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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好吃吗?李二吐了。(加更一万花,求鲜花评价!!!)(1 / 1)

“好男儿志在四方,胸有大志,为国为民,从官当政,受一方百姓爱戴,岂不美哉?”

“好丈夫意在家中,心有娇妻,爱妻爱子,发家致富,受妻妾儿女仰慕,岂不快哉?”

“你!”

李二一口老血差点吐了出来。

有才华就这么嚣张了吗?

怼人都这么工整!

不行!

这么有才华的人,不当官那是天大浪费,是对才华能力的亵渎,是对大唐未来的不负责任!

李二想着一定要将秦风这咸鱼想法扭转过来,赶紧追了上去。

田地里,秦风还真下地扛着锄头挖土,李二也跟了过去,忍不住道:

“你看做农民多辛苦,汗流浃背,从官轻松的很,出门都有马轿!”

“红薯好吃吗?”

秦风随口问了一句,李二微愣,有些不知所以然道:

“红薯自当好吃,可这……”

“不做农民,你们能吃得上红薯?”

秦风回头讥讽了一声,就差一句你在看不起谁呢,小老弟。

“这……”

李二顿时尴尬,想了下赶紧转移话题,继续蛊惑着道:

“从官每月按时收俸禄,某家中乃是大官,正一品大官,每月俸禄高达银钱万两!”

这货抛出巨大噱头,直接拿正一品大官的工资来诱惑。

秦风:“昨日某的红薯卖了几百万两。”

“……”李二愈加尴尬,忍不住怒道:

“当官每月俸禄固定发放,你可明白?农民必须收成,万一天灾来临,岂不一年白做?”

“当官有五险一金吗?”

秦风回头看向了李二,后者愣住,有些不明道:

“何,何为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便是日后不做官了,朝廷也每月发放退休金,嗯,每月万两。”

“胡闹!岂有这等好事!”

李二大怒。

“那你怎能说当官比农民好呢?某老了还能种点红薯吃,对不?”

秦风笑看着李二,后者脸抽了抽,见到前者招呼着村民挖的不亦乐乎,痛心啊。

“老爷!”

这时,房玄龄和程咬金二货也回来了,李二摇头叹息走了上去,低声道:

“事情办的怎么样?”

“陛下,都已经做好了,那些耕牛也令衙门的人还回去,这件案子吾等会彻查!”

房玄龄恭敬的开口,李二点了点头,道:

“敢私自盗窃耕牛,这等恶劣行径必须严惩,务必要水落石出。”

“对!陛下所言极是!”

程咬金咋咋呼呼,大声道:

“陛下,不如就交给俺老程去查吧,一旦抓到凶手,俺必定把他吊起来打,要他把牛都还回来!”

这二货说的极为大声,义正言辞,显然是想要讨个功劳。

毕竟,这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到时候结案了李二肯定会好好赏赐一番。

“嗯。”

李二点头,但想到程咬金这货太莽了,又道:

“玄龄这段时间辛苦一会,与知节一同把这事给办好,三天内有个结果!”

两货赶紧应了下来,房玄龄又看向田里的秦风,道:

“陛下,秦公子这是在作甚?”

“唉……”

一回到这话题,李二又是忍不住重重叹息一声,道:

“此子胸无大志,不愿从官,朕这么多年来,还是首次听闻有人不愿做官。”

或许这就是奇才吧,心思想法和常人,远远不同。

“这……秦公子,他知晓陛下身份了?”

“不知,在没让他心甘情愿归服之前,朕不能暴露身份,此子如今还有些小瞧朕,属实可恶。”

李二内心不爽,现在都不能让秦风心服口服,揭露身份又如何?

若强行让秦风去当官,到时他回来挖红薯不上朝,岂不是闹笑话?

两货恍然,确实如此啊。

“适才,尔等说要蝗灾解决之策,这就是方法。”

秦风这回上来了,拍了拍身上泥土,手上抓着个袋子递了过来。

蝗灾祸害天下,秦风自然不会墨迹,让李二赶紧把计策实施下去,才是好事。

“此物,就是解决蝗灾妙策?!”

李二赶紧接过秦风手上麻袋,打开一看,吓的鬼叫一声直接将那东西丢掉。

“这,这是何物啊?”

房玄龄和程咬金赶紧捡起,打开麻袋看了一眼,顿时变成了苦瓜脸,颤声道:

“秦,秦公子,这……”

“丢不丢人啊,堂堂大丈夫虫都见不得?”

秦风鄙夷的看了眼三货,捡了起来道:

“此乃幼年蝗虫,干旱之际,蝗虫子皆会潜伏于土地泥土之中,能活五至十年。”

“待得农作物生长,蝗虫子便会孵化,毁坏农作物,解决之法简单,将其从土里挖出,断起根源。”

“日后,就不会再遭受蝗虫侵扰了,现下某靠山村每日都还在挖蝗虫子,有一只挖一只,所以见不着蝗虫。”

这种釜底抽薪的法子,根据史书记载最早还出现于大宋,称之为倔种法。

如今年代设备落后,秦风想到最简单便是如此去做,日复一日,总能将其灭绝。

“秦公子当真是大才,好想法,不过这是个庞大工程,如何鼓动百姓们每天去挖,却是个问题。”

李二想到这有些忧虑,秦风挑了挑眉,突然笑道:

“现下日中时分,尔等要不在靠山村用午膳,如何?”

“甚好甚好,吾等确实也饿了。”

三人顿时开心不已,这靠山村美食多样,他们还巴不得在这用膳呢。

于是乎,秦风便带着他们来到村里灶房,让三个货等着,说是自个儿去做些菜。

这番热情,令得三人都开心不已,纷纷说不用客气,但脸上却是笑开了花。

半响,菜便端了出来,有青菜以及一盘金黄色的荤菜,香味十足,甚至盖过了红薯和玉米。

“此物看着竟是异常诱人!”

李二见着那盘荤菜有些嘴馋,房玄龄更是擦了擦口水。

程咬金早已迫不及待,拿起勺子便勺入碗中,拌饭大口吃着,眼珠子都凸了出来。

“好吃啊,老爷,这竟是比红薯玉米,还要香上数倍!”

“当真?”

李二来了兴致,二话不说赶紧也试了一口,顿时便上瘾了,连连勺了数口,旁边响起秦风淡笑声。

“香吗?好吃吗?”

“好吃好吃,这简直太香了,某还未吃过如此绝味!!”

李二吃得不亦乐乎,就差把整盆端来,忍不住看向秦风道:

“秦公子,这等美味如何称呼啊?”

闻言,秦风嘴角咧起,淡笑着吐出四字。

“爆炒蝗虫。”

“什么?”

李二猛地一怔,回头瞪大着眼珠子,颤,颤声道:

“你说此物名为……”

“爆炒蝗虫,对,这就是刚才尔等见着的蝗虫,好吃对吧?”

秦风咧嘴笑起,三人顿时脸色狂变,赶紧捂住口起身冲出门外,旋即便是极为凄惨的呕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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