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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章乡土小说代表作《潇潇》【求月票,求订阅!】(1 / 1)

短篇小说活动为什么划分八个赛道,就是有些作者他只擅长一个题材,主办方当然要兼容并包!

科幻短篇都有,自然乡土短篇出现也不奇怪!

只是这个题目能够参与的作者实在太少了!

或者说入门门槛太高了!

就好似考研,考公,有些学校只招收一个人,有些岗位就差把身份证号报出来一样!

这种特定的题目,往往已经内定了冠军!

倒不是说他们作弊,是在这个特殊的领域,他们的实力就是比其他人要高,有收获冠军奖杯的实力!

明面上是挑不出毛病的!

但是!

话是这么说!

李想却越发感兴趣起来!

八连冠的豪言都放出去了,不管题目是什么!

他也不能失败!

果然,没过多久,莫子缘这一系,姚崇光隐居在湘西的师弟沈炼站了出来,在微博发言!

拿出一张报名表,表明他有参赛的资格,并配文道——

【沈炼:乡土题目一出,手痒难耐,今日参赛,还请大家多多支持!】

一众网友看到沈炼这个名字,都倒吸一口凉气!

他虽然是姚崇光的同门师弟,但常年隐居在湘西,埋头写书,他的小说不仅影响力大,还入选了中小学生的教科书!

可以说,沈炼这个名字,没有人会陌生!

毕竟……全文背诵,这四个字的杀伤力,懂得都懂!

-【期待沈炼老师的大作!】

-【大佬,妈妈我看到活的教科书大佬了!】

-【沈炼老师,你的课文好难背啊,能不能反应一下,实在是背不下来啊(笑哭)】

文娱办,办公室。

卫老看完项链,啧啧称奇,正想跟计立群探讨一二,却只见坐在对面的计立群神色讶异。

他不由的发问道:“怎么了?”

“沈炼知道吗?”计立群幽幽的说道。

“知道啊,莫子缘的徒弟嘛,也是姚崇光的师弟。”卫渊摘下老花眼镜:“他不是隐居湘西好几年了吗?”

“而且算一算时间,他也有三四年没在文坛有动静了吧?”

计立群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有动静了!

“啊?什么动静?”卫渊追问道。

因为对卫渊而言,别看姚崇光目前的地位最高,但要说谁继承了莫子缘的风骨,那绝对非沈炼莫属!

“他也参加了这一期的短篇小说活动,而且这一期的题目是乡土!”计立群长叹一声:“李想危险咯!”

沈炼名声在外,参加短篇小说活动本就让人惊讶,选的赛道还是他的老本行,乡土!

没有人会忘记他的身份!

百科词条可记载着——沈炼,乡土作家!

乡土就是人家的祖业,李想这二十不到的年纪,拿什么跟人斗?

“……”卫渊闻言都不经露出一丝苦笑:“肯定是姚崇光的好戏!”

“不过也好,年轻人嘛,跌一跤也不是什么坏事!”

计立群摇头笑道:“你啊,你啊,人家李想三连胜容易吗?”

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了解完对手后的李想,选择战略上蔑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思考良久好,键盘敲击,在文件夹里敲击下——【潇潇】!

要真论乡土小说,那一定逃不开沈从文和他的短篇小说【潇潇】。

《萧萧》是沈从文于1929年以湘西农村生活为题材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描述了乡下一个童养媳的遭遇与悲剧性的命运。

小说表现了湘西民风的纯朴,展示了“不悖乎人性”即顺应自然人性的主题意蕴,同时也谴责了农村童养媳制度的愚昧,与野蛮并对历史文化及民族性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小说语言清新自然,写景优美淡雅,具有浓郁的乡土特色;情节舒缓,细节丰富而微妙。

沈从文也是地球乡土文学符号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他的创作风格趋向浪漫主义,他要求小说的诗意效果,融写实、纪梦、象征于一体,语言格调古朴,句式简峭、主干突出,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凸现出乡村人性特有的风韵与神采。

沈从文以乡村为题材的小说是典型的乡村文化小说,它不仅在整体上与都市“现代文明”相对照,而且始终注目于湘西世界朝现代转型过程中,不同的文化碰撞所规定的乡下人的生存方式、人生足迹及历史命运。

整个作品充满了对人生的隐忧和对生命的哲学思考,一如他那实在而又顽强的生命,给人教益和启示。

沈从文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乡村世界的主要表现者和反思者,他认为“美在生命”,虽身处于虚伪、自私和冷漠的都市,却醉心于人性之美。

他说:“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

沈从文一生著作等身,但创作的小说主要有两类,一种是以湘西生活为题材,一种是以都市生活为题材。

前者通过描写湘西人原始、自然的生命形式,赞美人性美;后者通过都市生活的腐化堕落,揭示都市自然人性的丧失。

其笔下的乡村世界是在与都市社会对立互参的总体格局中获得表现的。

而都市题材下的上流社会“人性的扭曲”他是在“人与自然契合”的人生理想的烛照下获得显现。

正是他这种独特的价值尺度和内涵的哲学思辨,构起了沈从文笔下的都市人生与乡村世界的桥梁,也正由于这种对以金钱为核心的“现代文学”的批判,以及对理想浪漫主义的追求,使得沈从文写出了《边城》这样的理想生命之歌。

潇潇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

女主角萧萧十二岁时作为童养媳出嫁,她的“丈夫”才刚刚断奶不久。

十五岁时,被比她大十多岁的长工花狗引诱失身,并怀了孕,犯下了伤风败俗的“弥天大罪”。

按照族规,她将被“发卖”,但由于“一时没有相当的人家来要萧萧”,事情延搁下来。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萧萧生下了一个儿子,于是全家欢喜,萧萧又被留下来,过上了与以前一样平静的日子。

她儿子长到12岁,便娶了个比他大6岁的媳妇,萧萧做了婆婆。

乡土小说没有那么大的矛盾冲突,但就是在旧制度下的经历,才让人感到真实。

李想既然已经决定拿出这部潇潇对敌,便没有丝毫犹豫,被动触手怪技能启动,直接疯狂码字!

【乡下人吹唢呐接媳妇,到了十二月是成天有的事情。

唢呐后面一顶花轿,两个夫子平平稳稳的抬着,轿中人被铜锁锁在里面,虽穿了平时不上过身的体面红绿衣裳,也仍然得荷荷大哭。

在这些小女人心中,做新娘子,从母亲身边离开,且准备作他人的母亲,从此必然将有许多新事情等待发生。

像做梦一样,将同一个陌生男子汉在一个床上睡觉,做着承宗接祖的事情。这些事想起来,当然有些害怕,所以照例觉得要哭哭,就哭了。

也有做媳妇不哭的人。萧萧做媳妇就不哭。

这女人没有母亲,从小寄养到伯父种田的庄子上,终日提个小竹兜箩,在路旁田坎捡狗屎。

出嫁只是从这家转到那家。因此到那一天,这女人还只是笑。她又不害羞,又不怕。她是什么事也不知道,就做了人家的新媳妇了。】

码字到中午,一万二千字的全文写完,点击发送。

而后李想下楼和众人准备中秋聚会的准备工作。

忙着忙着,就到中秋,因为麻辣隔壁配音修改的事情,开端的进度略显缓慢。

不过问题不大,毕竟淘金的主角曲径幽初次跨界拍戏,常常需要重拍,他们的进度比开端更慢。

今天是中秋,再忙都要好好的过个中秋节!

更何况是大家都聚在一起,在剧组里过的中秋节呢?

本就难得,李想也打算好好给自己放半天假!

但网上可喧嚣一片。

下午一点。

一众网友刷着短篇小说网站页面。

只见——

【李想:潇潇】

【沈炼:夜渔】

两篇文章赫然在列!

众人迅速点击阅读。

陆安静作为李想的狂热书迷,自然首先支持自家偶像的小说嘛!

【花狗是起眼动眉毛、一打两头翘、会说会笑的一个人。听萧萧带着欲羡口气说“花狗大,你膀子真大”,他就说:“我不止膀子大。”

“你身个子也大。”

“我全身无处不大。”

萧萧还不大懂得这个话的意思,只觉得憨而好笑。

到萧萧抱了她的丈夫走去以后,同花狗在一起摘瓜,取名字叫哑巴的,开了平时不常开的口。

“花狗,你少坏点。人家是十三岁黄花女,还要等十二年后才圆房!”】

“没想到,李想竟然也能写出这种带有乡土味道的小说!”

客厅内。

陆安静正皱着眉头看着小说,这部潇潇对她来说,理解起来还是太难了,但是她母亲慕容月却看在眼里,理解到李想字里行间所要表达的意味!

“妈?哪里写的好啊?”陆安静抬头问道:“我都看不懂!”

“看不懂就对了,这种类型的小说,还真不是你能看懂的!”

“哼!”陆安静傲娇的哼道:“我还不信了呢!我偏要读懂!”

客厅安静下来,母女再次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

【那时节,丈夫走到山下采刺莓去了,花狗唱了许多歌,到后却向萧萧唱:娇家门前一重坡,别人走少郎走多,铁打草鞋穿烂了,不是为你为哪个?

末了却向萧萧说:“我为你睡不着觉。”他又说他赌咒不把这事情告给人。

听了这些话仍然不懂什么的萧萧,眼睛只注意到他那一对粗粗的手膀子,耳朵只注意到他最后一句话。

末了花狗大便又唱了许多歌给她听。她心里乱了。她要他当真对天赌咒,赌过了咒,一切好像有了保障,她就一切尽他了。

到丈夫返身时,手被毛毛虫螫伤,肿了一大片,走到萧萧身边。萧萧捏紧这一只小手,且用口去呵它,吮它,想起刚才的糊涂,才仿佛明白自己作了一点不大好的糊涂事。】

“???”陆安静满脸问号:“好啊,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李想!”

故事在往后看,陆安静虽然没怎么看过乡土小说,但不代表她没看过狗血电视剧!

这后面的套路果然如她所料——

潇潇怀孕了,

花狗大逃跑了,

潇潇要被嫁人作“二路亲”了。

“原来以前的童养媳是这样的吗?”

这篇小说隐隐给陆安静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看到结尾——

【在等候主顾来看人,等到十二月,还没有人来,萧萧只好在这人家过年。

萧萧次年二月间,十月满足,坐草生了一个儿子,团头大眼,声响宏壮。

大家把母子二人照料得好好的,照规矩吃蒸鸡同江米酒补血,烧纸谢神。一家人都欢喜那儿子。

生下的既是儿子,萧萧不嫁别处了。

到萧萧正式同丈夫拜堂圆房时,儿子已经年纪十岁,有了半劳动力,能看牛割草,成为家中生产者一员了。平时喊萧萧丈夫做大叔,大叔也答应,从不生气。

这儿子名叫牛儿。牛儿十二岁时也接了亲,媳妇年长六岁。媳妇年纪大,方能诸事作帮手,对家中有帮助。唢呐到门前时,新娘在轿中呜呜的哭着,忙坏了那个祖父,曾祖父。

这一天,萧萧,抱了自己新生的毛毛,在屋前榆蜡树篱笆间看热闹,同十年前抱丈夫一个样子。】

小说在这里戛然而止,而陆安静却依旧百思不得其解。

真的可以这样吗?

生了个男孩就一切都当做没有发生?

潇潇抱着孩子毛毛看热闹,就好似十年前抱着丈夫一样?

轮回?

还是其他?

陆安静搞不懂!

其实不止是她,能看懂乡土文学的又有多少人呢?

可但凡对乡土文学略知一二的读者,看到李想这篇潇潇后,都惊讶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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