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1 / 1)

不知道自己亲爹正准备放大招的史仲竹,全心全意的投入了这场恋情。郑氏虽然连连来信阻止,可福建离广元这么远,郑氏不在身边,又怎能拦住他。

爱情的滋味,甜蜜又美好。

史仲竹在尽量照顾吉牡丹名声的同时,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合时宜浪漫手段都使出来了,郊外踏青,看满眼春光,用柳条编花环,告诉吉牡丹,自己会把所有的荣耀像花环一样带在她的头上,他们甚至还在晚上,共同观赏了今年夏天的第一波萤火虫,在如同漫天星光的萤火虫的光芒中,吉牡丹感到自己的心正融化在这片深情里。

这天,史仲竹重金寻来了一盆姚黄牡丹,送给吉牡丹欣赏。

“牡丹,你看,株形直立,枝条细硬,光彩照人,婷婷玉立,不愧‘花王’美誉。”史仲竹抱着一盆色泽端正,花型漂亮的姚黄牡丹来献宝。

吉牡丹放下手中的医书,走过来细细端详,此时,他们正在吉牡丹院子的小厅里,吉净因史仲竹诚恳,两人也算定了关系,并不禁止他们见面。

吉牡丹围着姚黄仔细观察,赞叹到,“好漂亮,只是从左边看上去,好像这花儿是绿色的。”

“牡丹,好眼力,这株姚黄在光线太强的时候看上去,黄色淡了,的确像绿色的。”史仲竹兴致勃勃的给她讲解姚黄牡丹的传说,讲自己怎样得了这样的花儿。

吉牡丹静静的听着,眼睛亮晶晶好奇的盯着他。

“牡丹,你喜欢这花儿吗?”

“这么漂亮的花儿,谁不喜欢,我自然也爱得紧。”

“送给你。”史仲竹把放在案几上的姚黄往吉牡丹那边推了推。

“不行!”吉牡丹说到,“这牡丹这么珍贵,我怎么能要。”吉牡丹连连推辞。

“牡丹,你忘了,再过不久就是你的生辰了,你说过,你出生的时候窗外的牡丹花开得正好,姚黄花中之王,正与你相配,是我送给你的生辰礼物,你不喜欢吗?”

“我出生时,窗外的牡丹不过是最普通常见的品种,哪里是这样价值千金的名品,太奢侈了。”吉牡丹有些心疼。

“千金算什么,我送的是我的心意。若你不叫牡丹,叫芙蓉,我送的就是一池荷花了。”史仲竹打趣到。“收下吧,好歹是我一番心意。”

吉牡丹十分喜爱这花儿,听史仲竹这样说,不再忸怩,收下了。

“我可听说了,你最爱牡丹花儿,可不是因为我叫牡丹。”吉牡丹说。

“我最爱牡丹?你怎么知道的?”史仲竹好奇的问。

“史才子最爱牡丹,天下谁人不知,你还为圣上献上了一株并蒂异色牡丹,型色惊艳,堪称国色!”吉牡丹一说,史仲竹立刻就明白了,是他在龙凤胎弟妹满月宴上的那盆,说实话,史仲竹那个时候只不过是为了迅速赚钱,因为牡丹市场最大才选择的牡丹,他实际上没有特别喜爱牡丹花。后来为了附庸风雅,掩饰改良粮种的事情又让谣言传的更广了。

就史仲竹个人而言,牡丹他爱,芙蓉他爱,梅花他也爱,并没有什么“最爱”的,漂亮花儿都喜欢。不是有句话叫“人无癖不可交”吗,说一个人如果没有爱好,这个人不值得结交,因为要么他虚伪得掩饰了自己,要么他无趣得真没有特长,所以史仲竹才放任推动了这样的留言。不过现在也不好解释。

“你连这个都知道,看来关注我许久了!”史仲竹打趣到。

“呸,谁关注你了。”吉牡丹笑骂。

“我在京城有个庄子,专门种植牡丹,那里的花儿啊,才是国色天香呢!”史仲竹细细讲他庄子里的牡丹,“平常的有洛阳红、葛巾紫一类,珍贵的有冠世墨玉、春水绿波之流。你不是说这株姚黄看上去有些像绿色的吗?真正绿色的牡丹,我庄子里有绿香球、春水绿波、豆绿、绿玉等等,既清新淡雅,又高贵雍容,每年花儿开,家里都要办牡丹宴,京里可没有谁家牡丹比得过我种的。当今皇后娘娘都带着安宁公主来过我家的牡丹宴。”

“皇后啊?”吉牡丹好奇。

史仲竹讲了一大堆牡丹花儿,吉牡丹关注的却是皇后,史仲竹也没有在意,给她解释到,“是啊,皇后娘娘,尊姓刘,是圣人的第三位皇后,娘娘膝下没有皇子,只有一位安宁公主,安宁公主是皇室唯一的嫡出公主,地位尊崇。”

“皇后娘娘、公主殿下,定是高贵雍容如同牡丹一样。”吉牡丹感叹到。“牡丹这样的花王,才配得上这样的贵人,我又怎敢以牡丹自比。”

“花儿就是花儿,只有花衬人都,没有人配不上花儿的,牡丹雅俗共赏,天下女子闺名牡丹的不计其数,难不成除了皇室还就没有人配得上牡丹了?”史仲竹可听不得这样的论调。

看史仲竹说着说着像是生气了,吉牡丹也不纠缠这个话题。转移话题问,“你这几天在忙什么,都没见你过来。”

“哦,我前不久认识了一位学子名叫罗明,在广元县学求学,为人正直良善,听说他家住在广元东面的富林镇下薛家集,就随他去了薛家集做客。到了地方才发现,薛家集贫苦的很,许多人家都是茅草泥墙,村里也没有学堂,这么多年,薛家集就只出了我认识的罗明一位秀才,让人看了心中不忍。我和里长、罗明商议,准备捐些善款给薛家集的孩子读书。”

“竹哥儿心地好。”吉牡丹赞到。

“唉,心地好,也帮不了所有人啊。我身上银钱不多,和新来的县令大人商议,县衙也没有经费,他也只能私人捐点,我又联系了城中富户,总共酬到了纹银五百两。这笔银钱,给薛家集修了学堂,请了一位老秀才做馆,剩下的银子只能支持,每家每户一个孩子上学。”

“能上学就是好事。孩子上学又不要钱,怎么说不能全都去呢?”吉牡丹问。

“牡丹,你不知道,穷人家里必须劳力本就少,人口多的人家还好,人口少的人家,若是适龄的男孩子都去上学了,那家里的农活儿谁来干?再说了,上学不用交束脩,笔墨也有免费的,但吃饭总要钱吧,所以每家每户只能有一个孩子上学。还有就是,我酬的银子也不够,只够一家一人。”

“是这样啊,那你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我听你口气不大对。”

“是遇到了难题。薛家集有一户人家,寡母拉扯两个男孩儿,日子清贫,只靠家里几分薄田过活,哥哥十岁,左脚略有不便,弟弟八岁,身体健全,一家只能有一个孩子上学,我和几位师傅正在争论该让谁去呢?”史仲竹用手捏了捏眉心,把事情告诉了吉牡丹,也许女性的思维不同,会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法子。

“这还用争论什么,当然是让弟弟去读了。”吉牡丹睁大眼睛问,“是哪位师傅说要让哥哥去的,他怎么想的,这么明显理所当然该让弟弟去。”

史仲竹不可思议的看着吉牡丹,不知道她是怎样“理所当然”得出的结论,沉声到,“是我,我认为该让哥哥去。”

“啊,我不是……我是说……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吉牡丹支支吾吾的解释到,她刚才语气明显轻蔑嘲笑。

“牡丹,我想听听你是怎么想的,怎么会认为应该让弟弟去呢?”史仲竹不在乎她刚才的失礼,轻声问到。

吉牡丹见他没有生气,也镇定下来了,“哥哥身有残疾,读了书也不能参加科举做官,那他读书还有什么用,不如把机会让给弟弟,弟弟以后出息了自然会照顾哥哥的。”

“我给薛家集修学堂请夫子,但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是不会参加科举的,只是为了识字,日后能做个账房之类的轻松工作。”

“就算是不科举,读了书以后,弟弟的出路比哥哥的出路广,对家里好处更大,还是该让弟弟去。”

“我帮助他们,并不是为了‘好处’,日后的事谁又说得清楚。好了,说以后都扯远了,不管他们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现在的难题是,我该把机会给谁。”

“那位寡母,也想让小儿子去吧。”吉牡丹虽是问句,心里却很笃定。

“是啊,当娘的也想让小儿子去。”史仲竹无奈到。

“既然人家自己做了决定,你又何必烦恼。”吉牡丹不解。

“他们是做了决定,可这是不对的,这并不是我帮他们的初衷。”史仲竹解释到。

“嗯,初衷?”

史仲竹帮助他们的初衷是什么?是助人自助,他认为百年大计、教育为先,所以他在所有能帮的事项中选择了教育,他在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中间选择了孩子。这是他受到的人道主义教育的选择,泰坦尼克号沉船的时候,一句“让妇女和儿童先上船”是人道主义、弱势优先的最好标注,无数人为此感动落泪。

帮助的原则是什么?帮助最需要的人。现在两个孩子中,谁最需要,显然是哥哥。哥哥已经残疾,若是剥夺他读书的机会,他的一生就再也看不到希望了。人最终只有两种途径可以获得生存发展机会:身体和头脑,哥哥已经失去了身体,再失去发展头脑的机会他就毁了。

若是把这个机会给哥哥,弟弟还可以通过体力劳动来生存,在分配资源的时候,照顾弱势群体是符合史仲竹价值观的。

人活在世上,对资源分配是奉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还是奉行“弱势优先”,这是史仲竹前世的时候都还有争论的话题,但他所处的位置,他已经是一个“成功者”了,他做善事,实际上进行的是“救济”,做这样的事,“弱势优先”才是原则。

这样的话,能对吉牡丹说吗?这样抽象的理论,说了她听得懂吗?这不是观点的不同,是价值观的差异。

一个问题一旦上升到价值观、意识形态,就不能简单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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