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色不善的夏侯玄坐在办公桌后面,眉头紧蹙的莫问靠在墙壁上,夏侯久彦坐在一边忙着写自己最新研制的毒药的实验记录,夏侯苍挑着眉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站在中间的一脸苦巴巴的夏侯炙,颇有些幸灾乐祸之意。//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
夏侯炙心里这个痛苦,他的确是想着帮魏央去拿领带夹了,可是众所周知,三巨头的老窝当然围得跟铁桶似的,他在凌宅的外圈转悠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任何破绽,想悄无声息地进去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就暂时在纽约市里住下,想着等凌家的主要人物出门后,硬闯进去。
却不想早上的时候,凌紫禁带着一群人直接以冷暴力的方式将他给“请”去了凌家,等到中午的时候,又什么话也不说把自己给放了,当时他还想着怎么这么莫名其妙来着,直到回到了澳洲,他才明白,原来是凌岳卑鄙地用自己换了魏央!
“咳,那啥,三个月而已嘛……更何况,这样大小姐就能就近见到她心念已久的领带夹了,说不定还能问出领带夹从何而来。”夏侯炙企图狡辩。
换来众人一记白眼。
莫问心里一股怒气在乱串,口气也有点冲:“根本不需要小姐亲自去问凌岳!老子这几个月就是在忙着那领带夹的事情!该死的我都已经查到最后了!”他这几个月忙得脚不沾地的,不就是因为一边要运军火,和大佬们谈判夺地,另一边又要亲自飞往南海附近,催促手下人尽快寻找领带夹的主人--越禹的消息!他已经查到了越禹最后出现的地方在越南附近,只要再给他一段时间,他就可以把魏央担心着的越禹给带回来了!可是都给这个帮倒忙的夏侯炙给搅和了!
其实在京城那晚,魏央因为凌岳身上的一个领带夹而脸色不对后,莫问就私下里去查了这件事情,然后便怀疑了魏央真正的身份,直到查到领带夹就是越卫之一所有的时候,他几乎确定了这个女孩的身份,不过他没有说出来,一是他发现夏侯羲分明是已经知道了魏央的身份的,二是他自私地想独自拥有这个消息,不让情敌(特指夏侯玄)分享。
夏侯炙知道莫问担心魏央,所以乖乖地低着头挨着训斥,心里也把自己骂了N遍,不过更把奸诈的凌岳骂了N+1遍。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后,夏侯玄捏了捏鼻梁,然后说道:“算了,让她去吧,三个月后再把她接回来。”他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这几天魏岚的血卫之一,魏则轩天天往澳洲和学院跑,估计魏央也是想要躲开魏家的人吧。再说她到底顶着夏侯大小姐的名头,也不怕凌家人会欺负她,而以她的古灵精怪,她不欺负人就算不错了。
而另一边,我们的魏央小盆友正一脸惊恐地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一杯牛奶!
凌岳有在早上看报纸的习惯,所以吃完早餐就坐在了大厅沙发上,拿着一份财经报随意地挑看起来,半响发现桌边还没有动静,便疑惑地扭过了头,见魏央这幅模样,挑了挑眉,道:“牛奶是用来喝的!”
“我不喝牛奶!”魏央一把推开了牛奶杯,像是碰到了烫手山芋似的,委屈地瘪着嘴。
作为一个优秀的黑老大的专属医生,凌鸿颜斯文地抬手准备去调整一下眼镜框,然后发现今天没戴那个专门用来骚包的眼镜,尴尬一笑,放下手来开始滔滔不绝:“牛奶,是最古老的天然饮料之一,它拥有丰富的矿物质,营养价值非常高,特别是钙,它是人体钙的最佳来源,钙磷比例也非常合理,对钙的吸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并且,这是脱脂奶,你不用怕增肥的。”
魏央扭过头,用死光辐射着多嘴的家伙,阴森森一笑,说道:“既然牛奶这么好,那你喝了吧?”
凌鸿颜抖了抖双手,忙后退了好几步,不止是因为魏央的笑容太寒碜,还因为他也不喜欢喝牛奶!
“如果你的身高和凌鸿颜差不多,你可以不喝。”凌紫禁憋着笑,温文有礼地说道。
“去死!长这么高老娘还能漂亮起来吗?”魏央不敢对冷冰冰的凌老大怎么样,可她还对付不了这两个家伙么?
闻言,凌紫禁果然脸上肌肉一僵,咳嗽了一声,看自己的书去了,啊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不能浪费了。
“喝掉,不然每天早晚两杯!”凌岳终于受不了这几人的聒噪,发话了。
魏央顿时气弱,瘪着小嘴,委屈地说道:“可是不好喝啊!”
“那就加糖。”凌岳不为所动。
魏央抽泣了一下,然后迁怒凌鸿颜,对着他大吼道:“还不给老娘加糖去!”
“是是是!”凌鸿颜被魏央这幅母老虎的模样吓得连连点头。
“等等!还要两杯白开水、一碗草莓和一盘小提子!记住了,提子里敢有一颗籽,你就死定了!”魏央准备像是送服中药一样,采取了多种去牛奶味的策略。
昨天晚上魏央将一瓶会让人全身发痒的药剂给凌鸿颜喝下去后,他就乖巧了不少,对于魏央气势勃发时命令的事情,一点都不敢违背!拿了桌上那杯被嫌弃的牛奶一溜烟就奔去了厨房取这些东西。
对于魏央指使自己手下干活的事情,凌岳表示了沉默,继续看着报纸。
待魏央痛苦万分地喝下人生中的第一杯牛奶后,一个人从大门口走了进来,他背着灿烂的阳光,恍惚间让魏央以为他便是祥和的仙人降世,只是看清楚了他的相貌后,心中一跳,这张脸,和沐月华的弟弟沐风,很像!只是照片上的沐风只有六岁,而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已然是个快成年的少年了。
几乎是在几秒钟之内,魏央就确定了,这个少年就是沐风!因为他的脸,柔和而清爽,带着令人心神安定的气息,让人忍不住想亲近。
少年看了魏央一眼,然后径直走到了凌岳跟前,利索地点了个头,说道:“老大,基地已经建好。”
他脱出口的声音,冷如寒霜,让魏央愣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这根本不是楚东堂描述过的,沐风的声音!楚东堂说过,沐风,人如其名,令人如沐春风,不管是他的外貌,他的声音,还是他的笑容,都是温暖人心的。可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冷漠甚至带着些许麻木。
一时间,魏央动摇了自己方才的确定,这个人真的会是沐风吗?也许,十年过去,这少年也变了?很有可能。
这下子,她对于留在凌家倒不是那么不情愿了,她对于答应过沐月华的事情从来没有忘记过,既然要做,她自然就会做好。
凌岳站起身,大步走出了门,四个男人都跟在了他身后,魏央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凌鸿颜,问道:“刚刚那个人是谁?”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凌岳身边的,十六岁的机械天才,就是四铁卫之一的凌寒霜。
果然,凌鸿颜给出了“凌寒霜”这三个字的答案。
魏央站在原地没动,她在想着接下来怎么办,是直接告诉凌寒霜:你很可能是华夏国京城沐家的嫡系子弟?还是旁敲侧击地先确定一下他的身份?
“跟上!”凌岳走了数步,发现那个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女人又呆住了,便皱着眉喝道。
魏央被吓得回了神,见这三个月的暂时顶头上司面露不悦,忙嬉笑着狗腿地奔了上去,讨好着问道:“嘿嘿,老大,你要去哪里?”这“老大”叫的,那是一点也不含糊!
凌鸿颜隐晦地给了魏央一个鄙视的眼神,然后替凌岳说道:“不是老大要去哪里,而是我们要去哪里!”
“我们?”魏央瞪了瞪眼睛,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她也要出门么?干什么?送军火?那也不用六个人一起出发吧?太劳师动众了!
“鄂尔维麦斯。”凌紫禁对于魏央偶尔的神经错位表示无奈,抚额回答道。
鄂尔维麦斯,M国西部的一个小城镇,去那里干嘛?
凌岳这一行一共五辆黑色的车,魏央和凌岳坐在第二辆,凌一坐在副驾驶上,其他几个人都坐在了前后几辆车上。
魏央上车后就不再说话,而是看着外面的景色慢慢变换风格,直到日头偏西,她才扭头说道:“老大,新的基地建成了吗?”想来想去,魏央觉得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在西部城市鄂尔维麦斯,凌岳新建了一个秘密基地,研究核武。
凌岳没有回答她,算是默认。
车队在日落之前到达了目的地,魏央率先下了车,看着眼前的断壁残垣,满目黄沙,愣愣地忘记了车上还有一个老大没有下来。
凌岳盯着魏央的背部,皱紧了眉头,然后将这个女人拎起来放到了一边,自己才下了车,他突然觉得,也许自己留下她不是个明智的决定!她真的是那个传闻中的魏央吗?怎么看怎么傻!还爱哭!
“嘿嘿……”小鸡同学被拎到一边后终于发现自己挡了凌老大的道,忙扬起最甜美最狗腿的笑容,扒在了凌岳身边,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说道:“基地呢?我怎么没看到?老大你把它埋在黄沙下了?那我们怎么下去?”
对于魏央的废话,凌鸿颜鄙视,凌紫禁偷笑,凌一和凌寒霜无动于衷。
“还没到呢,我们要穿过那个地方,才能去我们的基地,不过你猜对了,它还真在地下。”凌紫禁笑着解释道。
魏央嘴角抽了抽,丫的凌紫禁,你别再笑了,你以为老娘看不出来的那全是嘲笑吗?!顺着凌紫禁的手指,她看到了就在前面的一堆长着枯草的石头,坑坑洼洼,这样的路,似乎连越野车也过不去,虽说穿过了眼前这一道,后面的路倒是可以用车子了,可是总不可能人把车扛过去的,就算扛过去了,再后面说不定还有不能用车子的地方呢!
“我们,真的要走过去?”魏央撇嘴,这到底是谁选的地址,太有才了!
“再不走,天黑以后才能到了。”凌鸿颜说道,换来魏央一个瞪视,吓得又缩了缩脖子。
被凌鸿颜这个乌鸦嘴说中了,日落以后,伸手差点不见五指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达到基地!
浩瀚的天空只有一点点星光,众人打着手电筒,快速行进。突然,一声破空的枪声从侧面传了出来,魏央正要条件反射地躲开,却被身边的凌岳给扑倒在地,他冷静沉着地喝道:“关掉手电,全员散开!”说完,他就带着怀里的女孩迅速地走到了一块大石后面。
西部的夜风很冷,吹得魏央颤抖起了身体,而抱着她的凌岳以为是她害怕了,便低声道:“怕什么!”虽然语气像是斥责,但魏央还是听出了其中的安慰之意来。
就这样一句话,三个字,魏央奇迹般地觉得全身不怎么冷了,她缩在男人的西装里,饶有兴趣地盯着前面一些窜来窜去的人影,两方交火的声音将地面上的一部分地区照亮了。
这样的摸黑火拼持续了大概一分钟,魏央蹙了蹙眉,轻声说道:“他们用的是组合改装枪,集合了AK74、G36、XM29的优势,将精准度和夜视能力都提高了数倍。对方只有三个人,看起来对他们新改装的狙击枪非常有信心呢。”
凌岳微微诧异地低头看了魏央一眼,这些东西他自然也通过刚才的枪声、火光判断出来了,但是他想不到怀中的这个女孩也会清楚,他抿了抿唇,果然,这才是真正的魏氏魏央吗?
枪声停顿了一秒钟后,又开始了,对方三人也没有冒然行动,待在原地,继续扫射着。
一会儿,魏央又开了口,她说道:“左前方三十五度,左前方五十六度,右前方十五度,是他们三个人的位置。0。4秒320米,是5。53毫米的高速子弹。狙击枪改装很成功,但是狙击手太刚愎自用,战斗力一般,老大,能解决吗?”她回头,问道。
凌岳看着魏央扬起的,粉嫩的小脸,微微恍惚,然后伸手按下了耳边的通话键,将魏央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然后吩咐道:“不留活口。”
凌一收到命令后,便换上了狙击枪,他的臂力很强,只需要单手就能稳稳握住它,乘着火拼又一段的结束,迅速地冲了上去。
半分钟后,一切结束,凌一确定三人的死亡后,便打开了腰间的手电筒。
凌岳站起身,随意地弹了弹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将魏央从石头后面拉了出来。
“我好困,什么时候才到啊?”魏央可怜巴巴地说道,顺便为了更加真实一点,让眼眸涌出了一层波光粼粼的泪液。
凌岳沉默地看了魏央一眼,看得她差点想说自己没事的时候,突然一把将人横抱了起来,冷着声音,他说道:“不是困吗?还不睡?”
“啊?哦哦!”魏央连忙点头,扭头将小脸埋进了男人宽阔温暖的胸膛中,然后吐了吐舌头,她其实不是困,是脚累了,不想走了,本来是想要让凌鸿颜那臭小子背自己去的,却不想,凌老大亲自上阵了,不过随便了,反正能偷懒就行!
凌岳等人继续向前走,路中,他低头看着真的沉睡了下去的魏央,那弯长卷翘的睫毛上还带着点湿润。或许,除了晚上睡觉时能给他宁静的作用外,这个女孩还有更多的价值。但这依然不能否认,她是个爱哭鬼,小泪包!
等魏央醒来,她看着单调得一点花纹都没有的天花板,眨了眨眼睛,再眨了眨眼睛,然后翻身而起,扭头看了看在自己左边的床头,嘴角抽了抽,自己昨晚的睡相是有多差,竟然整个人九十度转了一下。
早上又是一杯痛苦的牛奶,她恶劣地让凌鸿颜也要陪着自己喝牛奶,看着他吞了苍蝇一样的脸,顿时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喜悦感,喝下口的味道奇怪的牛奶也不是那么令人纠结了。
玩枪玩炸弹,魏央会,但是研究军工机械,她无能为力,所以在这个核武基地,魏央算是最无所事事的一个人,于是,她带着第二无所事事的凌鸿颜一起出了门。
核武基地在建造在地下,当打开基地入口的时候,凌鸿颜苦逼地吃了一嘴巴的黄沙,换来了魏央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似乎很喜欢看凌鸿颜那张妖娆的容颜变得可怜兮兮的样子,啊这是什么恶趣味呢?
“昨天的人是哪个势力派来的?”走在黄沙上,魏央踢了踢一块小石头,问道。
“……你们家。”凌鸿颜噎了半响,说道。
魏央停下脚步,挑了挑眉,问道:“魏家还是夏侯家?”
“看似是魏家,但不难想到夏侯家,也或许是--”凌鸿颜没有避讳地将话说了出来,倒不是多么相信魏央,而是觉得这些消息就算他不说,她也有办法知道。
“也或许是三巨头之外的人,想要挑拨离间,坐收渔翁之利。”魏央接口说道,复而冷笑起来,“这些人,真是越来越天真了。”
美人扬起狂嚣艳丽的笑容,带着黄沙的大风将她耳侧的酒红色长发吹拂起来,她朱唇轻启,“***!这什么风!吹得我满嘴满鼻子的沙子!”说着,她跑到了凌鸿颜身后。
凌鸿颜被这样反差甚大的一幕给雷得里嫩外焦,僵在了黄沙之上。
魏央踮着脚尖,一巴掌拍在了凌鸿颜的脖子上,说道:“愣着干什么!还不蹲下来!”
“啊?哦!”凌鸿颜还不知道魏央要干什么,只是习惯性地听从恶女的命令蹲了下去,感觉背上一重,吓了一跳:“魏央,你怎么了?”
“废P什么!”魏央如愿地拍了拍凌鸿颜的后脑勺,喝道:“还不快背着老娘去镇里买顶帽子?老娘不喜欢黄沙大餐!”
“是是是,大小姐!”凌鸿颜黑线,您就不能淑女一点吗?长那么漂亮有什么用?恶女一个,就会使唤他,欺负他,有本事你跟老大大小声去啊?你敢吗?凌鸿颜也就在心里这么唧唧歪歪,面上是一分不显,生怕惹来恶女加魔女的魏央一招铁砂掌!
在M国西部的众多城镇中,鄂尔维麦斯是属于比较落后的,这里的人们多数过着养马养牛的生活,当然也有不少小偷、盗马贼、骗子和强盗。
当魏央看着自己左边不远处,用几匹马拉着的铁质送钞车的时候,不禁囧了一番,然后拍了拍身下累得像条狗一样喘着粗气的凌鸿颜的肩膀,说道:“我们搭便车去。”
凌鸿颜简直想掐死这个特别能闹腾的恶魔!自己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人,竟然因为背着个喜欢动来动去的女人而狼狈成这样!
听到魏央的话,他撇下怒气,看向了那送钞车,然后觉得自己似乎能够脱离苦海了,忙放下了魏央,一起走到了路中央。
大概是觉得这两人的长相的危险系数不高,送钞车上,坐在前面的两个大汉只是举起了旧式的步枪,其中一人说道:“你们干什么的!”
“我们想搭个便车,我们从比较远的地方来,走得有点累了。我可以支付你们两个金币,请问你们可以帮助我们吗?”魏央说着,将口袋里的两个金币拿了出来,这是从凌紫禁那边挖过来的,听说牛仔们都喜欢这种纯金打造的东西。
两个汉子互相说了几句话后,便点了点头,让魏央二人坐到了车子后面,并且说道:“你们可得想好了,我这是运钞车,一路上危险不少的,你们到时候可要保着自己的命一点。”
魏央笑着点了点头,并称赞两人的好心。
走到送钞车后面,那里还坐着两个男人,上面架着一个火力不小,连发的大枪。
“嘿,你们好,我叫……Coco。”魏央看了眼垫在自己小屁屁下的COCO香水的海报,然后说道。
“我叫Somnus。”凌鸿颜说完就朝着魏央妖娆一笑,Somnus是拉丁语中罂粟花的学名。
“我是约翰。”
“我是艾德。”坐在送钞车里面的男人隔着铁皮自我介绍着,仔细地看了凌鸿颜一眼,笑道:“Somnus,你的体力似乎不行,要多锻炼才是,你的汗水比这位娇弱的女士还多!”
闻言,众人哈哈笑起来,魏央抿着小嘴,乐得眼睛都闪亮亮的,她一巴掌拍在黑脸的凌鸿颜肩膀上,感叹道:“你体力真差!”
你还敢说?!要不是背着你,我会这么吗?!凌鸿颜顿时翻了个白眼,连反驳的话都气得没说出口!
大概是因为都是雄性生物,即使凌鸿颜的容貌披上一条裙子就是个女人,他还是和约翰还有艾德聊得很起劲,直到对面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三人才耸着肩膀无奈地停了下来。
“总有那么些人,妄图劫送钞车。”约翰这样说道。
“可惜,他们也总是铩羽而归。”艾德哈哈大笑:“因为他们碰到的是我们!鄂尔维麦斯最强大的镖师队伍!”
凌鸿颜点头表示鼓励,然后从腰间抽出了一把最新的手枪。
“看来你是从东部来的。”约翰挑眉道。
“是的,纽约。陪着这位姑奶奶来看风景。”凌鸿颜打趣着说道,得到了魏央一记老拳。
见此,约翰和艾德哈哈哈地大笑起来,而这时候的马车已经更加飞快地奔跑起来,枪声大作。
“伙计们,干活了!”约翰大叫,有种万丈的豪情。
魏央正要探出头去看,被凌鸿颜给拉了回来,说道:“姑奶奶,小祖宗,我知道你很厉害,但是对付这种强盗你肯定不行!别添乱了,你要伤了一根头发,夏侯玄不得扒了我的皮?”而且,说不定老大也会心疼的!
“或许,回去以后我们可以比一比。”魏央一把将对方的脑子推开,然后探出了头去,只见十多匹马面对着他们的送钞车而来,这阵仗,让她饶有兴趣地挑高了眉眼,人肉战术么?
西部的牛仔们似乎都是这样的装束,头戴墨西哥式宽沿高顶毡帽,腰挎柯尔特左轮连发手枪,身缠子弹带、穿着牛仔裤皮上衣、以及束袖紧身多袋牛仔服,足蹬一双饰有刺马钉的高筒皮套靴,颈围一块色彩鲜艳夺目的印花大方巾。
不能否认,骑着骏马的这些强盗们,也是挺帅气的!
魏央忍不住想吹口哨,不过似乎这样做不合时宜,便握好枪支,定点瞄准地开火,力求不浪费一颗子弹!
三个男人也扭头去看那些掉下马的强盗们,纷纷有些目瞪口呆,这样的枪术,会不会太神了点。
“回去以后,我可不敢跟你比,你和老大去比吧。不过,你应该会输得很惨。”凌鸿颜认输,但依旧相信自己的老大万能,一定可以制服得了这匹野马!恶魔,在老大的威严下颤抖吧!凌鸿颜这样YY着。
五分钟后,送钞车的铁皮打出了几个坑,坐在前面的一个汉子受了点擦伤,而强盗们全军覆没,可以说是场漂亮的完胜。
约翰说这是他们最轻松的一次!
“Coco!你是我们的幸运女神!”约翰这样说道,等将车子顺利送到目的地后,他将娇小的幸运女神一把抱起,让她坐在了自己宽阔的肩膀上,带着她去逛街。
“哇哦!”魏央惊叹着说道:“约翰!坐在车上的时候还看不出来,你竟然有这么高!还这么强壮!”她敢打赌,大块头凌一都比他差了点!他架着自己就好像扛着个孩子一样轻松!
凌鸿颜则是在心中大呼万幸,他可不要再背这个喜欢扑棱双脚的懒女人了!累死他了!
“谢谢女神的称赞!”约翰继续哈哈笑,稳稳地走在路上,不让魏央有一点的颠簸。
“约翰约翰!我要去买帽子!天哪你不知道!我这一路吃了多少美味的黄沙芝麻糊!”魏央兴奋地扶着约翰抬起来的大手掌,指着前面卖帽子的摊子说道。
魏央很幸运,因为鄂尔维麦斯并不是经常有今天这样大规模的集市的。集市里人很多,一个个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脸上都洋溢着高兴的笑容。在约翰的帮助下,即使在拥挤的人群里,魏央还是能够一眼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让约翰架着她过去。
血拼了一下午,直到在凌鸿颜的双手上再也放不下哪怕一根针的时候,魏央才稍稍满足,带着一堆的购物成果,和约翰等人挥挥手,回到了基地之中。
进入基地的无人区后,凌鸿颜就喘着粗气,将手上的东西给放在了石块上,双手叉腰,喊道:“我不行了!走不动了!”他认为这是他的极限了!冷风吹拂下,他依旧汗流浃背!衬衫都湿透了贴在了背上,难受极了!
魏央转身挑眉,笑道:“你为什么不找几个人帮你拿回去?”活该!谁让你将本小姐那样不华丽的视频循环播放的!
闻言,凌鸿颜的脑神经突然打结了,对啊,他为什么不让手下人出来帮他拿东西?唾弃了自己一分钟后,他才拿出手机找来了人。
等人来的这一会儿功夫,老花眼的脑子终于重新正常运转了,他吸口气吼道:“什么叫帮我拿回来!这些东西哪一样是我的?!”
“嗯哼,你的意思是,不愿意为本小姐拿点东西?”魏央挑高了细眉,唇边勾勒出的笑容,令人发寒。
凌鸿颜咽了咽口水,审时度势是聪明人都会做的,所以他在某恶女的淫威下,屈服了,别扭地哼了哼,坐在石块上不跟她讲话,说不过,打不得,他还躲不起么?
回到基地后,凌鸿颜脚下抹油就要开溜,却被魏央给“叫”住了。
“啊……这块要送给谁呢?”魏央将买回来的东西摊在大桌子上,从中拿出了一块晶莹剔透的天然红宝石,颠了颠,状似无意地说道:“红宝石似乎是七月生辰石,这一块又是天然的鲜红色,很适合男性呢……让我想想送给谁才是最合适的……”
凌鸿颜听着,双脚就不自觉地后退了数步,他咬着唇瞥了魏央手中那块血红的裸石,小心脏“咚咚咚”地快速跳动了起来,她在买的时候,自己怎么没注意到她拿了这么一块极品的宝石?!
“那可能是鸽血红。不过还是要准确鉴定过才行,紫禁擅长这个。”凌鸿颜说着话,却完全没发现自己看着那红宝石的双眼已经闪亮亮的了。
见此,魏央憋住笑意,嗤道:“是吗,那你拿去给他鉴赏吧。”说着,将宝石随意地往他手上一丢。
凌鸿颜立马双手捧住,看得出来他非常喜爱红宝石,他每天都会变着法子地用红宝石制作出来的饰品装饰自己,有时候是耳钉,有时候是胸针或袖口。
“还愣着?”魏央见凌鸿颜一动不动地看着手中的宝石,终于忍不住笑骂了出来。
“啊?”
“脑子被鲨鱼吃了,还是被强盗们的枪声吓傻了?你不是七月生日吗?提前的生日礼物。爱要不要啊!”
“要要要!”凌鸿颜先是一愣,然后欣喜地连连点头,道了声谢后飞奔向自己的房间,其实他说凌紫禁对鉴赏珠宝在行,他又怎么不是呢?回到房间后,他就拿出了专业的仪器开始进行进一步的确定--这是不是一块罕见的鸽血红。
看着这小子飞奔的场景,魏央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将给大家买的礼物一件件挑出来分类分好,让人送了过去,自己则是拿着一个别致的银色领带夹看了好一会儿,领带夹的样式并不复杂,只是简简单单地在上面镶嵌着一个“S”形的树枝条。
站在凌岳办公的房间门口,她踌躇了一会儿,来回踱步了三次的时候,里面的人率先出了声:“进来。”
魏央握紧了手里的领带夹,将它背在自己身后,吸口气,推门而入。
里面不止凌岳一个人,还有凌寒霜在,似乎是在讨论核武问题。除了基础的核武知识,她对这方面懂得不多,所以略有尴尬地用脚尖点了点地板,说道:“那个,我先出去好了。”
“不用了。”凌岳放下了手中的钢笔,抬起头道。
“老大,我先下去了。”凌寒霜利落地点头,在凌岳同意后,快步走出了房间,顺便带上了房门。
“回头。”凌岳微微蹙眉,看着眼神盯着凌寒霜转动的女人,沉声道。
“啊?哦!”魏央收回眼神,看了凌岳几秒钟,才想起来自己来干什么的,扭捏了一下,说道:“那个……我和凌鸿颜出门购物了,这个送你!”说着,将捏在手里都染了一层冷汗的领带夹摆在了他的办公桌上,舔了舔下唇,她还是没说出口准备转身走了。
“站住。”凌老大的口吻一如既往地带着命令语气,他看了桌子上的领带夹一眼,等魏央转身面对他的时候,才说道:“你想换那个领带夹?”
“……嗯。”魏央没有张嘴,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了这个字的音,然后看着脚尖不动了。
“去找紫禁要。”凌岳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涌出一股烦闷,他低下头去看武器的图纸,不再说道。
魏央“哦”了一声,心里却没有太多的喜悦,好像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些过分,她的脚停在门口,轻声道:“你也许知道,那是我,很重要的人的领带夹,我……”
“你可以离开了。”凌岳觉得这个女人越解释,他的心情就越糟糕,便下了逐客令。
闻言,魏央悻悻地抿了抿小嘴,然后出了门,去凌紫禁那里拿东西了……
核武基地的信号是被锁定的,只有用特定的卫星手机才能联系到基地内的人,所以到了傍晚用过晚饭后,魏央并没有像平常一样与夏侯玄还有莫问联系。她靠在了床上,将越禹的领带夹看了一遍又一遍。
凌紫禁告诉了她,这个领带夹是从哪里得到的,等明早再出门溜达的时候,她要打个电话给夏侯羲,让他去南海附近查查。
晚上八点,凌一准时打开了房门,然后侧身弯腰请凌岳进门,又安静地关上了门,这家伙几乎没有和魏央说过话。
“去洗澡。”凌岳看了魏央手中的领带夹一眼,然后在书桌边做了下来,继续处理文件。
知道魏央不敢一个人洗澡后,凌岳就会在八点以后将工作搬进卧房中处理,顺便再青筋跳跳地时不时回答下浴室里的人的喊声。
不过今天魏央从进了浴室,再到洗完出来,她竟然都没有问一句话,这让凌岳不得不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一脸怏怏之色的女孩身上,沉默了一会儿后,又转回了视线,继续处理公务,只是在自己都没有注意的时候,他加快了阅读的速度。
一个半小时后,他合起了最后一本文件,起身回头的时候,女孩依旧躺在床上,微微撅着小嘴,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无意识地摩擦着手中的领带夹。
他洗完澡后出来,女孩依旧没有变过动作,他不禁皱眉,这样的躺姿,腰不会酸吗?
墙上时钟的指针已经超过了十点钟,凌岳拉开被子里,躺了进去,然后皱着浓眉将女孩手中的东西抽走,冷声道:“睡觉。”
“啊?”魏央没听清凌岳在说什么,愣愣地发出了一个字音。
凌岳却没有耐心再重复一遍,直接将人扯了下来,给她盖好被子以后,就将铁臂横在了女孩的身前,闭上了双眼。
魏央看了闭着眼的凌岳一会儿,然后在心里叹了口气,她悲哀的抱枕命运,是如此的艰辛,没有睡前故事,没有睡前蛋糕,没有睡觉时间的自由,什么都没有!
“那个黄金商人的资料,明天下午给你。”等魏央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凌老大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这样一句。
魏央嗯嗯了几下后,支持不住窝在男人的胸前睡着了,直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努力、死命地,才回忆起了沉睡前他说的这句话,然后突然觉得,其实凌老大也不是传闻中那么铁血无情,至少他对自己人挺好的。唔,她应该算是“自己人”吧,最少也是三个月的自己人!
凌岳口中的黄金商人,就是那个卖了越禹的领带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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