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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光耀之都菲尔梅耶的年轻贵族来说,每一年的春季狩猎仪式都堪称庆典,因为他们不但有机会在皇帝陛下面前展示勇武,还是个勾搭名门贵媛的大好良机。在随后的几天里,埃拉皇家猎场随处可以看到鲜衣怒马、英姿勃勃的贵族子弟在跃马驰骋、耍弄长矛短弓,各色旗帜飘扬在橡木和白桦树梢上,简直可以与天际灿烂的云霞媲美。
春季狩猎通常都会持续三天到一周时间,端看这年春天的气候如何。或许是诸神眷顾的原因,今年菲尔梅耶的天气格外晴朗,天空宛如一块透澈无暇的蓝水晶,几丝浮云远远飘在视野的尽头,更是让人心怀舒畅。军用号角吹奏出的凯歌此起彼伏,每一次响起都意味着一只大猎物的收获,尤其是代表着皇帝陛下的那支胜利号角,吹响的时候总会引起所有乐手同时应和,号角声、风笛声和隆隆鼓声汇成一曲雄壮凯歌,回荡在皇家猎场的上空。
靠着依旧敏捷灵活的身手和某些廷臣有意无意的谦让,三天狩猎之后,皇帝陛下以猎获最多证明了自己威风不减当年。以长弓猎手为家族徽章的霍尔顿?格雷斯伯爵名列其次,第三的位置则被托马德?安子爵所占据。在一众女骑手之中,赞美之词大多都被年轻貌美的塔拉夏?贝尔蒙德获得,因为她不但是尊贵的皇后,而且还继承了父亲——无畏者杰诺?贝尔蒙德爵士——的优秀骑术,身手甚至强过大多数廷臣。
霍夫曼家族的骑士在这次狩猎活动之中虽然不是毫无建树,然而也与比武庆典冠军的称号远远不符。尤其是那位可怜的罗米骑士,经常可以看到他骑在一匹性格暴躁的劣马身上,东倒西歪、大呼小叫的跑过去。该死的幸运小子——这已经成为许多贵族消遣闲暇时光的好话题。曾经将十几位知名骑士扫落马下,显露出狰狞獠牙的黑马双雄——克莱门农?格雷果爵士和茹曼?劳伦斯骑士也没有继续创造惊人战绩。前者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喝酒,打猎的时候痛饮装在皮酒囊里面的葡萄烧酒,宴会上则端着满满当当的酒杯;后者在狩猎场上活像是个没睡醒的幽灵,射出的箭偏的离谱,如果不是信马由缰的踩到了一只倒霉狐狸,简直可以说是毫无建树。
第四天的早上,天气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由于夜间突然降温,草地变得湿漉漉的,到处都能看到晶莹的露珠,仿佛有位隐形的天神路过,洒下了满袋无瑕的珍宝。
不过景色虽美,对于狩猎活动来说却是个不大不小的阻碍,猎物不愿意在潮湿阴冷的天气活动,滑溜溜的草地也极易让猎手马失前蹄。由于前三天大家猎获已经相当丰富,皇帝陛下决定今天徒步狩猎,而且让皇家侍从放飞鹰隼,捕捉兔子、山鸡或者其他小猎物,为许多始终无法亲自上场狩猎的贵妇人助兴。
这原本应该是充满欢笑和祥和的一天。男人们不再暗地较量,勾心斗角,女人们也穿出了最为华贵的礼服,摇曳生姿的群聚林间。许多年轻的贵族都摆出最为潇洒风流的姿态,目光流转,顾盼生辉,面色在冷冽空气和微妙*之中微微发红,带有暧昧甜美气息的空气取代了前几天紧张僵硬的气氛,让不少人的脸上都露出由衷的笑意。
满头红发的塔拉夏皇后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这毫无疑问。因为她今天实在是非常美丽——金丝发网漏出的一丝红发坠在鬓边,无数黄金玫瑰组成的腰带环绕着腰身,灰绿色的眸子熠熠生辉。她的一举一动完全符合身为皇后的端庄,然而在冷冽晨风之中飞扬的裙裾却撩动了不止一位廷臣的心灵。
“真是个勾人的小妖精。”远离廷臣和贵妇人聚集的地方,克莱门农?格雷果伯爵手里端着满满一牛角杯红酒,语气轻佻的嘟哝着,“真不知道那个性格古板的老家伙是怎么生出这样的女儿的。”
“那个性格古板的老家伙可是光耀之都第一骑士。”茹曼?劳伦斯谨慎的朝皇帝陛下所在的方向瞥去一眼,果然看到了那个身穿灰色铠甲的高大身影,“以实力而言,恐怕我们两个联手也会被轻易打倒吧。”
“只是现在而已。”格雷果伯爵撇了撇嘴,语气里面隐藏着微妙的不屑,“连天骑士的职衔都无法获得,狮鹫帝国的第一骑士水准还真是越来越下降了呢。”
一阵格外热烈的掌声轰然响起,打断了两个人的交谈。一只体型格外硕大的金鹰伸展双翅冲天而起,双爪深深嵌入一只小野猪的脊背。那只足有十多公斤的小野猪拼命挣扎,哀声嚎叫,却无法摆脱金鹰的利爪,最后被从半空中抛了下来,狠狠摔在塔拉夏皇后的面前。
“献礼,献礼!这是给予塔拉夏?贝尔蒙德皇后陛下的献礼!”有人语气激烈的高声呼喊着。
“好棒的金鹰!看呐,那只野猪被摔得奄奄一息了!”也有人对骄傲的落在皇家侍从手臂上的金鹰大加赞誉。
欢声雷动之际,塔拉夏?贝尔蒙德皇后从皇帝陛下身边走出,举起右手回应众人的欢呼。一道阳光恰好从天际云间射下,让她的形象显得格外英姿飒爽,宛如一位身披金色铠甲的女战神。
光耀之都第一骑士的女儿当然对于狩猎绝不陌生,实际上塔拉夏皇后不但骑术不输给大多数廷臣,使用短弓和细刺剑的技巧也堪称绝妙。她从裙裾下面取出一把暗藏的匕首,姿态优雅的蹲在野猪旁边,以一记精准的割喉,让这只可怜的畜生当即断了气。
欢呼声再次响起,不少贵族用手中的长矛敲打着盾牌,对皇后陛下的果断举措表示赞赏。然后他们颇感兴趣的看着塔拉夏皇后用匕首切开野猪的胸腔,动作轻巧灵活的割下鲜血淋漓的心脏,并且将其作为吉祥的预兆,亲手送到了狮鹫大帝李维六十五世面前。
李维六十五世略微挑了挑眉毛,随后按照礼仪一丝不苟的接过了那颗猪心,转交给身后侍立的撒当爵士,接着又被身穿华丽制服的皇家侍从端了下去。“这真是天上诸神赐予的上等礼物。”皇帝陛下打量着倒在血泊之中的小野猪,嘴角扬起的微笑完全没有抵达眼底。“亲爱的塔拉夏,你打算怎么处理这只野猪的其他部分?”
一阵窃窃私语响起,宛如风过树梢。按照惯例,这类吉祥预兆被献礼御前之后,剩余的部分会分送给几位身份最尊贵、也最受皇帝陛下信赖的廷臣,然而由皇后陛下决定分送对象,这在狮鹫帝国千年历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
“这只小野猪将作为仪式结束之后的宴席主菜之一,我将亲手把猪肉分割,送到诸位廷臣的盘碟里面。”塔拉夏皇后用得体的微笑和温和的态度,展现出身为一国之后的雍容大度。
皇帝陛下的微笑变得更加真诚了一些,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真是个不错的提议,那么……”他突然停了下来,皱起眉头向远方望去。
一阵马蹄声响起,由小变大,显然是骑手正在从远方迅速逼近。许多人都忍不住转头看去,想要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妄为,胆敢在众多达官贵人都徒步行走的时候,在皇家猎场里面纵马驰骋。
“吉兆,更大的吉兆!”那名策马飞驰而来的骑士手里擎着一面金色狮鹫大旗,掀开的护面甲下面是一张被激动烧红的面孔,说话的语气显得异常急促,“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我们发现了一只白色麋鹿,全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的白色麋鹿!”
“白色麋鹿!这是帝国国运兴盛的巨大吉兆啊!”一位看上去上了些年纪的廷臣第一个高声叫喊起来,“”
李维六十五世的脸上微微泛起一层红晕。没有什么比建立永世不朽的功勋更让这位皇帝陛下激动了,一只白色麋鹿当然是吉兆,而且对于即将建成的光耀之都来说,绝对作为盛大落成仪式上最耀眼的明星。
“杰诺爵士,撒当爵士,罗兰德爵士。”他一连叫出了三位大帝铁卫的名字,“去把那只白色麋鹿带到我的面前,看在诸神的份上,一定不要伤害到它的美丽皮毛。”
三位大帝铁卫对视一眼,随后杰诺爵士向前跨出一步,“陛下,撒当爵士和罗兰德爵士,再加上二十名灰烬骑士就足够完成任务了。”他压低声音劝谏说,“我必须留下来保护您的安全。”
“这里……会有人威胁到我的安全吗?”皇帝陛下那双眸子里面隐隐露出不满之色,“在菲尔梅耶郊外,在埃拉皇家猎场,在众多忠诚廷臣和骑士的保护之下,我的生命会受到威胁?”
杰诺爵士皱了皱眉,平心而论,皇帝陛下的说法并没有错,这样的春狩仪式已经持续了十多年,从来没有发生过狮鹫大帝遭到刺杀的事情。不过从今天早上开始,这位老骑士的心里就一直有些莫名的惶恐,仿佛丝线一样细细密密缠绕心头,以至于让他不愿意冒任何危险。
看出父亲的犹豫不决,以及皇帝陛下逐渐积累起来的不满。塔拉夏皇后上前一步,用清澈动听的声音说,“让我代替父亲去吧,陛下,我会以皇后的名义亲手带回那只白色麋鹿,献到您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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