,恍惚之间竟好像看到一名战将在冲锋陷阵。
我始终没有跟他说自己唤醒加里奥的事情,虽然战败让他被免职了,但是也将战争的牺牲降到了最低。
原本我们再往东北方向走几天就到多科了,这时他驾车往正北而去,温度越来越低,直到一片冰天雪地才慢下来,幸好车上有一整车皮草,不然要被冻死了。
“真奇怪,我记得这附近有一条商道,怎么走了这么久还看见呢?”
“迷路了呗。”
“算了,反正方向没错,就是慢点。”
以前塔姆派我抓捕食人熊的时候就是在这样的雪原中,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如果遇到类似的猛兽,可是个相当大的麻烦。
“你看过我和食人熊的那场决斗,能告诉我最后发生了什么吗?为什么食人熊最后停下了动作?”
“停下了动作?当然是你重伤了它啊,不然它还能把你当成兄弟不成?哈哈哈……”
既然德莱厄斯这么说,那么可能观众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我明显感觉到当时食人熊满怀怒火,不太可能突然倒下,而且最后倒下去的时候眼神里充满恐惧。
如果这不是我的幻觉,那么就是源自本能的反应,可我又实在想不到熊的本源记忆里会害怕什么。
“那么有没有什么物种会让食人熊感到害怕?”
“让食人熊害怕?”德莱厄斯仔细琢磨了一会,忽然想到:“能让食人熊感受到恐惧的恐怕只有传说中的弗雷尔卓德巨羊了,但是巨羊数量十分稀少,而且生活在极北之地,没有几个人见过,就连是否存在都是个迷。”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在这里遇见猛兽该怎么办?”
“不会的,食人熊很少来到这种靠近城镇的地方,而且就算出现你再打倒一次不就好了?现在的你应该更强大吧。”
“不,我不是说食人熊,你看后面。”
我们正聊到巨羊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后面跟上来几只动物,远远地看不清楚,大概是狼一般的家伙,这个猜测得到了德莱厄斯的印证:
“哦该死,是北原巨狼,这些家伙比食人熊可难缠多了,总是成群出现,而且逃跑都不好逃,它们会死命地追杀猎物,抓紧一点,就快到我朋友的地盘了,到那里就安全了。”
话虽这么说,但是现在已经是黄昏了,灰马奔走了整整一天,而且在这冰天雪地里根本跑不起来,没一会就滑到在地。
“没办法了,希望这匹灰马能帮我们争取一点时间,快跑。”
我们撒腿就跑,不用回头看也知道灰马肯定被狼群撕碎了,可是仅仅一匹马肯定不能满足群狼的胃口,没一会它们再次朝我们追了过来。
我们跑得很慢,要是在平地还好,在这雪原中深一脚浅一脚的很是费劲。
“不跑了,这样下去没等被吃先累死了,混蛋,杀了它们!可惜我的大斧没在身旁。”
德莱厄斯停住脚步,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怒目相向,我也挺直长枪等待着群狼到来。
以前经常看《动物世界》这种节目,我知道狼是一种社会性很强的动物,尤其在捕猎的时候会展现出很强的合作能力与服从能力,一切都会听从头狼的指挥。
我跟德莱厄斯打定主意,一会先找出发号施令的头狼,把头狼击杀就好多了。
可是当狼群靠近我们以后我傻眼了,这是狼吗?个头比非洲雄狮也不遑多让吧,而且足足有二十几只!
这时我想起杰拉姆,记得他当时身受重伤就是在和北原巨狼的决斗中造成的,难怪那样的大块头都会受那么重的伤,原来这种狼这么大!
群狼迅速把我们包围起来,我和德莱厄斯背靠背防卫着,这时候我就发现了站在群狼背后的头狼。
这是一头很漂亮的野兽,它比别的狼还要大上一圈,毛色也比其他狼要浅一些,端坐在雪丘上威风凛凛。
“前面的雪丘上是它们的头狼,我们往那边杀过去。”
“好,我们赶紧行动,等它们准备充足了我们就很突围了,狼崽子们,遇上我算你们倒霉!”
没等群狼一拥而上,我们先杀了过去,我前面的几只迅速后撤了几步,其它几面的却紧跟了好几步。
这种情况让我想起了之前在角斗场时面对的十人队,他们也是这样围而不战,慢慢消耗对方的体力,这些畜生还真是聪明,或许十人队也是学的它们呢。
我正一筹莫展,德莱厄斯又说话了:“我们不能这样下去,我们只有两个人,这样被二十几只狼包围着太难受了,我们应该各自为战,这样看似不利,其实却能很大程度的把它们分散开。”
“好,那就动手吧。”我也有点等不及了,一是心理压力太大了,二是这里太冷了,急需一场战斗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