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森这段时间堪称春风得意。
潘伟森确实如丁力猜测的一样,他是单身家庭,家里比较贫穷,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的潘伟森很小就比别的孩子更加成熟,也更加懂得钱和权的好处。
权是得不到了,钱却要容易得多,托老天的福,老天给了潘伟森一张好脸,潘伟森进了娱乐圈,因为娱乐圈是来钱最快的地方。
不过娱乐圈并不是有一张好脸就可以了,一进娱乐圈,潘伟森才现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美女帅哥了,在这些人里,潘伟森并不是最出众的那一个。
潘伟森没有人脉,没有关系,混迹娱乐圈多年,靠着一些潜规则勉勉强强混入三线的行列,到了这个地步,他想别人潜都不太容易再往上爬了,这需要过硬的作品,只有好的作品才能让观众认可,而一部好的作品有无数人为之打破头,潘伟森差得太远,想抢都抢不到。
也在此时,潘伟森知道了林茜的身份,她是林东的弟弟。
潘伟森从来不认为靠女人上位是件丢脸的事情,能借女人飞黄腾达也是一种资本,所以当即甩了他以前那个只能算是家境殷实的女友,试着追求起林茜来。
一试之下,潘伟森就知道有戏,林茜简直就像是一张白纸,这是一个雏儿,这让潘伟森羡慕嫉妒恨,如果不是因为她是林东的姐姐,林茜能有今天,能拍得上大火的爱情公寓?像林茜这种女人,娱乐圈遍地都是。
不过林茜好对付,刘亚亚和林东却有点不好对付,潘伟森已经知道刘亚亚和林东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但是潘伟森也并不担心,他接触过不少女人,像林茜这种女孩子都有逆反心理,只要让林茜觉得自己好,旁人越是干涉越能加快感情的进度。就是林茜个性挺传统的,现在最多只能让潘伟森牵牵手,这需要时间,潘伟森并不着急。他有信心早晚会把林茜给拿下。
.......
潘伟森在晨跑。
每一天他都会晨跑,根据科学研究表明,一个身体健康的男性对女性的吸引力要更大,这也是很多女人都喜欢猛男的原因,同理。男人几乎都喜欢胸大的女人,这牵涉到物种的繁衍理论。
一身俐落打扮的潘伟森在跑步的时候能感觉到周围人欣赏的眼光:阳光,帅气,还有健康,潘伟森很享受这种目光。
在享受这种目光的时候,一个女孩突然撞在他的身上。
“对...对不起...”女孩摔倒了,却仍然结结巴巴的道歉。
潘伟森看了眼这个女孩,眼睛顿时一亮。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相当的漂亮,潘伟森的目光不着痕迹的从女孩的胸前掠过。迅判断最少有三十四c,并且货真价实,此时女孩整个脸通红,这是害羞带来的红晕。
“一个胆子很小的漂亮女孩,很可能涉世未深,并且家境不错。”
潘伟森笑笑,伸出手来,“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才对,让你摔倒了。”
女孩微微瑟缩了一下,没有握住潘伟森的手。让潘伟森更是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你也是这附近的人?我好像没有见过你啊?”
不得不说,潘伟森笑起来很温暖阳光,这是他对着镜子练习了无数遍后才确定的最完美笑容,女孩看着潘伟森的笑容。不光脸红了,脖子都有些红,随后低头:“我是新搬来的,我在附近读书。”
声音很小很细,但是软软的,像一块刚烤好的香喷喷的蛋糕。撩得人心头痒。
“哦,怪不得呢,我叫潘伟森,你呢?”
“我叫...我叫...刘诗。”
“刘诗?这名字真好听,有没有摔伤?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我认识一个医术不错的医生,可以带你去那里看一看。”
“没有,谢谢你。”
“说起来挺有缘的,我在这里跑了那么久的步,可从没有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撞过我,不如一起跑步如何?”
女孩再看了看潘伟森,又猛然低下了头,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却像是在默认,潘伟森这种男人提出的要求太难以拒绝了。
“那来吧,跑起来。”潘伟森跑了几步,回头道。
刘诗好像考虑了一下,终于也慢慢跑了起来。
“刘诗,你在哪个学校读书?”
“我在艺术学完,大三。”
“艺术学院,好像有许多表演课吧。”
刘诗惊讶的看着潘伟森,会说话的眼睛似乎在问:“你怎么知道的?”
这种目光太让人满足了,潘伟森笑道:“我的职业也跟表演有关系,所以多少知道一些。”
刘诗微微点头。
“不过你是不是觉得这种表演很难?”
然后潘伟森又收获了惊讶的目光,刘诗微微喘着气道:“嗯,老师说我性格放不开。”
“我看你的性格是有点羞涩,你为什么会上这种表演课?”
刘诗解释道:“我爸妈也是这么说的,所以他们让我上表演课,希望能让我的情况好一点,我爸妈可讨厌了,都不让我住家里,说要锻炼我的自立能力。”
“哦,这样啊,你爸妈给你买的房子?”
“嗯,我怎么说他们都不同意,现在他们只是每周来看我一次,一个人住在屋子里,可害怕了,潘...潘大哥你肯定不会害怕吧。”刘诗嘟着嘴道。
“我胆子比较大一些,所以不会害怕。”
潘伟森笑笑道,心说真是涉世未深的女孩,这种女孩太好对付了。
.......
接下来的几天,白天的时候,潘伟森在林茜面前扮演完美男友的角色,早上晨跑和晚上的时候在刘诗面前扮演知心大哥哥的角色,很快就赢得了刘诗的信任,并且成功登堂入室,去了刘诗的家里。
刘诗的家很宽敞,显然刘诗的家里很有钱。
刘诗性子内向得不得了,而且还极易羞涩,但是越是这样,越是潘伟森心痒痒,而且刘诗可不是林茜,对林茜,潘伟森不敢使用强硬手段,但是对刘诗,潘伟森却敢,潘伟森自认已经摸清了刘诗的性格,这种女孩,一旦认定了某个男人,往往就是死心塌地,并且极好唬弄,潘伟森看过一些新闻,有些女人跟男人结婚了十几年才现这是别人的老公,刘诗显然就是这种人。
对潘伟森来说,林茜是大餐,必须要吃,而刘诗是餐前开胃的小食,也不容错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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