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时辰后,南宫轩俩人做了几项基本的测试后,就成功成为人盾军的一员。幸运的是曹芯没有被人发现是女扮男装。而后,一位肥胖的官大哥,带领南宫轩俩人走去军营中。
南宫轩俩人所在的军营位于郡北,大概有百来位士卒驻扎在这。官大哥带领南宫轩俩人来到军营的一个帐篷里,只见里面早已有五个人呆在那,其中一人二十二岁左右,眉清目秀,身穿白色衣服,腰佩长剑,头顶上绑着一条橙色长巾。这人口才了得,一直向其中三人说事话天下,时而说军事理论,时而谈家中常事,滔滔不绝。而一直听他说话的三个人,年龄与其相比,年纪略小,其中一人肥胖高大,动作缓慢,另外一人恰恰相反,其人面色暗黄,又矮又瘦,一看就知道是贫苦人家中的孩子。还有一人貌似脑子有问题的,一直盯着橙巾青年,口水不断地从嘴中流出。这四人围成一团,有说有笑,看来在这里的相处还算融洽。
除此之外,还有一位灰衣青年,相貌英俊,手中带着一颗石头做的戒指,闪闪发光,特别耀眼,却一人独自呆在帐篷的角落里,一言不发,有种怪里怪气的感觉。官大哥引了南宫轩俩人来到帐篷后,对蓬里的五人说道:“喂喂喂!!!先别做其他事!这两位是新来的士卒,你们七人以后都是住在这帐篷里的,大家互相关照一下。”这时候,又瘦又矮的青年大声说道:“史校尉,不是吧,这烂帐篷本来五个人睡都差不多要挤死了,现在又增加了两个人,你要我们晚上怎样睡觉啊!”
官大哥摸了摸肥肥的肚子,笑道:“这也没办法,王将军规定是七人一个帐篷的。”停了一下,又道:“你要知道,你们仅仅是后备兵而已。”又瘦又矮的青年望着篷顶,双手向上举起,喊道:“天啊,我们这里的胖子一人都占用了三人的位置了。”在一旁的胖子笨拙的站起来,对着又瘦又矮的青年说道:“小猴,你别这样啦,最多以后我侧着身子睡觉啦。”那个被叫做小猴的青年叹了一口气,说道:“唉,算了,七人就七人吧。”官大哥听着胖子与小猴的对话,只是勉强的一笑罢了,随后向南宫轩二人交代了几句,就离开了帐篷。
橙巾青年在官大哥离开后站了起来,对南宫轩俩人微微一笑,拱了下手,礼貌说道:“在下寇封,寇武义。”说着指向又瘦又矮的青年说道:“这位是司徒侯,司徒小猴。”司徒侯笑道:“你们叫我小猴吧。”接着转向大胖子说道:“这位是向善,向太相。”向善摸摸肚子,向南宫轩二人走了过去,说道:“他们都叫我大象的,以后我们要相互照应了。”寇封向坐在地上呆头呆脑的青年指过去,说道:“这位仁兄一直神志不清,疯疯癫癫,因为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所以我们帮他取名作小呆。”南宫轩与曹芯听了众人的介绍后,打了个招呼,也自我介绍了一遍。
司马侯听了曹芯的介绍后,对她问道:“哇,想不到你不但身材外貌像女人,连姓名也像。”这个时候,寇封绕起双手,解释道:“小猴,不可对人家如此无礼。况且某些地方的人,害怕自己的孩子长不大,会特意取异性的名字的。我说得没错吧!”说着向曹芯望了过去。曹芯皱起眉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勉强的笑了几声,说道:“是的。”随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坐在角落的灰衣青年身上。寇封示意,说道:“噢,这位是……”
“司马昊,字仲元。”灰衣青年绕着双手,说道。南宫轩与曹芯被司马昊突然说话而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恢复过来,连忙向司马昊打了个招呼。寇封拍了下南宫轩二人的肩膀,笑道:“这里每个帐篷归为一个组,每组有七人,所以呢,以后我们七人就是自己人了,有什么事不要憋在心里,说出来让大家一起分忧分忧。”
曹芯点了点头,笑道:“谢谢寇大哥的关心。”向善这时躺在了地上,兴高采烈地笑道:“太好了,人多才热闹嘛。”司徒侯在旁踢了向善的肚子,说道:“你不是只挂念着吃的吗?”向善坐了起来,点了点头,说道:“我喜欢人多,也喜欢吃东西。”南宫轩听着司徒侯与向善的对话,心情开朗了很多,无意间看了一下众人的服饰,发现帐篷里五人的着装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大不相同,奇道:“你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服侍,我们不用穿军服?”司徒侯摇摇头,苦笑道:“你俩不知道我们军队的名字吗?”曹芯回道:“知道啊!叫人盾军。”寇封叹了一口气,接着跟南宫轩俩人讲解军中的事情。
刘备败逃江夏后,一直在江夏招贤纳士,扩充兵力。或由于刘备为民心所向,仅仅几天,招募的兵力已超出预期的范围。虽说兵多是一件好事,但由于武器装备的有限,导致军中很多兵卒因无完整的装备而无法作战,假若长期下来,这无疑会增加刘军的负担。但大战在即,兵力显得是如此的重要。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诸葛亮决定成立“人盾军”后备兵,把没有完整装备的兵卒编入人盾军。这队伍的任务是窃取打仗过后死去士兵的装备,当拿到一身的装备后,就可真正加入刘军,奔赴战场,建功立业。
司徒侯躺在地上,说道:“人盾军并不是真正的士兵,所以门槛很低,几乎什么人都可以进。”“啊?人盾军不是打战的先锋队吗?为什么与民间说得不大一样?”“谣言你也信,那只不过是其他诸侯散播的流言罢了。”南宫轩听后,不禁松了一口气,问道:“那呆在这里也不错啊,最重要的是不会有生命危险嘛。”寇封摇摇头,说道:“小轩,呆在这里,虽然安全,却有没出头的机会,身为一位男子,我们就应该舍生取义,血战沙场,建功立业。你难道只是想当窝囊废吗?”南宫轩尴尬的点了点头,说道:“受教,受教。”寇封回道:“接下来没有什么训练,你俩又是初来报道,我们就带你俩去熟悉一下四周吧!”南宫轩俩人刚来到这里,本就想熟悉一下四周环境,现在有人带路,那就最好不过了,便齐道:“劳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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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肯定在这附近,快找。”段峰躲在草丛里,他擦拭着脸上的血迹,看着附近来来回回的曹军,绝望之感戛然而生。他身上有多处伤痕,血红的鲜血已淹没了原来的神采,他知道他快达到极限了,再不能逃脱曹军的追捕,必死无疑。之前他与雪怨交手,知道自己没有生存的机会,才会视死如归,可现在不同,只要他能逃脱曹兵的追兵,他便可存活下来,他不想就这样结束这一生,他还要复仇,当日徐珏去世的画面他还历历在目,他发誓一定要手刃仇人,便缓慢地从腰中拿出破龙,当四周的曹兵散去以后,他徐徐地站起来,用破龙撑着身子往前走。
这是他第一次踏足徐州,虽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可为了能避开曹军,荒无人烟的地方正是他最好的选择。他倚着破龙,走了许久,终来到一小树林。在秋风吹拂下,这树林显得分外的萧条,分外的凋敝。风,“呼,呼。”地吹拂着,似乎在为树林的每一阴森的角落传递死亡的信息。段峰走到这,不禁松了一口气,他看着四周阴沉冷清的环境,自道:“应该安全了!”说着便躺在一株大树下休息。
这时,一只不知从哪儿来的蝴蝶轻轻地降落在段峰的鼻梁上,段峰不知道是什么,用手去触摸,这只蝴蝶被段峰触碰了一下,好像受惊似的,立刻飞了起来,段峰“咦”地一声,睁开眼,“原来是蝴蝶。”这蝴蝶在段峰上方飞了几圈后,可能觉得段峰不是什么恶人,竟又徐徐地落到他的手背上。段峰看着这蝴蝶,笑道:“你知道吗?小柔是很喜欢蝴蝶的。”他盯着眼前的蝴蝶,不禁又想起了在不武村与小柔的往事,眼中的泪水冉冉落下,融化了脸上干涸的血液,也融化了在世人面前的刚毅与坚强,留下的只剩孤独与寂寞。他微微地啜泣着,眼睛渐渐闭上。也许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在梦中达成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吧。
不知睡了多久,一阵阵马蹄声打破了段峰的梦乡,段峰顿时站了起来,他清楚知道这马蹄声代表着什么,便倚着破龙掉头就走。可他毕竟是有伤之人,体力怎样也无法与追捕他的曹军相比较。没过多久,段峰便听到后方传来的声音,“将军,有血迹。”“看来他就在附近了,继续搜索。”段峰不断的加快自己的步伐,却因为这样,动作过于激烈,原本结痂的伤口再次破裂,新伤旧患同时发作,使段峰的行动逐渐减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