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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一目标(1 / 1)

次日,烈日当空,强烈的光线洒向中心岛,透过树林、真魇塔照射出来的光线,能够看到许多纤细的尘埃在空中凌乱飞舞,从海面上反射回来要耀眼的白光,让这个地方“bling-bling”的,看上去宛如仙境。

十一点半左右,程善笙才从睡梦中醒来,昨天他不仅看到了李穆,蓝芷蝶也在很晚的时候登上了中心岛,导致他很晚才入睡,然后又在意识空间中跟大脑一起研究那块儿玉佩。

研究到现在他总算是摸索出了一个很实用的功效,可以阻拦别人的意识入侵,其实这一点也不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而是在研究的时候,有人三番四次的对他发起了攻击,被大脑感应到了。

除此之外,是否还有什么别的功效他没能摸索出来,但仅是发现的这一个功效就已经让他感到很值了,如果真有其他锦上添花的功效,他相信在往后的日子里是能够研究出来的。

睁开睡眼朦胧的双眼,他发现岛上所有的人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参加梦境潮汐的人就目前这些人了,从他登岛到现在,后面登岛的人数并不少,甚至都快赶上他登岛前的人数了。

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红日,程善笙也从地上站了起来,加入了等候的队伍...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真魇塔也开始发生了变化,蓝色缓缓退去,它的每一面都变成了一个大荧幕一样的存在,播放起了不同的画面,只可惜这些画面他们看不到,他们只能看到真魇塔的底部在大放异彩。

光芒先是一束笔直地投射到中心,紧接着开始缓缓扩散,凡是接触到那道光的人都失去了身影,程善笙他们这些散人在最外围,也是最后一批进入真魇塔的人。

一栋青砖小楼里,阳光照进老旧的玻璃窗,一张古朴的木桌正对着窗户,四个桌腿上精美的雕刻条纹已经被各种划痕包围,染上了岁月的痕迹。

斑驳的木桌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许多书籍:《岸京门诗抄》、《乱世诗抄》、《从森林里来的孩子》、《弦上的梦》、《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少男少女,一共七个》...《蹉跎岁月》各种类型的都有。

一名身穿白衬衫蓝裤子的少年正趴在桌子上,一手按着一本书籍,另一只手拿着一支钢笔,一动不动的,似乎是睡着了。

“叩叩!”

“阿坤!该出来吃饭啦。”

敲门声跟这道温柔的女声终于唤醒了沉睡中的男子,只见他握着钢笔的手一抖,在本子上划出了一条长线的同时也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迷茫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阿坤!都在等你呢,你再不出来饭菜都要凉了!”

男子被这道提高了声贝的女声吓了一个激灵,下意识地回答:“知道了,我这就出来。”

转过身拉开房门,看着老旧的阁楼,男子脸上的迷茫更重了,这是什么地方?我是谁?刚才喊我的那个人又是谁?

想到这里,男子的眉头毫无征兆地紧蹙了起来,紧接着就面露痛苦之色,双手抱着脑袋,痛呼出了声,刚刚那灵魂三问之后,他脑海里就凭空冒出了许多东西,仿佛要把他的脑袋涨破一般。

男子的行为并没有缓解这种痛苦,几个呼吸的功夫,他已经浑身颤抖并弯下了腰,半蹲到地上,嘴里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同时还伴随着难以忍受的低哼声。

先前唤他去吃饭的那个女子见他久久不出现,又一脸怒气地折返了回来,正好看到蜷缩在地上的男子,惊呼道:“阿坤!你怎么了?”

“啊...我的头...好痛,快要炸掉了...”

女子一听这话脸上的担忧之色更深了,连忙三步并作两步从楼梯上冲到他的身边,想将他扶起来却没有扶动,只得替他擦了一下额头和鼻尖的冷汗,焦急地喊道:“大哥,阿坤他的额头冰冷倒在了地上,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你快过来看看!”

女子话音刚落不久,就有一名相貌堂堂,体型健硕的中年男子跑了过来,二话不说就抱着被唤做阿坤的男子进了房间,将他放到床上,道:“阿莉,你先去打一盆热水过来。”接着又把头转向床上,“阿坤,你感觉怎么样?是哪里不舒服?”

“我...头疼,感觉...里面有...什么东西快要把我的脑袋撑破了!”

健硕男子伸手在他额头上一摸,又号了号脉,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眉宇间的担忧与不解挥之不去,“你的脉象很平稳,看不出来生了什么病,你先暂时坚持一下,大哥替你想想办法。”

“大哥,热水来了。”

“阿莉,你先给阿坤热敷一下,我回房去看看医书,查查他这是什么毛病,若是有什么不对,立即叫我。”

男子说完就转身大步离去,女子则把毛巾放到水里浸湿拧至半干贴到阿坤的额头上,如此阿坤才感到好受了一点,脑海里面多出来的东西也慢慢地露出了真容。

这是全世界刚迎来大和平的时代,他叫陈坤,商海人,祖上三代都是行医的,到了他这一带只有他的大哥陈裕完全继承了祖传的医术,二姐陈莉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只有他最不成器,啥都不会,不学无术。

他们的父母爷爷奶奶都在战乱中不幸身亡,那个时候他还小,父母不在,长兄如父,他是他大哥一手带大的,他的大哥跟二姐在同代中人里面算是出类拔萃的人物,挣的钱也足够他挥霍几辈子了,所以对他的要求也不太高,只要他不惹事儿就行了。

但这只是他表面上的身份,其实在背地里他还有另一个身份,一个心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人出钱请他,不管目标人物是谁,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倒也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他享受那种收割别人生命的快感,只有目标人物死亡的那一刻,他才感觉自己活着,挣够掌控生死的力量。

陈家三子,只有他知道父母和爷爷奶奶是怎么死的,而且还是亲眼所见,一开始只是为了报仇,可到了后面他已经发现自己停不下来了...

整理完这些消息之后,脑海里面的疼痛感终于停歇了,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满脸担忧的二姐,轻轻一笑,道:“二姐,我的头不疼了,没事儿了。”

陈莉看着恢复了血色以及眼中泛出莫名神采的陈坤,心里面有一丝丝疑惑,既有不放心这个弟弟,又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似乎眼前的这个男子不是她认识的那个三弟。

其实她的感觉没有错,甚至可以说她一直都不认识她这个三弟,而且此时的陈坤还多了第三个身份,程坤。

当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杀手的时候,心里面别提有多么兴奋了,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自己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没想到今天在梦境潮汐中实现了。

这种梦想达成的快感直接让他忘记了自己是进来历练的,根本没有去考虑要怎么破开这个梦境,他现在只想好好地玩一玩,尽情的享受一把杀手的快感。

吃了饭,应付完了大哥和二姐,等两人各自去工作后,他就带好了自己的装备,是一把手掌那么长的小刀,蹬上自行车朝自己平时训练的地方赶去。

一路上他都在不断的尝试,到了训练场又用各种方式尝试了一遍,才发现这个梦境的规则没有任何增幅,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世界,他的身体素质也只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最多也就老/胡的那种程度,还没有他本身的素质强悍。

但是他身体的敏捷度高,眼力好,百米之类他可以做到百发百中,快准狠是他狩猎的风格。

今天他接了三个任务,一个是福康记的老板赵有福,一个贩卖金银首饰的富商;另一个是即将就任的警署探长王峰;最后一个是钱氏影业老总的女儿钱秋水,才十三岁。

最后这个任务倒是让他有点儿意外,他的雇主竟是钱秋水的亲哥哥钱夏,若是有机会他倒挺想看看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脑袋里面究竟都是装的什么。

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只是刚得知的时候惊讶了一下,并不能妨碍他做事,他打算先去杀那个赵有福,根据雇主提供的消息,赵有福今天下午要去丽人歌剧院偷会情人。

彻底熟悉了这具身躯的能力,他就马不停蹄的朝着丽人歌剧院赶去。

这个年代的歌剧院特别有感觉,台式大喇叭的留声机、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等各种乐器演奏出来声音极具情调,客人和服务员都是清一色的西装革履,台上的舞女穿着开叉开到大腿根的旗袍,轻轻地扭动着曼妙的身姿...

陈坤混在其中,虽然这个时代的条件远远不如他那个时代,但这种感觉却不是他那个时代能够有的,纸醉金迷当中又有一种独特的浪漫。

他那个时代的这种地方很极端,要么就很脏,是人都可以去;可那种脏得不是那么明显的地方,要么就是很有身份,要么就是很有钱的人才能去,去了也是比面子,是不是欣赏艺术也不得而知...

总之各有各的目的,而且很直接,不像这里给他的感觉,在满足自己欲/望的同时也在享受着这里的气息,他只是在这里待了一小会,就已经喜欢上了这里。

正在他陶醉其中的时候,他的第一个目标就出现了,赵有福慢慢地踱着步子朝着舞台的前排走去,眯着眼睛,神情相当迷醉。

此时舞台上领唱的人正是丽人歌剧院的头牌,于晓曼。她的歌喉宛如一只黄鹂,清脆动人,改良过的旗袍将她的身材勾勒得愈发迷人,不需浓妆淡抹,她眉眼中的风情都能将人的魂魄给勾去。

就是见惯了美女的陈坤,也觉得这个于晓曼是个祸水,怪不得能将赵有福这种大老板迷得神魂颠倒。

于晓曼眼看到赵有福进来,一双勾人的媚眼愈发摄魂夺魄,就连歌声都有了一种别样的味道,似深闺少妇许久不曾看到自己的情郎一般,歌声与舞姿中透露出来的哀怨与撒娇是个人都能感受到。

舞台下的一帮上层人士没有一个能招架得住,除了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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