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人?是不是罗家兴派你来的?”
我的脸憋得通红,窒息的感觉让我讲不出话来,只能拼命摇头,双手乱抓。老天,难道今天我要死在这个人的手里?
就在我快昏厥过去时,脖子上的手一松,我大口大口地呼着气。妈的!欺人太甚!之前想好的要见机行事,凡事忍耐的策略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手一抓,揪住他胸前的衣襟,“你这个变态狂!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罗家兴,我也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鬼地方,你以为我愿意在这受罪吗?你们不想看到我,就放我走啊。”说到最后,竟变成了撕心裂肺的痛哭。
“别以为你的眼泪可以骗得了我。”这个男的冷冷地看着我,我也狠狠地瞪着他。
突然,他的脸上浮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双目一寒,抓着我的手一拉,走出了牢房。“既然送来了,我也就不拒绝。”
我跌跌撞撞地跟在他后面,怎么使劲也抽不出自己的手,反倒弄得手疼得要命。之前脚崴了的疼痛也刺激着我,一个踉跄,我倒了下去,被他拖着走了几步,结果他一转身,大手一捞,竟打横抱起了我。
我全身僵硬地困在这个男人的怀里,他那张刀刻般冷酷的面孔近在咫尺,紧抿的双唇透出一股杀气。他会不会把我当成对手派来的间谍,一枪崩了我?这个想法让我害怕得浑身一抖,竟觉得寒气袭身,不由得把身子缩了缩。抱我的人察觉到我的动作,似乎猜到了我心里的想法,嘴角那丝诡异的笑意更重了,脚下的步伐也更快了。
走出牢房,发现外面已经是晚上了。原来我在牢房里睡了将近一天。
这个男人抱着我走进了一间房子,把我往一张大床上一扔,就欺身压了过来,我顿时紧张得大喊:“你要干什么,滚开,滚开!”爬起来就想往床下跳去,他手往前一伸,抓住我的脚踝用力一拉,我“轰”的一声跌在床上,五脏六腑震得似乎都移位了。我强忍着痛,又连滚带爬向床角躲去,却被他那巨人般的躯体压制着,丝毫动弹不得。
“哈哈,你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接近我吗?现在又装什么?”低沉的嗓音透露出不耐烦,他那铁钳般的大手一抓,便把我双手固定在头顶,另一只手一扯,只听得“嘶”得一声,我的裙子顿时成了破布,接着是内衣、内裤,我如同一只待宰的羔羊,在他的身下做着垂死的挣扎,面对这样一个强悍、残暴的男人,已毫无还手之力。不着寸褛的皮肤裸露在空气中,那一股股寒意比不过心里的恐惧。
他的大手抚上了我的身子,所经之处,生起一片鸡皮疙瘩,我颤抖,他却戾笑着,“看来,这次罗家兴送来个好货色。”
我一怒,抬起头照着他的手一口咬下去,他连眉也没皱一下,手扳过我的后脑勺,便吻了下来,我一阵恶心,又张嘴用力一咬,他的嘴唇顿时一片猩红。
没料到我还有这一招,他恼了,“给我放老实点。”照着我的脸一巴掌挥了过来,打得我眼冒金星,嘴角流下了鲜血。
我狠狠地瞪着他,歇斯底里地大喊:“你这个魔鬼,你不得好死!”
“你说对了,我就是个魔鬼。”他褪去衣服,强悍的身体压上了我,膝盖用力分开我的双腿,此时,我脑中一闪,连忙大喊:“等一下,我有话要说。”
身上的男人一顿,眯缝着眼盯着我:“你还想玩什么花样?”
我把头偏向一边,不想去看那张残暴的脸,“带避孕套。”这些人恐怕个个都是吸毒鬼,我可不想染上什么病,既然已经沦落到这境地了,算是最后的自我保护吧,不知道哪本书上曾这么说。
他丝毫没理会,一个挺身,进入了我。
锥心刺骨的疼痛阵阵袭来,我闭上双眼,眼泪不断涌出。身体的羞辱,心理的重创,让我绝望之极,我恨老天爷,恨他把我送到这乱世的魔窟,把我送到这个魔鬼男人的身边。
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身上的男人翻身离去,身体的疼痛提醒我还活着。
“你给我老老实实呆在这里,走出这房门一步,我就崩了你!”门在他身后“哐”地一声关上。
眼泪早已干掉,心如死灰,我如同一具僵尸躺在那一动也不动,思维停滞,不敢去想,不要去想。就这样睡去吧。明天醒来,但愿这只是一场恶梦。
待宰羔羊
第二天,外面士兵嘹亮的操练声叫醒了我,我睁开眼,窗户射进来几缕晨曦。我挪了挪身体,身上的伤痕痛得我直咧嘴,好不容易坐了起来,低头一看,几乎是体无完肤,淤青、红肿到处都是。床单上那一抹红让我有刹那的失神,真是讽刺,我坚守了二十几年的阵地,就这样轰然失守,还是这样一个魔鬼般的暴君。以前不是没谈过恋爱,只是认为时机不成熟,还不能发展到那一步。早知道有今天,还不如交付给哪个帅哥,也好过这样的初夜经历。
本想起床,可自己的衣服早已成了一堆破布,散落在床上,哪能蔽体,我裹着床单,挪动着身体捡起了自己的破衣服,这些衣服来自几十年后,尤其是内衣,样式还是挺特别的,还是收起来,不要再让人看到,免得又起疑心。我把衣服裹成一团,塞到了床底下。
躺回床上,我打量了一下这屋子,可能是那个男人的房间吧,摆设简单,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再无其他。一个大毒枭,难道不懂享乐?住的屋子如此简陋。
正在纳闷之际,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我顿时一惊,那个魔鬼回来了?身子也不由自主往被单里一缩,眼睛连忙闭起来装睡。
“小姐,你醒了吗?”
不是他,我松了一口气,睁眼一看,一个妇人站在我面前。穿着无领长袖的偏襟紧身上衣,下身穿着筒裙,黝黑、消瘦的面庞上一双浑浊的眼睛,看起来倒还面善,端着个盘子,手上满是皱纹。
这里的人都讲着一口云南方言,这对我这个语言学的学生来说,交流倒不是问题。“干什么?”我问着她。
她把盘子放下,里面似乎是一瓶药,“总司令说你的脚伤了,以后要我来照顾你。”
哼!什么照顾,是监视才对。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我的脚昨天崴了,忙低头一看,天啦,肿得像包子一样。妇人拿过药瓶,倒出一些黑色的液体涂在我的脚上,轻轻给我揉了起来。
趁此机会,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了起来。从她口中得知,这里是缅甸的掸邦果敢地区,这里的居民大都是果敢人。那个被他们称为“总司令”的恶魔正是这里的大毒枭关沙。这证实我之前的猜测完全正确。果敢位于缅甸掸邦北部的尽头,在中国云南西南的底端,被称为“北金三角”。
其实,果敢族也是汉人。果敢族的历史可追溯到明朝,三百多年前明朝灭亡之际,明朝的一些官员和百姓追随永历皇帝朱由榔(桂王)从广西贵州和云南一路逃亡,最后流落缅甸。后来,吴三桂带领十万清兵开进缅甸,逼迫缅甸交出永历帝朱由榔并押解回昆明,一年后永历帝被吴三桂缢死在昆明的逼死坡。但仍有不少随朱由榔逃入缅境的文武官员、各类随从和大批百姓誓死不降清,流落在现今缅甸北部和中国云南西南的荒山野僻之地,顽强生栖繁衍。其中包括闯王李自成手下的名将李定国,他沿路护卫朱由榔进入缅甸,此后又长期在边境地区与清军周旋。通过几百年艰苦而漫长的日子,这些流落他乡的人员最终发展成了今天缅甸的果敢族和这一区域其他称谓的汉民族。
这个妇人名叫阿梅,前几年丈夫生病死了,两个儿子都在关沙手下当兵,因为会些简单的疗伤,一直住在这栋楼里帮关沙打些杂事。她帮我揉完了脚,说:“一会儿开饭了,我给你端来。”转身拿起盘子,就要出去。我急忙喊住她:“等等,嗯……那个,你能不能找套衣服来给我穿?”
阿梅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走了出去。门关上后,我分明听见了落锁的声音。“妈的,好你个关沙。”我心里暗自骂了一句,知道他必是认定了我是对手派来的探子,要把我囚禁在此。
窗外操练的士兵已经散去,不一会儿,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阿梅端了个盘子,里面放着碗,待走近我伸头一看,是一碗玉米粥。我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早就饿得前胸贴后备了,也不管这粥卖相多难看,味道多难入口,我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喝着,才几口一碗粥就见底了。
我抹了抹嘴,对阿梅说:“再盛一碗来。”
“总司令说了,每餐只能一碗。”
“什么?连饭也不让我吃饱?”我忍不住怒火,操起手里的碗就往地上一摔。
阿梅显然被我的怒气惊住了,只得低下身默默地把碎片捡起来。正在此时,门被一脚踹开,关沙大步走了进来。“总司令。”阿梅见状,急忙退了出去。
“你这个女人脾气倒还不小。”关沙站到我面前,波澜不惊地开口说道。
“我早就说了,我不是什么罗家兴派来的。我只是迷路了才误闯入你们这里的。我也无意打探什么消息,你放我走吧。”我抬起头崛强地看着他。
他盯着我不说话,过了半天,我觉得不对劲,低头一看,天啦,身上裹着的床单不知什么时候掉了下来,胸口被他一览无余。
我连忙拉起床单裹紧了自己,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俯下身子,大手一扯,床单被他甩开,“你不就想诱惑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