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比例不足, 暂时不能看到最新章节哦~请过两天再来看吧!江帆径自拿过他手里的柠檬汁, 倒入调酒器, 加入两盎司xo,注满汤力水, 摇一摇, 重新倒回杯子里,再放上两片薄荷叶做点缀, 推到蓝希手边。
江帆勾了勾唇, “有点简陋, 凑合着喝。”
大而澄净的眼睛看着他,又看看手边的酒, 蓝希抿了抿嘴, 低低地说了句, “谢谢。”
听着对方软软的语调,江帆竟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付凌打完电话, 面无表情地往回走,看到蓝希的一瞬间, 那张略显严肃的脸顿时绽开宠溺的笑。
蓝希抓紧酒杯,“咕咚”一声,咽下去一大口, 似乎是呛到了,眼圈立即红了。
江帆下意识地抬起手, 帮他拍背顺气。
蓝希摇摇头, 不管不顾地把剩下的酒一口气喝掉。
——那模样就像个偷糖的小孩子, 趁家长发现之前急匆匆地消灭“罪证”。
江帆哭笑不得。
付凌穿过重重卡座,越走越近。
蓝希嗖地一下站起来,大步朝楼梯走去。
走到一半又顿住,转身看着江帆,不甚情愿却又十分礼貌地说:“你好,我叫蓝希。”
不等江帆反应,他就“咚咚咚”跑上了楼。
江帆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才长长地舒了口气。
付凌拍拍他的肩,声音里满是笑意,“你小子挺有面儿,能让我家小祖宗赏脸。”
小祖宗?
江帆愣了愣,忍不住问道:“蓝先生是凌哥的……家人?”
“朋友的弟弟。”付凌喝了口酒,似乎不想多说。
江帆抿了抿唇,那样亲昵的叫法,既然没有血缘关系,那就只有一种可能。
这一刻,江帆终于体会到了刚刚那些看客的心情——羡慕,嫉妒,恨。
***
江帆出酒吧的时候,已经将近零点。
天上下起了细密的雨丝,门口打车的人排成了长长的队,好不容易等到一辆,还被几个醉醺醺的女孩截了胡。
江帆也没计较,干脆钻进了酒吧后面的巷子。
从巷子出去有条小路,直通地铁站,如今帝都的地铁都是二十四小时通车,比出租车还方便。
长而窄的巷子,一边是酒吧的后墙,一边是挂着红红粉粉纱帘的小窗户。
沙沙的雨声中,江帆冷不丁听到几声不寻常的呜咽,像是小孩子的哭泣,又像是幼兽的低吼。
恹恹的精神顿时一振——莫非是只毛绒绒?
江帆扭着头,期待地四处搜寻。多亏他眼神好,才在壁灯的支架上找到那只白乎乎的小东西。
单单是看了一眼,江帆的心就化了。
谁能想到,一米八八的汉子,竟喜欢一切毛绒绒的东西。
江帆自己都觉得没脸,这些年一直控制着,不仅粉丝们,就连朝夕相处的林海都不知道。
小家伙兴许是从楼上翻出来的,正抱着镂空的铁架悬空挂着,眼瞅着就要坚持不住。
江帆紧走两步,踩着垃圾箱把它抱了下来。
小家伙却并不领情,奋力地扭着四肢,想要挣脱。
江帆的隐藏属性不受控制地发作了,两只大手把小小的一团拢住,捏面团似的揉啊揉。
小家伙似乎怒了,小小的嘴巴努力张大,啊唔一口咬住江帆的手指头。
江帆勾了勾唇,点点他黑乎乎的小鼻头,“就这两颗小乳牙,还想咬人?”
小家伙抽了抽鼻子,嗅闻着他的气味,歪歪脑袋,似乎在疑惑。
江帆从它身上闻到了淡淡的酒气。
“竟然还是只小醉崽。”他笑笑,把小家伙放在手臂上。
似乎是感受到温暖的气息,小家伙乖顺了些,软软的爪子抱着他的胳膊,肚子一鼓一鼓。
江帆这才压抑住泛滥的心思,认真打量手臂上的小家伙。
看上去不过刚足月,雪白的毛,细细的四肢,短短的尾巴,圆圆的脑袋,看身子像是小狗,看脑袋又像头小狮子。
“莫非是个串串?”江帆忍不住捏了捏那只贴在脑后的小耳朵。
小家伙不满地侧过头,龇开牙,超凶。
昏黄的灯光下,江帆对上那双圆溜溜的眼睛,一双剑眉微微上扬。
——今天是什么日子?竟一连遇到两个蓝眼睛。
蓝眼睛的小崽子大概是觉得他不敢再冒犯自己,颇为自得地“唔”了一声,重新趴回手臂上。
江帆好脾气地给它顺顺毛,小家伙晃晃脑袋,看样子还算满意。
江帆也很满意。
就这样,高大的男人站在路灯下,臂间托着一只巴掌大的毛绒绒,顺了一下又一下。足足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不舍得还回去。
然而,雨渐渐下得密了,身上的风衣被雨丝打湿。
江帆叹了口气,万般不舍地捂住小家伙的耳朵,冲着头顶的窗子大声喊道:“谁家丢了小奶狗?”
一个酒瓶扔出来,“哗啦”一声碎到地上,继而是怒冲冲的咒骂:“大晚上的,神经病啊!”
江帆咧了咧嘴,确实挺神经病的。
“你看,不是我不想送你回家,太晚了,你家主人不是喝多了就是睡着了,先去我家好不好?”
小家伙仰起圆圆的脑袋,蓝莹莹的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他。
“不说话就当你默认了。”
江帆露出一个怪蜀黍式的笑,干脆利落地把小家伙揣到怀里,用风衣轻轻兜住。
小家伙放松地摊着四肢,毛绒绒的脑袋乖顺地搭在他胸口。
江帆的汉子心顿时软成一团粉红色的。
一人一兽渐行渐远,留下一盏昏黄的路灯,在清冷的秋雨中透出丝丝暖意。
***
闲着没事的时候,江帆也想过,他之所以会喜欢毛绒绒,大概源于童年的经历。
他的父母是q市京剧团的演员,在他十岁那年出国演出时遇上飞机失事,双双去世。
从那时起江帆就成了孤儿,在京剧团长大,吃食堂,睡宿舍,唯一的玩伴就是大院里的流浪猫、流浪狗。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喜欢上了这些毛绒绒的小生命。
他把小崽子带回公寓,极其耐心地擦干毛,连哄带骗喂了一小碗牛奶。
角落里堆着一摞大大小小的抱枕,是粉丝送的,上面印着他和林海的活动照。江帆随手拿了几个,在沙发上搭了个舒舒服服的小窝。
小崽子窝在他怀里,嫩嫩的小嘴大大地张开,打了个哈欠。
江帆拍拍抱枕,低沉的声音透着说不出的温柔,“是不是困了?过来睡。”
小家伙掀开眼皮,好奇地瞅了瞅,继而嫌弃地撇开头。
江帆弹了弹它半圆形的小耳朵,笑道:“小祖宗,凑合一宿吧,明天就把你送回主人身边,成不成?”
小崽子不知道有没有听懂,胖乎乎的身子扭啊扭,翻山越岭般爬到抱枕中间。
“真棒!”
江帆趁机揉揉它的头,刚要起身,就看到小家伙左拱一下,右蹬一脚,眨眼的工夫就把结结实实的抱枕窝拆得七零八落。
江帆意外地发现,被它踹到地上的那几个无一不是印着林海的头像。
是巧合吗?
江帆蹲下.身,从地上捡起一只“林海”,试探性地凑到小家伙跟前。
小家伙伸着黑黑的鼻头嗅了嗅,继而扬起小爪子,厌恶地推开。
江帆顿时笑了,原来是会认气味,怪不得。
——他并没有意识到,印着林海头像的抱枕,并不一定就是林海的气味。
江帆自认为找到了合理的答案,呼喇了一把小家伙软软的背毛,轻轻地弹了个脑瓜崩。
“乖乖睡觉,我去洗澡。”
小家伙歪了歪,挣扎着蹲坐起来,好奇的视线追随着他,一直到了浴室门口。
江帆回过身,笑呵呵地逗它,“一起洗?”
小家伙顿时垂下耳朵,胖墩墩的身子转了个圈,用屁股对着他。
江帆呵呵一笑,心情愉悦地进了浴室。
就寝之前,他又去了一趟客厅——抓紧机会能吸就吸。
几个抱枕围得严严实实,小家伙摊着小腿趴在中间,软软的肚皮一起一伏,乖得很。
江帆过足了瘾,这才把顶灯调暗,轻手轻脚地回了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