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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湖心岛(1 / 1)

()当萧云回到湖广会馆的时候,这里依然欢声笑语,歌舞升平,没有一点风声鹤唳的味道。

一来这里离那条小巷子有一段距离,二来这里过于熙闹,估计外边打仗了,都未必知道。

后排那个小隔间里只剩下纳兰葬花在嗑瓜子听相声,纳兰盛世和警卫员都不见了踪影。

“怎么抽根烟去那么久?这都半个多小时了。”纳兰葬花并不是质问,而是一种关心。

“哦,刚好碰到几个朋友,就聊了一会儿。”萧云一笔带过,尝试着尽量淡化这个话题。

“是不是刚才你送瓜子和花生的那两个?”纳兰葬花试探性笑着问道。

“不是,你不认识的。”萧云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左右望望,问道,“你家老爷子呢?”

“刚才甄爷爷打电话过来,说三缺一,要他去打桥牌,地就走了。”纳兰葬花轻声道。

“哪个甄爷爷?”萧云喝了一口茶水。

纳兰葬花以为他是明知故问,就侧头瞪了他一眼,然后挪开视线,淡淡道:“青衫的爷爷。”

“噢。”萧云摸了摸鼻子,望向舞台上的相声演员,转移话题道,“上边演的什么节目?”

“张鹤伦和郎鹤炎的《我为歌狂》,挺搞笑的。”纳兰葬花吐出一个瓜子壳,动作婉约雅致。

“又是郭德纲徒弟?”萧云随口问道。

“嗯。”纳兰葬花点点头,被张鹤伦抖的一个包袱给逗乐了,轻笑,似一朵盛放的纯洁百合。

萧云痴迷凝视着,等她端茶喝水时,意识侧头瞥了他一眼,才匆忙看向别处,做贼心虚啊。

纳兰葬花的嘴角却偷偷上扬。

《我为歌狂》终于演完,逗得全场的观众是前仰后合的,张鹤伦和郎鹤炎又在返场讲小段。

趁着这个空当,萧云看似随意问道:“葬花,你在北京这么久,有没有听过马王爷这个人?”

“马王爷?有听说过,好像是北京一个地下组织的大哥级人物,怎么了?”纳兰葬花疑惑道。

“哦,没什么,刚才在外面跟朋友聊天,有提及过这个人,就有点好奇。”萧云笑着解释。

“传说这个人在中央有背景,没人动得了,至于其他细节我就不清楚了。”纳兰葬花轻声道。

“嗯。”萧云若有所思地点着头,想了想,又问道,“葬花,你是名流会的会员?”

“是啊。”纳兰葬花回答道,忽然想起了那天晚上他在名流会痛打朱王道的场景,笑了一下。

“那你有没有它后花园的vip卡?”萧云厚着脸皮问道。

“有是有,不过我从来没用过,因为听说里面……反正我就没进去过。”纳兰葬花红着脸道。

“能不能借给我?”萧云厚颜耻道。

“什么?!”纳兰葬花瞪着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他,毕竟里面是烟花之地,他什么意思?

“你别吃醋呀,我不是想进去寻花问柳,我是有正事的。”萧云一本正经道。

“谁吃醋了?!”纳兰葬花气绝,可又拿这个死不要脸的没辙,只得又好气又好笑瞪着他。

“不扯,说正事,我听说这家名流会背后有公子党的影子,但我们公子党内部却对此一所知,应该是有人故意打着我们的旗号卖狗皮膏药,所以,我想进去那个后花园瞧瞧,但如果没有专用的vip卡的话进不去,我之前就被拒之门外了,要你有的话,就借我用用,我向灯泡发誓,绝对不用来走歪门邪道。)手机小说站点(”萧云信誓旦旦道,就差没说出天打五雷轰的毒誓了。

纳兰葬花实在受不了这死人的哀求,从那只价值上万的爱马仕小包里掏出一张卡,递给了他。

萧云如获至宝,连连道谢,然后嬉皮笑脸道:“那个,葬花,这么晚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要是现在有刀,哪怕是指甲刀,纳兰葬花都想捅他一下,瞪着他,可奈何道:“走吧。”

“好嘞。”达到了目的的萧云殷勤地为纳兰葬花拎包拿水,那奴才劲儿,真想从宫里出来的。

走出门口后,温度奇低,让人冷意遍体。

纳兰葬花不禁紧了紧外套,哈着白气,侧头道:“你办你的事儿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去。”

“那不行,天挺晚的了,我必须先送你回去。”萧云一副正义凛然的君子样。

“得了,别装了,早看出来你的心不在这了,去吧。”纳兰葬花轻轻笑着,很善解人意。

“那我先走了,有事儿给我电话。”萧云也不再强求。

“嗯,你小心点。”纳兰葬花柔声道,撩开粘在嘴角的几根青丝。

“知道了。”萧云很钻进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目的地当然是名流会。

开车的师傅是一名典型的侃哥,从萧云一上车伊始,就聊开了,从德云社一直聊到了中南海。

萧云坐在副驾驶那,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一直拿着手机,时不时看看,似乎在等谁的电话。

果然,在车子刚刚驶过前门大街时,萧云的手机响了,他第一时间就按了接听:“怎么样?”

“查到了,云少,名流会幕后的老板是马王爷,他今天去医院探望了朱王道。”王筝轻声道。

“又是马王爷?”萧云皱起了眉头。

“你听说过这个人?”王筝在那边也皱起了眉头,很纳闷主子怎么用了个“又”字。

“哦,没有,你给详细说说吧。”萧云侧头望向了灯火依然通么的外。

“马王爷原名叫马地藏,1964年9月20日出生在河南省淮滨县张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日子安祥。而马地藏不满足于这种生活,总想走出大山,对于农村出身的、毫关系和背景的穷苦百姓来说,要想出人头地,只有走一条路——参军,所以,马地藏17岁那年在南京军区一个部队入伍参军,当时的兵役是四年制,也就是说,四年内得不到升迁,就自动退伍。由于,马地藏的军事素质极高、个方面成绩优异尤其是枪法,传说在兵实射击考核中,他击发10枪,9枪打空,未击中标靶,仅有一枪正中靶心,被当场取笑,但当教官去查阅靶子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的第一枪就正中靶心,随后的9枪,就从一枪击出的那个洞穿过。所以,马地藏很就得到提拔、重用,被保送西安陆军学院深造。从此,一步登天,实现了从士兵到军官的质的飞跃。1988年6月,马地藏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西安陆军学院。同年7月,被调往号称‘地上最强’的北京卫戍区第三师精锐部队就职,担任北京卫戍区第三师中尉。1994年,因生活作风问题,被直接开除出队伍,随后就杳音讯了三年。等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范围时,他已经成了北京一个地下组织叫做‘同袍会’的老大,由于平时爱住一些高档的四合院,而且都是清朝王亲国戚的旧居,因此人称‘马王爷’。同袍会纵横北京城十几年,不仅没有风雨飘摇,反而兼并了很多小团体,一跃成为了北京最大的一个地下组织,而据说,同袍会是根据《诗经》‘岂曰衣,与子同袍’的含义取的。”王筝果然将马王爷的底细全都给起出来了。

萧云静静听完,揉了揉眉头,轻声道:“我怎么完全没听过这号人物?”

“因为他很少会露面,同袍会很多大事小情都是由他的得力助手麦城墙负责。”王筝解释道。

“这个组织能在皇城脚下扎根,他背后肯定还有人。”萧云蹙起眉头道。

“我也是这样想的,但目前还是没有任何眉目,不过我会继续去查。”王筝承诺道。

“等你的好消息。”萧云微笑道。

“放心吧,大公子,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的,因为我怕失业啊。”王筝在电话那头吃吃一笑。

萧云也附和着笑了一声,随即挂掉了电话,眼神投向了远处,那里是中南海的所在地。

——————

名流会,有着一般私人会所拥有的高端与奢华,还有着一般私人会所没有的古朴与典雅。

而名流会的后花园是由于其开放的局限性,而充满了神秘色彩,没有权限进去的人只能远远眺望,在脑海里意淫想象一下里头的酒色财气、纸醉金迷。里面的确将私人会所的环境做到了极致,全是王府园林式的景观布置,亭台楼榭、假山鱼池,红顶、红瓦、红墙、红、红门、红灯笼、红地毯,该着色的地方尽是红色,看起来就显得喜庆、高贵。

萧云早就对后花园趋之若鹜了,而拿到了贵宾卡的他,终于可以大摇大摆地来到拱门前。

保卫依然是那晚的保卫,也许出入的人太多了,他没能认出眼前的萧云,很恭敬地放他进去。

萧云也没有怎样难为他,嘴角噙着淡淡笑意,背起手,步入了这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后花园。

尽管里头景观美轮美奂,但由于人生地不熟,萧云只是漫目的地游荡着,东逛逛西看看。

“老板,请问您有预约吗?”一个类似ktv公主装扮的女孩在路上轻声问道,长相很清秀。

正往一间屋子观望的萧云被吓了一跳,咳嗽一声,轻声道:“没有,你这有什么服务?”

“我们这有豆蔻年龄、青春靓丽、风华绝代和异国风情,您需要什么呢?”旗袍公主问道。

听完这些介绍,萧云差点没掉下巴,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他只好假装糊涂:“没听懂。”

“豆蔻年龄是指15岁-17岁,青春靓丽是指18岁-28岁,风华绝代是指29岁-35岁,异国风情是指外国货,有日本的,有韩国的,有东南亚的,有中欧的,还有非洲的。如果你喜欢外国货,我建议您选择中欧的,那些女孩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长得真的非常漂亮,我是个女的,都会被她们迷倒。”旗袍公主一点也不打算隐晦,就在半路上直截了当给萧云介绍了,这也难怪,毕竟能进来这里的,都是些大人物,也没必要遮遮掩掩的了。末了,她怕萧云犹豫,又补充了一句,“老板,您放心,我们会所是公子党控制的,绝对安全。”

萧云摸鼻子的速度越来越频繁,思考了一阵子,问道:“这会所真的是公子党控制的?”

“千真万确,老板,这样吧,要不我先给你安排个房间吧?”旗袍公主提议道。

“你先帮我把姑娘带来吧,我在这等你,然后你再给我安排房间。”萧云轻声道。

“行,那老板,您喜欢哪一类的呢?”旗袍公主问道,眼角带着一丝羞涩。

“日本的吧。”萧云琢磨了一阵,开口道,并没有选择中欧那些高挑美人。

“哟,老板,您很爱国哟。”旗袍公主玩笑道。

萧云嘴角生硬地扯了一扯。

“请您稍等。”旗袍公主转身就去领人了。

萧云来这里当然不是享受美酒佳人的,这会所对客人开诚布公地宣称幕后的控制者是公子党,一定有其阴谋所在,但现在萧云对这个阴谋仍然一筹莫展,要是能在这神秘的后花园里找出一点蛛丝马迹,那就再完美不过了。所以,趁这个空当,他赶紧继续游荡,走着走着,他忽然看到了一座古建筑不同于其他的客房,而是位于湖心岛,孤独伫立,只由一座桥连接陆地,桥头还有两个壮汉把守。

都这么明显了,傻子都知道,湖心岛那幢古建筑有蹊跷了。

萧云眉尖微蹙,倚着墙角站立了一会儿,突然纵身一跃,人就仿佛消失在了黑夜中。

在桥头把守的两个壮汉正在哈着热气暖着手,这鬼天气这么冷,还要站岗值班,真够倒霉的。

不过,他们谁也不敢有半句怨言,因为桥那头的古屋里正住着有一个大人物。

忽然,寂静的后花园响起了“哗”的一声水响,两个壮汉浑身一激灵,赶紧回头望过去。

只见身后的湖水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似乎刚才有什么物体掠过水面。

两个壮汉没多想,马上跑向湖心岛,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必须先确保屋里人的安全。

而就在他们跑向湖心岛的时候,那座古屋的一扇户竟突然碎了,嘭一声响,惊碎了清梦!

“谁?!”屋里头的人大喊了一声。

那两个还在速跑步前进的壮汉心都寒了,祖宗啊,千万别有事啊,不然小的脑袋难保啊。

可等他俩刚跑到湖心岛时,古屋的门忽然被打开了,走出一个人,那两个壮汉立即停住低头。

显然,这就是那个大人物。

而刚用轻功飞向湖心岛、砸了一扇又飞回来的萧云正倚着墙角,看见那个人时,惊魂丧魄。

他看过纳兰葬花的全家福照片,所以他一下子认出了那个人,正是纳兰葬花的父亲,纳兰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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