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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作死(1 / 1)

梦岛小说都市神医林煜!

哗啦那价值不菲的茶壶被摔的粉碎,里面残余的茶汤顺着凌风的脑袋流了下来,鲜血与翻热的茶水从头上流下来的感觉一定不好,但是凌风还是一动也不动。

你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凌风盯着林煜,他竟然笑了,好像刚才的东西不是砸在他的头上一样。

我是在做死,你说吧,想怎么样。林煜今天就与他杠上了。

你做死,我就成全你。凌风拿起桌子上一个杯子,突然砸在地上。

哗啦一声,他手中的那个杯子被摔的粉碎,这个杯子的声音很清脆,很明显这是一个信号。

林煜不相信鼎鼎大名的破军,身边只有这两个人保镖,因为凌风上一次见识过他的身手,他也可能知道今天自己会来,所以他是不可能把自己身边只安放这两个人的。

他摔杯子,意思就是老子的人身受到威胁了,高手上来救援。

只是他这杯子摔了良久,楼下也没有一点动静,甚至他门口的两名保镖也傻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别看了,那两个二傻,我进门的时候顺手施了点手段,现在他们应该已经不能动了。林煜说。

林煜知道凌风在里面,他也清楚两人不可能和平共处,索性先下手为强,先放倒对方两个在说,不管这两个家伙有没有威胁,先弄的不会动了再说反正这对林煜来说也不费什么事的。

好手段。凌风一点头道。

能被大名鼎鼎的破军夸奖,我真的感觉到很荣幸。林煜一点头。

我不是在夸你。凌风说:我只是在想如何才能干脆利落的干掉你。

可惜,你没有这个机会,你也没有这个实力。林煜说。

啪凌风又摔破了一个杯子,他已经有些疑惑了,这一次跟他出来的,是绝对的高手,办事不可能这么不靠谱的,接连摔两个杯子他都没上来,这是什么情况?

易仙子,还有杯子吗?林煜问。

有,要多少有多少,我们茶社,最不缺的就是杯子。易茗雪微微一笑,她轻轻的一拍手,那个请林煜来的女孩便从门口走了进来。

小蝶,取杯子来,要那种摔起来能清脆出声的。易茗雪淡淡的说。

小蝶对着易茗雪微微的一福,然后转身离开,片刻以后她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托盘的杯子。

凌风终于放弃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等来强援了,他点起一根雪茄说:说吧,想怎么样。

你欠我一个道歉。林煜说:我也是有父母的人,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是你骂我野种就是骂我的生身父母,所以你必须道歉。

我要是不道歉呢。凌风反问。

那你凌风,今天就休想走出临江茶楼。林煜说。

呵呵,你是第一个敢这么威胁我的人。凌风笑了。

你是大名鼎鼎的破军,所以你不会明白普通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不巧,我就是一个普通人,用我的世界观来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林煜咧嘴一笑。

我破军,从来不会向任何人道歉。破军悠闲的吐出一个烟圈,和脑袋上看起来有些可怖的鲜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跟七杀真没法比。林煜摇着头叹息这说道。

哦,你和七杀也撕过?说说我们之间的不同,也谈谈你的看法。凌风来了兴趣。

他和七杀,亦敌亦友,大家都是圈子里的人,在这处圈子里,没有永远的朋友,同样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他现在和七杀在争一些利益,但保不准以后两个人又能合作,所以圈子里的人永远都是这样。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绝对的敌人。

你和他相同之处就是都披着人皮的外衣,其实撕开伪装,你们就是禽兽。林煜说。

你说的虽然难听,但是我很认同你这句话。凌风笑了:还有呢。

这是你们的相同点,你们还有不同点。林煜说。

不同点是什么?凌风问。

不同点就是七杀识时务,而你不识时务。林煜笑了:我揍过七杀一次,从那以后他见我就会小心一点,绝对不让我离他太近,但你被我打过一次左脸,现在又伸过来右脸让我打,你说,你这不是不识时务吗?

呵呵,我果然是不识时务凌风笑了,他笑的有些让人捉摸不透,好像他身上流的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所以活该你挨揍,现在我不想废话,你欠我一个道歉。林煜说。

我也说了,在我的字典里面,从来没有道歉这两个字。凌风说。

绕着绕着我们竟然又绕回来了。林煜有些无语的说:我也说过,我会把你的字典里面加上这两个字。

林煜说完拿起一个杯子,直接把这个杯子拍碎在了凌风的脑袋上。

凌风的脑袋上本来受伤的地方已经结痂了,但是随着林煜这杯子的拍出,他脑门上本来不怎么流血的地方马上又破开了皮,殷红的鲜血又顺着他的脑袋淌了下来。

凌风依旧不说话,他脸上始终带着一丝狰狞的笑意死死的盯着林煜,好像刚才砸到他脑袋上的只是一个纸杯子一样。

不错啊,耐力够好。林煜指着一边高高撂起来的杯子说:这里还有几十个杯子,接下来的时间我会把这些杯子一个一个的砸到你的脑袋上,如果你自认为自己能撑得住就可以不道这个歉。

你可以随便砸,我想易仙子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杯子。凌风说。

可惜这不是酒吧,不然的话用酒瓶砸来感觉肯定会更爽的。林煜有些惋惜的说着,他的手却一点也没有停,他又拿起一个杯子,毫不客气的砸在了凌风的脑袋上。

凌风的脑袋再硬,也不可能和这些杯子相比的,而且这些杯子是陶瓷的,烧制工艺特别的好,掉在地上都不会轻易摔碎,林煜拿着就像是摔灯泡一样在这家伙的脑袋上摔来摔去,效果可想而知。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砰的一声响,两个人直接撞碎了屏风滚落了进来,这两个人几乎是同时一个鲤鱼打挺快速的从地上跃起来,然后又缠斗在一起。

却是馒头和另外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人,这个男人正是凌风的手下,看他微微隆起的太阳穴,就能判断出这家伙绝逼是个高手。

但是看他身上的衣服却被扯的乱七八糟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绝对没有占到便宜,而和他打斗的馒头依然一幅憨憨呆呆的样子。只是他的动作利索了不少,和这个高手拼博,丝毫不落下风。

男人一声大喝,双手一伸,十指张开,他蒲团一般大的巴掌就好像是十根铁钩一般,他左足向前迈出一大步,与右足相对在一条直线上,分虚实,接连不断的爪影骤然施展而出。

如果细看,就能看出来他的爪影前四后六抓,提,招带等招式源源不绝的施展了出来。

这家伙的爪功不错,让人有种眼花了乱的感觉,但是馒头应付起来却丝毫不吃力,他双手一绞,缠字诀骤然施出,两只手上的真气如树藤一般的缠出,紧紧的缠住了男人的双爪。

紧接着馒头猛的一扯,身形有些轻飘飘的向后飘出,男人只感觉到对方一股大力从手臂上传来,缠着他的双手始终无法逃脱,他不自由主的随着馒头向前踉跄了几步。

要论起实力,这家伙的实力看起来远胜馒头,但鬼谷医门的内功心法深谙太极之理,以柔克刚,这个男人在馒头的手底下竟然占不了便宜,他一声暴喝,双手猛的一掐,掐脱了馒头的缠字诀,他后退了几步,两人拉开了距离。

天罡龙爪手?林煜一愣道:西北易门气宗的黄家?

不错,是黄家。男人斜着眼睛看了林煜一眼,林煜能一眼看出来他的招式,这让他感觉到很诧异,打量了林煜几眼,发现他身形瘦弱,不像是江湖中人,而且脸色微微有些苍白,倒有些病殃殃的样子。

易门气宗的天罡龙爪手名动大西北,你不在西北呆着,跑到江南趟江南的混水干什么?林煜说。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黄姓男子傲然道。

你有说这句话的资格吗?林煜笑了:连我的后辈都打不过,你拿什么给别人消灾?

天罡龙爪手源自道家古本灵宝龙跷经根据其中的修脉、内丹之派,融合药法手诀符咒而成的一门道家玄功。

但是原本已经失传,流传到现在的只是一些残缺的武学招工,连皮毛都算不上,但西北黄家就是凭着这残缺的招式愣是在大西北内江湖闯出一番名头来。

虽然林煜说的话很伤人,黄姓男子表示很受伤。但他不得不承认,林煜说的话是实话,因为他确实打不过这个看起来有些呆头呆脑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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