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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传说中的未婚夫(1 / 1)

‘爹,现在怎么办?就这样子让那个秦陵住下了?我觉得他不像是好人。好好的一个屠夫,怎么可能被人追杀?他们家真是卖猪肉的?没有干别的?“出了房门,甚至等不到去到黎彦南的房里,黎春娇就问道。

一个卖猪肉的,怎么会有黑衣人来杀他们?

别不是惹上什么事吧?

她实在是有些担心。

她不想自己这平静的日子被人破坏,特别是在自己的武力还不强的时候。若是让那个秦陵的仇家知道秦陵在他们家,那他们怎么办?

“等他伤好了再说。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大侄子,他现在家破人亡,没处可去,自己又身受重伤,我们不收留他,难道眼睁睁地看他死吗?”黎彦南叹气说道。

想不到,一别十来年,却是再也见不到了。

若不是他一时心善,恐怕这个时候,他看不见自己的侄子了。

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地歹毒,居然杀了老大哥一家?

“收留他可以,但是不能让我嫁给他!”黎春娇坚定地说道,“那么多年没有出现,这一次一出现,就过来投奔,这有难的时候就想到我们,先前去做什么了?”

虽然那个秦陵找的不错,看起来也不是是卖猪肉的,但是一想到秦家的做派,黎春娇就觉得自己膈的慌。

一出事才想起他们家,先前是去哪里了?

“春娇!”黎彦南无奈地叹了一声,却是没有再说什么,甚至不敢逼迫黎春娇。

他的大女儿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先前他先前的行为。却是让这个女儿寒了心。

“我是十二岁的时候,遇上老大哥秦春华的。当时,我刚跟着别人学打猎没有多久,好不容易打到了一只野鸡,拿着集市,却是不知道怎么卖?后来,不知怎的。我就去了春大哥的摊位前。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秦大哥光着膀子,他面前是红通通的猪肉,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兄弟。我今天恰好想吃鸡肉呢,刚好看到你抱着一只野鸡,你这野鸡可要卖不?多少钱?’在我的惊喜下,秦大哥花了三十多文买下我的野鸡。后来。我们熟悉之后,他才说起当时是看到我抱着野鸡。没有人搭理,一时心软,就买下了我的野鸡。”

黎春娇听着一点感动也没有,她这个便宜的爹爹卖不出去那一只野鸡。不会将它低价卖给那些赶集的人吗?

怎么可能没有买?

“爹,难道为了一只野鸡,你就要将女儿买嫁给不熟悉的。甚至身上背负着血海深仇的人?”黎春娇不满地问道。

因为一个野鸡的恩情,她就要嫁秦陵?她不能接受。

“没有。你听我说完。”黎彦南好气地说道。他才不会为了一只野鸡而罔顾自己的女女儿的幸福呢。

“那究竟是为了什么?”黎春娇问道。

到底是为什么。她爹定下这婚约。

“自从那一次之后,我跟秦大哥越来越熟悉,到后来,我买猪肉都是去他的摊位上。当然,这并不是我们两家交情好的原因,直到有一次。”黎彦南这般说着,心情忽然就低落下来。

当年那个救他的人,现在,却已经天人永隔了。

“当年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了?”黎春娇问道。黎文清他们也竖着耳朵想要听黎彦南说些什么。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让自己的爹爹在看知道秦陵被人杀的情况下,还坚决地将人留下来。

众人边走边说来到了黎彦南的炕前。

“当年,我十八岁的时候,那一年,我和几个人一起上山打猎,遇到了一头野猪,虽然到最后我们还是猎到了那一头野猪,但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被野猪拱伤了,晕了过去。抬到县城的医馆的时候,我的整个身子都是血,大夫也说没得治了,让准备后事。后来,机缘巧合之下,秦大哥看见了,也不知道他用什么法子救我,反正到了最后我是活了下来。有着这救命之恩,我们两家越走越近。后来,秦大哥娶了妻子,生下了秦陵,有一次,我们两个人在喝酒,我看到秦陵生了钟灵俊秀,又想到我们两家的恩义,便定下了这一桩婚事。”坐在炕上,喝着黎春娇泡的红枣茶,黎彦南边回忆边说道。

黎春娇不再说什么了。

这是救命之恩,不是什么其它的恩情。

她得想一想以后该怎么办?

“那我们就留下他吧。毕竟他的父亲救了你爹的命。若是没有他的父亲,你爹也不会活到现在,你爹爹也不会认识我,到现在也不会有你们的存在。”孟氏忽然出声说道。

春娇不喜那个年轻人。

但是秦大哥毕竟是救了她相公,若是她相公现在将人给赶出去,那么以后,还怎么做人?

将救命恩人的儿子给赶出去,那以后,都没有人敢救人了。

“那么。那就留到他伤好,留到他想要离开再说吧。不过,你不能逼我嫁给他。”黎春娇终于还是点头。她不能让她的父亲成为一个不义之人。

“不过,这个人那么危险,我们要做什么吗?”黎文允皱着眉头问道。

光是听他描述的那些追杀他的黑衣人,他就觉得这个人无比危险,万一那些人追杀到家里来呢?

更何况,光凭着一块玉佩哪里确定他是真正的秦陵呢?

指不定这一块玉佩是他捡到的也说不定。

“不用做什么。既然他都老实说了,这表明他确定那些黑衣人不会追到这里来的。至于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秦陵,我们明天再去确定一下。”黎文清说道。

她虽然了不耐烦这个秦陵住在他们有里,但是现在却不得不让这个秦陵住在他们家里了。

他们一家做不出将救命恩人往外推的事情。

于是,秦陵就在黎家住了下来。

第二日。黎春娇一大早就给那秦陵端了一碗鸡丝粥。

鸡肉是三堂婶送过来给黎文允补身子的,但是家里一直有肉吃,所以没有吃到这一个鸡,一直养着。

昨天晚上他们就将这一只鸡给杀了,一半给秦陵熬鸡汤,别外一半,则是留出来给秦陵吃。

黎春娇敲门进去的时候。秦陵才从炕上起来。

连续几天的奔波。昨天到达安全的地方,又看了大夫,还吃了药和饭。他睡的非常地熟,也睡的非常地香甜。

连同在一个炕上睡着的黎文清和黎文允起床他都没有发现。

“你醒来了?热水就在架子上,你自己洗漱后,吃点东西吧。等会我再把药给你端过来。”黎春娇说着,将鸡丝粥放到一旁的桌子上。

眼前是一个非常娇小的女子。这么冷的天,她却穿着一身青色袄裙,好像一点也不怕冷。

凤眼微微上挑,看起来一点也不媚。相反,却是非常地英气,她的皮肤白皙。一笑,脸上有着一对好看的梨涡。

这便是他那个自小就定下的媳妇。从小。他爹娘就对他说了,他有一个媳妇,到了知事的年纪,他也曾经幻想过自己的媳妇是什么样子的。

原来是这样子的呀!

这一刻,秦陵有些不自在,只是,这一分不自在立马就被后背传来的疼痛给中散了。

“嗯,好,你放在那里就成了。我自己来。”秦陵慢慢起身,对黎春娇说道,并道谢。

“那好。你自己来弄吧。等会我再给你端药过来。”黎春娇点头,随即出去了。

她的这个便宜的未婚夫长的真不错,至少比前世她看见过的所有明星都要俊俏多了。

剑眉星目什么的,颇有一种一见就要误终身的感觉。

不过,她是绝对不会因为他的相貌而爱上他的。

只是,他长的这般俊俏,怎么卖猪肉?

那些去卖猪肉的是,是去买猪肉还是去看他?

黎春娇一想到一大堆大妈级人物或小姐丫鬟什么的,为了这个便宜的未婚夫的美色而去他的那个摊位那里买猪肉的,不知道怎么的,黎春娇就想笑。

不管那种情形是怎么的,她猜,他们家的猪肉铺的生意肯定非常地好。

若是她是买猪肉的,那么她肯定是去秦陵那一摊买了。

有免费的美色可看,谁不看?

等黎春娇将药给端过来的时候,秦陵早就坐在炕前等着了。

她看了一眼那一装粥的碗,干干净净的。

“大夫说你几日未进食了,一下子不能吃那么多。你先吃一碗粥,再过一会儿,我再给弄一碗来。”黎春娇又道。

原本她是不想过来的,毕竟她今年12岁了,男女七岁不同席,但是孟氏怕小豆丁拿不稳那些药,便让她过来。

“我晓得。谢谢,大丫。”秦陵说道。

黎春娇差点一个踉跄,差点就摔倒在地上。

大丫,这个那么土的称呼怎么又回来了?!

“我叫黎春娇,不叫大丫!”黎春娇火了,鼓着小脸,强调道。

秦陵轻翘嘴,说:“谢谢了,春娇!”

一刹那间,仿佛梨花盛开,璀璨而美丽,又如冰雪消融,美丽动人。

只是,黎春娇没有看到,她气呼呼走了。

这个便宜未婚夫肯定是一个腹黑的,这才几句话,她的名字就被套出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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