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珂心下狐疑,当年崇礼明明在回京不久就死了。
心中动不已五味杂陈,就听身旁方才那个唤她的人又喊了一声“小姐。”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面容清秀雅致,唯一美中不足在于鼻子两边有几点雀斑。此时她关切地询问:“出了这一头冷汗,小姐是做噩梦了吗?”说着就拿罗帕去擦她头上的汗。
南怀珂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少女。
这是知夏,陪着她从小一块长大的婢女,可惜她在陪伴自己回到京中不久,就跌在池子里溺死了。
她定下神,这才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辆马车轿厢之内,阳光透过飘起的窗帘透进,撒了她一身暖光。
南怀珂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光洁饱满如同新雪,那让她憎恶的疤痕也不见了!
她扑到窗口边掀开帘子前外望去,马车疾驰在官道上,两边一溜溜的田野越过,后头还跟着一辆装着行李的马车。
这难道是……
丢下帘子扯过知夏的胳膊,她焦急无措地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大概快申时了吧。”
“不是问你这个,我是问你现在是大齐显德几年?”
“哦,这个呀,”知夏恍然大悟回答:“现在是显德二十年。”说完又瞧瞧南崇礼,后者也正眨巴着眼,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显德二十年秋,不会错的,这是她当年辞别父亲,独自带着弟弟第一次回到京中的时候。
她是带着使命回家的,临行前父亲再三叮嘱,长房无人,从今以后她就是长房的主母,要好好栽培弟弟,二人要为南家承继皇恩。
一个惊世骇俗的想法在她脑中显现。
她看着弟弟和当年一样稚嫩的脸,缓缓问知夏说:“知夏,我今年……几岁了?”
小姐疯魔了不成,知夏绞着帕子小心翼翼说:“小姐是显德六年生人,今年十四岁了。”
十四岁,不是二十岁!
那个念头终于得到了它主人的肯定她还活着,不,确切的说是她重生了!
这是怎么个说法?莫不是老天听到了她死前的悲愤和不甘?
眼看着南怀珂安静下来,知夏这才替她轻轻擦拭额头的汗水,一边小声对崇礼说:“别去吵你姐姐,让她再休息一会儿。”
崇礼正趴在自家姐姐腿上腻歪,听了这话,便蹬着一对小短腿儿,乖巧的爬下来往知夏身边挪。冷不丁小身板一把被擒住,“哎哟”一声就被姐姐紧紧抱住,随后就感觉到滚热的泪珠滴落在他脸上。
知夏惊讶地看着这一幕,她很少看见小姐哭,南怀珂的脾性一向坚韧,国公爷因此偏宠,又常常说:“珂儿要是个男孩就好了。”
现下轿子里谁也不敢发话。
南崇礼长时间保持着一个坐姿难受,刚要动一动小身板,才扭了小屁股,就看见知夏对着自己轻轻摇头。
南崇礼素来知道她们二个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哪个的话他都得听,哪个都能将他搓扁揉圆,当下只好按捺住,任由姐姐抱着。
却说南怀珂死而复生百感交集,免不了要哭一番,哭完才想起起当务之急是保住弟弟的性命。
如果她没有记错,回京不久弟弟就开始上吐下泻,大夫瞧了说是水土不服,然而治了些日子非但没有痊愈病势反而加重,最终酿成大病不治身亡。
正因为弟弟的死,远在海疆的父亲才气急攻心吐血身亡,她才猛然间无依无靠,被二房出卖给了潘家,造成她后来一系列的困苦。
现在细细想来,弟弟的死似乎太过蹊跷。崇礼虽然年幼,身体却一向是很好的,怎么会因为水土不服就酿成重疾?
原因虽然不得而知,但此刻她心念急转,已经想好了进京后的对策。
父亲的嘱托,弟弟的性命和自己刻骨的仇恨,既然老天爷又给了她重生一次的机会,那么这一切便是她应该要背负起来的东西。
从现在起她就要做足准备。
心里打定主意,南怀珂放开弟弟,这才接过知夏递来的帕子擦净眼泪,见后者正不安地观察着自己的神色,不禁破涕为笑道:“放心,方才有些睡糊涂了而已。”
知夏一听大大松了口气,不住顺着胸口道:“阿弥陀佛,真是的,方才吓坏人家了呢。”
南怀珂含笑瞧着她,前世知夏去的早,多少年了,她在那毁灭了她人生的活死人墓里,常常彻夜思念着她。
此刻她拉过知夏的手挨在她身边,一边瞧着崇礼睡眼惺忪的样子,心里又酸又暖,整个人有了无穷的力量。
很快马车就近驶入附近一处城镇,一行人找到驿馆,南怀珂从随身包袱里取出一纸文书让人上前说道。
文书是父亲亲笔所写并盖了大印,有了国公爷的面子,想在既安全又近离大道的驿馆落脚,便是水到渠成的事。
刚下马车,南怀珂便奔向后头跟着的行李车,坐在后头的王妈妈下了车道:“小姐赶紧去休息吧,瞧这一天颠簸的小脸煞白,好歹这里有妈妈我呢。”
王妈妈四十七、八岁,并没有奶过南怀珂姐弟,但却是照顾他们时间最长的一位妈妈,因此岐国公便让她跟着一起回京,好好照顾女儿的饮食起居。
知夏也牵着南崇礼过来劝她先去休息吧,明天天不亮就要出城,如今天一日比一日冷,左右得赶紧赶路。
崇礼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情,扭着屁屁一个劲的撅着小嘴嘟囔饿。
南怀珂翻上车打开一个大樟木箱子,从里头取出一个盒子说:“知夏和我出去一趟。”说着又揉揉崇礼的小肚腩说:“你呀跟着王妈妈,她会给你弄好吃的。”
南崇礼这小屁孩扑着姐姐的腿说:“姐姐去哪玩嘛,竟不带着我?”尾音拖得老长,以期耍赖跟着去逛。
“不是去玩,是去办正经事,回来给你带吃的好不好呀?”
哄走南崇礼,知夏才小声问南怀珂:“小姐,这个箱子不是”
“路上再说。”两人一路且走且看,最后才逶迤来到一处当铺前。
“小姐!”知夏发了急,脸颊上的小雀斑都跳了起来:“难不成你要当了夫人的首饰?”
南怀珂抱着母亲留给她的首饰匣子说:“这些式样大多都过时了,我留着无用,不如换了银子才好。”
“怎么无用?就那一件攒珠累丝金凤簪就是宫里赏下来的极品,论成色和做工,那些市卖货十个加起来都及不上这一件,小姐竟也忍心?”
南怀珂何尝不知,只是如今前途堪忧,她要这些留着穿金戴银做什么,当然是换成银子用处更大。
“我留着也是用不到的。你想想如今我们进京,头一遭回国公府,府里高低不知,人事不熟,可不是只有银子才能疏上通下,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知夏晓得她说的有理,可是还是嘟囔:“临走时国公爷不是才给了小姐一千两吗?等进了国公府,难道他们还会不管小姐饮食起居?”
“钱这东西自然是要越多越好的,京城吃穿用度都不比海疆这种蛮荒偏远的地方,人在那头浸染得久自然都眼高于顶。关键时若要使得银子偏偏拿不出来,那才叫干着急。”
左右劝了一番,知夏才不做声,哼哼唧唧极不情缘地跟着进了当铺。不过她从小跟着国公,何曾沦落到需要当东西的境地,不觉一时也好奇起来忘了不快。
又看了两家,都是差不多的行情,两人便选择了最后一家将东西尽数掏出后,当铺朝俸问可是确定了这些都当。
南怀珂看着桌上这些东西,忽然心中一动,拣出一根点翠凤头步摇钗说:“这个不当。”
这是父亲送给母亲定情的信物,是母亲生前最钟爱的一件饰品,好歹留在身边是个念想。上辈子直到最后一刻为了再见一眼婆婆,她才不得不舍得用这支步摇去疏通那死老婆子。
朝俸说了声“好”,又讲明赎回的息钱,两边说定,便去开了票取走首饰。
知夏可惜的不住唉声叹气,南怀珂却是没有什么不舍,抱着银子又买了些针线布料,再买了果子,这才心满意足回到驿站和众人分吃。
知夏心里便就打鼓,往日小姐冷静也是一贯的,如今怎么竟有些没心没肺的倾向?车里睡了个午觉而已,小姐好像突然变得很不一样。
到了夜里知夏更是吓了一跳,因为小姐竟裁起布做起女了红,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她忙问:“小姐素日里是不擅长这些的,怎么突然做起绣活了?”
“送人的。”南怀珂没有抬头,一心一意描着花样。这件斗篷对她至关重要,她必须亲力亲为精心完成。
“既然是送人就更要精心一些,小姐一向不擅长这些,不如我替你做了?”
“这桩活计十分要紧,必须我亲自来做。”
“小姐何必这样费事?要送什么买现成的就是。”
听了这话,南怀珂才终于抬起头看了知夏一眼,见她一张俏脸被烛火照得通红,不觉笑笑说:“不费事的人人都做得到,我还有什么特别的?”话毕又低下头专心致志忙活起来。
知夏心道也好,否则路上总是无聊,又恐她夜里做针线伤了眼睛,便又忙活着替她点上两盏蜡烛。
直到三更天,知夏都禁不住困已经睡了,南怀珂才伸了懒腰收拾东西。
一到床边,好嘛,只见那小妮子在床上呈一个大字型睡得人事不知,被子卷在身子底下缠得跟蛇似的。南怀珂也不忍吵醒她,合衣挨着她一旁将就侧躺下,想了一会儿心事,这才昏昏沉沉睡去。
水路加陆路,颠簸流转一个多月终于回到京城。进了城,马车便放慢速度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匀速往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