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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章 印度孝子,大清慈父(1 / 1)

塞外漠南正是秋高气爽的时节,连天空都显得格外湛蓝和清澈,没有一丝浮云,似乎可以目透苍穹,遥望到九天之上。草原已经变成了黄金的颜色,无边无际,只是零星点缀着一处处小小的蒙古包。偶尔可以看见羊群和马群,在坡地上面缓缓移动。整个天地之间,显得格外宁静安详,仿佛独立于这个纷乱的世界之外。

在从漠南草原上的名城归化向东一直通往新设立的木兰(满语捕鹿)围场的官道上面,行走着一队相当庞大的车马驼队。一辆辆马拉大车,上面的货物捆得满满当当的。一匹匹骆驼的背上,也驮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每辆大车上面,都坐着两个做蒙古人打扮的车夫。都是相当精壮的汉子,后脑勺上留着满洲人的辫子。其中一人肩上背着不知道是从“日国”进口的还是大清国自产的火绳枪,另一人则背着弓箭。看起来相当的精悍。而负责赶骆驼的则是皮肤黝黑,长得很瘦的印度人,缠着头巾,穿着厚厚的棉衣,在秋风当中瑟瑟发抖。

除了这些赶车赶骆驼的蒙古人、印度人,还有大队的骑兵步兵行进在车队、驼队的左右两边。其中走在车队、驼队左边的,半是蒙古,半是镶白旗的官兵,其中镶白旗的官兵则是半数骑马,半数步行。无论蒙古还是镶白旗的人,都没有披甲。

而在车队、驼队右侧行进的都是骑士,人数不多,所以只列出了一列纵队。这些骑士都是西域或是波斯的打扮,都披着加挂了大块铁片的锁子甲,看他们的长相,则是西域或是波斯人的模样,皮肤很白,鼻梁高挺,眼窝凹陷,有些人的眼睛还是蓝色的。这些白皮、高鼻、蓝眼睛的家伙就是传说中的“印度蒙古人”了,他们是跟着印度斯坦的帖木儿帝国的头号战将奥朗则布王子一同北上,押送着价值连城的贡品去蒙古本部朝见全蒙古大汗额耶尔札萨克汗,也就是顺治小皇帝的。

这位奥朗则布王子长得也一点“不蒙古”,当然也“不印度”,皮肤洁白,鼻子又高又尖,络腮胡子是精心修剪过的,眼眸凹陷而且很大,看上去非常睿智。

从西藏过来的一路上,他都在仔细观察着眼前的大蒙古国。

此时的顺治可是统治着一个相当辽阔的帝国啊!西南可以算到印度洋,东北可以望见北太平洋,西北和北面直抵西伯利亚。就南面稍微差一点,只占了半个中原。

这当然是账面上的领土,“自古以来”的东西,不一定是实控。但是实际控制的地盘也不小了,连库页岛上都有大清的天兵再抗日了......

但是辽阔的领土上到处都是一片荒凉,一路上看到的尽是高原雪域、沙漠和草原,只是在归化城看到了那么一丁点繁荣昌盛的影子。不过和油水十足的印度相比,这个大蒙古国实在是太穷了。

不过作为沙.贾汗最足智多谋,最精于武略的儿子,奥朗则布王子从来不认为军事力量和财富是可以划等号的,要不然他的祖先巴布尔根本征服不了印度西北。而他本人也不可能在远征乌兹别克汗国时兵败。

而眼前这个复兴起来的大蒙古国在奥朗则布王子看来,在军事上的确是很有一套的!

这个国家的军队似乎很好的将游牧军队和火器军队结合在了一起,将步兵和骑兵很好的结合在了一起。乌兹别克人的那一套如何遇上他们,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要玩游牧战法,大蒙古国是祖宗!要打硬仗,那些装备着长枪和火绳枪的蒙古步兵看上去就很不好对付,那些配备了火枪的骑兵看着也挺厉害......他们也许不是骑兵,而是骑马的火枪队,因为他们背着的火枪非常大,应该是步兵使用的。但他们同时还携带着骑枪,似乎也可以当成骑兵使用。不过他们的马匹差了一点,远远比不上印度折耳马、波斯马和阿拉伯马。

奥朗则布王子一路上都在比较着他的“印度蒙古天兵”和“蒙古大清天兵”的高下,最后得出的结论则是“蒙古大清天兵”好像比较厉害......打堂堂之阵不好说,那得看谁的大炮厉害?但是要打一场持久而全面的战争,“蒙古大清天兵”应该是非常难对付的劲敌!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打断了奥朗则布王子的思绪,王子抬头一看,就见大蒙古国的阿济格王爷带着几个穿着白色盔甲的亲兵飞马而来,到了奥朗则布王子跟前,才轻轻扯动缰绳,他胯下的战马极有灵性,稍稍侧过身子,化解了一些惯性,然后就稳稳当当停了下来。

两匹战马就这样马头相交的站着,阿济格的马矮,是一匹蒙古骏马,而奥朗则布王子则骑了一匹瘦长的波斯大洋马,比阿济格的马高一个马头都有!而且奥朗则布王子本身也比阿济格高大,这一边人高马又大的,一边人矮马又小的......怎么看都不协调啊!

奥朗则布王子低头看着这个蒙古王爷,露出了温和的笑容,用一口流利的蒙古话说:“汗叔父,我们距离大汗的汗廷还有多远?”

阿济格仰着脖子看着这个蒙古话说得挺流利的“白蒙古人”,又看了看人家的马,咋都长那么大个呢?这是什么种啊?真的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他收起心里的疑问,也用蒙古语笑着对奥朗则布王子说:“大汗的汗廷就在200里外,还有三天的路程......王子殿下到的正是时候,如果再晚一个月,大汗就要去大都过冬了,那里是大汗在汉人地界上的都城。”

蒙古大汗嘛,哪能一年到头都住在北京城里面?必须得在草原上呆大半年,冬天再回北京,不,是回大都去。

怪不得大蒙古国的军队同时拥有游牧和火器双重优势!奥朗则布王子心想:印度斯坦的帖木儿帝国也应该向大蒙古国学习,决不能放弃阿富汗高原,皇帝应该每年都在喀布尔居住上几个月,以便联络各部族首领的拥戴,获取阿富汗的精兵!

学到了一点大蒙古国先进经验的奥朗则布王子笑着对阿济格说:“汗叔父,我们还是抓紧一点时间,争取早一点见到伟大的额耶尔札萨克汗和大汗之父聪明汗吧。”

聪明汗就是多尔衮了,他不是睿亲王吗?不知怎么就给翻译成了聪明汗,皇阿玛则翻译成了大汗之父。

“那好,”阿济格笑道,“那咱就抓紧一点,争取两天走完这200里!”

......

“皇阿玛,您可得保重啊......”

“是啊,要不您还是别参加什么游猎了。”

“对啊,打猎的事情让英王爷去就行了。”

当印度蒙古国的奥朗则布王子即将抵达汗廷的消息传到多尔衮的汗帐当中时,这位“大汗之父”正在发烧,还不住的咳嗽——这是老毛病了,去年就大发过一次,可把顺治小皇帝急坏了,连着好多天都没心思上法语课了......不过最后总算挺过来了。

可没想到现在又复发了,许是太操劳了,也许是草原上的天气太凉,没有北京的皇宫里那么舒服。

多尔衮的一帮心腹瞧着他病病歪歪的样子都替他着急,这样还能和印度蒙古的王子一起游猎?可别从马上掉下来......现在多铎还在黑龙江下游的奴尔干城呢!多尔衮要是没了,谁来给顺治当阿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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