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他更惨的大小宝,已经围在了傻妮身边。
她洗一个碗,他们两个就帮忙放一个碗,不是勤快了,是想让她明天也带他们去丁家。
傻妮奇怪极了:“你们怎么想回那里去?”
小宝赶紧笑着说:“那里挺好的呀,咱们不是同住了好几天嘛,以后又不常去,就当明儿回去留个念想。”
傻妮还是觉得奇怪。
大宝有点存不住气,看她只是惊讶,并不答应,便把实话兜了出来。
“那个沈大公子,要我们抄书,很厚的一本书,要我们明儿一天抄完。娘,你看我们小胳膊小腿的,敢一天抄一本书吗?那不得把胳膊累折了?”
傻妮看了眼他的胳膊。
大宝赶紧把袖子撸上去,给她比划一下,证明自己的胳膊确实很细很细,经不起一本书。
傻妮也蛮心疼的:“嗯,是真的太细了,那我以后多做点好吃的,把你们养的胖胖的,这样就可以多抄一些字了。”
大小宝:“……”
假娘,果然是捡来的娘,一点也不知道心疼他们。
不但如此,她还说:“读书习字是多好的事呀,你们一定要认真抄写……”
两个孩子默默站了起来,垂头丧气地离开了厨房。
傻妮把碗洗好,收拾干净厨房,回到自己的屋里。
点了灯,特别亮,把屋里的所有东西都照的清清楚楚,尤其是靠墙那一排书架。
她站在书架边,极小心地从边缘拿了一本书下来,细细抚了抚封面,这才轻轻翻开一页。
淡淡的墨香,还有书页纸张特有的气味,窜进鼻子里,好像把她之前忧虑的心情都扫干净了。
只是上面的字,她并不认得几个,尽管努力分辩,可没有启蒙,仍是一无所知。
突然,她把书放回去,匆匆整理了一下衣襟,往大小宝的房里走去。
两个小家伙,这会儿正对灯哀叹,乍一看到她来了,立时有了精神,还以为是她改变注意,要带自己去大丰村呢。
小宝连忙把她让到床边坐下,脸上带着热切的笑问:“娘,你是同意我们去了吗?”
傻妮脸上也带着兴奋的光:“没有,我是来看你们写字的。”
大小宝:“……”
她的话一下子多起来:“之前我竟不知你们是识字的,险些耽误了,现在好了,有沈二公子教,你们肯定能学很多。”
她眼睛又黑又亮,带着奇异的光芒,面颊被烛火照成暖黄色,熠熠生辉。
好像一下子有了这个年龄少女应有的活泼,而不是过去那个常被欺负的小女孩儿。
这种神态,把大小宝都看的一愣一愣,仿佛觉得读书写字,真是这世间最好的一件事。
然后,他们就听见她怯怯地问:“你们以后写字,能不能带上我?”
似乎怕他们不同意,又急急保证:“你们放心,我不会吵你们的,就在边边上看就行,你们写你们的,不用管我。”
大小宝面面相觑。
这跟监督他们写字有区别吗?
可是看着她眼里的光,他们竟然不知道怎么拒绝。
半晌,小宝才十分勉强地点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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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妮:要读书了,要开启不一样的人生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
书是接近帅哥的工具,豆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