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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偶遇佳人(1 / 1)

时间过的飞快,一眨眼已经过了深秋,别了寒冬,来到新一年的阳春三月。

只见邺城南山脚下,十几个人骑着骏马,手持弓箭,大声吆喝着猎犬,正在打猎树林里的獐子、兔子、狼獾。领头的四个人一字排开并绺而行,不是别人,正是高欢等人。

四兄弟今日相约到这南山脚下打猎,只见一片寒冬刚过新春才来、天地复苏的样子,到处桃花盛开,绿草丛丛,溪水潺潺。树木也从冰冷的风雪中苏醒过来,发出新枝冒出嫩芽。

高欢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古往今来的土豪们喜欢打猎了,这是一种贵族运动,身份的象征,只有地位崇高或者手握财富的人才能吆五喝六的驱使小厮们带着猎犬满山乱窜,而且高欢现在这那些上流社会的活动十分着迷,像什么吟诗作对把酒对青天啊,在酒坊同歌舞伎寻欢作乐啊,再比如这狩猎活动,高欢都有点迷倒温柔乡,醉死杯中酒的意味。远大的志向渐渐开始离他而去。他觉得自己就这样和结义兄弟们过的挺快活,家中还有如意这样的爱人,有老母和姐姐相伴,此生似乎已足以。

“诸位兄弟,前面就是我的庄子,我们到那里歇会喝点酒,把今天的猎物让小厮们洗拨洗拨弄来吃了,可好?”孙腾对其他三人说道。

“如此甚好,我也正有此意。”司马子如同意道:“听说你庄上藏了一批美酒,今日可要拿出来与兄弟们共享。”

“哈哈二哥真是狡兔三窟,日后就算嫂子来了邺城,我们众兄弟也有地方相聚作乐了。”贺拔胜也是很高兴。

高欢由于经常打猎,马上骑射练的也是炉火纯青,加上跟贺拔胜经常一起切磋比试武功,近身搏战也是不落半分,现在跑马是气不喘脸不红,只听他高声说道:“美酒佳肴,再来王氏姊妹就更好了,”说罢揶揄的看向贺拔胜。这小子倒不食言,从去年秋天开始苦苦追求了王伶近小半年,无奈姑娘意志坚定,喝酒唱歌跳舞都行,但是干别的,不好意思:不行!愣是没让他占到一点便宜。

贺拔胜听闻高欢这样说,马上附和道:“三哥说的是,二哥可以将王伶接来庄上,把酒言欢,多快活?”

“四弟啊,老三是说笑,拿你寻开心,这你都信?”孙腾一脸痛心疾首的看着贺拔胜,好像在看傻子一般。“莫说我亲自请她,就是比我更厉害的达官贵人请她,她也绝对不来这里,因为她从不离开邺城半步。”

“咦,这女子竟如此奇怪,这是为何?”司马子如不可思议的问道,对这王氏姊妹来了兴趣。之前也只把她们当做一般歌舞伎,从未深入了解过。因为没必要,他司马子如又不是贺拔胜,他是见过世面的人,洛阳城里的歌舞伎比这邺城不是多如过江之鲫,如果个个自己都看上,个个自己都喜欢,恐怕早就累死在洛阳的温柔乡了。

“也只有老四这个乡巴佬,王伶这样的一般货色都能看上。还有那个老三,家里养个那么凶悍的小妾,姿色一般不说还常常欺负他,亏他还能每天乐滋滋的当宝。”司马子如常常在心在内心对这二人一番评论,十足十的瞧不上他们的审美眼光和品味,自己才是高雅的文人墨客。

一行人说着笑着就到了孙腾的庄子上,只见青瓦白墙的大型四合院,庄子边上就是良田树木。一条大路通东西,正门前两个仆人正等候着高欢等人,孙腾派小厮早早前去知会庄子里准备宴席的一应酒水食物。

“哈哈哈二哥你这是贪污多少才买下这大庄园的?我看你这庄子至少三十多公顷,贵得很吧?”高欢打趣的问道。

司马子如和贺拔胜都很奇怪的看着高欢,好像高欢似呆子一般。只听孙腾笑道:“三弟你在说笑呢?这样的庄子以你现在的身份买下两三个都不成问题啊?现今世道不太平,这样的庄子能有多贵?”

高欢一脸茫然,他从不当家,不过问家里的用度,更加不知道自己赚回来的钱去哪了,他也不知道置产做生意,因为他……刚穿过来,而且一直都很忙,忙着糊口,忙着打仗,忙着逃命,忙着跟司马子如他们三个享受生活,自己还没想到这一茬。

回去要问问我娘,我的钱她都放哪了,要回来我也买个庄子装装大户。高欢心里暗想。

“二弟你这庄子一年的租子能收多少?”司马子如也有点好奇的问道。

“我这庄子,以蓄养为主,佃户少,一年也就赚一两万银子吧。”孙腾倒也老实,不过这确实没必要隐瞒,这几人除了高欢,其他两个都是大户出身,肯定不会跟自己借钱。

高欢听说后嘴巴都张成O型,心里暗道:我滴乖乖,一年一个庄子就一两万银子入账,难怪二哥过的如此奢华糜烂,城里大房子住着,城外还有庄子别墅,我擦,敢情这土豪不管朝代不论时间,自古以来都是这么快活过来的。

高欢当下又下了决心,回去自己一定也要买一个庄园宅子赚钱,这置业是千百年不变的生财之道,有人的地方就要住房子、吃饭,这庄园看来确实好。

四人说笑着跨过四合院的院子进入正厅。没等一会,桌上陆续摆好一些菜色,比如什么红烧兔子炖竹笋,这滑溜溜已经敷烂的新鲜兔子肉配上刚出芽嫩竹笋美味可口。还有狼獾肉炖上一锅中药进补食材,刚一掀锅,满屋飘香。还有烤好的獐子肉,切片后摆好装盘,撒上香料端上来,蘸着配好的佐料,那是入口即化,口齿留香。

四人迫不及待的围在桌子前行一番酒令,吃的满嘴是油不亦乐乎。这舌尖上的中国也不过就如同此刻吧。高欢心里暗想。

眼看太阳渐渐日落西山,四人在前厅已经吃喝的东倒西歪,醉意十足。高欢起身道:“诸位兄弟少坐,我去方便一下便。”这是喝多了要上茅厕。

这孙家庄园不比天王府那边深宅大院,在小厮的指引下,高欢找到厕所一阵狂泻,正在舒爽时,忽然听到院墙外不远处传来女子嬉戏的声音。引得高欢十分好奇,提好裤子垫着脚尖趴在院墙上往外观瞧。

只见离院墙十几步开外,一颗杨树下一个身穿绿薄纱裙的妙龄少女正在荡秋千,一个红衣丫鬟在一旁陪侍说笑,两人似乎不知道高欢在偷窥,那少女也不知听丫鬟说的什么,在秋千上抿嘴笑的花枝乱颤,那摸样十分的可爱,高欢竟然有点看傻了。不料脚下一滑,踩到一片烂瓦片,啪一声响,那两少女循声看来,只见高欢还直愣愣的盯着自己瞧,那少女抿嘴笑道:“哪家的痴呆公子,眼睛闪闪的看人,跟贼一样。”丫鬟也是随声附和道:“就是就是,跟呆子一般直愣愣。”两人嗤嗤笑作一团。

高欢不觉十分尴尬,想越墙过来跟少女行礼,又觉得十分冒失,连忙顺着墙根追出门外,三步并作两步的来到杨树下,两个少女早已人去秋千空,高欢左顾右盼、十分失望的回到庄子里,心里暗道:“这妹子长的确实好看,我要是能追到她多好,领回家再做个伴岂不是左拥右抱爽歪歪。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高欢打算问一问孙腾关于这少女的身份。

男人一旦色胆包天,就是砍掉脑袋他们也常常敢去做,自古多少英雄豪杰不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比如吴三桂这类人杰。高欢此时脑子里只有那个少女的身影,根本想不起家里还有个大醋缸小如意的存在。

孙腾听高欢问起来也是一脸茫然道:“不瞒三弟,这个庄子我平时很少来,一年也就来个一两次。周遭住的什么人家,我的确不知,这样吧,我把庄子里管事的喊来替你问一问。”

高欢此时已经色迷心窍,连声说道:“多谢二哥了。”试想自己前世苦逼的单身狗生活,平时除了两点一线的生活轨迹,人生多是无聊与枯燥,借用宋小宝的一句话说:自己活得真干巴!如今穿越过来,历经苦难之后,这美女们一个个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让高欢的心理身理都有点应接不暇的。都想把美女弄回家的心理作为男人,趣÷阁者很是理解高欢同学的。

庄子里管事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叫赵有才,一看就是个精明人,听孙腾询问起少女的事情,老头若有所思的说道:“官人说的莫不是前月来到村里走亲戚的李汉月的侄女?”

“这李汉月是谁?”孙腾和高欢同时问道,言罢高欢不好意思的看来孙腾一眼。

“李汉月是邺城兵马司的督头,在这村中有个远亲,前月上旬来到此地,说是来游山玩水,可没住几日就留下侄女并丫鬟小厮数人,自己又回邺城了。老爷说的莫非就是他侄女。”

“我当是谁?原来只是兵马司的小小督头,三弟你要真心喜欢那小娘子,现在就去他家里提亲把事办了。”司马子如也是力挺高欢。能看上督头的侄女也是李汉月的造化,谅他也不敢这几个尔朱荣手下的红人作对。

高欢觉得这样非但不能赢取少女放心,反而自己有欺男霸女的嫌疑,他穿越过来可不是干这事的,好歹咱也是俊男一枚,况且目前还处于事业的上升期,犯不上这样做。

“这样吧,明日二哥请安排我与那李汉月家的亲戚见一面如何,我觉得结亲也需要亲自登门拜访,双方见下面了解一下。”高欢对自己目前状况很满意,试想应该不会被拒绝。

孙腾当下派人告知李汉月的亲戚,明日登门造访。是夜一行人住在孙腾庄上把酒言欢,畅饮至深夜,高欢想到明日就能再见那美少女,竟然兴奋的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第二天一早,天刚擦亮,高欢就起身梳洗,穿上新衣好好打扮一番,又准备好自己昨日猎获的一些兔子、獐子等野味作为礼物。

孙腾打着哈欠被高欢拉起来,两眼眯着睡眼惺忪的坐在一边道:“三弟,你也太心急了,这才早晨,人家都还没起,我们这样登门不好吧。”

“不瞒二哥,小弟昨晚已是一夜未睡,只想早点见到那女子。”高欢倒是老实,孙腾倒有点意外,这贺六浑平时在战场上冷静沉着,足智多谋。怎么一到美人关就跟贺拔胜一样没了脾气,像傻子一样。

好不容易熬过早饭,孙腾这才带着高欢来到李汉月的亲戚家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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