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杨宇逍上任不久,就办成了两件大事,一是破了张屠户死而复生一案,使仗势为害乡里的张屠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还铲除了官府中的败类。//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二是灭了夜狼这伙顽匪,为最终彻底消除匪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两件事办下来,他这个嘴上无毛的县太爷,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就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父母官了。当初杨宇逍还是个平头百姓时,由于没有功名,连参加科举的资格也没有。是马知府助了他一臂之力,才使他有了参加科举的机会。如今事实证明,当初马知府没有看错人。看来一个人才的发现,往往带有偶然性和戏剧性,当初要不是马知府一时兴起,想考一考杨宇逍,杨宇逍也许就不会有今天了。
夜狼一伙土匪虽然死在了狱中,并且死因不明,但总算得到了他们应有的下场。杨宇逍将这伙土匪的罪行以及他们在公审大会上的供词交给马知府,再由马知府逐级上报到朝廷,这件案子也就可以画上句号了。虽然这句号画得不太圆,没有能等朝廷批文下来后再将夜狼一伙当众斩首,但毕竟为地方除掉了一大害,总算对老百姓有了一个交代。
送走了马知府和数百得胜而归的官军,杨宇逍这才闲下心来,打算到县城内外各处走走。他虽然是借尸还魂的杨秀才,这里本来就是他生长的地方,一草一木都能让他回忆起当年的往事。但作为杨宇逍,他又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熟悉这里的一切。就算是遇到当年的熟人或者是朋友,他也必须装着不认识。因为他已经不是那个冤死的杨秀才,而是百花村的杨宇逍,而杨宇逍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百花村里,根本就没有来过这个地方。
此时此刻,杨宇逍最想去的地方,是城郊那个风景如画的村子。那里是杨秀才的家,也是杏娘的家,当然也是奸相王七的家。他要去看看那间见证了他和杏娘夫妻恩爱的房子,那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房子,不知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当然他不能穿着官服去,因为他杨县令的大名早已传遍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无论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马上变得热闹起来。
“金儿,我知道你是本地人,今天你就当一次导游,带我到处走走吧。”杨宇逍对金儿说。
金儿为剿灭夜狼立了头功,杨宇逍和马知府要将他的功劳上报朝廷,希望朝廷封个官让他当当,可他却坚决不同意。他说当官一点都不好玩,这辈子只要能跟着宇逍哥就心满意足了。杨宇逍和马知府拿他没有办法,只好作罢。杨宇逍想,凭金儿的个性,想让他当官,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金儿一听杨宇逍说要出去到处逛逛,顿时高兴得跳了起来。杨宇逍脱掉官服换上便装,金儿也把道袍脱下,换了身习武之人的打扮,然后俩人手拉着手,一路说笑着走出了县衙。
“宇逍哥,咱这县城虽小,可是好玩的地方还不少哩,今天我就带你好好地玩玩。还有,街上有很多小吃,既简单又美味,今天我也带你好好地品尝品尝。”金儿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扬宇逍的手向闹市区走去。走着走着,金儿突然停下了,双手在自己的身上摸了摸,大叫道:“哎呀!忘了带银子了。”
杨宇逍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口袋,金儿一看那口袋胀鼓鼓的,于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宇逍哥,今天只好让你请客了。”
杨宇逍说:“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下回就由你请。”
“好咧,一言为定。”金儿说完,又继续拉着杨宇逍的手往前走。
走过一家小吃店时,金儿停下了脚步。这家小吃店的招牌小吃是馄饨,已经有好多年的历史了。金儿当年跟着白眉道人在山上修行时,就时常偷偷地跑到这里来过过嘴瘾。杨宇逍还是杨秀才时,也曾经来这里吃过馄饨。那是和杏娘一起来的。那时他刚和杏娘成亲不久,一碗馄饨两个人分着吃,虽然吃不饱,但却吃得很甜。
杏娘从小就是个苦命的孩子,七岁时母亲病故,十岁时父亲归西。她有一个瘸腿哥哥,兄妹俩相依为命了几年。那年,瘸腿哥哥跟着一个外地人出去跑买卖,没想到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失去了依靠的杏娘只能孤身一人从乡下来到县城里寻找生路。当时的杏娘一身土气,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又脏又黑,看上去跟叫化子没有什么两样。天快黑了,刚到县城的她站在陌生的大街上,又累又饿,不知怎么办才好。看着天色渐渐地黑下来,想到自己在乡下无依无靠,在这里又举目无亲,小姑娘鼻子一酸,坐在街边伤心地哭起来。
“孩子!你这是怎么了?”一个挑着一对空箩筐的老妇人,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她面前。这老妇人一脸的慈祥,看着她亲切地笑着。
杏娘一看那老妇人,便有一种很亲很亲的感觉。老妇人的眼光里充满了爱,就像当年母亲看她时的眼光一样。
“阿婶!我、我饿!”她刚说完,眼前便一阵发黑,接着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醒来时,已经躺在了一张床上,昏黄的油灯下,老妇人满面笑容地坐在床边,床前站着一个秀才打扮的青年,这青年手中端着一大碗粥,见她醒来了,便赶紧把粥递到她的面前。
从此,杏娘就成了这个家庭中的一员……
“宇逍哥,咱们进去吃馄饨吧,这里的馄饨可好吃了,是咱这小县城里的一绝。”金儿兴奋地说。
“好咧,那就一人一碗,从街头吃到街尾,回去后就不用吃晚饭了。”杨宇逍说。
于是,俩人走进店去,在一张圆桌旁坐下。很快,一个店小二满脸堆笑地走了过来。
“二位客官要点什么?”店小二问道。
“两碗馄饨。”金儿说。
店小二随即高声叫道:“好咧,二位客官馄饨两碗。”
不一会儿,两碗馄饨端了上来。
来店里吃馄饨的人很多,证明这家店的馄饨确实有独到之处。金儿双手端起碗,先喝了一口汤,然后便放开肚皮吃起来。吃到一半时,金儿想起了一件往事,于是便停了下来。
“宇逍哥,我第一次来吃馄饨时,听旁边的一位妇人对一个小孩说,吃馄饨不能嚼,要整个儿吞下去,否则别人就会笑话你是老土。我害怕她说我是老土,于是一大碗馄饨硬是一口不嚼,全都一个一个地吞了下去。结果就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啥味道也没有尝出来。后来我再吃馄饨时,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一口一口地慢慢嚼,结果味道好极了。”
金儿的话音刚落,就引来了一片笑声,杨宇逍连嘴里的馄饨都快笑出来了。
吃完了馄饨,他们又吃别的,一直吃到街尾,金儿摸了摸胀鼓鼓的肚皮,说:“宇逍哥,我长这么大,今天是吃得最多的一天了。可惜肚子装不下了,要不然我还想吃哩。”
杨宇逍也摸了摸肚皮,说:“看来咱哥俩前世都是属猪的了,没准儿就是两头大肥猪咧。”
两人都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笑着笑着,杨宇逍笑不出来了。前面出现了一条小路,小路的尽头是一个美丽的村子。当年就是在这条小路上,恶霸王七抢走了他的杏娘。这条小路目睹了他和杏娘的恩爱,也记住了他和杏娘的悲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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